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毒:威胁职工健康的新“杀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1:22:02
 新华社南宁电(记者张爱林)记者最近在柳州市采访了解到,柳州市近年来出现职业性中毒事件且有增多趋势。三年前,柳州市没有发生过职业性中毒事件,2005年发生3起,今年1月-8月发生了7起。这一现象敲响了职业安全防范警钟:控制和消除职业性中毒危害因素,保护人们健康安全。

职业性中毒事件

    今年7月23日,柳州市柳城县大埔镇凉水山林场三队农民蒋赤锋和陈萍珍在自家果园内的积肥发酵池内搅动肥水时,中毒昏迷,隔壁果园园主蔡德林和杨明英下池救人时也昏迷,此事件造成4人死亡。据监测分析,这是一起由肥料发酵产生硫化氢气体引起的中毒事件。

    8月24日,柳州白莲淀粉厂梁德宏、周志谋、梁善引、咸贯才等5人清理工厂储存池,清池前要先把积水抽出,在池水将被抽完时,梁、蒋、咸等三人下池清理淤泥。这期间梁德宏和周善谋因故不在现场,约20分钟后他们返回时发现梁善引等3人已倒在池底,3个人中2人当场死亡。

    据调查,这是一起急性重度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

    据统计,今年1月-8月,柳州市发生了7起职业性中毒事件,死亡8人,出现中毒症状12人,其中砷化氢中毒2起,硫化氢中毒4起,一氧化碳中毒1起。

    自上世纪50年代我国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以来,全国每年报告的职业中毒和生产性农药中毒不少,已成为威胁职工健康安全的“杀手”。

职业中毒安全防范形势严峻

    去年,柳州市卫生局曾对辖区内的上汽通用五菱、柳工、东风柳汽、龙化、有色冶炼厂、两面针等12家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点未能进行有效监控,未按规定给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配置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率低,对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流于形式,有的企业存在苯类、砷化氢、一氧化碳、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近两年来,国际市场上铟的价格上涨,使柳州市新增了不少炼铟的小冶炼厂。炼铟工艺比较简单,一些个体老板只需租用冶炼大企业的一个车间,到工商部门注册后就可以生产了。而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需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后才能立项。但一些新投产的小冶炼厂没有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性中毒的隐患无人监控。

    7月24日,柳州市一锌业有限公司一位姓梁的拆机洗布女工,在作业中发生急性重度砷化氢中毒。第二天,同一工序二班女工席某遭受同样的急性轻度砷化氢中毒。

    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以上两起事故的调查发现,发生事故的工厂清洗滤布池为全开放式,设在合成反应压滤桶旁边,除自然通风外无其他机械通风防护设施和设备,工人没有戴口罩、防酸手套,也未配备防毒式口罩。目前,柳州市经过职业病危害评价的企业有208家。今年发生职业性中毒事件的4家工厂中,有两家工厂未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的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人也没有经过职业中毒等职业卫生培训。

防中毒需全社会共同努力

    柳州市一位职业卫生专家说,加强职业病防治关系到职工的健康安全。用工单位和从业人员都要积极参加到防治工作中来。企业要积极为从业人员做好岗前、岗中及岗后的体检工作,确保劳动者的健康安全,发现从业人员有职业病症状,要及时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柳州市律师彭卓宗认为,职业病防治法颁布以来,地方各级政府贯彻的力度还不够大。一方面,各级政府必须重视职业卫生工作,把职业病防治列入政府政绩考核的内容,加强监管力度,对违规违法的行为坚决查处。另一方面,存在职业病危害工作岗位的单位要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普及有毒有害物质的防护知识和现场救护知识等工作,同时,还要提高技术水平,淘汰高危害、落后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大力推广职业性中毒危害控制的适宜技术,从而在源头上根本控制职业性中毒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