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光远:拯救楼市是谁的“道德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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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光远:拯救楼市是谁的“道德正义”
2008-10-24 14:01:06 来源:南方网网友评论 40 条点击查看
中央政府必须给地方政府让利,同时,承担一些必须由中央承担的事务。扩大地方政府的财源,减少对房地产的依赖,切断地方政府与房价之间的“畸恋”,使政府从一个政策的利益方成为中立者。
作者:马光远,经济学博士
业界人士将 10月22日财政部减免房地产“三税”的新政刻意解读为中央开始出手救“房市”的信号,不能说错,最起码不算曲解“圣意”,在这个时候,突然出台这样的重大措施,确实不能简单的理解为“支持居民购房”的民生之举。但对中央的“房产新政”,我很不愿意用“救市”这样的字眼。“救市”这个词在中国的语境下已经完全“流动性过剩”,成了利益集团实现自己的利益,胁迫政府出台政策的最佳工具,可谓“臭不可闻”。看看“新政”出台前,民众对地方政府出手“救市”的反应就知道,在目前房价高企的情况下,出台任何可能疑似为“救市”的公共政策,无疑都难逃避道德审判的命运。
对于“救市”本身孰对孰错,我认为是一个已经讨论的很充分的问题,而且在当下中国是一个最不可能继续忽悠民众的问题。毫无疑问,房地产问题并不复杂,目前房地产困局的一切症结在于远远偏离了居民购买力的价格。我们相信房产商和利益集团可以利用自己控制的资源,在一段时间内制造房价的“无知之幕”和迷局,但只要市场有效,这样的价格骗局最终都会撕破。既如此,则解决房地产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降价,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将价格降到合理的水平,自然会有需求,行业的生命周期亦如此。这是各界通过博弈达成的关于中国房价的基本共识。然而,现在的情况是,在全球发生金融危机的情况下,为了避免经济的衰退,确保中国经济增长这个最大的“正义”,政府可否出台刺激房地产需求的政策来避免经济的下滑和衰退。
不能否认,在全球金融危机的环境下,作为投资拉动型和出口型的经济体,虽然金融系统本身并没有发生大的危机,但就实体经济的影响而而言,全球经济衰退对中国出口的打击是不言而喻的。毫不夸张的说,中国实体经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是全球最大的。从当前来看,防止中国经济长期下滑的关键在于中国本身经济增长的嬗变,这显然将是一个长期和痛苦的过程。短期来看,最好的办法显然在于拉动内需,而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政府手里的牌并不多,而且很难立竿见影。考虑到房地产对各个行业的带动作用,通过重新激活房地产来刺激内需和投资,似乎是最“短平快”的一个选择。我们假定,政府采取的刺激房地产的公共政策可以见效,很显然,短期确实能让国家资产负债表很好看,但长期来看,是一个危险的举措。因为目前中国房地产低迷的关键不在于政策,而在于价格处于“高危区”,因此解决房地产问题的关键就是顺应市场规律降价。如果政府出手托市,不仅不会挽救房地产市场,在全球资产价格低迷的时候延误了调整的时机,可能因为这些临时措施的不当而使问题更加严重,反而延长了痛苦来临的时间。
因此,在全球房地产泡沫破灭的大环境下,要真正要发挥房地产刺激内需,拉动经济的作用,唯一的路径就主动捅破房地产泡沫,让房价下降到合理的幅度。就房地产的价格变动规律而言,靠政策是不可能维护的,日本为了维护房地产泡沫不破灭,政府用了10年的努力,最终不仅没有挽救房地产泡沫的破灭,反而因人为维护泡沫使日本经济付出了“失去十年”的代价,历史殷鉴不远,我们岂能忘记。因此,就政策本身而言,房地产公共政策从2005年一直致力于控制高房价,而现在在房价刚刚开始回落的时候却又立即挽救房价,显得既不严肃,亦缺乏公信力,特别是明明知道,民众已经对房价的下跌有了心理预期,作为理性预期的民众不可能为了一点点减免的税费而去冒房价下跌的风险,显然不可能达到预期的目标,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在忽悠开发商呢,还是民众?如果从民生的角度而言,降低房地产交易成本的公共政策无疑是正确的,但这远远不够。而且,由于政策的变动,即使有真正需求的民众,也会期待政府出台更加有实质性的举措,因此,这种反向博弈只会让房价更为低迷,加速房价回落的过程。这样,政府依靠房地产来保经济增长的目的也会落空。
