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豪贪近九亿台检方建议“最严厉制裁”(南方都市报 200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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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豪贪近九亿台检方建议“最严厉制裁”
特侦组宣布侦结四大案,将陈水扁及妻、儿、儿媳等14人提起公诉

日期:[2008年12月13日]  版次:[AA05]  版名:[重点]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条

  本报讯 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昨日下午在台北宣布,前当局领导人陈水扁等人涉及“机要费”等案,于当天侦查终结,将陈水扁、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等14人分别依贪污治罪条例、伪造文书、违反洗钱防制法等罪名提起公诉。检方未透露对陈水扁具体求刑刑期,但表示将向法院请求“予以最严厉之制裁”。

  除陈水扁、吴淑珍外,同时被提起公诉的还有前当局领导人办公室主任马永成、林德训,前当局领导人幕僚机构出纳陈镇慧,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吴淑珍兄长吴景茂、嫂子陈俊英、好友蔡美利及其弟弟蔡铭杰、蔡铭哲,力拓公司董事长郭铨庆和原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局长李界木。

  检方表示,陈水扁犯罪情节重大,不法所得为历来最高,且犯案后一再攻击司法,并无悔意,以其担任两任当局领导人,竟知法犯法,实无可逭,向法院请求予以最严厉之制裁。吴淑珍利用当局领导人夫人身份,大肆干政,搜括财物,紊乱体制,败坏官箴,请求从重量刑。

  检方表示,陈致中、黄睿靓因直系血亲共犯洗钱罪原本可以减轻其刑,但两人至今未交代所掌握的海外资产,恶性不轻,请法院对两人从重量刑。其余被告因自白或配合侦办或态度良好,依法请求减轻或免除刑罚。

  台湾“检察总长”陈聪明在记者会上表示,由于全案尚有未侦结部分,因此陈水扁移审台北地方法院后,检方将请法院继续裁定羁押陈水扁。

  ■声音

  扁律师郑胜助:指控都不是事实

  本报讯陈水扁办公室昨日傍晚召开记者会,陈水扁吴淑珍的5位委任律师同时出席。律师郑胜助表示,这件案件起诉并不意外,但是押人取供确有争议,检察官所指控的都不是事实。检察官故意忽略政治人物接受政治献金的事实,故意往坏的方向想、往坏的方向推论,才会推论找证据并做出押人找证据,押那么多,劝那么多人当污点证人,用非法羁押手段。这件官司的本质是清算“前朝官员”。

  蔡英文:

  民进党承受政治责任

  本报讯民进党主席蔡英文昨在党中央召开记者会表示,陈水扁是民进党历史的一部分,我们概括承受所有的政治责任。这是民进党创党以来最困难的时刻,如果再陷入内部的争辩,忘却了民进党对于台湾的历史责任,那么,我们将会让人民失望、支持者痛心。面对此案,必须包容彼此看法的差异,维系党的团结,积极走出困境,这是民进党再起的关键所在。

  蔡英文也呼吁陈水扁要勇敢面对司法,并要求法院停止羁押。

  采写:新华社 本报记者 李军 钟平

  制图:李勇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12/13/content_656761.htm
 

老婆洗头儿超速全由机要费埋单

日期:[2008年12月13日]  版次:[AA05]  版名:[重点]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条

  ■吞钱秘技

 

  本报讯 据报道,起诉书显示,扁家恶劣的是,吴淑珍指示马永成等幕僚伪造犒赏名册,冒刻图章,重复报账等诈领机要费,连核心幕僚的小钱都要吞占。

 

  起诉书显示,陈水扁的“机要费”至少有新台币1912万元系供作私人支用,包括陈水扁的保险费、房屋税,吴淑珍的洗发费用,陈致中的健保费、违规罚单、美国签证费、结婚登记费、汽车燃料费、房屋税、地价税,陈幸妤的地价税、综合所得税、台南来回机票费、洗发费、演唱会门票费,赵建铭的汽车保养及打蜡费、外孙赵翊安办理护照及签证费、赵翊廷满月油饭费等支出。“机要费几乎变成前扁家零用金”。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12/13/content_656764.htm 

