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风田:农民工养老新办法将会阻断农民工就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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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0 | 郑风田:农民工养老新办法将会阻断农民工就业路

标签: 农民工养老办法    郑风田 中国人民大学

农民工养老新办法是一个瘦主意,真要强制执行,它会断了许多农民工的就业路。要分类管理,对长期留在城市的农民工,可以“以社保换土地”,让他们成为市民,短期或者流动性的农民工,不要强制雇主交什么社保。临时就业的农民工对社保的态度一般是不乐意、不愿意,帮该法也是不可行的。要以农民的最大就业为目标导向。“两法”(对城镇人员与农民人各一套)是不合适的,长期来看,一个城镇法足够,够条件的农民迅速转为市民,没有必要搞两个。不能因为两个方法把农民工长期拒于城市之外。

 

新办法难解决老问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拟定了《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并就主要政策措施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本次的这个办法是本着2006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的“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指导精神出台的。部委相关官员相信农民工的养老问题一定会得到明显改善。相关官员认为该条文以下几个亮点:农民工的参保缴费比例降低、可地区间转移。并认为能够解决过去农民养老保险存在的“交费难”“转移难”的问题。

 

我对这个农民工养老办法持负面意见,我认为新办法不但解决不要原来交费难的问题,而且很可能因此法的强制执行会让大量农民工因此而丢掉工作。想帮助农民但却只忙了一小部分人,伤了大多数的农民工。

该办法农民工最关注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只是在旧办法的基础上打转转。其结果很可能是旧的问题还解决不了,还会出现过分超前的养老交费,使用工单位不愿或者少雇农民工,阻断大量剩余农民工的就业路。

科学的方法应该是分类管理,不搞一刀切,让那些已在城市工作数年,有正式的工作,长期来看不会失业的农民工正式成为就业当地户口的人,而该农民工也应该放弃家乡的土地,也可以土地换社保。其他大量的农民工还是别交社保了,他们出来的目的不是为了就业,而是来了挣点钱贴补家用。别当着为了农民工的利益,让用人企业因此而少雇许多农民工,断了农民工的就业路。

 

为什么农民工不愿意参保养老保险?大部分农民家里都有块家命的地

这个办法的一个潜在假设前提是农民工都是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的。其实这个假设完全错了,你可以进行一个调查,看一看农民们愿不愿意交保?答案一定是愿意参保的比例很低。为什么?这跟交多少钱都没关系,多少钱农民都不愿意交,只希望这些钱都直接发给农民带回去。

农民工这样选择并不表示他们是傻瓜,不懂。实际上农民工是基于他们自已条件的最优选择。谁处在他们的位置都会这样做的。主要的原因是农民世世代代都是自己养老,有一块保命的地,并不指望别人能够帮得上忙,况且这个钱交上去了,什么时候能够拿到,谁知道。钱还是拿在自己手里放心。过去经常发生的种种许诺不兑或者兑现难的问题已让农民们心寒害怕了。

再者大部分的农民工出来打工都认为是临时的,他们背后还有自己的土地与家人,要真是找不到工作,还可以回家,那几亩薄地养活自己还是没问题的。打工只是挣点活钱,但所挣不多的钱还要扣下来,十几年之后才能用,他们当然不干了。谁知道十几年他们又流浪到什么地方?还有没有工作?

保民地是农民工最好的保险,这是他们不愿交社保的动因之一。

中国农村一个好的地方是农民们都有一块保命地,这是他们的养老保险所以在,这些东西他们靠得住,祖祖辈辈都靠这个,可靠。象巴西、阿根廷就不行了,农民们出来后把家里的土地卖了,一旦在城里失业就失去了保险。最后只能跑到贫民窑里。我们农民每人一块地,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现在居然还要让他们交钱参保,他们当然不干了。

农民工不象城里人,城里人如果没有了工作,没有了收入,那可是寸步难行。所以城里人是一定需要养老保险的。农民们,我指的是大部分的农民工,他们真的觉得没有必要。真要给我养老保险,还是直接交给我。这样踏实。

 

