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人玮:狂躁乘客被绑一夜死在火车上(南方都市报 2008-10-7)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14:41:48
狂躁乘客被绑一夜死在火车上
这名疑似狂躁症患者大喊大叫影响其他乘客,被列车长绑起;多名目击者网上发帖披露互相见证
日期:[2008年10月7日]  版次:[AA32]  版名:[网眼]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9  条

黄先生在车厢里用手机拍下尸体被卸在车站上。

列车员与车站的工作人员在交涉移交事宜。没穿铁路制服的就是后来在网上发帖的成准强。在车厢内拍下这张照片的是另一位后来发帖的网友黄先生。
1291次,广州-遵义的一趟列车。近日,不论是百度还是Google,搜索1291次排名最前的结果都不是该次列车的始发到站等信息,而是这样一些标题:《亲历1291次列车绑死民工事件》、《从1291次列车绑死乘客来看“保证”和“有效”》……讲述的是一名疑似狂躁症患者9月25日在该次列车上被列车长等工作人员捆绑后死亡的不幸事件。
亲历事件的几位乘客不约而同在网上发帖披露此事,还有照片被发到网上。记者采访了这几位乘客网友,他们说帖子是真实的。
铁路方面官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承认确有此事,但质疑网帖标题不当,细节上有出入,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死者家属告诉本报记者,昨天死者在家乡入土为安。他的家人在接受了铁路给出的总计12万元补偿后,在犹豫是否坚持向铁路部门发起诉讼。
死者名叫曹大和,贵州仁怀人,30岁,一子一女。
1291次列车乘客黄先生已经不记得曹大和的衣着,只记得他的眼睛,“很亮”,“像是在乞讨什么,让人看了心生怜悯。就算是条狗这么看着你,心里也会咯噔一下,何况是个人。”那时曹大和被列车长和列车员捆住了手脚,一直在激烈地挣扎。
车厢里的狂躁喊叫
曹大和的弟弟曹大军知道的情况是,他二哥原来挺健康的,前不久到佛山打工。才上班一天突然精神不正常,乱喊乱叫,两个同乡在问过他家人后决定带他回贵州仁怀老家。曹的家里父母尚在,还有妻子和一双儿女,儿子1岁,女儿4岁。
9月24日广州至遵义的1291次列车晚点两个小时开始运行,于当日22点40分从广州开出。曹大和与两位同乡一起坐在4号车厢,开始的时候其他乘客没怎么注意到他。
同车厢的成准强,事后在天涯论坛发表的帖子里回忆说,“列车开出后,我听到我的左前方座位的一位男子大声说话,但说几句后就会安静下来,因此我并没有在意。列车运行中,这名男子会突然站起来,大声喊几句。他站起来后,坐在他旁边的两个男子会用力将他摁下座位,但是并没有发生什么争吵或者强烈的冲突。列车运行一个小时左右,该男子又站起,做出要跳窗的姿态(注:该车为非空调车),一边大声喊叫。”
乘客黄先生也开始注意到曹大和的异常举动。黄先生后来也在天涯上发帖回忆当时的情形,“在靠近餐车的后车厢也不时夹杂着不和谐的叫声,像是一人的自嚎。刚开始小声,没人注意这不和谐的举动,但很快声音越来越大,频率也越频繁,都是些混乱的贵州方言,甚至影响了乘客的休息。”
被列车员绑起来
