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几个问题的新解(修改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7:56:23
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教导我们,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并且指出:一切要大胆地试,大胆地闯。邓小平正是凭着这种全新的观念和一切要大胆地试、大胆地闯的巨大的勇气和魄力,大胆地冲破了许多姓“社”与姓“资”的界限和理论禁区,创立了指导当代中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邓小平理论,中国人民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改革开放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这一伟大的实践,无可辩驳地证明了“作为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的邓小平理论,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
邓小平理论正确地认识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深入探讨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使人们对社会主义、资本主义有了新的认识,特别是进行了新的探索。笔者认为,中华民族改革开放的进程和历史乃至世界的历史都已经发展到了必须对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的一些问题进行重新认识、重新评价的历史关头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当今时代的主旋律,江泽民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对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的一些问题进行重新认识、重新评价,首先需要时代的召唤,其次需要极大的理论创新的勇气和魄力,笔者认为时代的召唤已经到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历史条件下,前已述及,历史已经发展到了必须对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的一些问题进行重新认识、重新评价的历史关头和历史时代了。这些问题若长期不能创新和突破,它现在和将来都将是长期阻碍社会进步与发展的障碍,对这些问题的创新突破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的繁荣与发展。下面就谈谈笔者对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几个问题的新解。
一、  劳动人民新解
大家知道,劳动有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分,但传统观念中的劳动人民主要指以体力劳动为主即从事工农业生产劳动的工人、农民;既然劳动有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分,那么,劳动人民主要指以体力劳动为主即从事工农业生产劳动的工人、农民就显然有失偏颇,脑力劳动者难道就不是劳动人民吗?其实劳动人民这一范畴从来就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它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发展而充实其内涵的。所以,对劳动人民这一范畴也应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赋予其新的内涵,做出新的理解。笔者认为劳动人民在现阶段应指:凡是以劳动所得为生的人,均应属于劳动人民的范畴。既然劳动有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分,那么,劳动人民就不仅包括体力劳动者,而且应当包括脑力劳动者。具体地讲,劳动人民不仅包括工人、农民、个体工商户等这些以体力劳动为主,创造社会物质财富的人,也应当包括政府工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演艺人员、科研人员等这些以脑力劳动为主,创造社会精神财富的人,即上至达官显贵下至普通平民百姓,凡是以劳动所得为生的人,均应属于劳动人民的范畴,这才是对劳动人民这一范畴的正确的全面的理解。在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时代,脑力劳动者长期被视为“脱离”“劳动人民”的资产阶级“精神贵族”,这一评价是将脑力劳动者视之为几分清高、几分可耻之流,这是对脑力劳动者的贬斥。