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如何管理互联网?与人民时评:不能让网上恶搞者得意逍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8:13:51
美国政府如何管理互联网?
美国政府如何管理互联网?
DWNEWS.COM-- 2006年6月6日8:29:36(京港台时间) --多维新闻
美国之音记者萧敬报道/一些听众说,互联网现在已经成为很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份,互联网的管理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他们希望知道美国政府是怎样对互联网进行管理的。(chinesenewsnet.com)
*民众认识到政府作用必不可少*
在互联网刚刚问世的时候,美国民众的普遍看法是政府不应当介入互联网的管理,他们认为,依靠市场的力量和公民的自律就足以建立互联网的秩序和行为标准。然而,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人们逐渐看到,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和民众的自律不能充份保护互联网用户和重要利益,比如隐私保密、安全和获取各类信息等。人们开始认识到政府有必要在互联网管理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要在一个网络化的开放系统和一个相对封闭的安全环境之间寻找恰当的平衡,政府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尽管有些人对政府的参与存在顾虑,但大多数美国民众认识到了政府参与的必要性。他们认为,政府应当逐步制定在互联网上保护公民权益的规则,即便这可能需要对互联网实行某种程度的监管也必须这样做,也就是说,不应当把政府排除在网络空间之外,而要让政府的监管使互联网更安全、更有效。
*多年来联邦和州制定多项法律*
其实,早在1978年,佛罗里达州就率先通过了《电脑犯罪法》。随后,美国共有47个州相继颁布了《电脑犯罪法》。自从1978年以来,美国政府各部门先后提出了130项法案,1981年还成立了全美电脑安全中心。198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禁止利用电脑犯罪法》。1987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一项议案,批准成立国家电脑安全技术中心,并制定了《电脑犯罪法》。
*特别重视保护未成年人安全*
美国政府特别重视在互联网上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目前,美国有很多项立法,其目的都是维护未成年人的网上权益,保护他们的网上安全,其中包括《儿童互联网保护法》、《儿童色情内容防止法》等。199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儿童网上隐私保护法》,禁止任何网站未经家长同意擅自获取未成年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以免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另外,美国政府还成立了专门机构,保护未成年人的网上安全。司法部成立了特种部队,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网上犯罪活动。美国联邦调查局也设有专门机构,负责辨认网上发布的儿童色情图像,调查不法分子,予以法律制裁。
互联网的出现和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也带来了很大弊端,包括网络色情、网络黑客、电脑病毒等。政府怎样在不损害言论自由的同时进行有效的网络管理是一个有待深入探讨的问题。
人民时评:不能让网上恶搞者得意逍遥!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笔者注意到,对网站的不健康内容,对网吧的不良行为,有关部门都采取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但是对网民身上存在的问题,比如对一些网上恶搞者,却缺乏有效的制约。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
今年以来发生了一连串的网络事件,一些网民恶搞成风。这些人在损人和危害网络社会之后,洋洋得意,无比风光,并因而成名。
“铜须门事件”,挑起事端的那位“锋刃透骨寒”先生,制造了这么大的风波,甚至产生了“国际影响”,就连一些欧美报纸都发表文章质疑中国网络“暴民”的行为。可始作俑者倒挺轻松,只说了一句这“一切都是假的”、“游戏已经结束!”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擦擦屁股就算没事儿了。
年少成名的作家韩寒大逞网络脏口,“粉丝”们围攻他所攻击的对象,引起轩然大波,并波及平面和广电媒体,社会反响强烈。可这韩博客毫发未损,还当上了什么博客大赛的评委。像这样让网上恶搞者得意逍遥,实质上等于变相鼓励网络恶搞。应该对这些人加以惩处,以儆效尤,才能打击和减少此类行为,才能有效维护必要的网络秩序。
也许有人说,人家只是在网上骂骂人,传播了一通让人上当的谎言,散布了一些流言蜚语,并没有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犯不着上纲上线。可是,纵观以上所列举的几次网络事件,难道就真的没有违法的嫌疑吗?
笔者不是律师,但还是懂一些法律常识。日常生活中骂人,严重者应该受到治安处罚。造谣生事,特别是散布流言蜚语攻击别人,至少可以追究其侵害名誉权的法律责任。
如果网络恶搞触犯了刑律,若当事人不出面,是不是也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也可以积极参与其中,或鼓励受侵害的当事人,或律师出面,提起公益诉讼。毕竟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网络恶搞具有广泛的社会危害性,打这样的官司具有社会价值和公众意义。期待着有人站出来,把那些触犯刑律的网络恶搞者诉诸法律,不能让他们得意逍遥。
笔者认为国内的网站可以联合起来,不给这些网上恶搞者以空间,不能让他们败坏网络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