据成准强回忆,“这时候有乘客提议把曹先生绑起来,于是有人报告了乘警。乘警通知了列车长,列车长决定要把曹先生绑起来,他们马上拿来了那种6厘米左右宽的封箱胶布,列车长和几个列车员手忙脚乱地把曹绑了起来。对于列车长的决定,曹先生的同伴也是恭敬不如从命。当时绑的情况是:曹的上臂和胸部连上衣被缠绕了若干圈,膝盖以下缠绕了若干圈,缠的宽度大概为7-10厘米。被捆绑以后,曹开始不断地挣扎,很快胶布开始松动,上臂的胶布松动后,曹差不多可以用手来解开这些胶布了。列车长过来看了情况后,又在曹的手腕部位、脚踝部位缠上了胶布。这些关键部位被绑以后,曹就没有办法自救,开始不断挣扎,不断地哀求周围的人松开他的捆绑。”
黄先生说,“我看到的是手和身固定,两脚也固定了,其中有个戴眼镜青年为此提出异议,说这样做不行,但那个列车长拍胸口承诺负责。此时被绑的男人情绪更激动,他破口大骂,乱叫着方言。”曹大和在叫什么黄没听懂,但听到曹的贵州同乡在哈哈大笑,他们告诉黄,曹喊的是意思大概是:“天塌了!杀人了!”黄所说的戴眼镜青年经其本人证实,就是成准强。
“整个晚上曹都是不断要求解开缠的胶布,但是曹的生命还是活生生的。看他挣扎很痛苦,我不断地安抚他,这个时候他都很温顺。”黄先生的描述是:“后半夜在他的杀猪般的叫声中多数人进入了梦乡。”
重新捆绑
据成描述,到了第二天早上,即9月25日上午7点多,他去餐厅就餐,向乘警反映了情况。成说,解开胶布应该不会造成危害,因为曹不具有攻击性。但是乘警和乘务员一致不同意,认为还是需要继续绑住。“这个时候曹还是活泼的。”
车过茂名,天也亮了。成说,“到了9点多的时候,列车长出现了,然后说怎么松了,转身就去拿了一卷上述规格相同的黄色封箱胶过来。我一看顿时觉得不对劲了,马上站起来反对。说原来的捆绑已经很痛苦了,不要再绑了。列车长问:跳车怎么办?伤人怎么办?对此我无言以对。”
黄先生当时跟其他同车乘客一起在围观。那位“捆绑式卫星”已没多大叫声了,他也看到列车长把曹大和身上的胶片又加厚加紧了几层,“像裹粽子一样”。
在捆绑中死去
成准强回忆,过了不到十分钟,他发现曹伸在凳子外面的脚不断地抽搐。他走过去就看到曹大和已经脸色苍白,浑身虚汗,于是马上跑到餐车对列车长说。成说当时列车长依然在说:“出了事,我负责!”他指着该列车长说:“好,你负责,那我一定会作证!”
说完之后,成立即跑回曹身边,向周围的乘客借了小刀割开了胶布,“但是这个时候生命已经开始从曹的身上流逝,给他喂水,他已经不能吞咽了,舌头开始变色,眼睛也不转动了。我摸他的脉搏和心跳都已经没有了,这个时候列车长才到现场。”
黄先生也发觉乘客突然都围到后车厢去了,广播也不断重复,说6号车厢有病人需要医生乘客的帮忙。他知道出事了,曹大和松绑后“面黄黑嘴紫青”。
把尸体卸在沿途车站
25日中午火车在广西来宾站停下,卸下尸体,成准强也同时下车到派出所报案。
成准强听说列车方面在写交接单的时候注明的是“危重病人”时,马上就大叫起来,说人都死了,还“危重病人”!车站方面的工作人员马上就不干了,要求列车长留下。
最后,列车长还是上车走了,因为这趟车只有这一个列车长,上级来电表示要他继续对车上1000多名乘客负责。
曹大军最后接受了铁路方面12万元的赔偿方案。其中包括2万元的保险和10万元的补偿。9月30日,他在贵阳与铁路方面签了一个协议,签字后得到了12万元现金,曹大和的尸体随即在广西火化。曹大军非常感谢从9月25日开始一路坚持陪伴的成准强。成还联系了北京的律师张凯,准备帮他们打官司。
曹大和1978年10月5日出生。昨天,10月6日,中午12点,曹大和正式入土。
■各方说法
铁路副段长:帖子标题不当,有误导
参与了与曹大和家属谈判的成都铁路局贵阳客运段副段长慕泽君对记者的来电显然并不排斥。他表示,网上的帖子他看了,客观地说,有一些说法是不切合目前的调查情况的。最主要的是发帖人有意地回避了一些细节,事情在定性之前就以《亲历1291次列车绑死民工事件》这样的标题发帖,有误导公众之嫌。现在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谁黑谁白,谁是谁非未定,不应该简单地给列车长的行为进行定性。