劳动是财富之父,创造社会物质财富的体力劳动者固然是伟大的,但谁能否定创造社会精神财富的脑力劳动者就不是伟大的呢?其实,无论是创造社会物质财富的体力劳动者还是创造社会精神财富的脑力劳动者,都是同样伟大的,不存在谁更伟大的问题,更不存在高、低、卑、贱之别。将脑力劳动者视为资产阶级的“精神贵族”是时代的局限,是历史的沉垢,这一历史的沉垢已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得到了历史自身的清洗,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如果我们还不能将脑力劳动者视之为劳动人民,特别是还不能将脑力劳动者视之为与体力劳动者同样伟大的劳动人民,则是时代的悲哀,更是我们自身长期将劳动人民的思想理论观念停留在体力劳动者的层次上,未能与时俱进的悲哀。
二、  剥削新解
现代汉语辞典将“剥削”一词解释为:“无偿地占有别人的劳动或产品,主要是凭借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来进行的”。从这一解释可以明显看出“无偿地占有别人的劳动或产品”是剥削者企图达到的目的或企图实现的结果,而“凭借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来进行”则是剥削者为达到剥削的目的而采用的一种方式方法或手段。但是,大家知道,达到同一目的、实现同一结果的方式方法却往往有多种,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采用“凭借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 ”以外的其他方式方法或手段来进行或达到“无偿地占有别人的劳动或产品”这一剥削结果的行为是不是剥削?要回答这一问题,猛然间可能不太容易,但是,大家知道“公平” 是一项亘古不变的永恒的社会基本准则,如果采用其他方式方法或手段也达到了“无偿地占有别人的劳动或产品”的剥削目的,那么从“公平”这一永恒的社会基本准则来说,我们完全有充分的理由得出一个非常明确的结论:无论采用什么方式方法和手段,只要“无偿地占有别人的劳动或产品”都是剥削,即不同方式方法和手段所导致的相同剥削结果,理应做相同的定性。下面就具体地分析一下采用其他方式方法或手段来进行或达到“无偿地占有别人的劳动或产品”的几种常见剥削行为 。
1、盗窃行为:这一行为是利用财产所有权人对财产不能时时有效控制和监管而实施的一种无偿地占有别人的劳动或产品的剥削行为 。应当特别明确指出的是:盗窃个人财产是对个人的剥削,盗窃集体财产是对集体所有成员的剥削,  盗窃国家财产则是对全社会的剥削,因为国家的财产是公共财产,为全社会所共有。
2、侵占财物的行为:侵占财物的行为有使用暴力所为的,也有利用职权所为的,其剥削的对象、范围应视其所侵占财物的所有权的性质而定。
3、抢劫行为:这一行为是使用暴力所为,其剥削的对象、范围也是视其所抢劫财产的所有权的性质而定。
4、贪污行为:这是利用职权所实施的一种剥削行为,其剥削的对象、范围也是视其所贪污财产的所有权的性质而定。
5、偷税、漏税行为:偷税、漏税行为一般是钻国家税制不健全的空子,也有与税务人员合谋所为的,它直接造成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也是对全社会的剥削。
6、走私、贩私行为:这一行为是利用国家对边境或海关不能时时有效监管而实施的一种剥削行为 ,有的也是与监管人员合谋所为,由于走私、贩私物品的不同,其剥削的对象、范围也不同,但最普通最常见的走私行为是走私普通物品,其目的是逃避关税,与偷税、漏税行为的剥削性质相同。走私其他物品的情况不必一一讨论。
7、诈骗行为:诈骗行为是直接骗取财物的剥削行为,其剥削的性质也是视其所诈骗财产的所有权的性质而定。
8、敲诈勒索财产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敲诈勒索钱财,不仅是一种剥削行为,而且影响极坏,民愤极大,其剥削的对象是被敲诈勒索者。
以上是采用其他方式方法或手段来进行或达到“无偿地占有别人的劳动或产品”的最常见的几种剥削行为 。除此以外,还有多种剥削方式,比如挪用公款、公物;私分公款、公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套汇、逃汇;伪造票据、票证谋利,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销脏、分脏;行贿、受贿等,这些剥削方式都不必一一例举。以上这些剥削方式一旦实施完成,都必然会产生“无偿地占有别人的劳动或产品”的剥削结果。而且上述剥削方式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这就是:都是谋取非法经济利益的行为。
现在应该反思的一个问题是:凭借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这一生产条件是不是必然会产生“无偿地占有别人的劳动或产品”的剥削结果呢?要回答这一问题最好还是从企业的生产过程来分析一下,看看结果是如何的吧!
