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政府如何不跟公众“躲猫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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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 政府如何不跟公众“躲猫猫”?

 

2009年02月23日10:27  来源:人民网-社会频道


  广受关注的云南“躲猫猫”事件以“网友调查委员会”的介入告一段落。然而,公众的质疑并未止息。网友调查团成员和云南宣传部都对“不可逾越的法律障碍”表达了遗憾。这份只能保证“良心、责任”却并不具法律权威性的网友调查报告公布后,网上对案情质疑的声音更加复杂,认为调查是“政府主导下的一次作秀”的指责依旧存在。看来,问题的症结不是出在由谁调查上,而是,在网络时代,政府和公民如何互动、权力对权利如何尊重、政府的公信力如何维护等问题。公众到底希望政府做些什么?您认为应该怎样才能平息民众的质疑?司法部门是否应介入本次调查?就这些问题,我们希望听到您的高见。

  敬请您留言讨论。

  事件回放:男子“躲猫猫”在看守所死亡引发热议

  24岁的云南玉溪男子李荞明因盗伐林木被刑拘,进入昆明市晋宁县公安局看守所后于2月8日受伤住进医院,4天后死亡。警方解释说,他是在与同监室的狱友玩“躲猫猫”(后更正为“瞎子摸鱼”)游戏时,因为蒙着眼被狱友普某踢打后撞到墙壁受伤,不治而亡。

  此事披露后在网上引发热议,成千上万的网友跟帖,对此纷纷发表看法,指出“躲猫猫”致死“完全超出想象力”,“躲猫猫”一时成为网络流行语。2月19日,云南省委宣传部发出公告:为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将面向社会征集网友及社会各界人士代表4名组成调查委员会,于2月20日上午前往晋宁县具体事发地,对“躲猫猫”事件真相进行调查。21日凌晨,调查委员会在网上贴出《“躲猫猫”调查委员会调查报告》,引发网络舆论新一轮的质疑。【详细】

  网友“风之末端”:全程参与调查 为何没有接触到“真相”?

  这种无奈很奇怪,它让我们难受却又无法对它进行回击。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最直接的原因是,我们没有看到监控录像,监控录像的内容是最直观、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同时我们没能与犯罪嫌疑人普某面对面,如果能听当事人说,向他发问,情况就会有所不同。

  从法律上讲,我们所遇到的障碍,似乎并不是公安机关故意设置的。他们援引的法律法规规定,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一般公众无权当面询问在押嫌疑人,无权查阅需要保密的资料。网友也是公民,我们不能违法,不可逾越。

  我开始对自己的“身份”和“权力”怀疑起来,不清楚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我觉得,这个委员会的名称也许不应该用“调查”,应该叫“听证”或者“观察”委员会更为恰当。正如我们在《调查报告》中说的: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网友,还是网友调查委员会,都不可能做到“探寻真相”。最后真正能揭露真相的,只可能是拥有法律资源的司法部门。

  进而我又想到,在近年来的许多网络舆论事件中,为什么“强势部门”的解释总是不能取信于民?如果监督的任务过多地由互联网和网民承担,这种现象正常吗?

  政府说法:

  云南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我们只搭建一个参与平台 但一些法律障碍是不可逾越的


  说实话这个事情毕竟是首次做,大家都没有经验。我现在看到网上的一些质疑,我觉得质疑是一剂良药,也是清醒剂,它能帮助我们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我们的工作。我当时确实想得也比较简单,我觉得能让我们的网民和社会公众进入到现场,就可能最大限度地探寻到真相,能够接近真相,能够给社会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所以我在协调会上专门也跟政法机关、公安机关做了一些沟通,我觉得我们要向公众开放,我们就要做到100%的开放。但是我确实也没有想到会有一些不可逾越的法律障碍,我注意到一个细节,比如调查委员会要会见嫌疑人,公安部门实际上是表示接受的,但是随后是检察机关提出检察意见,说这个已经超越了法律的规定,不能会见。关于监控录像我后面也做了一些了解,监控录像也是检察机关提出来,觉得是法律不允许民间人士调阅。我在QQ上还跟风之末端谈过,你们也是没有经验,如果碰到这种小的障碍你们应该跟我通气,我协调县里面说明厉害关系可能会特事特办。他(风之末端)跟我说:如果打电话是不是让人觉得是在宣传部门的操控下?

  正因为是这样,这次活动我们是扩大网民参与的社会热点事件的尝试,所以我们并没有取代司法部门的意思,我们觉得能够让网民和社会公众参与进来就是一个很了不起的进步。所以当时我们从宣传部门的角度提出来,我们只去搭建一个平台,提供大家能进入到大家共同关注的公共事件的现场,提供这么一个机会,我们提供服务,比如我们出车辆,但是我们宣传部门既不参与进来,同时我们不预设任何底线,不预设任何形成。所以我们当时没有做任何的准备,包括他们的调查过程我们都不干预。当时在部门的协调会上我们是达成了共识,但是我们这个决定超越了法律的界限,但我们公民参与进来 本身就已经迈出了很大的一步,当然我们确实还不能凌驾与法律之上。

  人民时评:如何保证不跟公众“躲猫猫”

  广受关注的云南“躲猫猫”事件以“网友调查委员会”的介入告一段落。然而,公众的质疑并未止息。

  首先应该肯定的是,云南省委宣传部出面邀请网友组成调查委员会到事发地展开调查,体现了对网络民意的尊重和对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的保障。对敏感事件不与公众“躲猫猫”的诚意,是积极回应网络舆情、满足公民知情权的一种尝试,成为官民在知情权问题上良性互动的范本,体现了民主政治的开明之风,国新办网络局对此也表示了肯定。

  我们欣喜这样的进步,同时也在思考,一个由网友参与的既不“专业”又受到刑事诉讼法限制的民间团体,凭十几个小时走马观花的“眼见”,是否真能达到“为实”的目的?调查委员会已在报告中坦陈:“这篇报告,绝不可能是让‘躲猫猫’事件‘解密’或者‘真相大白’的文件,我们只能保证我们的良心、责任能在这一天得到体现,任由网友评说。”同样值得思量的是,这份只能保证“良心、责任”却并不具法律权威性的报告公布后,网友对案情质疑的声音更加复杂,认为调查是“政府主导下的一次作秀”的指责依旧存在。

  看来,问题的症结不是出在由谁调查上。从去年以来“打酱油”、“俯卧撑”的流行,到几天内 “躲猫猫”成为网络热词,不能不让人思考这些问题——在网络时代,政府和公民如何互动、权力对权利如何尊重、政府的公信力如何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