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逼问:向三鹿索赔为何不立案(南方都市报 200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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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逼问:向三鹿索赔为何不立案
最高法院称行政手段解决更好,委员要求将解释写入最高法院报告   日期:[2009年3月12日]  版次:[AA12]  版名:[重点]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4  条       本报讯 (特派北京记者 陈伟华)三鹿毒奶粉事件后,有患儿家属通过法院向三鹿索赔,法院却不予立案。昨日,全国政协九三学社分组讨论会上,政协委员要求最高院解释不受理索赔案的原因。最高院人士称,目前地方法院将受理三鹿索赔案了。     “这个事情(法院不受理)整个社会反响非常强烈,我想你们不受理肯定是有司法上的理由。你应该摊开来讲清楚。”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询问列席讨论的最高院行政庭副庭长李广宇,并建议将不受理三鹿案件的原因在最高院工作报告中做解释。     李广宇解释说,其实对三鹿奶粉案件,最高院并非没有作为。“最高法院非常重视,第一时间研究涉及的法律问题。分管院长直接负责,带民一庭协调这个事情。因为这个事情涉及的面太大,如果纯粹从诉讼层面,解决起来,不如在中央政府统一协调下用行政手段解决更好。”他表示,最高院其实主动研究了很多问题,也提了很多具体的建议。     他表示,对于三鹿奶粉索赔案,现在已经没有不受理的限制了。“两会期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勇反映,有个别起诉的案子在石家庄没受理,是因为起诉材料上有欠缺。”     ■链接     2008年10月29日,来自山东、河南、福建等地区的9名受害患儿家属,同时将9份起诉三鹿的诉状递交至河北石家庄新华区法院,共计索赔130多万元。     新华区法院明确表示,法院决定对此事不予立案。并表示,已接到上级法院指示,暂不受理任何有关三鹿问题奶粉的赔偿起诉。法院所持理由是:需等待政府的赔偿方案。     这一决定引起强烈反响,舆论担心司法被行政架空,称不立案是司法的耻辱。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9-03/12/content_7276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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