正因为如此,笔者此前一直呼吁在全球金融危机的环境下,公共政策应该坚持长远的选择,千万不要追求短期效益,损害经济发展的长远大局,要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来制定一切政策,全球经济都是寒冬,我们没有理由去炫耀我们的资产负债表有多漂亮,这既不现实,也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甚至会贻误中国经济转型的良机。应当看到,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的中国经济增长模式的边际效应已经消耗殆尽,美国金融危机也许给中国经济和金融转型提供了另一个契机,在全球经济低潮的时候,实现从外向型为主变成以内向型为主的经济转型,改变之前资源耗竭的经济增长模式。如果在这个时候,不顾全球房价走低的周期,依靠房地产保持经济的增长,即使实现所谓账面的盈余,也掩盖了经济发展的真正问题,错过了经济转型的良机,最终把问题丢给未来,显然,这是一个很不负责任的政策选择。
诺斯说的好:制度并不一定是,甚至经常不是按照社会效率来设计的,相反,它们是为了服务于那些具有创造新规则谈判能力的利益集团而创造的。确实如此,就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而言,我们无法逃避这么一个结论,政府在其中扮演着一个重要的利益角色。中央政府可以通过出台公共政策,破除房地产的困局,拉动经济,避免宏观经济的重大波动,这是其利益诉求;就地方政府而言,目前的地方财政基本就是土地财政,靠卖地来经营,房地产的低迷,直接影响地方财政的财力,救房地产无异于救地方财政。房产商在房价低迷的时候敢于“硬撑着”的根本原因确信政府一定会出手干预,而这种政策预期的根源又在于地方政府与房价之间的畸形依赖关系。而在政府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的调控中,民生这个被阿玛蒂亚.森称为自由的尺度的正义标准却成为牺牲品,而牺牲掉民生的公共政策,还遑论什么“道德正义”呢。
由是观之,破除中国房地产公共政策“囚徒困境”的关键恐怕并不在于谴责开发商,也不在于出台种种措施去控制价格。在中国一谈到“救市”,就意味着,提着钱袋直奔价格而去,这是很可笑的。美国房价一路下跌,政府从来没有去管制房地产的价格,从来没有听说那个议员要求去救开发商,只要银行系统不要出大问题,开发商哪怕全部破产也没有人去搭救。在美国房地产开发商根本没有形成利益集团,一个修房子的成了利益集团,这在民主社会是不可想像的。而在中国,因为土地的垄断,房产商和地方政府形成了唇亡齿寒的畸形血肉关系。而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源在于完全集权的财政体制,分税制富了中央,穷了地方。中央吃肉,地方连汤都喝不了,最后只能“逼良为娼”,当地主依靠卖地生存,地方政府沦为房产商的马仔,国家公共政策为开发商的利益做注脚。必须下决心从制度设计上重构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中央政府必须给地方政府让利,同时,承担一些必须由中央承担的事务。扩大地方政府的财源,减少对房地产的依赖,切断地方政府与房价之间的“畸恋”,使政府从一个政策的利益方成为中立者。如此,则政府关于房地产的公共政策才不会陷入“控制房价上涨失败,而控制房价下跌更失败”的尴尬。政府在出台公共政策的时候,亦会珍惜政策的边际效应而从民生和长远的角度考量,则其公信力和严肃性不会受到如此广泛的质疑。 (本文来源:南方网 作者:马光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