警惕第二次现代化的陷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4:15:59
重结果轻过程的创新偏差必然会使创新行为被大大扭曲
建设创新型国家,是中国面向第二次现代化的重大战略目标。自主创新,是第二次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然而,创新“走捷径”,却是第二次现代化道路上的陷阱。
当前,中国在自主创新一声号令之下,商标注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应声一跃而为世界第一,颇有大跃进的气象;然而凡事欲速则不达,从DSP到CPU,从硬件到软件,从产品到标准,没过多久就露馅了:号称“两年跨越二十年”的汉芯DSP爆出造假丑闻;获得“十五”期间国家863计划“超大规模集成电路专项”中最大笔资金投入的方舟科技,在拿到1538万元资金后,放弃了CPU的研究;宣称“完全自主版权”和“中国独立研发成功”的麒麟操作系统,被爆与FreeBSD 5.3在函数名上的相似度有99.45%。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WAPI为国家冲锋陷阵,却在顶着敌人和自己人的炮火“前进、进”……
凡此种种乱象,并不说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决策有何不妥,自主创新是第一竞争力,方向是对的,但在理解与执行的环节上,看来出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并不能抹煞更为突出的成绩方面,但在前进的每一个阶段,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这样才有利于下一阶段更好地前进。
我认为当前需要反思和总结自主创新中的一种倾向,在贯彻执行中追求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表现在认识上,片面把自主创新当作工具、手段,而忽视了自主创新的目的所在;表现在执行上,单纯从结果上把握自主创新,而不能把自主创新当作过程来把握。
穿透创新迷雾的表象
观察上述创新出现问题的案例,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所有出问题的环节,都是“一连串事件”链条上的一环;而与其说是一个环节掉链子,还不如说是整个链条本身掉了。
就拿方舟科技来说,媒体的炮火都集中在方舟科技CEO李德磊宣称无利可图所以放弃CPU。这是找错了方向。媒体为什么不分析一下,如果CPU真是一个好买卖,李德磊为什么要放弃;人们不是常说研发要以市场为导向吗,一个商人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研发方向,这一点是否有错呢?追究方舟科技违约,追到了三名高管10万元左右的月薪上,在我看也是小题大做,不是问题的根本。如果认为CPU寄托了政府信息强国的意志,方舟科技不该放弃,那么换位思考一下,我们怎么面对“你不能要求一个商业公司,对一个市场反应冷淡的产品一直投入下去,那本来应该是高校和研究院去做的事情”的诘问呢。实际上,整条链子,无论是市场、政府还是研究,都是相互脱节的。政府的力量,不足以形成一个有效的链条。CPU孤军深入,结果也会有人付出承受不起的代价。而大家陷入了一种唯结果论的思维:有了CPU这个结果,一切都好;没有这个结果,一切都不好。
再看汉芯这个例子。大家都在说陈进这个人怎么怎么样,整个链子却置身事外,不见下文。回过头来发现,整个造假事件中,许多环节都可以使问题暴露出来,而陈进抓住了最主要的一个环节,这就是结果。只要把结果包装好,一切过程都不重要了;相反,结果露了馅,一切过程经不起推敲。如果就事论事,下回还可能出现同样的事情。问题的要害在于,我们在创新问题上,只关心结果,不关心过程。这是创新造假在过程中难以揭露的根本原因。
由此,我想到保护大熊猫。为什么生态学家不主张克隆大熊猫?因为大熊猫是生态上“一连串事件”的结果。仅仅把结果复制出来,并不能解决生态环境中的“一连串事件”的问题。这样的话,大熊猫问题势必变成儿童娱乐的问题,而非生态问题本身。同样,方舟CPU、汉芯DSP,就是那个“大熊猫”,许多人拿创新当动物园宝贝,而并不真正关心创新本身,这是是陷入第二次现代化陷阱的开始。
创新陷阱的制度化表现
更为严重的是,第二次现代化陷阱(创新陷阱)并不仅仅表现在个案中,而是深入我们制度设计的思维中。在自主创新的制度设计上,我们何尝不是只问结果,不问过程呢?
前一年我们的商标申请量是58.8万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分别是11万件,都居世界第一位。但其中许多是“垃圾专利”,也就是没有任何创新内容的专利,这些所谓的“垃圾专利”主要集中在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两个领域。
知识产权局负责人指出其中的问题:近几年来,中国地方政府为了鼓励专利申请,相继出台了一些资助政策,这些政策对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全民族的创新积极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这些新出台的政策尚有不完善的地方,比如,以专利申请数量作为衡量标准,于是少数专利申请人出于投机心理,将现有技术不做任何改进申请了专利,以套取资助,这是出现这类专利的主观原因。
很显然,一些地方政府理解的创新,就是创新的结果,有没有过程无所谓。为什么鼓励创新,到了地方,就流于形式?我认为制度设计过于偏重创新结果,忽视创新过程,是指导思想上的偏差。实践已经证明效果不好,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本身,就是一种面向结果的制度,所以再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于自主创新,都是不“完整”的。重知识产权保护,轻知识共享和应用,会导致重知识结果保护,轻知识过程管理。好比重视大熊猫,而轻视生态环境本身。
重结果,轻过程的创新陷阱,会导致一些不是问题的问题,成为问题。例如它会反过来扭曲创新过程。
最典型的,就是Linux。Linux在各国都是开放的;只有到了中国,才由开放变成封闭。为什么呢,因为如果按照Linux和开放源代码本身的游戏规则,许多成果只具有创新过程的意义,只具有实际应用的意义,而缺乏知识产权结果上的意义。
就拿麒麟操作系统来说,本来,这一操作系统,采用开放源代码的成果,只要可以应用,产生效益,就可以了。非要宣称“完全自主版权”和“中国独立研发成功”,就是受知识产权保护的误导,仿佛不把开放源代码变成知识产权就没有意义。
面对以上事实,我们难道还认为重结果轻过程的创新偏差是个别的吗,难道不要反思“全面”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更为全面的做法吗?
我认为,出现危及第二次现代化的创新陷阱,根本原因不在个别行为和制度设计层面,而在认识层面。许多人,包括一些政府部门和一些地方政府,形式化地理解建设创新型国家,把自主创新,仅仅理解为一种工具,一种手段,而背离了自主创新的实质和目的。自主创新,对官员来说,一旦当作升官的工具和手段,自然会只追求结果,追求数量,而不问创新本身;自主创新,对某些商人来说,一旦成为骗取国家政策的工具和手段,就会被利用来搞房地产、避税,而不是真做创新文章。这样下去,创新型国家就会重蹈制造型国家的覆辙—大而不强。国际上的潮流是创新的结果与创新的过程并重,“干中学”,“干中创”,让自主创新,沿着活的知识,用的知识,生活知识的方向发展。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应当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共享应用并重发展,才能从根本上纠正当前的偏向,避免第二次现代化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