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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孙东东称上访户99%精神病的无奈(图)
文:熊一亮
孙东东,司法精神病学专家,北京大学教授。目前任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主任,主任医师,国家卫生部专家委员。
我们暂且不用去管孙东东的头衔咋样,看到这么多头衔,我们多少可以看到中国的一点特色,对头衔的理解,记得熊一亮在高中申请入党的时候,学校一位老师给我写入党鉴定的时候,一下给了我八个响当当的头衔,有些头衔熊一亮自己都不知道是否担任过,所以很多时候我们不需要去在乎头衔这东西,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我们不关注孙东东的头衔,那我们关注孙东东什么呢?原来孙东东最近说了一些听起来有点刺耳的言论,说:“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百分之一百,至少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
“偏执型精神障碍属于需要强制的一类,因为它扰乱社会秩序……他们为了实现一个妄想症状可以抛家舍业,不惜一切代价上访。”“你们可以去调查那些很偏执地上访的人。他反映的问题实际上都解决了,甚至根本就没有问题。”这里其实大家很关注的一点就是“精神病”这个字,如果是哪个人随便说说,或许大家会认为这个人只是开玩笑,但是如果是一位教授,那就有点不可思议了,因为在中国人眼里,教授,那级别可高啊,有时即使不听父母的话,也要多听听教授的话啊,所以有时教授说话一定要三思啊,不要误导忠实的大众哦!还有就是在中国人的眼里,对“精神病”这个字多少有些诚惶诚恐啊。
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国务院的《信访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并且在《条例》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我在孙东东的言论所看到的:如果上访者真有“精神病”,那绝对不是上访前就有的。绝大多数上访人,都是在自己的利益遭到权力的侵害,而且在被侵害地已经无法得到合理的解决后,才不得已往上走访的。没有那个吃饱了撑的,非要淘神费力,花钱费工去舍近求远找苦吃的。不可否认,有的“上访油子”真的患上了“精神病”。但那不是上访前就有的,几乎都是多次上访后,这只能说明我们的上访机制存在问题,所以当我们大家更多地要求孙东东道歉的时候,究竟是站在谁的角度,是站在上访者,还是站在一个普通大众的角度。对待上访者以及信访工作,其基本出发点是要立足于解决问题,加强引导,而不是躲开、推掉、逃避这些问题。以对人民之一部分--上访者负责的态度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准问题的切入点,既要带着感情、投入真情做工作,又要畅通渠道、完善制度、健全法制,通过法治途径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知道,靠“堵”的办法和强制的手段只能获得暂时的表面的风平浪静,而得不到和谐稳定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