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改革应完善准入政策 降低民营资本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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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改革应完善准入政策 降低民营资本准入门槛
2006年04月21日 13:56  

 

  中新网4月21日电 最新一期《瞭望》周刊载文指出,引进民营资本参与金融改革有多种益处。当前中国金融体制改革需要完善准入政策,当务之急是降低民营资本准入门槛。

  曾任长城金融研究所所长的徐滇庆说,民营银行一旦出现,会在相当程度上打破国有银行的垄断局面,逼迫国有银行提高效率、改善服务;同时民营银行还可解决长期存在的广大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填补国有银行出于成本考虑而撤出的金融空间。另外,与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由国家“埋单”不同,民营银行的失误由股东承担。有专家建议,应加大内资参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改制的力度,至少在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革上,允许民营资本入股,借用民间力量改革改组这些金融机构。

  文章强调,一些经济和金融专家认为,金融体制改革需要完善准入政策,当务之急是降低门槛,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一方面促进金融市场竞争局面的形成,另一方面有利于中国的金融安全,把金融利润尽可能多地留在境内,从而实现“双赢”。

  徐滇庆认为,目前金融业对内开放的突破点是加快开放民间金融,尽快推动民间银行的合法化,赋予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准入权”,使之成为促进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动力。

  对于金融改革,有关专家建议,国有银行改革须“三点联动”,即国有资本、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的“联动”。要建立国有银行的现代企业治理机制,应允许民间资本和外资“平起平坐”,一起参股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开放民间金融和建立民营银行的意义,就在于通过民营银行的制度创新,促进金融市场的竞争,从而促进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