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被征地改变了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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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征地改变了的村庄
2008年05月07日 12:28南风窗

    “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山水甲桂林”,这句耳熟能详的话是对阳朔山水风光的礼赞。阳朔县内有造型隽秀的奇峰两万多座,17条河流纵横,自然资源得天独厚。近年来,阳朔一直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来发展,并致力于引进一系列大项目来提升旅游业的档次和水平。但大项目的荣耀,到底给阳朔的普通民众带来了什么呢?

 

 

凤楼村是阳朔的一个普通村庄,人口500余人。虽然距离县城只有8公里,但却依然保持着世外桃源般的静谧和天然。这里属于阳朔著名的十里画廊景区,村旁是著名的景点月亮山。走入村中,到处是参天的树木和修长的竹子,地上满是落叶,踩上去松软舒适。漓江的支流金宝河从村中流过,在前方的工农桥和遇龙河相汇。河水清澈见底,有几头水牛舒服地泡在河里。村周围的地里种着果树,以沙田柚和碰柑为主,这是村里人的主要经济来源。在这里,记者第一次见识了沙田柚树上结的白花,和它那典雅馥郁的芬芳。

但这一派平静却只是表面现象,自2006年7月开始,这里的民众多次和警方发生冲突,当地防暴警察3次来到这个村庄执行任务,每次都有数百人,并陆续抓了50多个村民,至今还有5人被关在当地看守所里3个月有余。这一切,都得从香樟华苹休闲度假酒店项目落户阳朔说起。

征地之痛

2005年10月,在南宁举行的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香樟华苹休闲度假酒店项目正式签约落户阳朔。该项目投资1200万美元,其中新加坡“桂林阳朔私人别墅投资公司”(Guilin Yangshuo Private Villa(s)Pte. Ltd)出资1000万美元。该公司是印尼大马集团的上市公司Intiland Tbk在新加坡全资成立的投资公司,为从事私家物业、休闲式酒店开发与管理的专业公司。

大马集团为世界酒店100强,在印尼巴厘岛拥有4家连锁酒店Kayumanis。在此之前,该公司已经在南京汤山建立了香樟华苹度假酒店,由21间独立私人温泉泳池别墅组成,于2007年6月开业。桂林阳朔“香樟华苹休闲度假酒店”项目将是与巴厘岛Kayumanis、南京香樟华苹休闲酒店一样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系列化、专业化经营的休闲旅游产品。建成后将成为华南地区最具休闲特色和最高标准的SPA生态休闲时尚社区,产品的目标消费者集中在“金字塔尖端”的超高收入阶层。

项目签约之后不久,阳朔香樟华苹在《广西科技报》上刊登了注册公告,总注册资金为375万美元,占地250亩。征地的范围涉及高田镇下属的凤楼、清帝和龙潭3个村,其中凤楼村的征地面积有100多亩,这些地大部分是村民的农地,其余是集体土地,这部分土地一部分种了竹子,另一部分供村民放牧牛羊之用,但也有村民在集体的荒地上开垦种果树或其他作物。

2006年7月,高田镇政府派了几个工作人员在凤楼村中张贴了一份名目为“城镇建设用地”的公告,随后不顾村民的反对,开始到现场测量土地,测量工作完成后,镇政府下达了通知,要求村集体和被征农户,到镇政府领取补偿款。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政府第一次在凤楼村拿地了。1999年,政府以建设“三高农业示范园”的名义,以每亩500元在凤楼村租了200多亩地,为期20年,但几年之后就荒废下来了。

此次,面对镇政府这种一气呵成的举动,村民们甚至还没有从最初的震惊中恢复过来,一些人的地就没有了,他们被告知的补偿标准是:水田3.4万元/亩,加上果树补偿也只不过是4万多一点,旱地25506元/亩,而集体的山坡地和荒地就只有5200元/亩。村民们感觉这个标准太低了,失去了祖祖辈辈耕种的土地,也没有相应的安置和社会保险,他们未来的生计怎么办?况且在这一过程中,镇政府从来没有召集村民大会讨论,也没有解释土地补偿费的标准从什么政策、依据什么文件得出,村民只能被动接受。

在得到领钱通知后,村干部曾组织村民开会,大部分村民都不同意上述的补偿标准。村干部将上述信息反馈给镇政府,得到的回答是“就这么多了”。

在没有与凤楼村签订任何协议,大部分村民尚未领款的情况下,高田镇政府还是把凤楼村的土地划为国有土地,挂牌,在2007年4月7日《桂林日报》第四版上刊登拍卖启示,以每亩12.8万的起始价进行公开拍卖。这引发了村民更大的不满:我们的地,政府转手就能赚这么多,差价到哪里去了?