现代政治经济学认为科学的管理是决定生产力发展的第四个要素,因此,资本家对企业的管理就是劳动(注:这一个小自然段的问题后文祥述,在此暂不祥述,)。资本家依靠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通过与工人不同性质的劳动,同工人共同创造了企业的利润。资本家是否剥削了工人,根本的着眼点和判别标准应当是:看利润的分配是否合理,而看利润的分配是否合理的标准也只能是看资本家是否谋取了非法经济利益,只要资本家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给工人支付了合法的社会平均工资,工人的劳保福利等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就不存在剥削工人的问题。资本家的所得就是其生产要素的投入所应产生的收益;但若是资本家没有保障工人的工资及劳保福利等合法权益,则就是剥削了工人,若是资本家不仅没有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搞非法经营、偷税、漏税,则不仅剥削了工人而且剥削了全社会。由此可见,凭借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这一生产条件未必会必然产生“无偿地占有别人的劳动或产品”的剥削结果。是否导致剥削仍然是看资本家是否谋取了非法经济利益。前已述及,除凭借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这一剥削方式以外的其他剥削方式一旦实施完成,都必然会产生“无偿地占有别人的劳动或产品”的剥削结果。而且,由以上的分析可知,所有形式的剥削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都是谋取非法经济利益的行为。所以,完全可以认为谋取非法经济利益的行为是剥削的本质特征。
经过以上的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有很多种方式方法和手段都可以导致“无偿地占有别人的劳动或产品”这一剥削结果的产生。但传统的剥削观仅仅将凭借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来进行的这一种行为视之为剥削行为,而未将其他许多种更普遍、更广泛、更凶残的剥削行为视为剥削行为,这是多么片面,多么狭隘的观点啊?做个形象的比喻:大家知道,杀人的方式方法有多种,但只将其中一种性质并不太恶劣的杀人行为定为杀人,而对其他更凶残的杀人行为视而不见、不问不理,大家以为如何?这就是传统的剥削观,这种剥削观是不是应该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一下了,将所有能够导致“无偿地占有别人的劳动或产品”这一剥削结果的行为,视之为剥削行为,才是全面的、公正的、客观的剥削观,也才是顺应时代发展的正确的剥削观。
剥削按其剥削的对象范围可分为对个人或少数人的剥削,对某一集体或团队的剥削和对全社会的剥削三个层次。传统的剥削观却没有认识到剥削的这三个层次,也没有认识到剥削的本质。正因为传统的剥削观没有认识到剥削的三个层次和剥削的本质,而对盗窃、贪污、抢劫、敲诈勒索等直接的、赤裸裸的更为凶残的剥削行为视而不见。
其实“无偿地占有别人的劳动或产品” 这仅仅是对剥削表象的解释和描述,由以上的分析可知,无偿地占有别人的劳动或产品,,其实质是谋取非法经济利益。也就是说传统的剥削观仅仅只是认识到了剥削的表象或现象,而没有认识到“谋取非法经济利益”这一剥削的本质问题。因此,可以将谋取非法经济利益的行为这一剥削的本质称之为现代法制剥削观,从这一观念出发可以认为:任何人,无论其属于何种社会集团,也无论其从事何种职业,只要谋取了非法经济利益,就是对他人或对社会的剥削,就是侵犯了他人或社会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就是一种剥削行为,他就是一个剥削者。从这一观念出发,可以肯定地说,合法经济收入再高都不是剥削,非法经济收入再低都是剥削。古今中外历朝历代要惩治和打击的对象都是那些谋取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不容的非法经济利益、非法经济收入的人,这是一个普遍的历史规律,这一历史的规律无可辩驳地证明了谋取非法经济利益是剥削的本质特征。如果说在没有法制观念或缺乏法制观念的时代,人们对谋取非法经济利益行为的剥削性、危害性认识不足,那么在当今法制时代,将谋取非法经济利益的行为认定为剥削行为并加以惩治和消灭,这应当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谋取非法经济利益、非法经济收入的人,在我国现阶段主要有如下几类:
1、走私贩私,严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的人;
2、以权谋私的国家公职人员,俗称腐败分子;
3、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偷税、漏税的不法业主,商人及个体从业人员;