慕泽君说,如果认真看过帖子,你就会发现一个问题,一个车长怎么可能当着一百多位乘客的面,杀死一个乘客呢?但帖子“故意回避”的细节究竟是什么,慕表示要由警方公布。
目前列车长的职务已经给停了下来,正在接受调查组的调查。“请大家相信,一定会有一个公正公平的处理结果的”。
网友成准强:我亏欠他的
网友们都对成准强表示了敬意,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不仅有勇气一直坚持站出来反对捆绑,还亲自解救并坚持陪伴,赔上时间精力为家属做一切力所能及的事。成准强却不这么觉得,他对本报记者说,“我没有赔上什么,是我亏欠他们的,如果我的勇气能早半个小时,这一切都不会发生。”“他们在侮辱我的良心。他们以为把列车长家法处置一下就了不起了。”
网友黄先生:我当了一次看客,我鄙视自己
黄先生是广西人,在广州工作,事发时他一直在场,在列车长捆绑曹大和时,他曾闪过一个念头,用手机把他们拍下来,但后来他放弃了,为此他非常后悔。“如果拍下来,那就是铁证了啊。”
看到曹死亡时,“整节车都凝固了,是的,人人都在问、在自责,这列车除了那四眼青年谁没有责任?想想几次上厕所看到他,都多看两眼,恐慌闪亮的眼神,为什么只有怜悯,没有解救?我恨我自已,和大多数一样选择沉默。”
“在这个事情中,我就像鲁迅小说里描写的看客,我非常鄙视我自己。”最后他还是把自己了解的情况与拍摄的照片发布到了网上。他认为,即使曹大和有精神疾病,捆绑这样的处置方式也不恰当,应该是由其同乡在乘务员室这样的地方看护。
家属:我们还在等尸检报告
曹大军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这两年在福建打工,对二哥曹大和的身体情况并不了解,他也不敢肯定二哥的身体状况究竟如何,是不是因病发猝死。所以他还在等尸检报告。等拿到尸检报告之后他才能决定怎么办。同时他也很重视成准强和律师张凯的意见。张凯对记者表示,现在他还没有开始正式介入,从目前初步了解的情况看,关键在于列车长有没有责任,如果有,肯定是刑事责任,过失或者故意要看具体的情节,等委托书签订之后他有可能会到贵州进行调查。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谭人玮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10/07/content_590400.htm
【天精】成准强:亲历1291次列车绑死民工事件
发帖人:匿名人士866907 发帖时间:2008-10-08
我叫成准强,身份证号码为110221197405098334,联系方式为13250230619。我现在为2008年9月25日发生在广州至遵义的1291次列车该列车列车长致曹大和先生死亡事情做出如下情况说明。
我于2008年9月24日乘坐广州至遵义的1291次列车,列车当日晚点两个小时开始运行,于当日22点40分从广州开出。
