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的职责与地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0:53:39

叶檀发表文章说,从掌管的资产数量以及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性来说,将财政部、发改委和国资委并列为三驾马车,这并不为过。但财政部部长和发改委主任能单独站在人民大会堂的报告席上,向全国人大汇报“预算执行报告”和“发展计划报告”。而国有资本的经营预算报告制度,强调了十余年,仍未建立。

第三驾马车上拉的究竟是什么资产?牵涉大众利益,无数人引颈而望。不久前,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局长孟建民公布,2004年国资委对181家中央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有40家企业总资产损失超过10%,有40家企业的总资产损失超过了20%。有120家企业有相当部分的财务状况没有进入财务审计报告;有30家企业的财务审计不全面或不深入;有13家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结论与事实相反;还有13家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存在技术问题。

这两组令人震惊的数据意味着,第三驾马车上拉着的部分“国资”正处于溃烂状态,如果不及时处理,全体国民最终得到的将是一车烂“国资”。

最近两年,国资委实施了一连串“严苛”的监管措施。如制订公布《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等条例,全面审核央企财务决算,派出国有企业监事会对183家中央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可以说,国企监管制度初步框架的搭建已接近完工。

但是,即便国资委这个“婆婆”如此厉害,看来无法阻止假账蔓延。此次国资委调查显示,央企审计报告质量不高的重要原因是,财务中介公司帮企业作假。目前我国181家中央企业外聘了300余家中介进行财务工作,帮助做假的会计事务所不在少数。

事实上,为保证企业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国资委《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资委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计。”企业与会计事务所作假,将面临严重的惩罚,轻辄由国资委责令改正,重辄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在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审计工作中参与做假账的,将被禁止承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并通报或者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但是,国资委忘了上市企业的假账的前车之鉴,在很多会计事务所眼中,自己所服务的企业,尤其是央企这样的大型企业,是衣食父母,孝敬惟恐不及,哪谈得上监管!而对央企负责人而言,与其仓促下野,晚景不妙,还不如在“婆婆”眼皮子底下“耍个奸滑”,或可名实兼收。国资委又当出资人,又当监管者,即便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总有打盹的时候。再说,他们也并不是孙悟空,他们也有利益所系。

十六大创设新的国资委,为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特设机构。这一“特设机构”地位尴尬,件归属于人大还是政府?讨论不休;各级国资委的权属,到底是“分级所有”还是“国家统一所有,各级国资委分级履行出资人职责”?争讼不已。国资委没有明晰的法律地位,角色模糊,权力来源暧昧不清。

地位尴尬最明显表现在国资经营预算,长期无法从政府的公共预算中分离出来。国资委成立以前,国资局隶属于财政部,国资管理不可能从财政中独立出来,税收和国有资产收益的界限混淆。

财政部的某些研究人员认为,国资委是特设机构,不是政府部门,不能单独编制预算,要编,也只能“会同财政部编制国资经营预算”。而另一些人认为,国资委作为特设机构,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它可以编制代表出资人编制财务预算。

不管这些意见代表哪些利益集团,观点如何,长期的争论带来的结果是,时到今日,社会公共收支与国有资产收支仍然混编在一个预算中,延缓了我国经济建设型财政,向公共服务型财政转变的步伐,而国资委监管效率因此不高。

述评:此次国资委对央企财务状况的检查,得出的一个结果,必须尽快明确承担起监管与国资预算之职的政府部门——不管是国资委,还是财政部。否则,国有资产变成一车烂国资,损失的是全体公民的利益。从现在政府布局与国资委已经承担的责任来看,由国资委承担上述工作似乎更为合适。静悄悄的遮人眼目的改革,并不是真正彻底的改革。我们鼓励国资委今后继续将真实的统计与检查结果公诸于世,使国资委的监管获得民意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