4、各类经济违法犯罪分子。(注:严格地说1、2、3类人中的相当一部分包含在第4类人中,由于前三类人与第四类人相互之间有较大区别,所以单独列出)。
上述几类人员是谋取非法经济利益的主要群体,是我们要惩治和打击的真正剥削者。而且,由上所述可见,剥削者是一个分布相当广泛的社会阶层,剥削阶级也是一个分布相当广泛的社会集团。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可见,是否谋取非法利益、非法收入才是衡量是否为剥削的真正试金石,而不是什么凭借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这一种方式方法,前已述及,凭借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仅仅是多种剥削方式方法中的一种剥削方式,而且这种剥削方式还不是必然地就会导致剥削的产生,是否导致剥削的产生仍然是看资本家是否谋取了非法经济利益。
三、  由决定生产力发展的第四个因素引出的一个最敏感最尖锐的问题
传统的政治经济学认为:决定生产力发展的因素有如下三个:1、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的人;2、劳动工具;3、劳动对象。现代政治经济学认为:决定生产力发展的因素有四个,除了上述三个以外,第四个因素是科学的管理。                       资本家依靠投资实业,靠自己的经营管理,通过雇佣工人的劳动,生产出满足社  会某种需求的产品,通过销售产品取得利润,获得远高于工人的收益。在这一生产过程中,资本家承担着组织管理生产的职能。根据现代政治经济学的观点,既然科学的管理是决定生产力发展的第四个因素,那么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对生产的组织、管理就是劳动,而且这种劳动是决定生产力发展因素之一的一种高级的复杂劳动(注:主要指与工人的体力劳动这种简单劳动相比)。由于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从事着比工人更复杂的高级劳动,所以企业的利润就不仅仅是工人劳动创造的,而是资本家依靠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和工人通过不同性质的劳动共同创造的。既然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从事着比工人更复杂的高级劳动,由此,就可以引出一个必然的结论:资本家是劳动者,资产阶级是劳动人民,这是一个最敏感最尖锐的问题。但这一结论又是从资本主义生产全过程,从现代政治经济学的科学理论所得出的一个客观的、必然的结论。当现代政治经济学家把决定生产力发展的要素由三因素学说科学地发展为四因素学说时,大概没有谁意识到资本家对企业的管理是劳动,也没有谁肯定资本家的这种劳动,但是,从资本主义生产全过程和现代政治经济学的科学理论,却可以得出的一个客观的、必然的结论是:资本家是劳动者,资产阶级是劳动人民。这一问题实在是太敏感太尖锐了。不知有多少人能接受这个观点,能肯定这个结论。
四、资本家剥削工人新解
传统的政治经济学认为,资本家无偿地占有了工人的劳动,资本家剥削了工人。但从现代政治经济学和资本主义生产全过程来看,企业的利润是由资本家和工人通过不同性质的劳动共同创造的。资本家是否剥削了工人,根本的着眼点和判别标准应当是:看利润的分配是否合理,如果资本家和工人各自分得了自己应得的份额,那么,就不存在剥削工人的问题。由于资本家是生产的组织者、管理者,掌握着利润的分配权,如果资本家利用这一分配权侵害了工人的合法权益,占有了不应占有的利润份额,这就剥削了工人。由此可见,资本家是否剥削了工人,是看资本家是否在工人身上谋取了非法经济利益。下面再详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其实,资本家只要为工人支付了为当时的社会所普遍接受的平均工资,保障了工人的劳保福利等合法权益,就不存在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这一问题。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任何商品都有一个合理的价格,这个价格就是为社会所普遍接受并愿意支付的平均价格。劳动力商品也不例外,他的合理价格同样是为社会所普遍接受并愿意支付的平均价格即平均工资,若想获得超过平均工资的价格是不能为社会所普遍接受的,也是不合理的,也没有哪一个资本家愿意支付这样的工资,如果说商品的平均价格、平均工资是物有所值,那么超过平均价格、平均工资的价格、工资则是物无所值,是不合理的,也是不能为社会所普遍接受和承认的,因此,工人只要获得了平均工资,就是获得了合理的报酬,资本家只要为工人支付了为当时社会所普遍接受的平均工资,保障了工人的劳保福利等合法权益,就不存在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这一问题,弄清利润的产生和合理工资的决定因素后,才可清楚地看到,资本家不是剥削者,资产阶级也不是剥削阶级。遵纪守法的资本家创办实业,为社会提供就业,为国家纳税,不但不是剥削者,而且是社会的建设者,是劳动人民的一部分。这才是资本主义垂而不死的根本原因。
