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调研:宿迁市贫困人口状况及对策研究(第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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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2-14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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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期
(总第348期)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宿迁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2007年12月14日
宿迁市贫困人口状况及对策研究
市政府研究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志意见,由市政府研究室牵头,会同市农村工作办公室(市扶贫办)、市统计局、市民政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近期就全市贫困人口状况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一、关于贫困人口标准
国际上通常使用人均生活费消费支出作为测量贫困的指标,贫困人口是指人均生活费消费支出在贫困标准之下的人口。每人每天生活费支出在1美元以下,是由世界银行推荐、国际比较通行的衡量和划分贫困标准,即以某一年度为基准的购买力平价将各国货币表示的贫困标准换算成美元表示的贫困标准。这种方法 1994年后普遍为各国采用,并在2000年为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所采用,也为中国在1995年计算农村贫困标准时所采用。为体现贫困状况的国际可比性,本篇报告在考察我市贫困人口状况时也采用了这一国际通行标准。
目前,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约为1:7.56,换算为人民币则人均每年(以365天计算)生活消费支出为2759元,考虑到与国际及国内地区间物价、购买力水平和收入消费计算等方面的差异,大体可以2500元人民币作为衡量和考察我市贫困人口状况的基本标准,生活在此标准以下的人口即为基本贫困人口(以下称基本贫困人口)。
世界银行采用国际贫困标准的目的主要是对世界贫困状况进行比较,但各国在确定扶贫目标时一般都采用本国标准。从1998年开始,我国国家统计局同时使用人均消费和人均收入双指标作为衡量一个农户是否属于贫困群体。实际上,在扶贫工作开展过程中,包括扶贫工作主管部门市农工办(扶贫办)在内的有关方面多以人均收入指标估算贫困人口数量。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在报告中既采用市统计局以对600户城乡记账户样本连续跟踪结果,并以人均消费支出指标体系来衡量全市贫困状况;同时也采用市扶贫办今年4月牵头组织对五县区50个村全覆盖的抽样调查结果,并主要以人均收入指标体系来考察我市贫困群体,相关数据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此外,在以往扶贫工作开展过程中,农工办等有关方面通常以两个层次的年人均收入水平作为研究考察人口贫困状况的基本口径和确立扶贫工作对象的基本依据:一是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相对低收入贫困人口,也是近几年来省、市级机关扶贫的工作对象,享受相关扶贫政策优惠和照顾(以下简称低收入人口)。二是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00元的极端贫困人口,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特困人口(以下简称特困人口),以反映不同层次的贫困状况并体现相关数据间的可比性。
二、我市贫困群体状况分析
以年人均生活费消费支出2500元人民币为基准,市统计局测算出2006年末我市贫困人口为238.6万人,占全市529.47万总人口的 45.1 %。其中城镇贫困人口为45.08万人,农村贫困人口为193.52万人。
(一)从贫困群体城乡分布结构分析:中国政府现行采用的贫困标准实际有两条:一条为农村贫困标准,一条为农村低收入标准。目前国家统计局尚未正式公布全国城市贫困标准。以年人均生活费消费支出2500元人民币为基准,市统计局估算2006年末全市城镇基本贫困人口为45.08万人,占全市贫困人口的18.9 %,占全市200.36万城镇人口的22.5 %,占全市人口总量的8.5%。估算农村贫困人口为193.52万人,占全市贫困人口的81.1%,占全市农村人口的58.8%,占全市人口总量的36.6%。市统计局在对400户(家庭常住人口计1681人)农村住户进行的调查也表明,年人均生活消费2500元以下的基本贫困户为227户, 基本贫困人口为989人,占总样本户数、人口的比例分别为56.8 %和58.8 %。总体上看,作为农业大市,我市农村贫困人口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相对比重都远高于城镇,既是全市扶贫工作的重点区域,也是相关数据分析的重点所在。
(二)从贫困群体县区分布结构分析:市统计局提供的相关数据表明,以年人均生活费消费支出2500元人民币为基准,全市有238.6万基本贫困人口,其中:沭阳县基本贫困人口为88.6万人,占全市贫困人口的37.1 %;泗阳县基本贫困人口为35.2万人,占全市贫困人口的14.8 %;泗洪县基本贫困人口为53.3万人,占全市贫困人口的22.3 %;宿豫区基本贫困人口为31.4万人,占全市贫困人口的13.2 %;宿城区基本贫困人口为30.1万人,占全市贫困人口的12.6 %。沭阳县贫困人口绝对数量最多相对比例也最高。
市扶贫办以抽样调查的样本资料推算出的相关数据得出了大致相似又不尽相同的结论:沭阳县人均纯收入低于800元的农户为3967户,占全市比例达32.98%,即近三分之一特困户集中在沭阳县。而全市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村基本贫困户有近三分之一集中在泗洪县。剔除县区人口数量客观上存在的悬殊因素,泗洪县的农村基本贫困户占全县农户总数达60.78%,也是贫困比重最高的地区。
(三)从贫困群体年龄结构分析: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农村住户调查数据,在年人均生活消费2500元以下的基本贫困人口中, 18岁以下少年及学龄前儿童为244人,比重为 24.7 %;50岁以上为248人,比重为 25.1 %。这两个年龄段占基本贫困人口比例达49.8%。从贫困群体年龄层次上看,中老年人、未成年人贫困人口所占比重较大。
