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公正不能依靠摄像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2:17:15
王志安
哈尔滨警察涉嫌打死青年案至今已经过去十几天了,在这十几天的时间里,案发现场当时的一段视频录像,成为了死者的家属,警察还有公众关注的焦点。案发的第三天,警方公开部分录像,试图证明死者林松岭在斗殴中寻衅滋事在先,而随后死者的家属质疑警方有选择地公布录像,误导公众。而公众情绪也的确在录像的逐步记录过程中左右摇摆。有人说,林案幸运的是现场恰好被完整录了下来,到底是警察滥用警力,还是林松岭寻衅滋事,警察正当执法,只要全部录像完整公开,真相一幕了然。甚至有媒体也说,本案的关键就在于是否能够完整公开整个视频录像。但笔者的看法却并非如此简单,我想问,如果没有本案案发时没有被录像怎么办?其次,即便录像完整公开,就意味着真相和正义就能得到彰显吗?再进一步,我们的国家,到底靠什么治理?是摄像头还是法制?
近些年来,我们国家各级政府也包括许多企事业单位,都在大量地推广安装摄像头,其潜在的逻辑在于,如果安装了足够的摄像头,不但可以有效遏制犯罪,也可以在犯罪发生时提供足够的现场证据,正义也就能及时得到彰显。但是,这种“摄像头崇拜”的逻辑如果成立,我们只要在所有的公众场合全都装上摄像头,就可以完成整个国家的有效治理了,但是,哈尔滨市警察打死青年案的发生,恰恰让上述逻辑不攻自破。
一般的公众有一种误解,似乎法官是在了解真相后才能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宣判,这也是目前许多公众希望警方公布全部视频的原因。但事实上,如果法官追求的是真相意义上的公正,那这种公正几乎必定无法实现。人类几千年的法律发展历史证明,法官只能依据已知的事实(也就是合法证据)在心证基础上寻求公正,而不能指望找到所谓的“真相”再进行裁决。也正因为如此,西方的法律才逐步发展出程序正义的法律思想和审判原则,这种审判原则,并不需要依靠案发现场非得要存在一个摄像头。
事实上,在几天前,死者的家属和律师就已经在公安机关那里看到了林松岭被打死前三分多钟的录像,这部分视频此前警方没有公布,但是,林家并没有因为录像的公布而打消对本案公正审理的疑虑。这部分印证了笔者在这一事件上的观点,在本案中,警方是否公开全部视频录像,甚至是不是存在摄像头,和本案正义寻求之间,都没有必然的关系。因为首先,视频录像仅仅是本案潜在的证据,它能不能成为证据还要看它的取得是否合乎法定取证程序。其次,从目前披露出来的信息来看,完整视频警方在第一时间就已经全部掌握,但在案发的第三天,警方却有选择地公布了对死者不利的部分录像,这种行为不但有误导公众的嫌疑,还有随意公布证据的违法嫌疑。在一个法治国家,警方在审判前随意向公众公布证据的行为是非法的。第三,涉嫌犯罪的六名警察中,有哈尔滨市公安机关的民警,但本案的侦察哈尔滨市警方并没有回避。而这是目前死者家属最为担心的,这也是本案能否获得公正审理的前提。
回到哈尔滨市警察打死青年案件的本身,其实这一案件中最需要厘清的是,警察在非公务时间,如果面对针对自身的暴力行为,如何处理警务身份和普通公民身份的冲突问题,这将直接影响本案六名警察行为的定性,因为警察可以合法使用暴力,而普通公民不可以。据警方声称,中国警方目前尚没有针对这方面的具体规定,此前警方在接受采访时,更愿意将六名警察的行为定性为普通公民,而和警察的职业做出切割,但至少在死者家属和许多公众看来,这样的解释并不能自圆其说。面对这样的争议,我们发现,视频录像即便完整公布,它也不会自动给出这个相当困难的问题的答案。关于涉案当事人行为的定性,只能等待未来的庭审辩论和法官的评判。也就是说,寻求本案的公正没有他途,唯有公正的司法程序,而无关摄像头的是否存在和公布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