我的车票是六车厢106号,上车后和原103号票主掉换了座位。列车开出后,我听到到我的左前方座位的一位男子大声说话,但说几句后就会安静下来。因此,我并没有在意。列车运行中,这名男子会突然站起来,大声喊几句,因为说的是地方话,所以听不明白他说什么。他站起来后,坐在他旁边的两个男子会用力将他摁下座位,但是并没有发生什么争吵或者强烈的冲突。列车运行一个小时左右,该男子又站起,做出要跳窗的姿态(注:该车为非空调车),一边大声喊叫。这时我过去看,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从该男子旁边两位男子了解到,他们是贵州遵义仁怀人。该男子两天前(指从9月24日推前)到广州后,晚上突然跑上高速公路,无法看管,于是他们按照他家人的要求,决定把他送回家。他姓曹,谈话的时候,曹先生只是旁若无人地坐着,并没有异常反应。
这时候,有乘客提议把曹先生绑起来。于是有人报告了乘警。
乘警过来后,大体查问了一下情况,然后通知了列车长
列车长和几个列车员过来,也询问了一下情况,就听到列车长决定要把曹先生绑起来。他们马上拿来了那种六厘米左右宽的那种封箱胶布,列车长和几个列车员手忙脚乱地把曹绑了起来。
对于列车长的决定,曹先生的同伴也是恭敬不如从命。当时绑的情况是:曹的上臂和胸部连上衣被缠绕了若干圈,膝盖以下以下缠绕了若干圈,缠的宽度大概为7-10厘米。
被捆绑以后,曹开始不断地挣扎,很快胶布开始松动,上臂的胶布松动后,曹差不多可以用手来解开这些胶布了。这个时候,列车长过来,看了情况后,于是在又在曹的手腕部位、脚踝部位缠上了胶布。这些关键部位被绑以后,曹就没有办法“自救”了。曹开始不断挣扎,不断地哀求周围的人松开他的捆绑。
他的同伴把他平放在三人的座位上,他的两个同伴坐在对面的座位看顾着曹先生,我也坐到了曹先生的对面,一边观察曹先生的实际病情,一边看能不能作些什么,一边和曹的同伴聊天了解情况。
整个晚上,曹都是不断要求解开缠的胶布,但是曹的生命还是活生生的。看他挣扎很痛苦,我不断地安抚他。这个时候,他会很温顺地顺从。
看到这样的情况,又想长时间的束缚,会很危险的。决定将此报告给列车相关人员,要求解决束缚。
到了第二天早上,即9月25日上午7点多,我去餐厅就餐,被告知7点半前没有早餐。我看到两位乘警和一位乘务员在餐车,就向乘警反映了情况,并和他们讨论了一下具体情况。
我说,解开胶布应该不会造成危害,因为曹不具有攻击性。但是乘警和乘务员都不同意我的说法,认为还是需要继续绑住。我无奈退出餐车,回到自己原先的座位上。也就是不再坐在曹的对面了。但这个时候,曹还是活泼的。
到了9点多的时候,列车长出现了——注明一下,6号车厢就靠近餐车,列车长看了看躺在凳子上的曹——再注明一下,前晚捆绑后,列车上的工作人员基本没有过问过曹先生的情况。然后说怎么松了,转身就去拿了一卷上述规格相同的黄色封箱胶过来。
我一看,顿时觉得不对劲了,马上站起来反对说,原来的捆绑已经很痛苦了,不要再绑了。列车长马上做了一番“有病推定”,他跳车怎么办?伤人怎么办?出了事,我——指笔者本人——该承担什么责任?
对此,我无言以对。马上我反问,如果捆住出了事情怎么办?列车长顿时表现很焦躁。对曹先生几个人说,好了好了,你们下一站下车。我一看他这阵势,我还真担心曹先生们被赶下车,于是我走开了,选择了可耻的沉默。
在一堆围观的乘客面前,列车长开始捆绑曹先生。这一次捆绑,列车长将曹的上躯干都绑起来了,而且因为曹的上衣已经散开,所以绑的时候,连皮带肉地绑了起来。
想起来,这是最致命的因素。在绑的时候,有位乘客说绑得太紧了,列车长骂道,你是坐着不知道腰疼!
上身绑完之后,列车长又把腿部绑了起来。我坐在座位上,觉得真是辛酸。列车长绑完之后就走了。
过了不到十分钟,我发现曹伸在凳子外面的脚不断地抽搐,接着有位女乘客说这样捆得太厉害了。我走过去就看到曹大和已经脸色苍白,浑身虚汗。于是马上跑到餐车,看到列车长和很多乘务员在一起吃饭,我很焦急地对列车长说,可能会出事啊。
列车长依然浑然不顾地说:“出了事,我负责!”我一听,立马指着该列车长说:“好,你负责,那我一定会作证!”
