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的可能与可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1:03:51
高考改革的可能与可行 

高考改革的可能与可行涉及很多方面的内容,但是从改什么、为什么改和怎样改的逻辑角度出发思考,笔者认为我们完全有能力思考高考改革的复杂性并将思考结果整理得简明一些,而不是相反——把本来复杂的事情弄得更加复杂。

首先要明确高考改革的主体和内容。

高考改革的主体是教育部。明确高考改革主体的目的是要理解我国高考政策和高考实施的关系,明确改革的内容。

鉴于言说高考政策和规定需要费许多笔墨,我们不妨从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职责切入。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职责有明文规定,总共有八条。其中有两条我认为最重要:一是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政策法规,参与教育部有关司组织教育考试的政策和规定的草拟;二是负责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的本专科入学统考的命题、评卷、成绩统计分析与评价工作。

这两条说明,每年如期进行的高考是教育考试政策和规定的产物或者社会现象,而高考政策和规定则由教育部制定,其中有关高考政策和规定都是关键,因为政策不科学不合理或规定不科学不合理,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高考不公平或扭曲高考的结果;考试中心的直接职责是要通过组织每年一度的高考入学统考命题、评卷、成绩统计分析与评价等系统行为过程才能实现的,其中高考命题是关键,因为如果命题不科学不合理,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考试不公平或扭曲高中阶段的教学目标。

教育部是高考政策制定者,而考试中心是政策执行者。因此,所谓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就是要改不科学不合理的政策和规定,就是要改不科学不合理的高考命题。由此不难理解,只要我国的教育考试政策和规定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的问题,只要考试命题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的问题,高考改革就一定有改革的可能性与可行性。进一步说,只要我们能够确认高考政策和规定还存在普遍性问题,只要我们能够确认高考命题中还存在普遍性问题,在全面分析这些普遍问题并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改革就一定有可能。而且不只是现在有可能,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如果仍然存在普遍问题,继续推进全面改革仍然一定也还有可能。

由此观之,高考招生要改革的主要内容可分为高考政策和考试方式两大类,具体可分为高考政策、规定、命题形式、考试方式、招生方式和具体录取六小类。

继续思考,我们就必须问,自从1978年恢复高考以来,我们的高考政策、规定以及考试命题及其过程有没有问题。如果有,主要有哪些问题。搞清问题后,再回答面对这些问题我们怎么改,为什么这样改。要是这样思考的话,高考改革的可能与可行就会转化为必然而不是或然。再加上我们用实验的方式试点,试点成功后推广,就完全可以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思考并解决高考问题,改什么、为什么改和怎样改的问题也就一清二楚了。

那么,就实行了几十年的高考而言,究竟存在哪些普遍性问题呢?笔者(中学教师)的视野虽然有局限,但是我认为,所谓普遍问题概括起来主要表现为六个方面:第一个普遍问题是一卷定终生问题。一卷定终生显然限制了考生的多种选择权,既不科学也不合理即不公平。第二个普遍问题是单一的统考制度不符合我国教育水平的地区性差异,不符合我国课程设置和教材使用的多元与开放性实情。第三个普遍问题是单一的考试分数不能完全反映考生的真实能力,也无法依据单一的分数确认考生的特殊能力和特长。第四个普遍问题是规定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考试已经不符合我国城市化发展的新情况。第五个普遍问题是高考命题过于标准化,过于把评卷交给机器,这将必然导致考题的机械化和答案的标准化设定,而且程必然走向考题的僵化,与培养创新思维矛盾;同时也会加剧应试教育的程度,导致高中教育苦教和苦学,大搞题海战术,加重学生学业负担,强化单一分数评价教育的痼疾,最终阻碍新课改的顺利推进,严重影响我国教育质量的可持续提高。第六个普遍问题是我国高考统考考录权过于集中,在录取形式上表现出“层层剥皮法”,即按照招生规定从高分到低分分层录取,结果普通学校难以录取到高分学生,造成千军万马奔重点大学的拥堵状况,与此同时,重点大学犹贪心不足,想方设法在高分中求高分,甚至于要花钱买考生。普通大学只能先站在一边等待,眼看着肥水流进了他人田却毫无办法。这公平吗?

