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罪轻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7:36:40
 对罪轻忽 ——认识罪的四大误区之一 改革宗(福州)教会   林 刚
    对罪轻忽漠视是可怕的,神的儿女不能轻忽罪,因为神是圣洁的,祂所召之人也当圣洁(彼前1:15-16)。

    堕落之人拥有的唯一资本就是罪。始祖堕落后罪已侵入了人性,与人性密不可分。对人性有深刻洞悉的人断不会对罪漠视,离开罪谈人性的改造是痴人说梦。罪导致人与神的隔绝,导致人失去生命的平安。人生痛苦的根本原因是由于罪,漠视罪而奢谈人的幸福是可笑的。罪是神眼中的大恶,公义的耶和华断不以有罪为无罪。神早已宣布:“恶人必不得平安”(赛57:21),罪若不除,人无宁日。神所造之人的生命本质是“喜爱公义、恨恶罪恶”(诗45:7),基督所救赎的新人是与神圣洁性情有份之人(彼后1:4)。因此,对罪的漠视完全不会是出于新生命的新性情。

    魔鬼对人最大的蒙蔽之一就是以轻忽随便的态度看待罪,而这恰恰也迎合了罪人的本性。死在罪中的人心在邪灵的运行之中(弗2:2),他们对罪已经麻木,生发不出对罪的本能恨恶,不可能拥有对罪的深刻认识和痛恨。世人也在讲罪,普世宗教、世俗文化都在讲罪,但离了圣灵的特殊工作,他们既不能按照上帝的标准来认识罪,更缺乏一颗对罪的恨恶之心,必然是以轻描淡写的态度谈论罪、对待罪。

    为什么人会以轻忽漠视的态度对待罪呢?大卫说:“我是在罪孽中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堕落后的人性与罪不可分割,罪已黏在罪人的本性中,成了人生命的一部分。责罪就是责己,击打罪就如同击打己,对罪的揭露会刺痛人的本性。罪人的天然倾向是宁可选择罪中偷安来麻痹自己,也不愿意真实的面对刺罪的扎心之痛。因此他们“以谎言为避所,在虚假以下藏身”(赛28:15),掩耳不听神对罪恶的诊断和审判。罪人为何抵挡神的律法,因为律法使人知罪,律法刺穿人心。人的归正是神的工作,喜悦神的律法是重生之人的记号(诗119:15-16)。离了上帝的恩典和圣灵工作的堕落人性,只会天然抵挡神和祂的真道。这种抵挡以两种方式体现,一种是公开抗拒,立刻反弹;另一种是表面接受,实则抵挡。前者像铜墙铁臂一碰就弹,后者像棉花一般悄无声息;前者众人皆知,后者惟有神知。罪人因本能知道要上天堂,不要下地狱,所以他们会选择宗教;但罪人因本性爱黑暗不爱光,所以他们必会恨恶有真神和真理临在的真宗教(约3:19)。没有神,无人能悔改――恩典永远是在人的回应之先。

    惟有造生命之神才能洞悉生命的病症,惟有从高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主才能给人性开出诊断书:“因为从里面,就是从人心里,发出恶念,苟合,偷盗,凶杀,奸淫,贪婪,邪恶,诡诈,淫荡,嫉妒,谤讟,骄傲,狂妄。这一切的恶,都是从里面出来,且能污秽人”(可7:21)。主在地上早就指出人应有彻底对付罪恶的决心:“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挖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地狱。”(太5:29-30,18:8-9)谁能做到?谁能有这样的决心?纵然有这样的决心,也只能眼睁睁地看自己进入地狱,因为人已病入膏肓。古实人的皮肤怎能洗白?豹身上的斑点岂能去掉?救恩端赖耶和华,但神施行恩典时却要激活人对自身腐败的认识。缺乏对罪性和人性深刻洞悉的人断不会自发甘愿地放弃旧生命。主说:“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约12:25)缺乏对己生命败坏之认识的人必宝贝自己的生命,宝贝自己旧生命的人必不会珍惜新生命。因此,对罪没有认识的人是不会真正对救恩产生生命性的拥抱,缺乏对罪深刻洞悉的信徒也不会对成圣有真实的追求。