起诉书斥吴淑珍贪得无厌败坏官箴

日期:[2008年12月13日]  版次:[AA05]  版名:[重点]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条

  本报讯 陈水扁妻吴淑珍因贪污、洗钱遭检察官求法官“从重量刑”,检察官在起诉书中,直斥吴淑珍犯罪手段恶劣、犯罪后态度卑劣,利用权势大量蓄积财物,贪得无厌,品行甚差。

 

  检察官在起诉书中指出,吴淑珍身为当局领导人夫人,理当辅佐当局领导人,尽心政事,况常年享受最优渥俸给,生活已甚富裕,竟利用当局领导人夫人的地位,为图夫妻及子女私利,巧取公务及私人巨额不法财物,再以人头洗钱隐匿犯罪所得财物。

 

  起诉书中指出,吴淑珍洗钱手法遍及台湾内外各地区,追查困难,犯罪手段十分恶劣。复利用权势大量蓄积财物,贪得无厌,品行甚差。检察官在起诉书中强调,吴淑珍犯罪后不但否认,更推诿责任予听命无奈之公务员,犯罪后态度卑劣。吴淑珍为搜刮财物,竟利用当局领导人夫人身份,在官邸任意指挥政府官员,大肆干政,严重紊乱行政体制,并妄费公帑,犯罪所生危害重大。

 

  采写:新华社 本报记者 李军 钟平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12/13/content_656762.htm 

陈水扁移审步履沉重
据称蹲牢满月写了两本书

日期:[2008年12月13日]  版次:[AA05]  版名:[重点]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条

  本报讯 确定遭到起诉的陈水扁在昨日下午4点左右搭车移审台北地方法院。陈水扁西装、衬衫打扮,步履看起来相当沉重。

 

  陈水扁在台北看守所“蹲苦牢”已“满月”,律师郑文龙前日下午与陈水扁会晤后转述表示,他很珍惜这段被羁押的时间,可以沉思台湾的未来,这段时间也写了两本书。

 

  陈水扁表示,最近他正在重看吕秀莲所写的《重审美丽岛》,感触很多,也发现现在的情况与美丽岛当年有不少类似之处。

 

  郑文龙转述陈水扁的话说,“很敬佩特侦组,很认真办案,把没有的案子办到有”。像机要费及政治献金案,在他看来从李登辉、陈水扁到马英九都是一样,为什么只办他呢?

 

  陈水扁说,特侦组应该快点把不相干的人释放,单单押他一个人就好了。陈水扁特别提及,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是一个干净的人,应该不会有贪污舞弊情事。

 

  采写:新华社 本报记者 李军 钟平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12/13/content_656766.htm 

四大案详情

日期:[2008年12月13日]  版次:[AA05]  版名:[重点]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1  条

  机要费案

  陈水扁与吴淑珍涉嫌共同诈领及侵占“机要费”,共计新台币1.04152395亿元;

  龙潭购地案

  陈水扁利用职权,借科学园区管理局于2003年、2004年间以“先租后购”方式,由当局向达裕公司购买坐落在龙潭科技园区范围内的土地,并变更为科学工业园区部分,与吴淑珍及居中牵线的蔡铭哲,时任科学园区管理局局长的李界木等,共同收受贿赂1198万美元,其中陈水扁、吴淑珍分得贿款新台币1亿元和600万美元。

  南港展览馆案

  吴淑珍于2003年、2004年间,通过蔡铭哲居间牵线,以由前“内政部长”余政宪泄露评审委员名单的方式,协助郭铨庆取得“经济部南港展览馆新建工程”标案,收受郭铨庆交付的贿款273.55万美元。

  向辜仲谅索贿:陈水扁和吴淑珍总共索贿新台币2.9亿元。

  洗钱案

  陈水扁、吴淑珍与陈致中、黄睿靓,通过吴景茂、陈俊英、蔡美利、蔡铭杰、蔡铭哲、郭铨庆等人的协助,将上述犯罪所得的款项汇到境外银行隐匿。

  总账

  据特侦组调查结果,全案不法所得大约新台币8.8亿元。

  据新华社电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12/13/content_656767.htm 

未具体求刑只因政治沉重?

