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军队中的行为规范必须遵守人类社会共有的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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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军队中的行为规范必须遵守人类社会共有的行为规范

【原文】临君曰:“善!请问王者之军制。”

孙卿子曰:“将死鼓,御死辔,百吏死职,士大夫死行列1,闻鼓声而进,闻金2声而退,顺命为上,有功次之;令不进而进,犹令不退而退也,其罪惟均。不杀老弱,不躐禾稼,服者不禽,格者不舍,奔命者不获。凡诛,非诛其百姓也,诛其乱百姓者也;百姓有扞其贼,则是亦贼也。以故,顺刃者生,苏3刃者死,奔命者贡4。微子开封于宋;曹触龙断于军;殷之服民,所以养生之者也,无异周人。故,近者歌讴而乐之,远者竭蹶而趋之,无幽闲辟陋之国,莫不趋使而安乐之,四海之内若一家,通达之属莫不从服,夫是之谓人师。《诗》曰:“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5不服。”此之谓也。

“王者有诛而无战,城守不攻,兵格不击。上下相喜则庆之。不屠城,不潜军,不留众,师不越时,故乱者乐其政,不安其上,欲其至也。”

君曰:“善!”

【译文】临武君说:“好,请问王者的军队的制度。”

荀子说:“将领死于战鼓,驾者死于缰绳,各种办事人员死于职守,读书人大夫官员死于朝廷的职位。听到鼓声就前进,听到钲声就后退,服从命令是首要的,建立功劳是次要的。有命令不准前进而非要前进,就象是有命令不准后退而非要后退一样,其罪过是相同的。不杀年老病弱之人,不砍伐庄稼,屈服的人不擒获,格斗的人不放过,逃命的人不捉获。凡是诛杀,不是诛杀百姓,而是诛杀扰乱百姓的人。百姓中有捍卫那些贼寇的,那么他们也是贼寇。因此,顺着刀刃方向前进的人就能生存,朝着刀刃方向前进的人就要死亡,逃命的人就告诉他们。微子启被封于宋地,曹触龙在军前被斩首,殷朝归顺的人民,所以能得到养育和生存,与周国的人民没有区别。所以,附近的人歌颂周国而快乐,远处的人不怕路途遥远来归顺。无论多么偏僻遥远的国家,没有不受趋使而安居乐业的,四海之内如同一家,只要是车马通达的地方没有不服从的,这就叫做人们的师表。《诗经》上说:‘从那西边流到东。从那南面到北面,没有司法人不服。’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称王天下的人只有诛杀而没有战争,只有守城而不进攻,只有打斗而不击杀,上下都喜欢而且庆贺,不毁坏城池,不用军队偷袭,不把兵士长期滞留在外,出师不超越规定的时间。所以混乱的国家都喜欢这种政治,不安于本国的君主,都盼望王者之师来到。”

君说:“好。”

【说明】本节仍是关于领导人与管理者怎样对待战争问题的论述。所谓的军制——即军队的制度,它的根本含意就是指“规范”,即军队中的社会行为规范。只有建立起军中良好的行为规范,整个军队才能上下一心,团结一致。而指挥军队的领导人或是管理者,自己的行为首先要遵守这些规范,才能使整个军队得到治理。而军队中的行为规范又必须遵守人类社会共有的一些行为规范,因为不论是我、是敌,都是人!因此杀人就不能象捕杀野兽一样随自己的心意。所以荀子认为,在战争中也要遵守人类社会中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不能滥杀无辜,而只能诛杀那些扰乱人民的罪魁祸首,这样才能称为王者之师。而只有成为王者之师,才能得到人民百姓的拥护,才能真正称王天下。而如果是随着自己的心意滥杀无辜,屠城猎禾,那么就会遭到人民百姓的顽强抵抗,从而不能赢得真正的胜利。要想得到人民百姓的拥护,就必须要爱护他们,这是自夏启、商汤、周文王立国以来的思想,而夏桀、商纣王以神权治国,为所欲为,不顾人民百姓的死活,所以他们就遭到人民的反对。而夏启、商汤、周武王并没有进行大规模的、残酷的战争就取得了天下,这就是因为得到了人民的拥护,所以夏桀、商纣王被杀,只是杀“独夫”,人民百姓没有受到无辜的伤害。这就是人类社会共有的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现代做企业其实也是这样,不论什么样特殊的企业,都要遵守当地人民、当地社会的社会行为规范。所以,企业也好,企业文化也好,都要本土化、多元化。不能死抱着自己的规矩而特立独行,因为这样就会与当地人民拉开距离,从而得不到人民的拥护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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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列:《左传·僖公十五年》:“入而未定列。”《论语·季氏》:“求!周任有言曰:‘陈力就列,不能者止。’”《国语·周语》:“翟无列于王室。”《史记·屈原列传》:“上官大夫与之同列。”这里用为职位之意。

2.金:古通“钲”。《书·舜典》:“扑作教刑,金作赎刑。”钲:(zheng征)《诗·小雅·采芑》:“方叔率止,钲人伐鼓。”《说文》:“钲,铙也,似铃,柄上下通。”《广雅·释器》:“钲,铃也。”形如钤,有柄可执,行军时用。古代军队中用以指挥停止或撤退的锣或其他金属制品。

3.苏:同“傃”。《商君书·赏刑》:“万乘之国,若有苏其兵中原者,战将覆其军。”《盐铁论·国疾》:“大夫色少宽,面文学而苏也。”这里用为朝向之意。

4.贡:《易·系辞上》:“六爻之义易以贡。”韩康伯注:“贡,告也。”《韩非子·扬权》:“二者诚信,下乃贡情。”这里用为告诉、表达之意。

5.思:《诗·大雅·下武》:“永言孝思,孝思维则。”《周礼·地官·司市》:“上旌于思次以令市,市师涖焉,而听大治大讼。”郑玄注:“思次若今市亭也……郑司农云:思,辞也;次,市中候楼也……玄谓思当为司字,声之误也。”《易·临·象》:“泽上有地,临;君子以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礼记·中庸》:“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释名·释言语》:“思,司也。凡有所司捕必静思忖亦然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颐部》:“思,假借为司。”这里用为司法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