    对罪的轻描淡写就是对救主的轻忽随便,基督宗教以此为耻。基督宗教和异教的本质区别之一就在于她对罪恶认识的透彻性和对罪恶对付的彻底性。但可怜的是,基督教会这一独有的盐味在今日许多信徒中已经淡化甚至失去,这是一个可悲又可怕的现象。教会若迎合人罪性的需要,就必要牺牲十字架的真理。为什么反智、反律的现象在中国教会盛行不衰?正是因为许多教会已经失去了对神的忠贞、对真理的执着、对罪恶的恨恶。

    那些“属灵人”说:“在恩典之下的基督徒不需要责备,教会不需要对付罪恶”。真的吗?人若没有罪,何须揭露罪、责备罪?人若没有罪,何须基督道成肉身、以身赎罪?人若没有罪,圣灵何必为罪为义为审判责备人(约16:8)?你或许会说:“那是对世人,不是对基督徒”。但纵然对已重生的基督徒,若没有“肉体的污秽和盈余的邪恶”(雅1:21),圣经又何须要我们“天天彼此相劝”(来3:13)、“彼此认罪”(雅5:16)?是的,永恒之中不需要对付罪恶,得荣之人不需要责备罪恶。因为那时三光退避,耶和华永远的荣光普照他们。但在充满污秽罪恶的现世,真实的爱却是以救人离罪为归依。一个不管教孩子的父亲就不是好父亲,一个不乐意被责备修剪的孩子就不是好孩子。哪有神所爱的神不管教(来12:5-11)?哪有要结果子的枝子不被修剪(约15:2)?这是基督教基本的原则,但今天已被那些“有爱心的人”异化扭曲得不成样子了。“彼此相劝”在今日似乎已成了被尘封的名词。在许多的教会里,不要说执行劝惩,就算是责罪也被视为异类。讲真话的直言者屡屡受伤,伪善者却惯以虚假的爱见容于人。我们怎么了?教会怎么了?理当在这邪恶世代、堕落人性中做中流砥柱的教会,如今却像得了佝偻病的软骨头;理当充满阳刚正气的教会却变成如此不堪撒但一击、专供小孩把玩的棉花糖。基甸的勇士在哪里?大卫的精兵在哪里?神的儿女们,请你开眼看看,今日中国教会大部分信徒的耳是在向神敞开,还是在向那嘴能滴蜜的淫妇敞开(箴9:13-18)?在中国大陆,耶洗别的灵岂止只横行在“三自”教会中(启2:20-23)?

      人之所以会对罪轻描淡写,是因为缺乏圣灵的内在光照,缺乏对圣经启示的认识。不认识神的人不晓得上帝对罪的态度(林前15:34),他们不会照神的心意和法则来看待罪。但神的儿女对罪岂能轻忽?“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约壹3:9)。归正之人对罪绝对是严肃的,因为上帝不会对罪开玩笑。神对摩西启示祂自己时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6-7)。祂是向人“守约施慈爱”的赐恩之神,祂同时也是“断不以有罪为无罪”的施报之神。新约的恩典,岂有废除对罪的原则?“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约壹1:6), “因为你们确实的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弗5:5)。“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从此就显明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约壹3:8、10)。今日教会中那些只讲神的慈爱,却闭口不讲祂公义的论调,与神的自我启示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

      我一直强调,未经过神的义,就不能领略神的爱;未披戴基督的义袍,就无法直面圣洁的荣光。一个不敢面对神公义威严的人,是良心未被宝血洗净、生命未经圣灵更新的人。拒绝悔改的罪人是不能靠近公义之神的人,他们只能活在自己思想杜撰出来的那位软趴趴的“神”面前――今日的基督教会正面临空前的“偶像化”危机,相较于外邦人用手雕的偶像,那些所谓基督徒用思想雕的偶像更为可怕。神是真理,离开神的启示没有真理,离开真理就没有神。一个拒绝领受真道的人没有资格说他在与神相交,一个对罪麻木漠视的人没有资格说他已真正领受了加略山的舍己之爱。十字架不是爱罪犯罪之人的掩饰,被杀的羔羊拒绝人利用祂来“挂羊头卖狗肉”。任何尝试这样做的人必要绊倒在这块石头上,这块石头要把他砸的稀烂(太21:44,路2:34-35,彼前2:7-8)。十字架不但向我们揭示了神长阔高深的爱,也向我们宣告了祂完全的圣洁和绝对的公义。十字架是拿来给人吹嘘的吗?一个人若不完全倒空自己,交还生命主权予神,伏在祂的脚前,就永远不能真正认识十字架。一个人若不真正归到祂的名下,住在祂里面,他对神对人对罪的认识就永远不会正确。在祂里面的是哪一些人?“若有人服事我,就当跟从我。我在那里,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里”(约12:26)。十字架是拿来“背”的,不是拿来“挂”的。