如果这样的概括还算实事求是,那么,我们究竟应该是完善现有的国家统一考试制度呢还是应该通过强有力的改革措施改革现有的国家统一考试制度,进而打破统考僵局,使各类大学各个层次的考生都有更加公平的机会?如果坚持完善,固化统考制度,这些普遍问题能获得满意的解决吗?

如果继续实事求是地说话,据笔者所知,在教育部的领导下,我国对国家统一考试的调查研究和改革的步子从来没有停止,统考制度存在了几十年,研究和改革也同时存在了几十年。我们不妨点击一下这几十年来高考政策中出现的关键词:恢复高考、统考、定向招生、提前录取、对口高考、单独招生、按类招生、国防生招生、特长生加分、自主招生,等等。这些关键词提醒我们,我国的高考是在改革中逐步向更加公平的方向发展的,是在发展过程中逐步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培养创造性人才的方向努力的,统考制度并非一成不变。事实说明,近年来自主招生政策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它引导我国的高考从基本公平的统考走向了更加公平的自主招生。

可以说,自主招生是我国高考的新生事物,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扩大高校自主权、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对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探索。这实际上是在引导教育改革向素质教育方向发展而不是向相反的方向褪化。而过度统考才是加剧应试教育的根本原因,因为,就考试方式而言,越统一只能越僵化,封建时代的科举考试就是最好的历史证明。根据规定,高校的自主招生权力是有一定限制的。但是这样的政策在开始阶段具有合理性,只是并不意味着它从此不变。

一种合理的制度将创造我们需要的基本公平,一种更合理的补充制度将提升我们需要的基本公平的广度和深度。统考制度创造了我们所需要的基本公平,但这并不是我们现在才有的而是我们继承的考试文化遗产,自主招生才是我们借鉴并发展起来的新方式,它才刚刚开始。因此,如果说要完善,这种新方式才最亟待需要完善,如何使之更加充满活力才是我们应该充分探索的基本问题。我们凭什么说“在少数学校搞搞试验可以,全面铺开推行是不大可能的”的呢?眼下看来,“迄今为止的自主招生,与99.9%以上的考生没有直接关系”确实是真话,但是明天呢?十年后乃至二十年以后,随着政策的调整,自主招生难道还会和99.9%以上的考生没有关系吗?我们要有长远眼光,更要有发展的眼光,小平同志早就说过,“发展才是硬道理”,也只有不断改革才会促进发展。

高考制度必须改革,这是方向问题,也是政治问题。《纲要》已经明确提出“要进行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不论是已经试行的校长实名推荐制还是自主招生实验,实际都是改革的具体表现。事实上,高考改革是近年来的重要话题,方向是明确的。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顾明远先生在今年7月5日接受光明网采访的时候对北大表示校长实名推荐制范围将扩大的做法表示了明确的看法:“我认为这样很好,北大有这种创新的精神。我们现行的是考试制度,大家都将高考作为评价学生、评价老师的唯一标准,大家都在追求升学率。在这种情况下,就很难推进素质教育,也很难真正培养人才,所以高考制度一定要改。我们在调研过程中大家达成一致共识,目前的高考制度不能取消,因为高考制度是比较公平的一个方法;同时,大家也认识到高考制度必须改革一考定终身的制度。所以《纲要》里面提出,将来的考试制度要实行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分层考试,多重录取等方式进行”。“我认为舆论界应该支持这种改革,如果说大家都不管,社会如何前进?社会各界不该对新生事物百般刁难,觉得这也不好,那也不好,舆论界更应该首先对创新体制表示支持,然后我们再来提出怎样改善”。

总之,现实已经证明,我们的高考制度存在普遍性问题,而且几十年来都在坚持改革,并且我们还可以预言,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考试制度将会多样化,对考生和大学而言,也将会更加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