说完之后,我立即跑回车厢。这个时候,我已经不顾一切了。跑到曹身边的时候,我马上向周围的乘客借了小刀割开了胶布,但是这个时候,生命已经开始从曹的身上流逝,给他喂水,他已经不能吞咽了,舌头开始变色,眼睛也不转动了。
我摸他的脉搏和心跳,都已经没有了。这个时候,列车长才到现场。我说,你通知广播找医生吧。列车长通知了找医生。
我想,他已经知道出事了,只是并没有看到他有没有行动。我大声在曹的耳朵旁边喊:“兄弟,不能死啊。兄弟,回来啊!”——事实上我们素不相识。但是看到一条生活的生命在短短不到半个小时之内变成了死尸。我真恨真后悔,对于生命的离去,我会是悲哀的,但是对于在自己身边无法保留无法挽回的,真的是悔恨啊。
第一次碰到如此悲惨的事情,所有曾经以为是新闻中的事情,现在发生在我身边。我知道卷入这次事件,已经逃无可逃,避无可避了。
转者补记:我9月25日中午接到成先生电话,他情绪激动,甚至痛哭。头一天夜里,他一直在为这个被捆绑的曹先生祷告,而眼看一个生命被人不义剥夺,他无比痛苦,甚至有很深负罪感。因此下定决定,要与此不公义的行为对抗到底。
25日中午火车在广西莱宾停下,卸下尸体,成准强也同时下车到派出所报案。目前铁道方面已成立专案组处理此事。死者曹先生是贵州遵义人,家里极度贫困。目前难属估计已到达莱宾,并展开尸检。成弟兄呼吁律师朋友或者懂刑侦方面的专业人士的援助。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435374.shtml
从1291次列车绑死乘客来看“保证”和“有效”。(转载)
发帖人:y249082680 发帖时间:2008-10-05
当列车上发生乘客需要医疗救护的时候,铁路方应对此承担何责任并应如何应对?我们先来看看相关法律是如何界定的。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就客运旅客的旅行安全有如下相关条款:
第十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安全……第十三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旅客运输服务工作……第五十八条 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上述条款的解读中,首先可以得出结论,既然铁路法规定了铁路运输应当保证(注意是保证)旅客的安全,那么当1291次车上的这位精神病人的生命有可能面临威胁之际,保证他的健康安全理应是铁路不可推卸的义务更是责任。而铁路法第十三条又规定铁路部门应采取有效(注意是有效)措施来保障其对做好旅客服务(包含保证旅客安全)的承诺,那么建立相关的应急机制或称为应急预案是不可少的。
可是,目前铁路方面,有相关的“有效”应急机制或预案吗?当火车上出现此类突发事件(除这个特殊的情况外,还有可能出现诸如旅客其他疾病突发),铁路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铁路的责任之“有效”的措施何在?不得不说,这些“有效”措施严重缺乏。在铁路客运列车上,既无相关的专职医务人员,也无相关的常用治疗抢救器械及药物,而火车运行过程中出现此类突发情形应是可预见的,而铁路也是有能力在列车上配备相关专职医务人员(如同火车上有乘警及安检员一样)及相关器械药品却未配备,应认为是无相应有效的应对措施。如上升至法律的角度分析,可以不夸张地说,铁路部门严重的失职、渎职与不作为。那么,由此失职、渎职与不作为所导致的相应后果,依据铁路法第五十八条,应认定为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除了配备相关的专职医务人员及相关常用的抢救器械与药物外,当情况紧急时,列车还可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包括通知前方最近的车站,与其前方最近的车站联系以落实相应的急救医院及急救人员安排,甚至必要时临时停车。紧急联系救护,必要时临时停车,对于铁路来说完全能够做到,且救护条件更有保障病人的安全。
其实哪怕是再小的事件,也一定会有很多值得人思考的地方,从1291次列车绑死乘客事件来看,可以关注的点自然也很多,关于人性,关于人权,关于人和人之间的冷淡程度,等等。
铁路部门如何通过这个教训来完善对乘客生命健康的“保证”,且这个保证是“有效”的,就目前来看,是这个事件带给我们的最大思考。
