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反腐败思路 提高反腐败质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3:14:09
【作者:中共新疆伊犁州委党校王开幕】

从历史上看,从国际国内的经验教训来看,反腐败问题事关执政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命运和前途,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场严重的政治斗争。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党的努力,我们取得了反腐败斗争的阶段性重大胜利,清除了一批党内腐败分子,从总体上维护了党组织的纯洁性,维护了社会稳定,保持了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基本满意。但是,反腐败斗争还远未到取得决定性胜利阶段,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不断地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在膨胀着的物质利益和其它利益欲望的驱动下,同社会生活中的一些利益集团或个人搞在一起,以职务之便从事权力与利益之间的交易活动,并逐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些腐败分子被铲除,新一批腐败分子又产生出来,是当前反腐败形势的重要特点。
腐败行为屡禁不止,屡打不绝,其蔓延趋势非常值得深入研究。我们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的方针,继续强化反腐败机制,创新反腐败思路,切实遏制腐败的蔓延。
1.提升纪检监察部门直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管理干部的权限。现实告诉我们,腐败来自于党内各层级各行业的干部,主要是领导干部。腐败利益的一致性,容易使各层级腐败分子沆瀣一气,形成水泼不进的严密关系网,甚至各层级领导机关的主要领导成员因各种原因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腐败团伙、腐败分子的保护伞。应该加强上一层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下一层级各套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纪律检查和监督力度。在执行纪律、干部推荐、审查、任免、管理等重大问题上实行党内双委员会即党的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管理体制。党的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同级两个委员会组成人员后,由两个委员会共同选举产生同级两个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按党管干部的职级范围,由双委员会向同级党的职能部门、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任命推荐干部;上一层级双委员会共同审查决定下一层级双委员会呈报的干部推荐任免报告;党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兼任纪检监察系统以外的其它任何职务;党管干部原则在党内要加强党的纪检监察部门管干部的力度,两个委员会同时管,两手都要硬。
中国历史留给我们的深刻教训是:没有哪一个朝代或社会形态,其统治阶级没有惩治过腐败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的,但最终毁于腐败。究其原因,一是剥削制度本身是产生腐败的根源;二是官吏的管理体制弱化了对官员的监督权和处分权;三是专制主义横行,人民不民主。既然全党已经从非常高的程度上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那么全党就应该从更高的程度着眼,加强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
2.把党员的素质建设作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切实纯洁党的队伍。共产党执政的国家,各级各类、各系统的领导职位主要由党员来任职,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党员队伍的纯洁程度决定着领导职位的廉洁程度。加强对党员的批评教育和监督是必要的,关键是把好党的入口关。苏联共产党留给我们的深刻教训是:该党有20万党员的时候,建立了苏维埃政权;该党有200万党员的时候,战胜了德国法西斯;该党拥有2000万党员的时候,失去了党的执政地位,党员队伍土崩瓦解。这说明,人数众多的大党,如果素质不高,纪律涣散,同样会亡党亡国。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人数众多的大党,但存在着腐败,说明党员队伍有不纯的问题;党内腐败有多严重,党员队伍不纯就有同样的严重。一个社会成员能否入党,应该经过较长时期的观察、培养、教育和引导;主要不是看他马列主义水平有多高,那是专家们的事,主要看其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个人基本品行是否是一贯的、稳定的;看其对所从事职业的一般态度和责任心的长期性。切实解决好“人正”才能入党的问题。一个党员所任职务的高低与对其监督的程度成反比,位高权重的时候,可能失去监督,主要靠自律。自律意识的培养和强化则来源于一个人的健康成长过程。我们要为建立一支人品正、素质高、有信念、纪律严明的党员队伍而努力。
3.强化领导干部的职业道德观念并对其职业行为进行严格监督,是遏制腐败的重要环节。对党的纪律和“领导干部管理条例”执行的严格程度应该高于和严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要求,这是由领导干部职业道德规范特点决定的。领导干部职业道德规范是发展和提升的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高层次,它既高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般职业道德规范,更高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领导干部的腐败有其自身形成的过程和规律,腐败首先从职业行为失范开始,对行为失范的领导干部姑息迁就,必然导致腐败。职务犯罪的特点就是爱“岗”不敬业,借职位谋取私利。
党的教育历来是在前的、长期的、一贯的,领导干部职业道德行为失范,还留在原职位上批评教育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我们的教训是:往往当一个领导干部跌破道德底线,成为人民罪人的时候,才受到查处,执纪与执“刑”同步。党的组织特别是党的纪检监察部门应该把拒腐防变的工作重点移置到对领导干部职业道德规范的监督、管理和评价上,一经发现领导干部职业道德行为失范,就应做出处理。通过强化领导干部的职业道德意识和对其职业行为进行有效监督,来保证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务和政治责任,并使职业行为和责任内化为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成为深深根植于领导干部内心世界的职业习惯,成为自省、自律的内在动力,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和解决腐败问题。
4.实行以适当待遇养廉与用“重典”严厉打击腐败行为和严惩腐败分子相结合。各级干部都是公务人员,职位既是公务人员的社会责任,又是公务人员获取生活来源的手段。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人们首先要解决衣食住行问题,然后才能从事政治、法律等社会活动。如果没有物质条件做保障,公务员队伍就很难稳定,很难纯洁,很难赢得社会尊重;公务员在认为没有必要珍惜身份和职位的情况下,就会因蝇头小利而失去工作原则,失去人格和尊严。提高公务员收入水平,用适当待遇养廉,是巩固公务员队伍严整性,确保公务员廉洁自律的基本条件。适当待遇能否养廉,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应该相信绝大多数公务员能够正确对待社会、人生和岗位,能正确处理付出与索取的关系,是讲良心、讲党性、讲职业道德的。贪得无厌的人是极少数。人民群众认为,我们对搞腐败的人,严厉打击不够,制约环境强度不够,搞腐败风险不大,致使一些人明目张胆地搞腐败。所以,在用适当待遇养廉的同时,要严肃党的纪律,用“重典”严惩腐败分子并没收其财产。使广大公务员珍爱岗位,使少数变节分子不敢违纪枉法。确保公务人员做到廉洁、自律、高效,聚精会神地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新加坡政府坚持严格管理公务员队伍与高薪养廉两手一齐抓,廉政建设取得巨大成效。其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汲取。
5.废除事实上存在的领导干部职务工资终身制,实行公务员工龄年限、不同职级年限、不同工作环境等方面的加权退休工资制。从客观上、制度上制约公务人员不断谋取更高职位的投机心理和不健康动机,使各层级公务人员能够安心立足于本职,正确对待同一职级上的长期任职,不计较在艰苦环境下工作。克服退休前因职级升迁而取得的收入标准,在退休后可享受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不公正分配现象。防止公务人员在职级变化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6.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党的建设的灵魂。用这个思想武装全党,同时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是最终从总体上根除腐败,实现党风政风彻底好转的根本措施。政治文明建设对执政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夯实了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政治基础,扩大了民主监督的范围和力度。必须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把反腐败斗争同政治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建立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做到执政为民,严防以权谋私。责任编辑 谭荣邦《理论前沿》200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