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奖的历史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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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原著:[瑞典]诺贝尔 我,签名人艾尔弗雷德-伯哈德-诺贝尔,经过郑重考虑后特此宣布,下文是关于处理我死后所留财产的遗嘱: 在此我要求遗嘱执行人以如下方式处置我可以兑换的剩余财产:将上述财产兑换成现金,然后进行安全可靠的投资;以这份资金成立一个基金会,将基金所产生的利息每年奖给在前一年中为人类做出杰出贡献的人,无论肤色或国籍,亦无论男女或老幼,也不论民族或阶层,更不论富有或贫穷。特将此利息划分为五等份,分配如下: 一份奖给在物理界有最重大发现或发明的人; 一份奖给在化学上有最重大发现或改进的人; 一份奖给在医学和生理学界有最重大发现的人; 一份奖给在文学界创作出有理想倾向的最佳作品的人; 最后一份奖给为促进民族团结友好、取消或裁减常备军队以及为和平会议的组织和宣传尽到最大努力或做出最大贡献的人。 物理奖和化学奖由斯德哥尔摩瑞典科学院颁发;医学和生理学奖由斯德哥尔摩卡罗琳医学院颁发;文学奖由斯德哥尔摩文学院颁发;和平奖由挪威议会选举产生的五人委员会颁发。 对于获奖候选人的国籍不予任何考虑,也就是说,不管他或她是不是斯堪的纳维亚人,谁最符合条件谁就应该获得奖金,我在此声明,这样授予奖金是我的迫切愿望…… 1.这份遗嘱的法律性质是 ,而不是 。从推动社会进步的角度来看,诺贝尔的这份遗嘱,可以说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遗嘱”了。 □遗赠……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遗赠 2.结合本文可推测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 以外的人。 □法定继承人 □有竞争关系 3.诺贝尔在“遗嘱”中要求,奖金必须分别奖励给在物理、化学、文学、和平事业以及医学和生理学上最优秀、最符合条件的人。由此可知,遗赠 附有义务或负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可以 □不能 4.依我国继承法来看,假如诺贝尔身故后,尚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如子女、妻子、父母、兄弟姐妹或祖父母等,他 为他们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可以 □应当 5.假如诺贝尔在生前尚有一笔税款没有缴清,另有一笔借款没有偿还,那么清偿他的税款和债务,则 于执行遗赠。 □优先 □劣后 参考答案:
关键词:遗赠
法律类别:民法·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