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21为土地交易工作不协调给阮成发市长的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0:02:38
 

                                市长信箱信件编号: A20080221047 

阮市长:你好!

    首先祝贺你正式当选为我们的市长。希望你这位武汉伢在家乡的父母官任上有所建树、有所作为!你提出要做一位“平民市长”,其实我们并不在乎一位市长是不是那么平民化,当然,既是位平民市长,又是位有建树的市长,老百姓会更高兴。

    今天向你反映土地交易挂牌工作中的一个问题:市土地局与规划局去年四月份分家后,用户到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市土地交易中心要求用户先交验市规划局颁发的《用地条件》,否则不予受理;而当用户到规划局去申报《用地条件》时,市规划局却要用户先先交验市交易中心的受理收件证明,否则不提供《用地条件》。两家各说各的理,就是来办事的用户没道理,而且投诉无门。这样的事已发生了大半年,一直没有解决。

建议:

1、查查这件事,为什么没分家前事情好解决,分家后事情就那么难,大半年工作停顿谁应对其负责?是市府分家分错了,应该国土规划房产合并成一个大局吗?查查的目的不应针对某个部门或某位官员,在于建立效率政府、服务政府,杜绝类似的事情再出现。

2、具体到这件事,可否由市土地交易中心先预收下,验明土地权属后,要用户凭《预收件单》到规划局申报《用地条件》。对用户公开讲清楚,限时拿不到规划局批准的《用地条件》,预收的档案将退回、不予受理。

3、采用“先预收、审定后再受理”的作法,土地局和规划局多年就在这样执行。因此我的这个建议也不是额外提出个什么他们做不到的办法。

    我知道这件事本不用直接向你反映,劳驾你来过问。但出于对你的信任和认同,还是写了这封信。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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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4日,《市长信箱》回复:

雷宗永同志:您所反映的事项,我们已责成武汉市房产管理局进行了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2007年因市行政体制改革时,规划、国土两局机构分开,两局对土地交易过程中申请规划前期手续的主体问题未及时调整到位。日前各自职能已明确,近期即将正式实施。特此回复!

2008年3月17日,《市长信箱》再回复:

雷宗永同志: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市规划局进行了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及结果告之如下:

一、有关情况

对土地交易项目,原市规划国土局采取以下内部审批程序办理:土地交易中心受理原土地使用单位的交易申请,对是否符合交易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用地,由土地交易中心向原市规划国土局申报规划条件,原市规划国土局研究后核发规划条件(建设单位待定),土地交易中心领取规划条件后,拟订供地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再通过土地市场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土地成交方。

 2007年4月后,按照机构改革要求,我局与市国土房产局进行了多次协商,拟对原审批程序作进一步完善,理清职责,优化审批流程,但有关衔接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此次来信的雷宗永同志是原洪山区建委老干部,长期从事洪山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所反映的情况和建议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合理性,将在下一步的衔接工作中考虑。

二、有关意见

1、按照《土地管理法》和《房地产管理法》,土地交易(包括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及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等均是国土部门的行政行为,国土部门是代表行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职能的出让方。因此,国土部门及土地交易中心应对用地是否符合土地交易条件进行审查,对具备交易基本条件的用地,我局方可核发规划条件。该规划条件应提供给土地出让方(国土部门及土地交易中心),不应直接对申请交易的现土地使用单位或其它任何单位个人核发。

2、按照《城乡规划法》,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出让前由规划部门提出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是否以出让方式供地及是否符合交易条件,须国土部门及交易中心先期审查并确认。

3、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经营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市实施土地年度计划管理,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对未列入土地供应计划的,计划、规划和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按照《武汉市土地交易办法》,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交易中心的提出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涉及改变原批准规划用途的,还需报请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出规划条件。该规定也明确要求国土部门及土地交易中心对申报交易用地进行先期审查。

5、对比借鉴兄弟城市的做法,各城市从实际情况出发,虽然操作方式有所不同,但都设置了国土部门先期受理进行审查(或组织各部门参与的土地出让联席会进行会审),并纳入土地供应计划的环节,再由规划部门办理规划条件。

下一步市政府将召集有关部门对有关职责和办理程序进行明确,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规范执行,对土地交易项目先由国土部门或土地交易中心受理并审查,对符合交易条件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项目,由土地交易中心向该局申报规划条件或以适当的书面形式告知该局,该局核发规划条件并提供给国土部门或土地交易中心。

   4月18日,市土地交易中心办公室陈飞同志来电话说,已按规定协调了相关部门,现在办事可以了!并问我,是哪个公司、哪宗土地的交易需要他们解决,他愿意效劳。我笑了,说,我并没有具体事情要办,只不过听说两局分家后工作有些不协调,因而向市长反映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