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讲所和夜校想到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7:25:15

 回顾中国的革命史,中国革命的转折史从工农加入革命开始的,其中,农讲所和夜校起了非常巨大的作用。

1924年7月在国民党农民部部长彭湃的指导下。农民运动讲习所在广州成立,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以政治反叛为目的训练农民的学校,而夜校,是毛泽东等共产党人在农村和工人间向工农传授文化知识灌输革命思想的讲台,在后来的革命中,这两者对中国革命,尤其是对激发工农革命热情的积极影响是非常巨大的。

以此为依据,可以做出一个设想,如今推进民主的进程,也可以采用这种方式,任何一国的民主进程,离开民众的支持,而只有少数知识分子的孤掌,是绝不可能成功的,而我们的方式,不是宣扬马克思主义,不是鼓励骚乱和暴动,而是让民众知晓他们所应享有的权利,即,在他们的意识中树立起权利本位的观念。我国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给人民打下了义务本位的烙印,如今,我们应做的,则是将我国的宪法、联合国的《人权宣言》教会他们,告诉他们“财产、迁徙、言论、结社、自由发展。。。这些就是你们应享有的权利。”

这样做,不是开化民智,不是因为他们素质低,而是他们没时间思考,自己应拥有怎样的权利,正如当时农讲所和夜校的情况一样,农民疲于在途中流汗,工人忙于在工厂里卖命,所以,现在为自己维权的底层群众仍属少数,大部分在面对压迫和侵害时,仍在沉默中忍受暴政苛政。他们哪有时间像我们一样,不用流汗、不去卖命,却成天在饱食之后成天争论,是议会制、两党制对他们好呢,还是集中制人大制对他们妙!不是农民工人,如何能设身处地去考虑!我们应该告诉他们:“这些是当官的人写的,你有这些那样的权利,当官的不给你这样,不许你那样,你没错,当官的错了!”知道自己有那些权利,就会去争取这些权利,而这个了解争取这些权利的过程,本身就是推进民主的进程。这样得到的民主,才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民主。

这个设想如今在许多院校已经付诸实践,许多法学专业的学生走上街头举办“宪法周”宣传宪法,向民众宣传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我不免想到,难道成天争吵毛泽东思想、西方自由的优劣并互相人身攻击会比这些学生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会更有用吗?

在当今社会我们实施这种设想与当时的农讲所和夜校相比有更高的起点:一、当时的农讲所和夜校创办的背景是我国饱受战乱侵略的时期,此时的农讲所和夜校因战乱而遇到的困难之多是可想而知的,现在的和平环境给了我们优势毋庸置疑。二、如今底层群众的文化程度比当时的农民工人文化程度高,当时许多农民甚至是文盲,而现在文化普及的程度,使他们在接受权利本位时的遇到的障碍会更少。三、我国民众的义务本位意识是根植于长期的封建思想,当时的农讲所和夜校需要与封建思想做斗争,随着封建思想的消亡,如今的义务本位,只能依附于官本位的特权思想,难度大大降低。四、农民工的打工潮,现在底层群众中农民工占了很高的比例,他们与当时的农民相比,有更大的流动性,更有利于权利本位观念的传播。

那么在这个设想的实践中,能否宣扬共产主义或是西方自由主义或者如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呢?绝对不行,我们要做的是在民众心中树立权利本位的观念,这种权利本位的核心是个人权利,是人生来具有的,是宪法明文赋予的,即使该法律具有意识形态的色彩,但在现实中,这是最具权威最不容置疑的,任何意识形态的染色,必定会在思想上影响甚至扭曲民众对个人权利的理解,在新中国的历史上,意识形态导致人们思想、观念、道德扭曲的例子还少吗?

  权利本位观念在民众意识中的树立,在西方民主进程中有极大的作用,罗马法的长时间的实施、宗教改革、启蒙运动,以及在资产阶级革命中,都包含了权利本位树立的过程,西方的民主制度的实行,不去讨论该民主是否是实质上的民主、是否能代表民众的利益,这种制度百年的运作,早已将权利本位根植与民众的心中,并成为民众推动民主发展的重要原因。

而在我国的解放前的民主发展进程中,无论是戊戌变法、辛亥革命、新文化运动,还是之后的无产阶级革命,最重要的任务是救国救亡、反抗外国侵略,根本目的是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尊严,而处于权利本位核心地位的,是个人权利,在当时必须服从于国家主权,因此,我国长期的反封建反侵略的斗争并没有使权利本位扎根于民众心中。

但不能说权利本位没有在这段历史中出现过。当时农讲所、夜校正是将鼓动工农追求个人权利个人自由为主要方法,发动工农推进革命。在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在各根据地中建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权时,也实行了很好的选举制度,不识字的老农们甚至能用掷黄豆入竹筒的方法参加选举,这就是一种权利本位的体现。但是在国家危亡的战乱时期,这种权利本位所体现的个人权利,是个人的生存权。只有到了和平时期,人们的生存得到保障时,权利本位的核心才会从生存权发展到建筑在生存权之上的人格尊严、平等、财产、迁徙、等自由发展的权利。

这样说来,在现在的和平年代,当年的权利本位也该随着战争的结束而发展,但是这些权利在现在官方所宣扬的民主中没有表现,相反,从多年来共产党的执政状况来看,却是与许多这些个人权利相违背的。这种例子,比比皆是,从文革到八十年代的“严打”再到户籍制度、钉子户们和无数人上访被阻挠。那就是说,革命战争中的权利本位,从新中国建立后到现在,没有得到发展。说明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中国共产党忽视了个人权利在和平时代的发展。第二种,中国共产党不愿见到这种个人权利的发展。按照马斯洛的心理学观点,在人的生存权得以保障之后,人的其他包括尊严、财产、言论及自由发展等个人权利的发展会成为人们的必然需求。在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中有这样一句话: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作为在共产党的指导思想的著作中被阐述的对象和人类的必然需求,自由发展的个人权利被共产党忽视,可能吗?那么就只剩下第二种可能性,如果这就是事实,那就说明,中国共产党在建国之时,其民主的特性已经变质,它与人民的关系,成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或者,这个政党,从联合工农的时候,就只是打算利用人民将其扶上统治地位,而非为人民谋出路,整个解放战争,不过又是一个农民战争罢了。

言归正传,希望更多热爱民主、关心民众的知识分子,加入这个行列中,实践这个设想的门槛并不高,只要有宪法知识或法律常识的人都能做到,这是为了千年来受苦的农民和百年来受累的工人的福祉,他们才应是这个国家的主人,他们才应是推动这个国家民主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