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经济的发展与社会各集团(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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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经济的发展与社会各集团(四)

三、商品交易与货币

(一)商品生产与交易

大抵自嘉靖以来,商品生产与交易有了空前的发展。这是伴随着农产品商品化程度提高和手工业生产的发展而出现的。城市交通的发达,形成全国商业网络,货币的白银化也为商品交易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由于棉纺业的发展,江北和河南等地出现了商品棉种植区。福建是木棉产区,但福建商人却到江北收购大批棉花,贩运营利。山东、河南的棉花生产超过了江北,使全国商品棉的交易,转移到河南。当时人说:中州沃壤,半植木棉,乃棉花尽归商贩。(《荒政丛书》卷八,《钟忠惠公赈豫纪略》)可见当时河南生产的棉花已以商品的形式,进入市场。

江南地区的嘉善地方,棉织业十分发达,但当地产棉不多,要依靠商人从外地贩入棉花。农民买棉纺纱织布,然后出卖,再买回棉花,获得微利,以弥补农业收入的不足,维持艰难的生活。这里的农民,生产棉布已作为商品出卖。

湖州是蚕桑业的中心,养蚕业者并不全是自己植桑,有人不植桑而预租植桑户的桑,名为秒桑,先付部分定银,不得涨价。桑叶要购进,所生产的丝也必须卖出,才能维持继续生产。蚕的饲料桑叶已成为一种原料商品,丝成为一种成品商品,原料与成品间保持一种商品关系。

苏州是全国最大的丝织业中心。苏州居民工纂组,故男藉专业,家传户绩,不止自给而已。(正德《姑苏志》卷十三,风俗)这里丝织业的产品,不只是为了自家使用,而成为投入市场的商品。这种情况在明人小说中也有反映。《醒世恒言》卷十八,施润泽滩阙遇友说苏州附近盛泽镇的情况是:这镇上都是温饱之家,织下绸匹,必积至十来匹,最少也有五六匹,方才上市。那大户人家积得多的便不上市,都是牙行引客商上门来买

宋应星《天工开物》序说:滇南车马,纵贯辽阳岭徼,宦商衡游蓟北。这说明,至晚在万历时,商业贸易网络已经得到扩展。从云南到辽东的直线距离就有三千多公里,从广东到河北北境直线距离也有一千公里以上。商路距离当较直距更远。在这条南北商路干线上,还分有东西向的商路。各地的商品沿商路流向市场。北方的棉花价贱,但棉布价贵;南方则相反。因而北方的棉花装船运销南方,南方的棉布装船运销北方。(《农政全书》卷三十五)景德镇的瓷器,自燕云而北,南交趾,东际海,西被蜀,无所不至,商贾往往以是牟大利。(乾隆《浮梁县志》卷五)北直隶河间府的行商,从南京、苏州等地贩来丝绸,从河南卫辉等地贩来粮食,从临清、泊头等地贩来铁农具,从沧州、天津贩来食盐,从真定贩来木料,从徽州、饶州贩来漆器、瓷器。这反映全国商品市场已渐广泛,臻于繁荣。

