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周恩來談“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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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來談“憲政” (2008-08-23 13:48:37) 标签:杂谈  分类:法制评论  在提倡依法治國的今天,憲政仍然是一個敏感的話題。高層領導們在講話中,很少會去闡述這個問題。
國家應不應該實行憲政,實行憲政必須要有什麼條件。早在民國時期,周恩來就已作過回答,還有過十分精闢的分析。
    1944年3月12日,是孫中山逝世19週年的忌日,延安各界召開隆重的紀念大會,周恩來代表中共中央發表“人民真有發言權的國家是真民國”的講話。周恩來在演說中,就國家實行憲政問題談了一些看法。
周恩來提出,欲實行憲政,必須先實行憲政的先決條件。先決條件中,最重要的有三個:一是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二是開放黨禁,三是實行地方自治。
   周恩來認為,國民黨政府並沒有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人民也沒有討論憲政發表主張的自由。
他說,人民的自由和權利很多,但目前全國人民最迫切需要的自由,是人身居住的自由,是集會結社的自由,是言論出版的自由。人民的住宅隨時可受非法搜查,人民的身體隨時可被非法逮捕,被秘密刑訊,被秘密處死,或被強迫集訓,人民集會結社的自由是被禁止,人民的言論出版受著極端的限制和檢查,這如何能保障人民有討論憲政發表主張的自由呢?孫中山先生曾說過:“現在中國號稱民國,要名符其實,必要這個國家真是以人民為主,要人民都能夠講話的,確是有發言權。這個情形,才是真民國。如果不然,就是假民國”(孫中山:《國民會議足以解決中國內亂》)。
針對開放黨禁與人民自治問題,周恩來認為,開放黨禁,就是要承認各抗日黨派在全國的合法地位,合法就是不要把各黨派看做“奸黨”“異黨”,不要限制與禁止他們一切不超出抗日民主範圍的活動,不要時時企圖消滅他們。有了前兩條的民主,地方自治才能真正實行。
     何時開始實行憲政?周恩來認為,關於時間問題,我們也一向主張應在抗戰期間召開國民大會,實施憲政。照我們經驗,在敵後那樣艱苦的環境中,人民尚能進行普選,討論國事,選舉抗日政府,實行地方自治,那有大後方不能實行民选和自治的道理?因此,一切問題都看執政的國民黨有沒有決心和誠意實施憲政,如果有,就應該在抗戰期中提前實行。因為民主的動員是能最有力的準備反攻,取得抗戰勝利,而且從民主中,才能找到徹底解決國共關係的途徑。
如今六十四年過去了,周恩來所希望的那種憲政體制,想不到在台灣地區率先得以實現,這確實使我們感到十分地意外。
(作者: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劉曉原律師)   百年奥运梦已圆,宪政之路还有多长? (2008-08-09 11:49:08) 标签:杂谈  分类:法制评论    100年前,《天津青年报》发出了震撼全国的三个疑问:中国何时能派一名运动员参加奥运会、中国何时能派一支代表队参加运动会、中国何时能自己主办一届奥运会?

   疑问发出后的第24年,即在1932年7月,有着世界上最多人口的中国,派了刘长春一人参加了在美国 洛杉矶举办的第十届奥运会。在1936年8月16日举办的第十一届奥运会上,中国派出了一支代表队参加。

在国内战乱时期,中国人的奥运之梦实现了两个,就差举办奥运会的最后一个梦想。

   2008年8月8日晚8时,第29届奥林匹克体育运动会开幕式在北京举行,204个国家和地区的体育代表团参加了这次盛会,中国人的百年奥运之梦也终于全部实现了。

   由百年奥运梦想的实现,使我想到了中国人的百年宪政之梦。

    1901年6月,梁启超发表了《立宪法议》,他认为,现在世界上有君主专制、君主立宪、民主立宪三种政体,而“君主立宪者,政体之最良者也”。

   在立宪派的游说下,守旧的清朝政府在1905年7月决定派出大臣“分赴东西洋各国,考求一切政治,以期择善而从。”

    这五位大臣分别前往日、美、英、法、德等国考察政治。大臣们经过一般考察后,大大地开了眼界,得出了惊人结论,东西洋各国之所以强盛, “实以采用立宪政体之故”。中国贫弱的根本原因在于专制,若想富强起来,只有“采用立宪政体”。

   1906年,清政府发布上谕仿行立宪,国家由此进入了预备立宪时期,即由封建专制政治向资产阶级民主政治过渡时期,开辟了中国历史上亘古未有的新局。

    1908年8月27日,大清帝国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确定国家采用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形式,从此中国人开始做起了宪政之梦。

    从1908年到1949年期间,共颁布了九部宪法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制订颁布了四部宪法。尽管曾经制定过那么多的宪法,但最终都没能实现真正的宪政。

    为了宪政之梦, 一代代仁人志士在求索、奔走、呐喊,付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和惨痛的代价。百年中国宪政所走过的艰难曲折之路,让人回想起来顿生无穷的感慨和无奈。

   中国是世界体育的强国,何时能成为世界民主法治之强国呢?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