前已述及,只有当资本家没有保障工人的工资及劳保福利等合法权益时,即从利润中占有了不应占有的份额时才剥削了工人,如老板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就是典型的剥削实例,而且,实事求是地讲,资本家的这种剥削与上文例举的其他剥削方式相比是间接的较为温和的剥削,而盗窃、抢劫、贪污、敲诈勒索等剥削方式则是直接的、赤裸裸的更为凶残的剥削。
五、  剩余价值新解
传统的政治经济学认为:工人的劳动创造了企业的利润即剩余价值,但是,从现代政治经济学和资本主义生产全过程来看,企业的利润是由资本家和工人通过不同性质的劳动共同创造的,由于资本家在生产中从事着高级的管理劳动,而且还有大量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这些生产要素的投入远高于工人劳动力的投入,所以就理应产生远高于工人工资的收益,资本家只要为工人支付了为当时社会所普遍接受的平均工资,保障了工人的劳保福利等合法权益后,剩下的利润份额就应当是资本家的管理劳动及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所应产生的收益,而不是什么剩余价值,企业的这一利润份额就应称之为生产要素收益或生产要素利润,而不能再称之为剩余价值了。若是将资本家应得的利润份额称之为剩余价值,那么,资本家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投入所应产生的收益到哪里去了?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十七大的这一精神,实质上是对资本家劳动成果的肯定和对剩余价值的否定。
六、地主资产阶级是剥削阶级新解
传统的政治经济学历来将地主资产阶级视为剥削阶级,但由上所述可见,笔者否定了资本家与工人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否定了资本家为剥削者,否定了资产阶级为剥削阶级,那么就必须要回答两个问题:1、资本家属何种社会集团?2、资本家与工人是什么关系?
1、资本家属何种社会集团?资本家是靠管理性的劳动,靠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获得高收益的,在生产过程中资本家也是劳动者,所以资产阶级也就理所当然地属于劳动人民的一部分,当之无愧的应属于劳动人民这一社会集团。
2、资本家与工人的关系:这一问题其实很简单,笔者认为,他们是生物界普遍存在的相互依存、互惠互利的共生关系。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双赢、共赢的关系。即工人需要资本家办实业为其提供就业岗位,资本家需要工人为其从事生产劳动,由于对利润最大化的无限追求,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这就是资本主义垂而不死的根本动力,所以资本主义不但没有垂死,反而出现了垂而不死,甚至出现了垂而兴旺的客观事实。应当特别指出并明确的一个问题是:资本家与工人虽然是互惠互利的共生关系同属于劳动人民的范畴,但二者的利益却是既有统一的一面又有相互对立的一面,在利润的来源与产生上,二者的目标是统一和一致的,即必须通过企业的生产这一共同的形式才能共同产生利润,但在利润的分配上二者的目标和利益又是完全对立的,是各为其利,正因为资本家与工人在利润的分配上是对立的,导致了资本家与工人之间永恒的利益斗争。中国自古有句俗话叫“亲兄弟要明算帐”,这句俗话其实就是道破了人与人之间的利益是永恒对立的本质。
地主依靠土地出租获取地租为生,需从事一定的管理性劳动,性质与资本家相似,只要地租是合法的收入,地主一般也不属于剥削者,也是劳动人民的一部分。
下面讨论一下食利阶层的问题,食利阶层仅靠利息收入为生,没有无偿占有他人的劳动,只要其利息是合法的收入,亦不属剥削者,但也不属于劳动人民的范畴。因其未从事任何劳动。传统的政治经济学将食利阶层定为剥削劳动人民的“寄生虫”,但从现代市场经济的投资理论来讲,将资金存入银行获取利息收入仅仅是一种风险较小的投资方式而已,谁也不会认为非食利阶层存钱取利是寄生是剥削,怎么食利阶层存钱取利就成了寄生虫和剥削者呢?请问?靠这种投资为生的人是寄生虫吗?是剥削者吗?
爱因斯坦有句名言:“观点决定你所能看到的现象”。因此,要正确地判别剥削者和剥削阶级必须首先确立正确的剥削观,然后才能正确地判别剥削者和剥削阶级。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地主资产阶级不但不是剥削者,而且是社会的建设者,是劳动人民的一部分。资本家及现代私营业主,若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能说他们是剥削者吗?但若是不法经营,谋取非法经济利益,那他们不是剥削者又是什么呢?