(二)货币与白银

明洪武时,铸造铜币又发行宝钞,铸币与纸币并行,严禁民间用金、银交易。但大明宝钞仍有对金银的比价,征税也仍收白银,民间交易则始终是银、钱并用。宝钞行之不久,价格大跌。这是因为明钞和元钞不同,不设钞本,发行不分界,没有准备金。而且官府发行的宝钞,只出不进,或者大出小进。官府发钞,支付官俸军饷,收购民间产品,但征税却不收钞或仅搭收少量宝钞。因此大明宝钞在民间经济活动中缺乏信誉。官府用行政手段强迫民间用钞,无限制地发行。永乐时曾规定户口食盐法,每家大口每月食盐一斤,纳钞一贯,小口半之。据计算,当时全国人口不下千万户,官军不下二百万家,按照户口食盐法,官府就可以收钞五千多万锭。后来又规定官府收取税粮、课程、赃罚等项都要求收钞,企图以这些措施来稳定钞价。但宝钞发行越滥,钞价越跌。洪熙时,夏原吉认为:钞多则轻,少则重。民间钞不行,缘散多敛少,宜为法敛之。(《明史·食货志》)但钞值仍然暴跌,钞价只是原值的十分之一。宣德初,米一石要值钞五十贯。到正统时,钞一贯已不能值钱一文。在这种情势下,宝钞虽然仍在一些税收范围内流通,但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已经被金银所替代,迫使明廷不得不放宽使用白银的禁令。正统元年(一四三六年)令征收赋税时,米麦一石,折收银二钱五分。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广东、广西应征米麦共四百余万石,折银百万余两,入内承运库,称为折粮银,后被称为金花银。白银流通的禁令实际上已被解除,白银逐渐成为一种法定的秤量货币,与明朝铸造的铜币并行。铜币是一种制钱,铸钱时就铸定当值,这种钱值和其本身铜料的价值无关。因此铜币也可能因滥铸过多而贬值。但因币与宝钞不同,铜币的铜料尚存有一种自然价值,所以明嘉靖时曾精工铸造质量好的铜币,以稳定币值。白银作为流通货币手段则比铜钱优越。它以物质银的重量表示价值,而不是依官府权力规定。因而容易取得使用者的信赖。正统以后,白银逐渐成为主要的货币。铜钱与白银并行,在中小额交易中使用,处于辅币的地位。

明代用银,以银锭计重使用,分为两、钱、分、厘、毫等计量单位,银锭可以按需用切割,既可应用于各种交易,又可作为贮藏手段,不受政策变动的影响。上自官府经费支出、发放军饷、征收田赋、商税,下至公私交易,民间生活消费,都逐渐用银。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计亩征银,使白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了极为重要的地位。地方州县要把用铜钱或实物交纳的田赋,兑换为白银上缴户部,这就使全国的用银量大增,同时也使白银上升为国家主要货币。从这时开始,中国正式成为行用银本位的国家。

中国原有用银为货币的悠久历史,汉武帝时铸有白金三品,唐宋时白银已作为一种贸易通货,与铜钱平行使用。蒙古族早已用银交易,元代白银已确立正式的货币地位,举凡借贷、贸易、物价等都以银为可计算的货币。明朝废弛禁令,实行白银与铜钱并行的制度后,由于白银需求量日增,遂将原已封闭的银矿,恢复开采,提高银课收入。又增加崇文门、河西务、临清、九江、浒墅、扬州、北新、淮安等钞关税银征收,各关定额每年征收白银三十三万五千五百多两,以后又逐年增加。(《明经世文编》卷四四一,赵世卿《关税亏减疏》)。一六二年左右,福建土商张嶷与百户阎应隆等上书,请准自备船只人工资本,往海澄县界外的机易山地方开发金银矿。因遭廷臣反对,未能实现。(《明经世文编》卷四一一,赵世卿《九卿机易山开采疏》)

嘉靖时,国内白银产量不足,开始从国外输入。西班牙人从其殖民地美洲各地把白银运到吕宋(菲律宾),再由中国商人,把白银或银元运到国内。明朝在漳州加征加增饷,以吸收白银。据记载:加增饷者,东洋吕宋地无他产,夷人悉用银钱易货。故归船自银钱外,无他携来,即有货亦无几。故商人回澳,征水陆二饷(船税与货物税)外,属吕宋船者,每船更追银百五十两,谓之加征。(张燮《东西洋考》卷七)除漳州外,广州、宁波、厦门等处也同时输入西班牙银货。葡萄牙和荷兰人也用白银购买中国货物,使巨额白银流入中国。此外,日本、暹罗、安南等国也向中国输入白银,以换取商品。