尽管大部分村民反对,但还是有一部分村民领取了补偿款。因为镇政府是一户一户叫去拿钱的,一部分人迫于压力同意了;另有一部分拿钱的人之前私自在集体土地上开了荒,但这些地是没有承包证的,按说是非法开垦,但镇政府为了拉拢这些人,在计算征地面积时把这部分集体土地也算在个人名下。

此外,镇政府还给凤楼村的5个村干部每人3000元,有干部马上提出退还给政府,而工作人员则说已报账不能退回。即使这样做也未能使凤楼村答应政府的条件。万般无奈之下,政府决定自己行动,将定好的补偿费标准拿到阳朔公证处进行公证,然后向凤楼村村民说土地已被征用,已是国有土地,补偿款放在公证处,随时可以去领取,5年之内不领取就会充公,但还是有47.8亩土地未领补偿款。

码头风云和暴力事件

金宝河河水曲流、清澈,河床宽22~35米,深0.3~0.5米,正常流量约4立方米/秒,流速0.8米/秒,非常适合漂流。2006年初,凤楼村居民决定自己给自己打工,自行集资几十万元,成立“聚龙河漂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金宝河上建了两个码头,主要经营竹排漂流和休闲游,收费是按游客人头来收,休闲游每人10元,漂流每人20元。参与集资的农户每天可撑竹筏到码头去排队,轮流载客,收入平分。为经营漂流,一些出外打工的年轻人陆续返乡。

在公司未成立之前,他们曾经向遇龙河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告,但自始至终没有得到答复。公司成立之后,他们也曾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补办相关手续,同样没有得到明确答复,也没有得到对公司的任何建议和意见。

到了2007年7月,相关部门开始对遇龙河上的漂流项目进行大整顿。9月7日,阳朔公安局的人来到码头,称根据群众举报,要求码头管理员停止营业,3个管理员回说自己做不了主,要和其他村民商量。公安局的人不容分说,将22岁的李林、陶先桥、朱继修3人抓了起来。一个星期之后,相关部门出动了警察,把继续营业的八九个村民抓了起来,将所有108个竹筏没收,并很快下达了“行政处罚前告知书”,称“聚龙河漂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属非法经营,要求立即停业并将处罚款5万元。

3天后,“聚龙河漂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呈递了申诉报告,说明了他们曾提出申请但未获答复的事实,认为自己的营运事实上一直在相关部门的可视范围内,不存在什么“群众举报”;另外,其他很多无照经营的码头,为何又不受处罚?但这样的申诉被阳朔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无法律依据”,仍然在几天后出具了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我们无法确知这是不是征地过程中风楼村村民的不合作带来的麻烦,但事实是,村民们“靠水吃水”的生计就此断绝,返乡的年轻人又面临着是否要出外打工的抉择。而被抓的八九个人很快就被释放,李林等3人则以“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又以“不致发生社会危害”为由允许取保候审后被释放。

2007年12月初,香樟华苹在征的地上建了一个几平方米的小房子,为表达抗议,几十个凤楼村民把那个房子推倒毁掉了。

麻烦再次降临了。2007年12月14日凌晨,当凤楼村民都还在梦乡中时,数百名武警降临了,以抓捕“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嫌疑人”为名,将4名村干部和几名村民抓了起来,另一名村干部因为碰巧在南宁办事躲过了一劫,被抓的包括李林,还有一名身体残疾的村干部。这名村干部显然不可能参与那次抗议活动,但也一样未能幸免于难。

据村民们推测,抓谁是有讲究的,被抓的不一定是参与了推倒小房子的人,抓村干部主要是为了造成群龙无首的局面,村民们就闹不起来了。后来,被抓的有两人在半个月后被释放,另有两人托了关系被放出来了,李林和4个村干部则被羁押至今。政府工作人员宣称,只要村干部签字领取土地补偿款就放人,并声称凤楼村没有大官,告不倒他们,想抓谁就抓谁。

2008年1月10日,当地政府再次出动几百名防暴警察,保护香樟华苹进行施工。村民则自发组织起来,把该项目出口的一条路拦腰挖断,不允许施工。双方再次发生了冲突,警察抓走了30多人,其中有20个左右是妇女,另有多名村民被打伤,其中一名重伤,甚至到医院拍了片子。在警察的保护下,政府动用了推土机等机械,将尚未领取征地补偿款的集体与被征农户土地上的果树和作物全部推倒。

