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建伟受贿部分清单(中国青年报 200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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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建伟受贿部分清单

2005年12月12日 通过给犯罪嫌疑人办取保候审捞钱

     1999年12月14日,犯罪嫌疑人任帅因涉嫌绑架罪被刑事拘留,其亲属李满林通过原太原市检察院干警罗某找到邵建伟,希望为任帅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同年12月18日,任帅即被取保候审。几天后,罗某将李满林交给他的10万元人民币送给邵建伟,邵建伟留下5万元,将另外5万元退给罗某。

  1999年7月6日,犯罪嫌疑人吴冰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吴冰之父吴元(已被判刑)为给吴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送给邵建伟人民币20万元。邵建伟于10月30日将吴冰取保候审。后吴冰于2000年3月24日被刑事拘留,4月11日被逮捕。

  1999年,山西东海海鲜酒家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建宏介绍原太原市商业银行行长吴元认识了邵建伟,希望邵能为吴元之子吴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吴建宏送给邵五块“百达翡丽”手表,价值29万元港币。

  利用调整提拔干部受贿

  1996年,太原市北城公安分局三桥派出所干警李宝春被提拔为巨轮派出所副所长,送给邵建伟人民币3000元;1998年,李宝春送给邵建伟人民币5万元,后被提拔为鼓楼刑警中队队长。

  1998年,太原市杏花岭公安分局刑警队干警杨惠斌为得到提拔,送给邵一块价值1.26万元的雷达手表;不久后,杨再送给邵两万元后,被提拔为刑警大队直属二中队副中队长。

  1998年10月,太原市杏花岭公安分局治安科教导员赵建国为得到提拔,送给邵两万元,后赵被调整为鼓楼派出所教导员,1999年被任命为该所所长。

  2002年初,临汾市吉县公安局局长张天红为担任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分局局长职务,到太原市请邵吃饭,饭后将装有10万元的袋子放到邵的车上,同年9月,张被调整为尧都区公安局局长。2003年春节前,张为担任临汾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尧都区公安局局长职务,送给邵两万元。2003年11月,邵到北京培训前,张为得到挂职临汾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职务,送给邵5万元。

  2002年,侯马市公安局政委韩春喜为了能被调整到好一点的县担任局长职务,送给邵5万元,后被调整为襄汾县公安局局长。

  2003年上半年,临汾市公安局技术科科长王文艺为得到提拔,送给邵两万元;为保险起见,王又送给邵3万元,同年6月25日,王被调整为市局刑侦支队队长。2003年,临汾市公安局经侦科副科长刘继明为得到提拔,送给邵5万元,同年6月25日,刘被提拔为法制处处长。2003年上半年的一天,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光辉为担任支队长职务,到邵办公室送给邵1万美元;2003年11月的一天,李送邵到北京培训,在邵的宿舍送给邵5万元。2003年12月18日,李被提拔为市局交警支队政委。

  给商人各种“关照”从中敛财

  1993年的一天晚上,山西东大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学东为了在办理外商暂住证时得到邵的关照,到邵的住处送给邵3万元;1999年,山西东大实业有限公司承揽了太原市三墙路开发工程,为了避免在资质审查方面出现麻烦,王学东于2000年的某一天到邵办公室送给邵10万元。

  1998年7月,邵建伟得知山西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正在为职工集资建房,遂向该公司总经理聂春喜提出为其解决一套住房。交房款时,当时负责给山西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施工的省建一公司直属分公司第二项目部负责人常家存为邵垫付房款8.9万元,并以其妹邵淑霞的名义办理了相关手续。期间,邵将常家存的儿子常峥调入杏花岭公安分局。

  (边集根据判决书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