国外大量白银的流入,加强了白银作为主要货币的地位,也扩大了中国商品的出口,从而促进了商品生产的发展。国内市场白银流通量充足,还有利于市场金融的活跃和资本的积累。

四、城市集镇的发展

(一)城市的分布

明代的南京和北京仍然是全国最大的城市,是政治中心也是南北经济的枢纽。北方和西北、东北的省会和州县,以北京为中心,形成北方城市经济体系,江南、东南、西南的省会和州县,则以南京为中心,形成南方城市经济体系。都会城市大多是历史上形成的政治、军事、文化的中心,在经济上都有各自的独特发展条件。北直隶除京师外,以河间、保定二府城商贾多出其途,实来往通衢,这是因为二城是北京通往全国的重要商路,它们在经济上占有要冲地位。河南的开封,仍然是南北交汇的都会城市,因为它北通京师,东沿汴、泗,可达江、汉,是商贾聚集之地。明代的陕西西安,仍是西北重要城市,这里的商人西入陇、蜀,东走齐鲁,往来交易,莫不得其所欲。山西太原是省会,但富饶不如附近的平阳城。蒲坂州富庶尤甚超过太原,是山西新兴起的城市。自南北大运河开通后,运河沿岸出现了一批新兴的商业城市,清江浦、济宁州、临清州、天津卫、河西务等。清江浦地处南运河要道,据说自故沙河以上开运后,凡货舡悉由清江过坝,内之运河,外之黄、淮河舳舻毕集,居民数万户,为水陆之孔道。(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二十七)河西务,在万历时有布店一百六十余家。临清州有缎店三十二座,布店七十三座,杂货店六十五座。可见这些运河城市的经济繁盛状况。(《明经世文编》卷四四一,赵世卿《关税亏减疏》)其他都会城市如湖广的武昌、四川的成都、浙江的杭州、江西的南昌、福建的福州、广东的广州等都保持着传统的经济地位和城市间商路的畅通,推动着商品经济的发展。

(二)市镇的兴起

嘉靖时期,在古老城市之间及其周围,陆续出现了一批新兴的中小城市。这些中小城市由于还不完全具备传统城市的条件,只能称之为市镇,但是它们却有着旺盛的发展能力。有些市镇原来只是一个小小的居民点,或仅仅是一个荒辟的渔村,或是一个乡村的贸易集市,但在城市商品经济发展的大潮下,人口急遽集聚、商业、手工业较快地发展起来,社会经济面貌有明显的改观。这类市镇,大都是商贾聚集之处,当时贸易之所曰市,市之至大者曰镇。所谓可能指交易市场,商业活动中心。而所谓可能已具有一定的城市规模。

新兴的市镇,大部分集中在江南的苏、松、杭、嘉、湖地区。这里是经济发达的地区,农业商品化程度较高,丝织业、棉纺业十分发达,具有比较稳定的商品市场、消费市场和个别的劳动力市场。苏、松、杭、嘉、湖五府辖两州、三十二县,人口众多,土地不足,但当地人民有从事手工业、商业的传统,出外经商打工,成为常事。所以人民生活水平也较他处为高。这里是田赋的重赋区,但商税与他处持平,有利于商业的发展。

苏州府吴江县兴起的盛泽镇,明初还只是只有五六十家居民的乡村。嘉靖年间成为江南绫绸纺织业的中心。梨里镇、同里镇、八斤市等都是在成化至嘉靖年间兴起的商业市镇,百货并集,无异城市,居民成倍增长。村市,原是小村,嘉靖以后,聚集居民数百家,铁工过半,遂称为市,成为以铁器制造为主的专业市镇。

松江府的震泽镇,元末一度衰落,只有居民数十家,明成化年间突增至三四百家,嘉靖时人口又突增一倍,成为江南一大镇。平望镇是明初以来著名的商业市镇,但自弘治以后,发展很快,成为江南运河线上与震泽镇并称的商业重镇。其他如双杨市、严墓市、梅堰市,都是松江地区新兴的。三处原都是小小村落,居民甚少,嘉靖以后都很快发展为商业市镇。另有檀丘市,成化时是一个以冶铁业为主的市镇,嘉靖时发展为铜铁木乐艺诸工皆备的小型专业城市。

嘉兴府所属七县,兴起一些手工业、农产加工业、运输业、商业等专业市镇。手工业专业市镇有专营丝织业的濮院镇、王江泾镇、青镇、王店镇、新塍镇。棉织业有魏塘镇、风泾镇、王店镇。陶瓦业有陶庄市。五金业有炉头镇。

农产加工业有榨油业发达的石门镇,专营蚕桑、缫丝业的青镇。半逻市、皂林镇、陡门镇则以运输业、旅店业为主。至于乍浦、澉浦等镇则以港口运输和对外贸易为主业。

广东的佛山镇也是嘉靖至万历时逐渐发展起来的工商业城镇。佛山在明初还只是一个普通的村堡,万历时与汉口镇、景德镇、朱仙镇并称为天下四大镇。佛山镇的制锅业,大约在正统年间就已兴起,同时兴起铁锅贸易。正德时,各地的铁商运铁到佛山,利用其技术铸造铁钟、铁器。嘉靖时,佛山的冶铁业在技术上有显著提高,成为全国铸造业的中心地之一。石湾镇以制瓷业著名,生产的甜白瓷器,驰名国内外,全由民窑生产,产品绝大部分投入市场。

