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沙河其父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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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前些日子,看见报上批评流沙河“草木篇”,说他仇恨新社会;最近又看见他
  自己也承认他说过“宁愿到资本主义国家去当个自由的贫困儿”的气愤话,这
  是有来头的。
  
  说起流沙河有些人不晓得,说是余勋坦,那我们金堂老城的人,都晓得那个金
  堂城槐树街那个“吃人骨头钱”的兵役科长余营成就是他的老子。余勋坦在本
  乡人都称他是“九老少”。
  
  他家原是九百多亩地的大地主,余营成四兄弟分家,一人分二百三十多亩,余
  营成四川大学毕业后,在成都上海等地“玩戏班子”,进赌场,以后从成都伪
  县长训练班出来就在广元,德阳,金堂等县当了多年的兵役科长。靠着“吃人
  骨头钱”,生活过得好派头。大老婆和三个子女居住在成都,他和小老婆(原
  是丫头,被强奸后收上房的)与六个子女住在一起,雇了四个人:一个伙房,
  一个老妈子,两个奶妈。子女都在上高中大学。他哪里来的钱呢?就是买卖壮
  丁,敲诈勒索,吃人骨头的钱。
  
  1945年,他回金堂来当了兵役科长后,害得多少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如
  1946年,上面分配金堂县壮丁三千名,他就私自多派两百名,每名卖三十石,
  共贪污六百石。1946到1947两年的壮丁安家费,全部被他们吞没了,反而还去
  敲诈壮丁家属。他搞了钱交不出壮丁时就到处乱拉,拉的金堂路断人稀,独子
  罗货娃也被拉去了,逼死了罗的父亲,气死了罗的母亲,罗本人也死在国民党
  部队,一家人都死完了。被余营成搞得这样凄惨的,金堂又何止一家!
  
  余营成不但是青帮,袍哥的头子,民社党县党部政务委员会主任,解放前夕,
  还和王从周(已被镇压)等同谋组织“反共救国军”准备“誓死抵抗”。解放
  后,仍不向人民低头,还千方百计地剥削佃户,在减租退押前夕还强行收小妾,
  逼着佃户何先照给他推去两石菜籽,把耕牛卖了来给他钱。1949年的公粮到
  1951年还未交。应退押六千多斤大米,应赔罚五千多斤大米,他颗粒不退,经
  过了群众的控诉历数其残害人民,反抗解放军和国家法令的罪状,一致要求人
  民政府依法把他镇压了。
  
  流沙河生长在这个官僚地主家庭里,娇生惯养,在学校和街坊上处处仗势欺人,
  “打三个擒五个”的,同街的都称他“九老少”,连那个帮他家二十多年的老
  妈子李王氏,也常常挨这位少爷的拳头。他过惯了这种剥削腐朽的生活,又有
  杀父之仇,当然对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要仇恨的。镇压了他父亲以后,我
  们到川西农民报把他找回来,动员家庭退押,他满口答应“保证退清,不欠农
  民一文”,哪晓得他挽了几个圈圈,订了一个骗人的计划就溜了,一文也未退
  出来。
  
  当时大家都很气愤,要去把他找回来,后来又想到他参加了革命,让他好好去
  工作吧!就原谅了他。叫他想想是谁把他养大的?不是他罪大恶极的父亲,而
  是我们金堂人民的血汗,他不该把我们当仇人!阳关大路他不走,那才坏得没
  底底呢!
  
   金堂县绣水乡 马鞍农业社主任李元清
   红旗农业社主任王栋成
   绣川农业社社员毛正兴
   红旗农业社社员何光照 等 十一人
  
  [摘自晓枫《四川的<草木篇>事件和流沙河先生》]

流沙河家乡兵役科长交代:
  “贫苦民众惨遭蹂躏无处哭诉”
   
    据流沙河家乡负责兵役工作的金堂县第三任军事科长邹浚哲撰文记载:
    在征调壮丁方面,照法令是征召适龄中签壮丁,而实际上就不一定了,纯粹以权势来定,都是强征的无势无钱的贫苦百姓,或估拉过路苦力、小商和游劫散兵。配征兵额大了更会闹得“鸡飞狗跳”、路断人稀。一般青壮年都不敢外出上路,有的或逃奔外地藏匿,或依附于权势,保全自己去了。
    在估拉的壮丁当中,在县境以内尚未送走以前,托有权势者说情,尚可用另外一人调换或雇人去掉。但在各方面说情都需要花费,如向保乡投道,对接兵连疏通,每名壮丁需黄谷十余石(约三千余斤)。如遇到彼此权势互不相让,发生争闹械斗的也在所难免。
    办理较困难的是1943年的一甲一丁,因数额增大,办理更难。乡保人员迫于政令,无可奈何,强拉买卖壮丁成风,有把老年去掉胡须冒充年轻的;有强拉僧道(和尚道士)凑足数额的。其中费用弊端更多。在保甲当中每送一名壮丁,摊到各户应出的钱多少不一,如系估拉远方的人所耗费用可能少些,只给出手拉人的人一切费用;如系本保甲而又有家属的费用就要多些,每名大约需黄谷十余石。这其中又要以软硬来分,硬的闹得凶的家属费用多些,软的费用可能少些。中间经手人,保甲人员,从中贪污的又不知道多少。种种弊端纷至沓来,下级官吏理不胜理,听之任之,更有浑浊其中,大家伙到吃“人骨头钱”(估拉买卖壮丁钱),只要对上能敷衍,对下能搁平,乃为能手,所取手段概不过问,哪管贫苦民众惨遭蹂躏无处哭诉。
    流沙河称:“拉壮丁……不到万分之一。”可是,他家乡的《金堂县志》却记载:“(民国)28—34年,全县共征抓壮丁15763人,其中自愿参加远征军的青年学生50余人。”
    即便在动员50余名学生“自愿参加远征军”的过程中,兵役机关也是“以出国留学或游历等花言巧语麻醉学生”的。流沙河的家乡甚至因役政腐败舞弊,于1941年夏激起民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