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问题的历史由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6:04:45

台湾问题与美国。

1、美国对台湾的觊觎由来已久。美国在19世纪50年代前后就开始强行勘查台湾的煤矿资源(和今天英美向海外扩张夺取石油一脉相承),并且绕过清政府与琉球签约,视其为独立自主的国家(和美国今天的《与台湾关系法》手法类似)。1857年,美国驻华代办Peter Parker在向美国国务院递交的报告中就写到:“这个岛屿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不再是中国的一部分,一旦台湾在政治上,一如它在地理上一般与中国分离的时候,美国应立即占有台湾。”

2、1871年,日本与中国签订中日条约,里面有类似结盟的条款,引起美国的注意。美国在随后即设法使中日成仇并使日本与美国结盟,在亚洲为美国利益发言:美国为日本提出类似后来“大东亚共荣圈”的“东亚文明月弯”的观念,鼓吹 “日本为了整个亚洲未来的繁荣,向台湾用兵是应该的并且是必需的”。1872年,日本并吞琉球,美国趁机挑拨日本利用“牡丹社事件”不宣而战(这是日本一向的传统,甲午战争、日俄战争、九一八、七七、珍珠港等都是如此)出兵攻占台湾,拉开了日本夺取台湾的序幕。

3、二战后,台湾光复。但是支持国民党蒋介石集团打内战,是二战后美国政府世界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美国总统杜鲁门发表声明宣布:“我已命令第七舰队阻止对台湾的任何攻击”。美国第七舰队侵入了台湾海峡,美国第十三航空队进驻了台湾,阻挠中国人民解放台湾。1954年12月,美国政府与台湾当局签订所谓“共同防御条约”,公然将台湾置于美国军事保护之下。随后,美英与日签订“旧金山和约”,宣称日本放弃台湾、澎湖列岛,但是没有说明其回归中国,成为现在台独分子“台湾地位未定论”的源头。但是在该和约里没有一个中国人签字,并且新中国当时就发表了不承认该条约的外交声明。

为了缓和台湾海峡地区的紧张局势,探寻解决中美两国之间争端的途径,中国政府自五十年代中期起,既开始与美国对话。1955年8月至1970年2月,中美两国共举行了136次大使级会谈,但在缓和与消除台湾海峡地区紧张局势这个关键问题上,未取得任何进展。及至60年代末70年代初,随着国际局势的发展变化和新中国的壮大,美国开始调整其对华政策,两国关系逐步出现解冻的形势。1971年10月,第2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并驱逐台湾当局的“代表”。1972年2月,美国总统尼克松访问中国,中美双方在上海发表了联合公报。公报称:“美国方面声明: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

1978年12月,美国政府接受了中国政府提出的建交三原则,即:美国与台湾当局“断交”、废除《共同防御条约》以及从台湾撤军。中美两国於1979年1月1日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中美建交联合公报声明:“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联系”;“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自此,中美关系实现正常化。

但遗憾的是,中美建交不过三个月,美国国会竟通过了所谓《与台湾关系法》,并经美国总统签署生效。这个《与台湾关系法》,以美国国内立法的形式,作出了许多违反中美建交公报和国际法原则的规定。美国政府根据这个关系法,仍将台湾作为牵制中国的一张牌,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和干涉中国内政,阻挠台湾与中国大陆的统一。

为解决美国售台武器问题,中美两国政府通过谈判,於1982年达成协议,发表了有关中美关系的第三个联合公报,简称“八·一七公报”。美国政府在公报中声明:“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然而,十多年来美国政府不但没有认真执行公报的规定,而且不断发生违反公报的行为,向台出售大量军事武器。

由上可见,台湾问题直到现在还未得到解决,美国政府是有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