http://dzh.mop.com/topic/main/readSubMain_8865015_0.html
曹大和被绑死亡会改变什么?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8-10-9 2:38:38 · 来源: 新京报

■ 一家之言
1291次,广州-遵义的一趟列车。近日,网络上出现了以《亲历1291次列车绑死民工事件》、《从1291次列车绑死乘客来看“保证”和“有效”》等为标题,讲述疑似狂躁症患者曹大和9月25日在该次列车上,被列车长等工作人员捆绑后死亡的不幸事件的帖子。(据10月8日《大河报》)
当一名乘客买了火车票登上一列火车的时候,实质上已经与火车运营方铁路部门形成了合同关系,而在这个平等的合同关系下却发生了不对等的被捆绑而死,这是赤裸裸的暴力剥夺了权利。
无论曹大和尸检结果最后如何认定他的死因,即便他真的是因病致死,但一个人被捆绑10余小时,绑了又绑如同粽子般结实这是事实。所以,对于曹大和之死,此次列车上的一些工作人员是无法推卸法律责任的。
让人感到欣慰的是,在这节冰冷的车厢中,有着这样一些乘客,他们为曹大和的生死命运曾与列车工作人员不断交涉,更记录下了事件的过程和图像。还有另一个名字:成准强,是这名戴着眼镜的青年,与曹大和本是陌路,关心曹大和的生死,站出来与列车工作人员抗争,更在列车长以“危重病人”的名义将已死亡的曹大和中途卸下之时勇敢揭发,并走进派出所报案,更为曹家人联系律师,从他身上我们能看到正直、仁慈、勇敢而具有公民精神的光辉,没有理由不向他致敬。
但,几个“成准强”是无法改变曹大和的命运的。尽管如此,痛定思痛,仍然希望曹大和之死能改变点什么。
□王枪枪(大连 教师)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comment/zonghe/1044/2008/10-09/008@023838.htm
狂躁乘客被绑死亡追踪
列车长绑人没错? 网友展开激辩
日期:[2008年10月10日]  版次:[AA32]  版名:[网眼]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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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日报道了1291次列车有疑患精神疾病乘客被列车长捆绑后死亡的不幸事件。尸检报告还未做出,目前家属还在犹豫是否打官司。一直在为此事奔走的网友成准强告诉本报记者,北京律师张凯的委托协议已签好。张律师没有收取律师费用,但成准强还是要给律师落实差旅费。成的打算是自己出一部分,差额希望有网友能帮忙。
“不绑起来,如果精神病人伤人怎么办?自残又怎么办?还不是要追究列车长的责任?”围绕网友这样的质疑,网上展开激辩。
有网友贴出了近年来精神病人火车上持刀伤人的新闻报道。受伤乃至受害的乘客家属也会追究铁路部门的责任,这在一些网友看来就形成了矛盾,“列车长不管精神病人,是对其他乘客安全的不负责任,而如果管又能怎么管呢?谁能想到绑起来也会出人命?”
广州律师李云超在自己的博客里进行了法律分析:“当时该名乘客并未有伤害他人的企图或者行为,因此列车长没有任何权力去限制他的人身自由。按照当时的情况,可以给该乘客提供一个乘务室,由该乘客同行的老乡陪伴,并做好精神抚慰。”许多网友都提出了类似的建议,“把他关到没有窗户的小房间里”。
天涯网友“梅梅每”回应说,“我现在就以一个列车长的身份告诉大家,列车上面根本就没有一个没有窗户的小房间。找个房间让他单独呆着,跳车怎么办?我们发生过犯人或精神病人在厕所内自杀自残的事例。尸体抵在门后门都打不开。曾经在我们单位的广州车上发生过歹徒胁持乘务员在乘务室内将乘务员按在座位上,歹徒用自己的身体抵住车门。乘警和列车长在门外无法推开门眼睁睁透过乘务室的玻璃看着歹徒用刀子将乘务员活生生的捅死了。”
天涯网友“飞翔无极限”表示:“捆绑本身是没有错误的。错误的是捆绑后,列车上的人没有尽到监管病人状况的责任。当然这个跟他们没有相关的知识和意识有关。”
本报记者 谭人玮 实习生 吴桐雨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10/10/content_5946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