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轼:不纳税是没有理由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1:01:07
茅于轼:不纳税是没有理由的

  不纳税是没理由的
  ——在“税收与中国经济困局”主题论坛暨《2008公民税权手册》发布会上的发言

  各位来宾,我不是一个税务专家,我勉强算是一个经济学家,所以对税务方面专门的问题我也说不太清楚,我只能从经济学的一般道理来讨论讨论当前税率的一些问题。

  实际这本书,讲公民税权,我觉得是非常有道理的,从经济学来看税率,一般的道理,首先的问题就是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刚才几位专家已经讲了,我很赞成他们的看法,税制是公民购买政府公共服务的价格。大家知道,税收占GDP的比在90年代初时不到9%,现在涨到了差不多20%,这么涨下去还完没完呢?大家在讨论这个问题,到底是我们这税征得太多了,还是还不够,很多人拿出美国征多少、瑞典征多少来比较,我觉得这是没得比的,因为税的高低不是国际比较的问题,而是你花了多少钱买了多少服务的问题,如果你买的服务不好,那这个税就太贵了。

  刚才我讲的问题是我们购买政府服务的价格,从这个角度我们就可以判定现在的价格是偏高还是偏低。这里面有一个最根本的主次关系,老百姓是买方,政府是供给方,卖方,买方卖方可以讨价还价,不能由一方说了算,尤其是买方有讨价还价的权利,摆正位置我觉得是最根本的,所以叫“税权手册”,纳税是义务,但我们还有权利。

  我们的权利表现在什么地方呢?在发达国家表现为纳税人有纳税人协会,这是民主国家的普遍组织,纳税人自己组织起来监督政府收税的效率、高低、税款的使用。国际上有一个组织“国际审计”,我原来不懂这个东西是个什么组织,后来明白了,国际审计组织就是一个国际性组织,专门帮助各个国家的老百姓审核他们交的税合理不合理,这是一个国际性的组织。

  这些问题我觉得是一个最根本的问题,纳税人和征税人的关系,纳税人是主人。刚才有人说了,我们的字典里好象从来不用“纳税人”,就是为了避免让大家知道你们是国家的主人,征税也不是光明磊落的,最好大家都不知道。

  从公平的原则来讲,征税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体现了公民的平等,没有人可以例外,可是我们这个国家是一个特别的国家,有些人有特权,所以征税很难做到人人平等纳税。我举几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我们院士每年有10万块钱的院士津贴,这部分津贴是不交个人所得税的,这是完全没有理由的,这个理由就是他当了院士就与众不同了,大家都要交税,但是与众不同的人可以不交税。

  第二个例子,洛杉矶奥运会时,在奥运会上得奖的这些人,他们的奖金是不交税的。我当时也非常反对,税务局提的理由是他们得冠军、亚军是非常不容易的,在训练时付出了艰苦的劳动,这就是不征税的理由。我就说,有什么收入是不经过艰苦劳动就能得来的呢?哪怕是走私、贩毒,那也不容易啊,为什么你就不征他们的税?

  第三个例子,我们国家交税的情况是不向老百姓公布的,我问过西城区地税局的人,中央领导交的税你们知道不知道?他们说我们不知道,我们不能公布。我说你们应该公布出来他们交了多少税,这有什么不能公布的?领导人的财产还要公布呢,他们交的税为什么不能公布呢?

  这些例子表现了我们这个国家,人和人是很不平等的,这是一个非常根本的问题,在税务上就表现出了这些问题。

  个人所得税,除了经济上的原因,人不能因为地位上的原因而有所区别。经济上的原因,比如家庭负担重,这些可以有所区别,但没有理由说我的地位高就可以不交税了,尤其是国家领导人纳税,我们应该要求他们公布他们的收入情况、纳税情况,你的收入、你的财产都要公布,为什么纳税不能公布呢?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中国的纳税问题,国际上判定中国纳税的痛苦指数是全球最高的,为什么我们的痛苦指数高呢?我觉得不是因为我们纳的税高,而是有几个原因使得我们纳税的痛苦指数特别高。

  第一个最大的原因,纳税人跟征税人地位的不平等,他征你的税,不管征的对还是征得错,你只有一条,老老实实交,你要问一声,麻烦就来了,他会给你穿小鞋。政府跟纳税人的地位完全是反过来了,本来纳税人才是主人,征税,税务作为政府的一个部门,他是代理人,我们是委托方,他是代理方,我们委托他办事,他得听我们的。但现在我们的纳税变成了反过来的关系。我知道税务局很多税种是不合理的,我们经济研究所就要交税,交的很多税都是极不合理的,但连我们都没办法跟它抗争,其实我认识税务总局的人,好几个领导人我都认识,但没用,跟他们谈了,都没用。

  第二个原因,为什么痛苦呢?税务局把一些监管的成本变成了纳税人的负担,你们听懂了这个意思吗?你是纳税人,我是税务局,我要监督你纳税,监督你纳税的成本,比如请个人来看着你,或者买个设备监督你,我搞一个什么网络,这部分成本都是要你来付的。这种行为的结果是什么呢?他可以无限制的加强征管,因为不是他的成本,他雇一个人看着你是你付他工资,那你还受得了吗?我们纳税人凭什么要出钱找人来管,并且把我们管得很不舒服呢?