      有人说:“不要这么认真讲罪,我们都是罪人”。言外之意责罪者就是自以为义的人。不错,我们原来都死在罪中,但基督救活我们不是让我们更放心活在罪里。 “神召我们,本不是要我们沾染污秽,乃是要我们成为圣洁。”(帖前4:7)真正被上帝得着的人是与神的圣洁性情有份的人。“敬畏耶和华,在乎恨恶邪恶。那骄傲,狂妄,并恶道,以及乖谬的口,都为我所恨恶”(箴8:13)。一个被神改变性情的人不会以轻描淡写的态度面对罪,他对己如此,对人也是如此,“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馀的人也可以惧怕”(提前5:20)。缺乏对罪的严肃性必然缺乏对真宗教的严谨性。新生命无“己”恨“己”,所以真信徒不以责罪为难耐;但旧生命爱“己”恋“己”,罪就在“己”里面,所以一遇到责备罪恶就产生本能的反感。教会中总有这样的人,他们一遇到管教的事就本能的不喜欢,一遇到对罪的提醒就认为你在找我麻烦。逸乐的教会就是堕落的教会,堕落的教会就是容忍罪恶的教会。只要不对抗罪恶,教会就不会有逼迫和麻烦,就不会有争战,但不争战的教会却是神眼中死掉的教会。正是因怕碰触人的罪性而导致冲突,就有了只讲爱不讲公义的廉价福音;正是因怕碰触信徒的老我而引起他的不满,就有了不在爱心中说诚实话的靡靡之音。保罗说:“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麽。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加1:10)。对罪的轻描淡写源于我们的堕落的人性,也满足我们的旧生命的习性。但对圣徒而言,这却是他最大的危机。真正的灵命只能在面对罪的碰撞中才能显出。

    真正的认识罪是人力不能及的圣灵之工。死在罪中的人对罪没有本质的恐惧,一颗远离神的麻木之心不会对上帝对罪恶的责备而真正战兢。耶和华子民的第一个标志就是因神的话语而战兢,他们会一生一世因神的话语而战惊,不单是归正之前,且是在归正之后(赛66:2)。“圣徒是对小罪有大敏感的人”(加尔文语),真正的基督徒怎会对罪漠视呢?真正的圣徒怎能对责备罪恶的话不自我省察呢?义人未开口以前就先自责,神的律法永远是义人修正自己的不变准则。我们不是那些倒毙在旷野中的以色列人,但神对他们的警戒一样对我们有作用;我们不是那些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但主耶稣责备他们的话依然会对我们产生深深的警戒(参太23 章)“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监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林前10:11)。神的儿女断不可轻忽神藉圣经、藉讲台、藉肢体对自己的警戒和提醒(提后3:16,4:2-5,来3:12-13)。对真圣徒而言,倘若对罪麻木、对责罪轻忽,他的天路就不能走半步。假冒为善的宗教徒却不是如此,那些当代的新法利赛人在读经听道的时候,“好话”都是对我说的,“坏话”都是对别人说的,他们无法面对圣徒相劝,无法面对神的公义和光明。“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因为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弗5:9-13)。一个自称是基督徒的人如果总是长期爱暗怕光、抵挡真理、拒绝面对自己的罪,他正站在悬崖的边上。但那些对主的话语认真的人有福了,那些对罪敏感、对信仰严谨的人有福了,因为神圣洁的灵在他们身上。

    在基督宗教中对罪的轻忽漠视,就是变相的拒绝神的医治,拒绝真光的光照。对罪无所谓的世人不会接受基督的救恩,对罪轻描淡写的圣徒不会依靠圣灵胜罪。前者将导致人的灭亡,后者则导致成圣的失败。因此,对罪轻忽是我们特别提出认识罪四大误区的第一误区。

(本文节选自林长老讲道集《基督徒的争战——认识罪》一文之《认识罪的四大误区》,求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