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经纶:不能因权力滥用而取消福利供给(南方都市报 20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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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因权力滥用而取消福利供给

日期:[2009年4月1日]  版次:[AA31]  版名:[个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16  条

  ■社会政策之岳经纶专栏

 

  日前,王建勋先生在南方都市报撰文反对中国学习福利国家,本人回应时指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学习福利国家,而在于国家要在公共福利中承担自己的责任。3月28日,针对笔者的回应,王先生毫不含糊地表明了他反对国家提供福利的基本主张。起初,笔者以为王先生反对和批评的是福利国家,现在才终于明白他要反对的居然是由国家提供福利。反对福利国家的声音不少也不小,但像王先生这样率直地反对国家提供福利的观点并不多见,尤其是在中国这样国家福利很少的国家。为了能与王先生进行有益的对话(不是相互驳斥),我觉得有必要首先对“福利国家”与“国家提供福利”这两个既相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费点口舌。 

  福利国家是当代资本主义世界的一种基本的福利体制。现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从提供高水平社会福利的瑞典到社会福利水平较低的美国,都建立了某种形式的福利国家体制。衡量福利国家的一个重要指标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支出比例。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来看,福利国家的出现似乎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可以说,福利国家既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产物,也是驯服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工具。 

  福利国家的产生无疑与福利的国家提供有关,但不能说国家提供福利就是福利国家,正如说有市场却不一定是市场经济一样。“国家提供福利”则是福利提供的一种方式,就如同市场只是资源配置的方式一样。国家提供福利也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国家直接提供福利,而是涉及到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社会政策体系。国家总是通过一定的社会政策制定来提供福利和服务。有的福利采用普遍主义的方式提供,有的采用选择主义方式。事实上,现代福利国家都奉行“福利混合经济”,不仅国家提供福利,个人、市场和公民社会也在提供福利。就具体的社会福利项目来看,如养老保险制度(国民年金制度),多数国家都采用了国家、雇主、雇员三方合作的制度安排,而不是单纯的国家提供。 

  王先生似乎不想弄清楚福利国家与国家提供福利之间的差别。不仅如此,王先生对福利国家的理解也颇让人费解。他一方面说中国不能学习福利国家(这表明中国还不是福利国家),另一方面又说中国是一个“隐性和畸形的福利国家”(这表明中国已经是福利国家)。而之所以是畸形的福利国家,是因为福利分配在不同人群中有天壤之别,是因为权力精英们享有特权,公费吃喝。很显然,王先生把基于户籍制度和单位制度的不平等福利安排,以及官员们的腐败统统都归咎于福利的国家提供。而要改变这种隐性的和畸形的福利国家就得放弃由国家提供福利。按照王先生的逻辑,中国的一切问题,从二元社会、城乡差别、分配不均,到官员腐败,都源自福利的国家提供;只要没有了福利的国家提供,中国的一切问题就可迎刃而解。 

  虽然笔者不能理解王先生的福利国家观,但对于他指出的两种现象还是认同的:一是我们交纳着高得能与福利国家“媲美”的税收,二是福利分配的天壤之别。第一种情况说明缴税与免费服务没有联系,即交了税也得不到免费服务。第二种情况说明我们的社会中存在着不公平的福利制度安排。我只是不明白王先生为什么把这样的情况归咎于福利国家提供或福利国家。 

  其实,王先生关注的是国家权力的正当性和法治问题。他要反对的是国家滥用福利权力,而不是福利国家,或福利的国家提供。王先生“别有怀抱”,原本犯不着跟福利国家或国家的福利功能过不去,拿老百姓的福祉来过桥。 

  (作者系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研究所所长)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9-04/01/content_7469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