  我举一个例子,税控收款机,所有企业都要买那个东西,这东西挺贵的,好几千块钱,非常简单的一个东西,现在一个计算机才三千块钱,那东西远远比一个计算机要简单得多,但价钱却非常贵,而且它是只有指定地方才能生产的,我到广东去看过生产税控收款机的企业,发财发得不得了,因为它是垄断的,税务局指定你必须买这家的,这些人跟税务局的关系就不知道了,后面可能有分成,或者就是税务局的人开的。

  这样一些原因使得我们的纳税成本、纳税痛苦指数非常高。

  纳税中的很多问题都有争论,提到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还是生产型增值税,多数人都认为消费型比较好,但现在也出来一些看法,认为消费型增值税不利于就业。还有出口退税,这也是一个老问题,出口退税从公平上来说合理吗?效率上能提高吗?有好多问题,也包括今天大家讨论的个税起征点是多少好,高好还是低好,这些问题可以说没有一个绝对的答案,有的问题连利多弊少还是弊多利少都搞不清楚,所以税的问题挺头大,需要各位研究。

  大家知道,我们国家的贫富差距比较大,怎么调解这种差距呢?我想来想去,最主要的办法就是通过税收,还有次要的办法,比如通过民间的慈善活动,让有钱的人捐钱帮助贫困的人,但比较有效的办法还是要通过税收,特别是通过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在这个问题上,我是比较赞成向富人多收税来帮助穷人的。

  可是我们现在的税收制度完全不同,因为我们现在的税收只能够对工资征税,其他收入道理上也要征,事实上它搞不太清,不知道你其他有一些什么收入来源,特别是富人所得主要不是从工薪来的,富人所得主要是财产所得,他们有钱,再通过钱赚钱,这是他们的主要收入,而这部分收入税务局是不知道的,也很难知道。

  当然在国外也有同样的问题,财产性收入很难监控。但国外的情况好一点,国外财产来往很少有现款,都是在银行、用信用卡,都有记录可查。我们现在有很多都是现金交易,因此就更搞不清了。

  国外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简单来讲就是个人申报,你自己老实讲有多少收入,然后政府来搜查,万一查到你隐瞒不报,就要处罚了。我们国家现在也开始有了,12万以上申报,我很赞成,可是我们申报了两年,没什么进步,你申报得多也好、少也好,和你纳的税没关系,它没有检查你纳多少税,而且也没有这个数据,比如我交了三万块的税,他不知道你到底交了多少,就是听你说。

  我在南方一个报纸上写了一篇稿子,他们给了我稿费,稿费扣税就是他们扣了。北京税务的征收单位并不知道我在南方的收入是多少,联不起网,所以就只能按照总数来征收个人所得税。

  所以个税的主要功能,调解贫富差距,这个功能我是很赞成的,我满足用非法的手段来剥夺富人,比如土改时斗地主,这个手段我是反对的,用一种流血的、没有法定程序的办法来剥夺富人,这对社会是很危险的。但我们用合法的办法来剥夺富人,这是必不可免的,我希望我们的富人也要想通这个事儿,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保持和谐和稳定。

  最后我提一个看法,可能是有争议的,我写过一篇文章《无理不纳税》,不纳税是没有理由的,什么意思呢?我发现现在有的人说我们这个社会、这个政府贪污腐化,我们交的税他们都拿去公款吃喝、出国旅游,有各种各样不正当的消费,因此我们就不交税。

  我不赞成这个观点。

  我的理由是什么呢?这涉及到了社会现象的一个根本问题,社会上总有一些人不守规矩,我们有没有理由因为某些人不守规矩而自己也不守规矩呢?我觉得不可以。简单来说,有些人在排队,大家守规矩,现在来了一个人插队,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一看有人插队大家就不排队了;还有一种可能,他插队我自己还是要排队。还有一种可能,虽然有个别人不排除插队,但大多数人还是排了。类似的例子是很多的。

  我们想想看一个社会怎样才能进步,是不是别人有错,我就以此作为理由跟着他学呢?如果这样搞下去,这个社会是会垮台的。我们说这个社会不好,道德很糟糕,但我们要注意到,我们这个社会的基本道德情况还是维持住了,并没有一垮到底。为什么?这就是靠我们这个社会中很多对自己有要求的人,别人怎么搞我不管,我都有自己的原则,我要守规矩。这样这个社会才是有希望的。

  就拿纳税来讲,要是我连税都不纳,那我就放弃了对政府的监督,你都没纳税那你还有什么好说的?如果我纳了税,我就有了监督的权利,我是纳税人,所以我写的这篇文章《无理不纳税》,我们只有这种正确的处理,老百姓和政府的关系、这个社会才能慢慢走向正规。

  我就说这么简单几句,非常高兴这本书的出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