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大焕:两会议案提案要少而精议而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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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大焕:两会议案提案要少而精议而决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7日09:36   珠江晚报

  作者:童大焕

  每年全国两会都会收到代表委员上万件议案提案和批评建议,它们最后到底落实得如何?会不会言者谆谆听(办)者藐藐?12日晚央视《新闻1+1》告诉了我们一些相关情况:去年政协提案办复率99%,但其中将近七成只有一纸答复,这些提案最终被相关部门采纳并办理完成的只占20%。我认为光是关注有多少办结率还远远不够,还要关注哪一类型的议案提案办成了,哪一类型的办不成。

  其实,办成一万件鸡毛蒜皮的小事,不如办成一件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众所周知,像医改、教改、户籍改革、土地和房地产市场改革、反垄断、反腐败和司法改革等命题,几乎年年都是平时和两会期间朝野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有关方面的提案议案车载斗量,光是那纸张都不知耗费了多少茂密的森林!但年年都是“议而不决”。为什么会这样而且总是这样?

  一方面,是议案提案和批评建议的质量有待提高。由于政协通常以界别分组讨论,人大通常以省为单位分组讨论,这样就无法形成以议案提案和批评建议等问题为中心的讨论,无法形成辩论、达成共识,你说你的我说我的,鸡同鸭讲,没有“交集”也没有“合集”。

  二是现行议案提案和批评、建议的办理机制有待完善和健全。人大代表是通过集体会议的形式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国家最高权力,但若不是在会议中就形成决定和决议,那就只能在会后交由相关政府部门去落实。这就难免造成人大政协“大权旁落”,权力在事实上“回”到政府部门的状况,无法改变“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法制化”的格局,代表委员们十年二十年得到的也许都是态度诚恳地回复说“正在抓紧研究”。

  三是对于议案提案、批评建议,代表委员们没有发挥锲而不舍穷追猛打的精神,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用足用透。假如能够对有些部门发出“最后通牒”,或者提出“质询案”或“罢免案”,肯定有利于办理案件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国计民生和社会的进步与公平。

  四是两会的议案提案应该公开,不仅内容公开,而且办理的过程、进度和办理理由也应公开,并且开放评论,全面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内容公开有利于监督代表和委员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提案;办理过程、进度和理由公开,有利于监督承办单位,会不会以权谋私,会不会敷衍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