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结构的三变量11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9:15:12
三、确定学习者的认知结构变量
按照奥苏贝尔的定义,“认知结构”是指“个体的观念的全部内容和组织,或者就教材而言,指个体关于特殊知识领域的观念的内容和组织”。所谓“个体的观念的全部内容和组织”就是指学习者在长期的认识与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在其大脑内逐渐形成并按一定组织结构存储的全部知识与经验系统;所谓“个体关于特殊知识领域的观念的内容和组织”则是指学习者大脑中按一定组织结构存储的关于某个特定学科领域的知识与经验。
由于原有的认知结构是影响新的有意义学习与保持的关键因素,即有意义学习的发生与习得意义的保持皆取决于认知结构的状况,也就是随学习者的认知结构而变化。经过长期的实验研究和理论探索,奥苏贝尔发现在认知结构中有三方面的特性对于有意义学习的发生与保持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和最为直接的影响。由于这三方面的特性并不是恒定不变的常量,而是因人而异的变量,所以奥苏贝尔就把学习者认知结构的这三方面特性称之为三个认知结构变量。
第一个认知结构变量是指认知结构的“可利用性” ---即学习者的原有认知结构中是否存在可利用来对新观念(即新概念、新命题、新知识)起固定、吸收作用的观念,这个起固定、吸收作用的原有观念必须在包容范围、概括性和抽象性等方面符合认知同化理论的要求。
第二个认知结构变量是指认知结构的“可分辨性” ---即这个起固定、吸收作用的原有观念与当前所学新观念之间的异同点是否清晰可辨。新旧观念之间的区别愈清楚,愈有利于有意义学习的发生与保持。
第三个认知结构变量是指认知结构的“稳固性” ---即这个起固定、吸收作用的原有观念是否稳定、牢固。原有观念愈稳固,也愈有利于有意义学习的发生与保持。
所谓确定学习者的认知结构变量,就是要确定学习者认知结构中上述三方面的特性,首先就是要确定学习者的认知结构是否具有“可利用性”。
对于当前所学的新概念、新命题、新知识(新观念)来说,有可能起固定、吸收作用的原有观念与新观念之间通常有以下三种关系:
类属关系
总括关系
并列组合关系
要确定认知结构是否具有“可利用性”(即确定第一个认知结构变量),就是要确定在当前所学的新概念、新命题、新知识与学习者原有认知结构中的某种概念、命题或知识之间是否存在上述三种关系中的某一种关系。如能找到类属或总括关系这是最理想的,因为在这两种情况下,如上所述,可以直接建立起新旧知识之间的非任意的实质性联系,学习者所需进行的认知加工比较简单,因而可以较轻松地完成学习任务。如果找不到类属或总括这两种关系,那就只能去寻找新旧知识之间的并列组合关系。这就要求在新旧知识(或新旧概念、命题)之间作比较深入的分析对比,以便从中找出某种或某些相关的甚至是共同的属性(例如,在上述关于“回声”与“雷达”的关系中,“回声”是学习者认知结构中通过日常生活经验建立起来的原有概念,而“雷达”则是当前要学习的新概念、新知识。通过分析对比不难发现,“波的反射与接收”就是本例中原有概念与新概念的共同属性。)
第一个认知结构变量(可利用性)被确定以后,接着要确定第二个认知结构变量,即要分析学习者认知结构中起固定、吸收作用的原有概念与当前所学新概念之间的“可分辨性”。这一步工作实际上可以和前一步工作(确定第一个认知结构变量的工作)几乎同步完成,这是因为:如果可利用的原有概念与当前所学的新概念之间是属于第一种关系(即类属关系),那么,由于类属关系就是上下位关系---原有概念为上位,新概念为下位,这二者之间的关系无需我们作进一步的分析就已经泾渭分明,清晰可辨了;如果可利用的原有概念与当前所学新概念之间是属于第二种关系(即总括关系),那么,由于总括关系实际上是“下上位关系” ---原有概念为下位,新概念为上位,所以这二者之间的区别实际上和第一种关系中一样,无需进一步分析即已清晰可辨;如果可利用的原有概念与当前所学新概念之间是属于第三种关系(即并列组合关系),这时新旧概念之间的区别就不像在第一、二种关系中那样能直接观察出来,而是要求对新旧概念作比较深入的分析对比,在努力寻找它们共同(或相关)属性的同时,也要注意发现它们彼此之间相区别的属性。仍以上述“回声”与“雷达”的关系为例,在找出“波的反射与接收”是二者共同属性的同时,还应注意到前者是属于“声波”的反射与接收,而后者则属于“无线电波”的反射与接收,如能注意到这点(两种不同性质的波动),则新旧概念显然是清晰可辨的。
可见,即使是在第三种关系的情况下,“可利用性”和“可分辨性”的确定也几乎是在同一过程中完成的。
在第一、第二两个认知结构变量均已确定以后,接着就要确定第三个认知结构变量,即要分析学习者认知结构中起同步、吸收作用的原有观念的“稳固性”。一般说来,若能找到和新观念具有类属关系或总括关系的原有观念,那么,这种原有观念通常对于绝大多数的学习者都是比较稳定而牢固的;假如原有观念与新观念之间是并列组合关系,则这种原有观念的稳固性将随不同的学习内容而有较大的差别。这里又分三种不同情况:
如果原有观念贴近学生的日常生活,则这种“原有观念”是比较稳固的。例如通过以“回声”作为原有概念去固定、吸收“雷达”这个新概念就属于这种情况。
如果原有观念和已学过的某种知识相关,而且该知识的习得意义又能较好地保持,那么这种原有观念也是比较稳固的,并且对新知识的学习能起有效的促进作用。例如物理学中,在掌握“功”的概念的基础上去学习“能”的概念,会容易得多。
如果原有观念和已学过的某种知识相关,但对该知识的习得意义不能有效保持,那么这种原有观念将是不稳固的,因而将对新知识的学习不会有什么帮助。例如学习者若对“功”未能先建立正确的概念,则在学习“能”的概念时会感到很困难。
对于第三个认知结构变量进行分析的意义在于,明确地区分关于认知结构稳固性的上述各种不同的情况,如果分析结果属于前面几种情况,这就表明学习者认知结构中的原有观念是比较稳固的,可以放心地加以利用;如果分析结果属于最后一种情况,则应在教学过程中设法采取补救措施---努力使当前教学中将要加以利用的原有观念变得稳定、牢固,以免它对新的有意义学习的发生及保持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