被抓的人在关了长短不等的时间后,最后都被释放了。这之后,政府将征给香樟华苹的地用铁栅栏围起来,村民再也进不去了。

2008年4月10日,当记者来到凤楼村时,那段被铲的路已经恢复,但被铲断的痕迹依然清晰可见。路旁不远处是荒废了的“三高农业示范园”,里面杂草丛生。沿着这条路进到香樟华苹里面,发现只有几间小房子,施工还未真正开始。但当记者打算拍照时,两个年轻小伙子出现了,告诉记者这里现在属于私人所有,不允许拍照,并目送记者离去才走开。

两个农民的遭遇

李启仁是前述两次被关的李林的父亲。李家有两亩多地,主要是种碰柑,间种一些沙田柚,碰柑亩产有七八百斤,到收获的季节会有商贩上门回收,一斤8毛左右。去年因为雪灾,柑子运不出去,遭受了很大损失。李家住的是一栋100多平方米的两层小楼,一楼是1996年盖的,2006年又加盖了二楼,但因无钱装修,二楼只有几堵墙,看起来非常奇怪。

李启仁有两个儿子,一个在广东佛山打工,另一个就是李林。对李林的第一次被抓,李启仁觉得很冤枉,因为儿子是临时顶别人的班,才干了一星期而已,对公司的业务并没有多少了解;第二次儿子被抓,李启仁一开始甚至不知道,因为儿子睡在一楼,而他在二楼,深更半夜,没有听到什么动静。

到了春节前后,李启仁和几个村民一起到镇政府,要求放人,镇政府则明确回答“做不了主。”不久之后,有人打电话给李启仁,让他为儿子的事交2000元,李问交了钱是否就没事,答曰判刑是肯定的,但交了钱会判得轻一点,李拒绝了。但他每个月会给儿子寄几百块钱,为了让他在看守所里能好过一点。到现在为止的4个月里,他只收到儿子的一封信,还有就是公安局陆续发来的拘留通知书和逮捕通知书。

李家的地没有被征,但问题是圈地的铁栅栏把水源也圈住了,以后的灌溉成了问题。记者在现场看到,李家的地在高一点的地方,下面是一个大水坑,但水坑被铁栅栏圈起来了。据李启仁介绍,因为当地水土保持得好,水坑常年有水。以前灌溉时用抽水机把水抽上去就行了,现在,近在咫尺的水用不了,灌溉成了问题。

而村民陶隆金的遭遇更具传奇色彩。他的被抓与码头和“故意毁坏财物”无关,但那两次抓人都“照顾”到了他,第一次他很快被放了,第二次他找了人才得以自由。

陶有近两亩地,一亩八分种果树,其余种了一些秧苗,这些地都在被征的范围内,但陶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满意,没有去领补偿款。在村民会议上,陶多次要求镇政府拿出文件来,认为他们不肯摆证据,把事情搞复杂了。2007年5月的一天,陶和试图在自己的地上打孔的镇政府工作人员发生了口角,这个工作人员于是指控他打人。在4个月后码头事件中,他也以“谩骂政府工作人员”的名义被拘留了,几天后被放了回来。

2007年11月底,镇政府工作人员再次来到陶隆金的家里做他的工作,还有人要给他拍照取证,陶拒绝了拍照的要求并加以阻止,在这过程中将相机的胶套碰落地下,祸根就此埋下。

2007年12月14日早上6点多,陶隆金和弟弟一起被抓了,被抓时,警察并没有带拘留证或其他法律手续,一切手续都是被抓后才补的,然后要他们签字。村长问能不能不签,答曰签不签都一样,不签让派出所所长知道整死你。15日,陶被抓出来问话,警察既不问相机的事,也不问“故意毁坏财物”,而是告诉他:你的事情不大不小,能大能小,可以关几天,也可以一两年。后来,陶找了亲戚帮忙,才在25日被放了出来。在看守所的10天里,陶被安排做彩灯,由于不熟练,手做得起泡也没能完成任务,于是他用钱买工,10元/天,他一般买半天;另外,看守所的消费也很贵,寄一封信要8块钱,在外面卖2.5块的东西到里面就涨成了4块,5块的涨成了8块。被放出来时,他进来时带的530块只剩下2块了。回家之后,地没了,陶隆金只好到处打工。现在,他在老婆娘家附近的遇龙河上撑竹筏,一天能赚20多块,勉强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对于未来,他一脸茫然。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