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灰幕:1430亿沉没的红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6:30:05

2009年初,家住湖北宜昌的毛女士打开很久没有看过的基金账户,发现2007年牛市时买入的5只共计10万元的基金现在亏损已经超过50%,而5只基金中仅1只有过分红。

根据Wind数据和公开资料统计,2007年中期前成立、以股票市场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开放式基金中,共有31只基金2007年至今未进行过分红,涉及牛市实现可供分配收益总额达到1430.8亿元,其中多数基金合同中写有 “基金可分配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或全年分配不得低于可供分配收益的最低比例的规定。

但是现在这些牛市中超过千亿的可供分配收益消失了,像 “泰坦尼克号”沉没在海水中,不同的是,将来某一天它们可能再浮出水面,但谁也不知道得等到什么猴年马月了。

1430亿沉没的红利

2007年,毛女士在银行工作的亲戚推荐下曾陆续买入博时价值增长[0.59 2.96%]、博时第三产业成长[0.86 3.72%]、南方成分精选、景顺长城资源垄断等5只基金,2007年末时账户收益几乎翻倍,但这部分收益最终还是随着大盘的下跌打了水漂。

毛女士称,当初买基金的时候主要看大盘和业绩,而在她的印象中,分红的主动权在基金公司手中,“当然能分最好”,如果2007年到2008年上半年有分红机会,她会考虑选择现金红利,“毕竟份额没有变,如果基金再赚钱也还可以继续获益”。但她并没有获得这样的机会,至今毛女士也没有舍得赎回这些已经深度套牢的基金。

但是,毛女士持有的未分红的4只基金中,其中两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写道基金收益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90%或50%。

德圣基金研究中心数据统计,2008年仅81只开放式股票投资方向基金分红760亿元,而2007年共有163只开放式股票投资方向基金分红2206亿元。在牛熊市不同行情下,基金收益情况大额缩水是上述数据差异明显的主要原因,但是,部分2007年基金收益未及时分配是重要原因。

按照基金会计的解释,基金期末可供分配收益一般是指一个会计年度该基金已实现收益减去未实现的浮亏但不加未实现浮盈,2007年的牛市行情下,多数基金期末可供分配收益一般即已实现收益。而其实各基金的每日运作报告中对当日的股票买卖情况、资产分布、包括可供分配收益都有详细数据。

上述31只基金中,多只基金合同明确写明基金可分配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或全年分配不得低于可供分配收益的最低比例,但并未进行分红。

鹏华优质治理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等。该基金于2007年4月由两只封闭式基金封转开合并,资产合并后至今未进行过收益分配,截至2007年底该基金可供分配收益27.9亿,而2008年1季度,该基金净值还曾在1.3元附近。

鹏华行业成长及价值优势基金也存在类似问题。鹏华行业成长基金合同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2007年末,该基金可供分配收益近6亿,2008年3月7日基金净值3.75元,但是在合同规定分红最后期限的一个月时,该基金选择了拆分而实施分红。而鹏华价值优势基金2007年末可供分配收益65.8亿元,该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收益的70%,但是也在拆分后未对2007年可供分配收益进行分配。

31只未分红基金中合同写明“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的基金还有华安创新[0.59 2.60%]、国泰金马稳健回报[0.59 3.30%]、景顺长城资源垄断等基金。

南方稳健成长[0.86 2.79%]2号、南方成分精选以及国泰金鼎价值精选[0.78 3.19%]、招商核心价值[0.87 3.03%]等基金则规定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x%,也均至今未进行过分红。

还有一些基金存在分红未达到比例问题。例如,工银瑞信核心价值[0.71 3.55%]基金合同规定“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80%。”2007年末该基金期末可供分配份额利润0.6883元,但该基金仅在2007年1月份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2元,合每份0.2元,未达到合同规定比例。

而许多基金合同中未写明可供分配收益分配比例和所指时间段,仅在2007年初进行过分红而后至今未再分红。博时精选[1.16 3.21%]基金合同中写道“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该基金成立于 2004年6月,分别于2005年9月、2006年5月和2007年1月进行过分红,最后一次分红以 2007年1月23日 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2007年该基金年报中注释该次分红为2007年中期分红,其后未再进行过分红。2007年末该基金净值为2.176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超过84亿元,直至2008年中期,其净值仍在1.5元附近。博时基金人士称,开放式基金分红不一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进行,博时精选基金 2007年度的分红完全符合该基金合同的规定。

根据Wind数据和公开资料统计,不包括仅2007年上半年对2006年可供分配收益进行过分红的基金,共有31只2007年中期前成立、以股票市场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开放式基金,2007年至今未进行过分红,涉及牛市实现可供分配收益总额达到1430.8亿元。

据了解,证监会曾就2007年基金分红问题点名批评个别公司。

分红问题集中暴露

北京某基金经理认为,通常情况下,分红主要根据契约要求,也会受到投资策略和对市场判断的影响 “手头有现金,又不看好行情的时候也可能会选择分红,但2008年初市场下跌太快超出意料。”

业内人士指出,正是由于2007年和2008年牛熊转变的特殊行情,开放式基金分红问题集中暴露,而对于未分红的原因各基金公司说法不一,综合上述未分红情况,基金公司对牛市红利“拖延”分配主要有两种解释。

一种是,2007年中部分基金曾进行过拆分,使得净值归一,2007年10月后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基金净值上涨缓慢,限制了分红空间。有基金公司表示,原本计划多积累些净值再分红,但是2008年初市场急转直下,想分红时已无法达到合同规定比例要求,如果分红则会是份额净值低于1元,违反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的合同规定,且市场大幅下跌的时候刻意为分红卖出股票也会影响投资策略,如果大比例分红会对市场造成冲击。鹏华、南方、工银瑞信等基金公司作出了类似的解释。

而上述基金中,华安创新,鹏华、南方等公司旗下基金都曾在2007年进行过拆分,31只未分红基金中2007年拆分基金超过一半。但是,拆分之后是不是开放式基金是否可以不分红?基金业并没有明确说法。

而2008年拆分基金在面值下进行分红的情况也并非少数。

2008年初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0.51 2.51%]基金在拆分时修改基金合同将 “本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改为“本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1.00元”,按比例拆分后其面值相当于0.436元,2008年3月,在分红前一日单位净值为0.6819元的情况下,即不违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的条款,该基金实施了分红,当时这种在仅拆分2个多月后、出现亏损的情况下将20%多本金返回投资者的做法受到很多质疑。而2008年底又出现友邦盛世、兴业趋势、国海收益等一批拆分基金效仿华宝增长,在最后关头完成对2007年度的收益分配,这些基金分红时净值均在1元以下。

某上述公司人士称,这仅是事后的判断,当时的做法主要是为了不违反“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分红一次”的强制分红条款。他指出,在基金产品设计之初确实没有考虑周到,但是上述行为只是强调“初始面值”或“发售面值”的概念,算不算修改基金合同还值得讨论,且监管部门并未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