日期:[2008年12月13日]  版次:[AA05]  版名:[重点]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条

  本报讯 台湾特侦组未对涉案的扁家人具体求刑,据报道,个中原因应该就是政治太过沉重。

 

  报道称,也有可能是因为扁案涉案人犯罪太超过,检方无法以多少年的刑度形容,所以用“最严厉”的形容词规避这个敏感的议题。不管如何,这都突显检方以技巧性的方式回避政治,将这个重大的案子丢给法院裁量。

 

  采写:新华社 本报记者 李军 钟平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12/13/content_656763.htm 

检察官:可判无期
台“法务部”称,未具体求刑无违误

日期:[2008年12月13日]  版次:[AA05]  版名:[重点]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条

  本报讯 扁案昨日未具体量刑,外界质疑是不是因为政治因素。办案的检察官林嚞慧表示,若按照扁涉及较重的罪刑来看,法官最高可以求处到无期徒刑。

 

  林嚞慧说,根据扁涉及的案件中较重的罪刑包括,贪污罪中侵占公有财产可处以10年以上到无期徒刑,贪污罪中利用职务诈取财物也可判7年到15年以下有期徒刑,就这些较重的罪,法院可以量刑到无期徒刑。

 

  台湾“法务部”昨晚发布新闻稿指出,检察官提起公诉应在“审理中”具体求刑为宜,因此,“最高检”特侦组下午侦结扁家相关案件没有具体求刑,没有违误。

 

  采写:新华社 本报记者 李军 钟平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12/13/content_656765.htm 

民进党前“立法委员”林浊水接受本报专访
“今天对民进党是最低谷”

日期:[2008年12月13日]  版次:[AA05]  版名:[重点]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条

  林浊水,民进党前“立法委员”,新潮流系的四位“大佬”之一,曾任民进党政策会执行长。在2006年红衫军发动倒扁,而陈水扁拒绝辞职之后,林浊水与同党“立委”李文忠一起辞去公职,发表声明表示为“诚信”和“理想”负责。

 

  南都:你觉得今天对于民进党,是不是最低谷的时候?

 

  林浊水:(今天对于民进党)是最低谷,我承认。民进党对扁案的处理,当然有不符合社会期待的地方,这就是为什么马英九的民调现在跌到很低,民进党的支持度却并未升高的原因。

 

  这件事对于民进党的负面影响可能也不会继续扩大了因为已经到了顶峰。

 

  南都:可民进党的形象,也不是那么容易挽回吧?

 

  林浊水:其实现在对于贪污的问题,社会对国民党和民进党看法没有什么差别。民进党要恢复形象,应该在反贪腐的立法上,和司法改革、人权保障上做更多主动的立法努力,与国民党竞争,向社会发出强烈信息。

 

  南都:深绿的群众仍然在一场一场办挺扁大会……

 

  林浊水:深绿群众的热情,被一些人引导到错误的道路,民进党不会抛弃他们,但我们会跟游锡堃等人竞争,把他们引上健康的道路。

 

  南都:你们还会质疑有司法办案办绿不办蓝的问题吗?

 

  林浊水:这个事情前一段时间已经引起社会警觉,国民党已经付出代价;如果继续这么做,代价就会扩大。

 

  南都:你2006年为了陈水扁的错误辞去“立法委员”,这是否值得?如果重新来一次,是否做同样选择?

 

  林浊水:辞职,是对自己、对理想作一个交代。我没有能力让他下台,就要对社会与自己的良心作一个交代。重新来一次,我应该还会作同样的选择。

 

  南都:今天扁办和民进党的领导层都不接电话……陈水扁之后的民进党将何去何从?

 

  林浊水:民进党必须走出这个案子的阴影,面对全球不景气的民生问题,和马英九短时间内开启的两岸局面,作出一个细致的研究和完整论述。

 

  采写:新华社 本报记者 李军 钟平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12/13/content_65676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