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廉政网---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不断增强“四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2:43:06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不断增强“四力”
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 焦建华
今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颁布实施十周年。《规定》的颁布实施,使各级党委政府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更加明晰、有章可循。十年来,作为政府原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我见证并参与实施了《规定》。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我深深体会到,贯彻落实责任制,要不断增强“四力”:
一是要明晰责任主体,不断增强贯彻落实责任制的原动力。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是前提。要结合部门工作和班子分工实际,建立科学合理的责任体系和细化量化的责任目标,明确主要领导责任与分管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做到责任到人、目标到人,有效防止和避免“齐抓共管都不管、人人有责都不负”相互推诿扯皮、相互揽功诿过现象的发生,从而不断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和抓好贯彻落实的原动力。
二是要狠抓责任考核,不断增强贯彻落实责任制的执行力。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责任考核是重点。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其目的是为了评价一个地方和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情况,是责任制能否真正落实的重要一环,也是实施责任追究的基础。要针对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制订包括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一岗双责”的情况,反腐败任务的完成情况,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等内容在内的指标体系,力求考核工作的操作性;完善包括考核方法、考核程序、民主测评等方面的考核方案,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进行考核,力求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同时,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严格把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力求考核工作的实效性。
三是要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贯彻落实责任制的威慑力。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是关键。责任追究是责任考核的后续和延伸,也是有效落实责任制的保证。只有考核,没有追究,责任制就会“苍白无力”。因此,“一把手”要有敢于“亮剑”的底气、刚正不阿的勇气,坚持原则,力排干扰,不“和稀泥”、不打“和牌”,依纪依法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实施责任追究、进行处理。惟有如此,才能真正发挥教育、警示和威慑作用,以此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才能有效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不断增强责任制的权威性和威慑力,也才能真正把责任制落到实处,推动反廉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
四是要发挥表率作用,不断增强贯彻落实责任制的感召力。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班子和党政“一把手”发挥表率作用是龙头。“己不正,焉能正人”,“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只有自身“干净”,才能敢抓敢管,才能有说服力、号召力。“言传不如身教”、“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因此,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做到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领导干部率先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领导干部首先不做,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以领导干部自身的人格力量和表率作用影响与带动身边的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其贯彻落实责任制的感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