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滥用权力的根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9:53:53

普通人滥用权力的根源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联合进行的一项有11219人参与的调查显示,根据个人观察与自身生活体验,94.8%的受访者确认日常生活中普通人滥用权力的现象普遍存在,68.3%的人认为日常生活中权力滥用现象“非常多”,88.2%的人表示曾有因他人权力滥用而受害的经历。

如调查报告描述的那样,本来很简单的事非得塞红包才能解决,自己排着长队却看见有人被工作人员径直领进门去,权力滥用不只是某些官员的“特权”,教师、医生、门卫、接线员等等拥有一点权力的普通人,都可能成为权力的滥用者。一般说来,普通人滥用权力有三个目的,一是为了谋私(有直接的利益追求,比如收红包、好处费),二是为了徇私(没有直接的利益追求,比如对自己的家人、亲朋给予特殊关照,但这种关照往往能给被关照者带来实际利益),三是故意苛求、刁难他人,甚或利用权力对他人进行打击报复。这三个目的,与官员滥用公权力的目的几乎完全一样,只是就个案而言,一个官员滥用公权力,比一个普通人滥用权力,在这三个方面能够产生更大的影响,对他人造成更大的伤害,对社会道德和公平正义造成更严重的破坏。

官员滥用公权力是典型的官场腐败,普通人滥用权力则是更为泛化的社会腐败。清华大学教授郭于华认为,普通人权力滥用的根源在于公权力的滥用,因为某些公权力时常侵犯个人利益,个人难以与公权力抗衡,就会过度利用自己所能获得的任何一点权力,甚至不惜损害其他人的权益。这种关系可以概括为:普通人滥用权力缘于官员滥用公权力的示范,社会腐败缘于官场腐败的示范。相信很多普通人会认同这个结论——这个结论意味着,先有官场腐败的“诱因”,才有社会腐败的“结果”,官场腐败要为社会腐败承担责任,参与官场腐败的官员,要为参与社会腐败的普通人承担责任。这样一来,那些参与了社会腐败的普通人,轻而易举就得到了解脱,他们当然要乐于承认官场腐败的“示范效应”了。

从直观情形看,官场腐败的确对社会腐败具有“示范效应”,但是,从深层次的内在机制看,更多的时候反而是,社会腐败构成了官场腐败的基础,对官场腐败形成了某种“储备效应”。因为绝大多数官员最初都是从民间社会成长起来的,受社会腐败的熏陶,他们的体内已经埋下了腐败的种子,进入官场之后,腐败土壤更加丰厚,腐败种子迅速开花结果,于是一发而不可遏抑。即便有少数官员实际上由“世袭”而来,他的生活和成长也与社会不无关系,他或多或少也会受到社会腐败的影响。社会腐败与官场腐败的某种“同构关系”,来源于普通人与官员在人性上的某种“同构关系”,一些普通人虽然也痛恨官场腐败,但对参与腐败的官员却往往充满了理解甚至羡慕之情,一旦自己有可能也腐败一回,无论是作为普通人只能参与社会腐败,还是登堂入室成为官员参与官场腐败,他们都是不惮于抓住机会并把机会用满用足的。

当年,鲁迅目睹北京胡同的市民把煤灰从家里搬出来,直接堆积在大街上,致使街道每日增高,街边的房子每日降低,他不无悲凉地写道:“见了这些人家,就像看见了中国人的历史”,“大约国民如此,是绝不会有好的政府的;好的政府,或者反而容易倒。也不会有好议员的;现在常有人骂议员,说他们收贿,无特操,趋炎附势,自私自利,但大多数的国民,岂非正是如此的么?这类的议员,其实确是国民的代表。”基于对国民、议员、政府三者之“同构关系”的认识,鲁迅对以制度建设改良政府、以反腐败手段澄清吏治不抱多大希望,而认为“现在的办法,首先还得用那几年以前《新青年》上已经说过的‘思想革命’。还是这一句话,虽然未免可悲,但我以为除此没有别的法。”(《华盖集·通讯》)鲁迅说的这个办法,就是通过“思想革命”逐步改造普通人的思想、改造国民性,进而改造官员的思想、改造“官性”,通过治理普通人腐败和社会腐败,以更有效地治理官员腐败和官场腐败。

以上分析并非要为官员滥用公权力做辩护,也并非主张对官场腐败予以赦免,而是要探究普通人滥用权力与官员滥用公权力之间,以及社会腐败与官场腐败之间的“同构关系”。当务之急,仍然需要大力推进包括行政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在内的政治体制改革,强化社会权利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和惩治公权力滥用;从长远看,则需要走一条“以‘思想革命’促进社会改造,以治理社会腐败促进治理官场腐败”的道路,鲁迅先生念兹在兹的“改造国民性”,在今天仍然是一项至为沉重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