七、  历史的飞跃
也许有人会说:在资本主义早期发展阶段、在旧中国,工厂设备十分简陋落后,工作环境条件极差,有些工厂工作环境对工人身体健康极其有害,工人从事着十分繁重的劳动,往往要劳动十几个小时,才能获取微薄的工资用以养家糊口,而且工厂还大量使用女工、童工,这些女工、童工从事着同成年男工一样繁重的劳动,而工资却只有成年男工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资本家还采取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发实物工资等手段来获取超额利润,这不是资本家残酷剥削工人的铁证是什么呢?上述现象在资本主义早期发展阶段及旧中国,的确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但是我们仍然必须理性地、客观地、历史地看待这一问题。
固然,在资本主义早期发展阶段,的确普遍存在工厂设备落后,工人工作环境条件恶劣,工资十分低下和微薄,工人的劳保条件极差等问题,但这是由于当时落后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决定和造成的,而不是由资本家或者其他什么社会集团造成的,因为谁都想采用最先进的设备、工艺和技术,否则就会被淘汰。工厂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及工人的工资、劳保福利等问题都只能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及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步改善和提高。在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力的发展条件下,工人的工资微薄是因为在当时的条件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只有那么高,劳动力商品只有那样低廉的价格,而且这样低廉的价格就是能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普遍接受和承认的合理价格,只要资本家遵守了当时的各项政治法律制度,没有谋取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不容的非法经济利益,也就同样不存在对工人的剥削问题。
我们现在说早期资本主义时期生产设备简陋,工人工作环境条件恶劣,工资微薄,工人劳保福利低下,实质上是拿现代的生产工艺水平、劳动观、劳保福利观、人权观去衡量和看待当时的生产状况与劳保福利状况。大家知道: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逐步提高的,所以,工人的工资及劳保福利待遇也只能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逐步提高。我们没有理由要求早期资本主义生产就达到现代化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水平,也就同样没有理由指责早期资本主义生产工艺的简陋落后,也同样没有理由指责当时工人工资的微薄与劳保福利的低下,因为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只发展到那种程度。
一切要以时间、地点、条件的转移为转移。一条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就是:奴隶制取代原始部落制,封建制取代奴隶制,资本主义取代封建主义都是历史的飞跃和历史的进步。
早期资本主义的机器大工业尽管设备还十分简陋和落后,但比之封建手工作坊,已是历史的飞跃和生产力的进步与发展,在当时已是先进设备。但机器大工业时代的人们有理由指责封建手工作坊的落后吗?几百年后,估计那时已普遍地实现了机器人代替人的体力劳动,(注:机器人代替人的体力劳动甚至脑力劳动都只是早晚的事)那时的人们有理由指责我们今天工艺水平与生产力水平的相对低下和工资与劳保福利的相对低下吗?有理由指责我们今天没有机器人代替人的体力劳动的繁重吗?有理由指责我们今天没有机器人代替人的体力劳动是不讲人权吗?回答是:谁都没有!那是脱离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隔断历史发展来看问题的片面观点。客观地、历史地看待资本主义不同发展阶段的生产工艺及工人的工资劳保福利状况,才能更好、更清楚地从另一个对立面来正确认识资本主义的剥削问题。
前已述及,当现代政治经济学家把决定生产力的要素由三因素学说发展为四因素学说时,大概没有谁意识到资本家对企业的管理是劳动,也没有谁肯定资本家的这种劳动,更没有谁为资本家的剥削平反。传统的政治经济学由于尚未认识到科学的管理是决定生产力发展的四个要素之一,也未认识到剥削的本质,而误将地主资产阶级划入了剥削阶级集团的范围,却让那些谋取非法利益的真正剥削者逃脱了历史的罪责和历史的审判。但现代政治经济学不应再将资本家划入剥削阶级集团的范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伟大的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其根本的历史意义就在于实现了人的解放,为工业革命的爆发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从而促进了历史的巨大发展。要消灭剥削,就要正确认识剥削的表象与本质,正确区分剥削者和剥削阶级,将不属于剥削阶级的地主资产阶级从剥削阶级的历史枷锁下解放出来,还其劳动人民这一应有的社会历史地位,应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将所有谋取非法经济利益的真正剥削者订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让他们去接受正义的历史的审判,是每一个有正义感和良知的人的天职,也是一次新的伟大的历史的飞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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