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真是社会丑恶现象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4:56:00
写下题目,连自已都有点茫然,这是一个涉及到社会伦理道德的敏感话题。一篇文章的观点往往反映作者的立场,在全民努力构筑文明、和谐社会的今天,谈论这个话题,难免有“犯时忌、逆潮流”之嫌。但是,我还是想说,人们在现实中看到的各种“流莺”“野鸡”,只是社会丑恶现象的最表层,其实,在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中,还存在着更多与“卖淫”性质相近或相似的各种钱色交易,只不过这些交易更隐蔽、更含蓄、更高级罢了。
关于“卖淫”一词,汉语词解是“妇女出卖肉体”。实际上这种解释是错误的,而且带有明显的性别歧视和男权意识。因为人们通常所说的“鸭子”,不也是以出卖肉体换取金钱的男人吗?所以,“卖淫”,应该是指为获取利益而自愿与异性发生关系的交易行为。按照这一定义,现实中有很多的钱色或权色交易都完全属于“卖淫”或“变相卖淫”的范畴。
先说说“小蜜”“情妇”。这些年,年年都有大批贪官污吏中箭落马,但几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贪官在浮出水面以后,都牵扯出至少一个甚至十几个年轻貌美的女人,这些女人虽然都不是职业妓女,有的还是在校大学生、机关秘书、医院护士、歌舞演员……,但是为了追求更奢华的生活,她们心甘情愿充当权贵们的玩偶,她们和妓女一样出卖的都是肉体,但现时妓女的价位也只是在百元上下,而她们得到的往往是别墅、轿车、几十万乃至成百上千万的回报。她们的行径和妓女又有什么区别?其实,明眼人都知道,这些女人纯粹就是“兼职妓女”。只不过这种比较高级的“变相卖淫”需要一定的环境、条件和机缘,并不像职业妓女那样随时随地可以交易而己。大概这就是“兼职妓女”与“专职妓女”的唯一区别吧?
再说说“二奶”“二爷”。现在社会上有很多年轻漂亮的女孩子虽然不上班,但穿着光鲜,花钱阔绰, 开高级轿车,住豪华别墅,整天养宠物,逛商场,做美容,泡酒吧,过着舒适安逸的奢华生活. 这些女人大都是被人包养的“二奶”.而且近年来“二奶”现象已渐渐公开化,广东、福建等地有些地方已经出现了“二奶区”。深圳罗湖文锦渡口岸附近的花园住宅,就是因二奶相对集中而闻名。甚至很多女孩包括一些在校女大学生还把“二奶”作为比较理想的职业呢!现在又出现一种陪吃陪睡双料保姆,一些年轻靓丽的女保姆不仅为主人煮饭、洗衣,还提供按摩、陪吃、陪睡之类服务,据说这种双料保姆的市场非常看好。当然,有“二奶”就有“二爷”, 眼下,一些家境富庶但感情失落的富婆包养“二爷”已渐成时尚,这些靠女人供养的年轻男性所扮演的角色就是提供性服务。对这种“包养”现象,一些法学家们认为:以物质条件诱使异性为自己提供较长时间的性服务者,可称之为嫖客;为了谋生或敛财而为异性提供性服务的,皆为卖淫。如此说来,二奶也罢,二爷也罢,双料保姆也罢,都应该统统归属于卖淫或变相卖淫的范畴。
最后说说“野鸡”“鸭子”。在色情行业,像零售商品一样标价出卖肉体的女子谓之“鸡”,男子称为“鸭”,职业就是专门为异性提供一次性的性服务。只要你付钱,他们就就付出肉体和器官任你玩弄泄欲,就像进酒店就餐,不同价位,不同档次,只要你有钱,任尔选择、品尝。在人们看来,这是一种肮脏、下贱、甚至无耻的职业。但是比起辛辛苦苦打工每月只能挣600元来说,虽然这种职业为人不耻,但可以通过廉价零售清白和青春的方式,迅速获得不劳而获的舒适。因此,卖淫成为一些家境贫寒的四川妹、湖南妹、贵州妹、江西妹进城闯荡的首选职业,目的就是通过这种极端方式尽快摆脱贫困或改善生存质量,说白了,就是让自已和家人生活的好一些而已。
但不管怎么说,什么小蜜、情妇、二奶、二爷、包括新出现的双料保姆,都是和野鸡、鸭子的职业性质相同相似,经营的都是皮肉生意,都是金钱和肉体的交易。既然这样,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人们总是要把前者与后者相区别?据说,最近中国的某民主党派和法律界人士明确提出保护“二奶”的权益问题,如果”二奶们”的权益真得受到了国家法律保障,那么我想,靠卖淫为业的“野鸡”们离扬眉吐气、昂首从业的日子还会远吗?人们还会说卖淫是社会丑恶现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