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清风网---关于印发《“台州清风”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1:26:21
2008-06-18
委局机关各室、机关党委:
经委局领导同意,现将《“台州清风”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共同办好“台州清风”网站。
中共台州市纪委办公室
2008年6月17日
“台州清风”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台州清风”网站是市纪委、市监察局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的政务公开的平台、服务公众的桥梁、对外宣传的窗口,代表市纪委、市监察局形象。
第二条 为规范管理“台州清风”网站(域名为www.tzqf.gov.cn,以下简称“网站”),保证网站正常运行和网站信息的及时更新,办出特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网站概况
第三条 本网站为非经营性的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网站,是政府上网工程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网站以舆论宣传、廉政教育、便民服务为功能定位,以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反腐败工作的人士尤其是广大党员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为服务对象。
第五条 网站共设置6大版块25个子栏目,分别是:
(一)政务公开版块,包括单位简介、县市区机构、派驻机构、清风公告、信息公开、工作之窗6个子栏目。
其中,单位简介介绍市纪委监察局工作职责、内设机构情况和主要领导信息;县市区机构介绍九个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的联系方式和主要领导姓名;派驻机构介绍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的纪检组长及监察室主任姓名、单位网址;清风公告发布委局机关工作安排、通知等信息;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市监察局应依法予以公开的信息;工作之窗发布市纪委监察局各室业务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信息动态版块,包括图片新闻、要闻采撷、台州清风、外地动态4个子栏目。
其中图片新闻主要发布委局机关和委局领导重大活动等工作信息;要闻采撷主要发布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反腐倡廉等内容的重要资讯;台州清风主要发布全市各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动态信息;外地动态主要发布其他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经验性信息。
(三)在线服务版块,包括网上举报、效能投诉、纪检监察直通车、在线调查4个子栏目。
其中,网上举报为检举(控告)者提供一个网上举报、查询和了解信访举报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平台;效能投诉为投诉者提供一个网上投诉和查询的平台;纪检监察直通车为市纪委委员、市委特邀纪检员、市政府特邀监察员、市效能与行风监督员、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职工提供一个网上学习、交流的平台;在线调查定期发布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的调查主题。
(四)廉政教育版块,包括勤廉风范、警钟长鸣、清风论坛、读书思廉4个子栏目;
其中,勤廉风范主要发布国内勤廉兼优的典型事迹;警钟长鸣主要发布国内最新查处的大案要案和一些典型涉案人员的忏悔录;清风论坛发布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评论;读书思廉发布市纪委监察局定期向领导干部寄送的廉政文章。
(五)资料参考版块,包括领导讲话、政策法规、理论研究3个子栏目;
其中领导讲话主要发布从中央到省、市有关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政策法规主要发布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法律法规;理论研究发布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
(六)热点专题版块,包括作风建设、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廉政文化4个子栏目。
第三章 网站管理
第六条 网站的管理实行科室分工责任制。办公室确定一名网站管理员,具体负责网站的建设及日常维护,其余各室确定一名网站协管员,协助做好相应栏目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 根据网站设置的栏目,按照委局机关各室职能对应原则具体分工如下:办公室负责管理清风公告、信息公开、图片新闻、要闻采撷、台州清风、外地动态、勤廉风范、警钟长鸣、清风论坛、纪检监察直通车、领导讲话、在线调查、投稿审核;教育调研室负责管理读书思廉、廉政文化、政策法规、理论研究、工作之窗中的宣传教育;干部室负责管理单位简介、县市区机构、派驻机构、工作之窗中的队伍建设;执法室负责管理工作之窗中的执法监察;党风室负责管理作风建设、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之窗中的廉洁自律;纠风室负责管理工作之窗中的纠风治乱;信访室负责管理网上举报、工作之窗中的信访举报;纪检一室和纪检二室负责管理工作之窗中的查办案件;审理室负责管理工作之窗中的案件审理;效能监察室负责管理效能投诉、工作之窗中的效能监察;申诉复查室负责管理工作之窗中的申诉复查。
第八条 实行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各栏目信息根据分工由网站管理员或相关室的网站协管员负责采集、编写、发布,各室主任负责审核。
上网信息内容遵循以下四条原则:一是正面宣传为主;二是实事求是,真实可靠;三是保守党和国家、纪检监察机关的秘密,严禁涉密信息上网;四是不得引用境外网站、境内个人网站发布的内容。
第九条 县(市、区)和部门来稿由网站管理员负责整理,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负责审核发布。
第十条 网站信息必须做到及时更新,发布的信息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中要闻采撷、台州清风、外地动态、清风论坛、警钟长鸣等主要栏目每个工作日更新信息条数不少于1条。
第十一条 “网上举报”、“效能投诉”的密码由信访室、效能监察室落实专人管理。网上举报(投诉)件参照信访举报(效能投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并在网上给予答复。
第十二条 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检查网站各栏目运行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
第十三条 网站信息更新和技术维护工作列入委局机关各室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