强制性的给找到工作的农民上保险,有可能增大用工单位成本,断了更多农民工的就业路

要了解农民的一个特点,不要动辄就出台一个覆盖所以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政策,这样做是很可怕的。因为弄得不好,不但帮助不了农民,反倒会伤了他们。把他们的工作给弄丢了。原因很简单,养老保险要农民与农工企业出,许多用工企业本来收入就不多,还要交这交那,于是就干脆少雇或者不雇农民工了,这就实际上阻断了农民工的就业。对于大部分的中小企业来讲,给雇佣人员交养老保险,给企业的成本最少要增加20%以上,而企业的利润可能也就这样多。多交一份农民工养老保险,等于减少了就业机会。

 

农民工首先需要的是工作,而不是养老保险

目前的农民工养老办法缺乏分类管理,是一刀切政策。把农民工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这恰恰是错误的。在外就业的农民工有两亿多,对已经找到目前的农民工是好消息,但对于我国还有2亿多剩余劳动力需要安置来看,这实在是一个糟糕的决定。农民们首先最需要的是一份工作,再少的工资,也比在家种地要强多了,一般来讲,农民工打工一个月的收入要比他们在家种地一年的收入还要高。所以农民首先需要的是工作,而不是养老保险。

农民工养老保险好心却要忙倒忙,会阻断大量尚未找到工作的农民工。

 

以社保换土地,进行分类管理,让部分农民工成为市民,享受城市养老,条件成熟一个解决一个。这样就可以慢慢地把农民工问题给解决了

不要仅在社保上打转,这是远不够的,一定要进行分类管理。

我并不反对所有的农民工都不要养老保险,我最反对的是搞一刀切,一刀切地让所有农民工雇佣单位都交农民工养老保险。这样会大大减少农民工的就业机会。因为在外打工的有2亿多农民工,真要是都交,只有一个单位最高兴:全国社保基金会,收这么多的银子,当然好。但这一收不打紧,估计大批的就业岗位就没有了。原因很简单,交养老保险费使中小企业的用工成本大大增加,不少中小企业的利润本来就10几%,再一交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就只得关门了。所以不能一刀切,动辄就算2亿多。而应该分类管理。

没有必要搞城镇一个农民一个的两个标准

不要搞什么《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两个办法,国家一直在提城乡一体化,这样做又要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分隔开来。只有一个城镇养老保险就够了,不能动辄就是农民工,实际上农民工也分化很大。有长期在城市工作的,有出来打短工的等等,不能一概而论。要进行分类管理,让那些符合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有稳定的就业岗位,已不需要在家种养活的农民工,可以办城镇养老保险。但必须有两个前提:必须给他们就业当地的户口,他们也必须放弃老家的土地,也就是以土地换社会。因为一般农民都是以土地为保障。你不能土地也有社会也有,什么都占着。有一个就可以了。可以让农民们自己选择,想拥有工业地的户籍与享受教育机会,就放弃老家的土地,转让出来土地。给那些在家里尚未出来的农民。你不能什么都占着,给他们养老保险就是要让他们有后路,能够在就业城市扎下根下。不会经济环境一不好就把他们给赶走了。这种人我估计最少应该有两千万,要把这两千万农民工转换成城市人口。不能再叫农民工,他们的养老办法也按城里人来管理。而对于大多数的农民工,他们的就业岗位实在是太有风险,随时可能丢失,为了工作,为了解决更多的农民工就业机会,还是以就业最大化为目标,而不是福利最大化为目标。这些人还可以继续用农民工这个称号。那些已给社保的农民工就不要叫他们农民工了,以免混淆。

以土地换社保有一个障碍,比如一个河南人在北京工作数年,如果在北京获得社保,他老家的土地转让出来,受益者是河南省。可以北京市就没有动力。北京市会认为我给你解决户口与社保,但河南省却是受益者。所以这个时候国家可以出面,对于那些这样做的地方政府,国家出一部分钱来鼓励各地这样做。这样就可以解决目前一直把农民工当外人看而不负责任地做法了。我国的城市化率也可因此而提高。

对于那些没有稳定的就业岗位,只做临时性工作的农民工,还是不要轻易地让雇佣单位买社保,否则的话,会把这些农民工的就业给弄没的。

实际上出台一个相关条件就够了,没有必要再搞一个农民工养老保险法,不需要也不必要。

 

在外就业的2亿多农民工不能一刀切都要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