传统的大都市和新兴的市镇,商业交易都很发达,居民衣食需用,大都仰给于市场。北京城贫民不减百万,九门一闭,则煤米不通,一日无煤米,则烟火即绝(《去伪斋集》卷一)。南京居民薪粲而下,百物皆仰给于贸居(《客座赘语》卷二)。苏州民间,好费乐便,多无宿储,悉资于市(正德《姑苏志》卷十三)。杭州米珠取于湖(州),薪桂取于严(州),本地止以商贾为业,人无担石之储(《广志绎》卷四)。嘉定县盛产棉花,但县不产米,仰食四方。夏麦方熟,秋禾既登,商人载米而来者,舳舻相衔也。中人之家,朝炊夕爨负米而入者,项背相望也(《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二十,江南八)。嘉兴府濮院镇四方商贾,负赀云集(金淮《濮院所闻记》卷一)。王江泾镇是蚕桑业丝绸业集中之地,但是丝货绸缎要向邻近市镇的商贾收买(《石点头》卷四)。石门镇民间棉织业的原料,也是得之于市场上的棉花商人。

(三)集市贸易

集市贸易在中国有古老的历史,明代更趋繁荣。所谓集市,是一种民间的贸易活动,一般都是定期进行,交易而退。这种集市贸易是民间主要的交换活动,南方称为墟、场,北方称为集市。它沟通城市与乡村,或乡村之间的经济往来,是商人买卖商品的基地,也是民间互通有无的场所。

北京城内有不少定期定点的集市,西城的都城隍庙市,每月逢初一、十五及二十五日有定期集市,商品陈列可达三、四里之长,有食品、绸缎、瓷器、书画、纸张等。东城有灯市,每年正月十一至十八日开放,各地商人届时到此市销货。东华门内每月开三次内市,货物都是古玩玉器、金玉珠宝、高档衣料等,专供豪门贵族派人选购,有时皇宫内的后妃人等也派人来挑选如意的名贵商品(宋起凤《稗说》卷四)。州县一级的集市每个月大约有五、六个集日,乡镇每个月有二、三个集日,府城则每日一集(嘉靖《河间府志》)。有些地方如河间府的州每年四月间举行药王庙会,这是一种大规模的商品交易会,河淮以北,秦晋以东,宣、大、蓟、辽诸边各方商贾辇运珍异并布帛菽粟之属,入城为市。会期二十天。繁荣集市是当时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集市促进了农村经济的活跃,为农产品商品化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五、对外贸易

(一)对外贸易的发展

明代的对外贸易原有朝贡贸易和私人经营的私商贸易两种形式。前者是由朝廷独占经营,兼有政治目的。外国的贡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明廷以赏赐的名义,给以相当价值的回报。赏赐的价值往往高于贡品的价值,两者的差额实际上是保持朝贡关系和名义的代价。各国朝贡使臣随带一批随行的商人,以入贡为名,运来私售货物,朝贡完毕,被允许在会同馆附近的指定地点进行民间交易。外国使臣和随从商人也被允许采办一批中国商品,如瓷器等物,运回本国。(《万历野获编》卷三十)

朝贡贸易在永乐、宣德时期,甚为兴旺。郑和出使海外诸国,实际上是这种朝贡贸易的扩大。洪熙时停止下西洋宝船,不再增加新的朝贡国,削减赏赐数量。明初一度繁荣的海外朝贡贸易逐渐衰落。

私人的对外贸易活动,明初受到海禁政策的限制,不能发展。尔后,东南沿海地区的海商大贾湖海大姓的海外走私活动日益活跃。这些海商或舶主拥有雄厚的资本和必要的海船、水手,以经营出口丝绢、瓷器、铁器,进口香料、珠宝和东西洋特产为主。他们投商入股,载货出洋。靠盘剥入股商众,谋求数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利润(《东西洋考》卷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