(四)从贫困群体文化结构分析:以市统计局城调队提供的宿城区住户调查数据为例,在200户计625人的总样本中,基本贫困人口为137.2人,其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平均为38.5人,占基本贫困人口的28.1%;初中文化程度平均为43.17 人,占基本贫困人口的31.5%。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比重高达59.6%。而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平均为16.88人,占基本贫困人口比例为12.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平均仅为1.46人,仅占基本贫困人口的1.1 %。较低的文化程度和学历层次占到了基本贫困人口的大多数。
(五)从贫困群体就业结构分析:统计局提供的农村住户调查数据显示,在年人均生活消费2500元以下的基本贫困人口中,已经就业的劳动力为653人,占样本就业总人口1116人的 58.5%,占住户样本总人口1681人的 38.8%。若从行业分布上看,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为357人,占基本贫困群体就业人口的54.7%,占基本贫困样本总人口的36.1%;非农产业就业为296人,占基本贫困群体就业人口的45.3%,占基本贫困样本总人口的29.9%。若从就业地域上看,其中国内省外为37人,占基本贫困群体就业人口的5.7%,占基本贫困样本总人口的3.7%;省内县(区)外为141人,占基本贫困群体就业人口的5.7%,占基本贫困样本总人口的3.7%;县(区)内乡外为19人,占基本贫困群体就业人口的2.9%,占基本贫困样本总人口的1.9%;乡镇内就业高达456 人,占基本贫困群体就业人口的69.8%,占基本贫困样本总人口的46.1%。由此可见,基本贫困人口大多还是在本乡本土以从事和经营传统农业为主要就业形式。
(六)从贫困群体收入结构分析:根据市扶贫办对50个村的抽样调查结果,在农村经济收入结构中,第一产业收入占总收入的53.5%,而农村工业收入仅占21.4%。除宿城区工业收入高于一产外,其他县区第一产业收入均高于第二产业,目前农村经济收入仍以第一产业为主。另一方面,农村经济收入构成也同时发生着变化,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的不断加快,来自打工的劳务收入比重也在逐步增加,目前收入比例已占平均总收入的22.9%,其中泗阳县高达39.7%,劳务收入已经成为包括贫困群体在内的广大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和增收的重要渠道。这也可以从其他方面相关调查结果得到大致印证。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农村住户调查结果,基本贫困户全年纯收入为3374元,其中工资性收入1510元,占总收入的 44.8 %;家庭经营纯收入1789元,占总收入的 53 %,其中来自一产1356元,分别占家庭经营纯收入、全年纯收入的 75.8 %和 40.2 %;来自非农产业434元,分别占家庭经营纯收入、全年纯收入的24.2%和 12.9 %。财产性纯收入、转移性纯收入共计75元,分别仅占家庭经营纯收入、全年纯收入的 4.2 %和 2.2 %。尽管两个部门调查得出的相关数据不尽衔接,但并不影响就此所作的方向性判断和基本结论。
(七)从贫困群体消费支出结构分析:市统计局提供的农村住户调查数据还显示,基本贫困户全年生活消费支出为1812元,其中居住消费支出132元,占总支出的7.3%;交通通讯消费支出150元,占总支出 8.3%;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支出142元,占总支出7.8 %;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10元,占总支出6.1 %。而衣着消费支出为112元,占总支出 6.2 %;家庭设施用品消费支出仅有57元,只占总支出 3.1 %;其它商品服务消费支出更是只有区区的15元,占总支出 0.8 %。另一方面,食品消费支出则高达1094元,占总支出比例为60.4 %。而市扶贫办根据掌握的农村记账户2006年收入消费相关资料进行的分析也得出了类似结论,交通通讯、文化娱乐两项支出占总消费支出比例为16.7%,比全市记账农户同项目平均支出低6.4个百分点;而衣、食、住三项消费所占比例达73.4%,超过全市记账农户同项目平均水平8.4个百分点,其中贫困农户食品消费占全部消费支出比重为59.2%,占总收入的33.2%,比全市记账农户同项目平均水平分别高出11.8个百分点和1.6个百分点。以上相关调查数据分别来自两个部门,却得出了类似的结论,说明贫困群体目前的生活水平基本还处在温饱阶段。
三、贫困群体致贫原因简析
地级市建立十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级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但要达成彻底消灭贫困的目标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还要付出更多的努力。造成贫困的原因是复杂的,不可否认,现实中确实存在少数人因思想观念陈旧落后,甚至个别人好逸恶劳等主观方面因素造成贫困的现象,需要我们多方注意并加以解决,但大部分的贫困现象主要还是客观因素特别是一些不可预测和抗拒的因素导致。具体地说,主要有众所周知的几个方面:
一是因自然条件差致贫。如泗洪的西南岗地区,农田水利、交通等方面基础设施严重薄弱滞后,高程20米以上地区缺水达3269万立方米,14万亩农田旱涝无法灌排,“靠天收”现象未得到根本改变,因农业生产条件和水平较差,抗灾能力低下,每亩土地年纯收入比其他其他乡镇要低200元左右,经济发展十分滞后。同时由于自然条件很差,该地区还有2.5万农户未通上自来水, 6000多户目前还居住在草危房中,农民生活非常困难。虽然西南岗土地和人口占全县1/3左右,但农民人均收入仅相当于全县人均水平的68.6%,实现的地区生产总值仅占全县的16.6%,而财政收入只占4.4%,是全省贫困面最广、贫困人口最集中、脱贫难度最大的地区。
二是因残、因病、因灾致贫。市农工办对4019个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低收入农户家庭进行的抽样调查结果表明,因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患重病、遇祸遭受损失而致贫的户数分别占5.5%、7.7%和9.4%,三项比例高达22.6%;调查结果还表明,同一样本对象中2005—2006年两年间因上述原因(包括自然灾害)返贫的农户分别为13.7%、29.1%和16.9%,三项比例高达59.7%。此外,从民政部门提供的城乡低保对象基本构成相关数据也可以看出:全市城市低保对象中病、残人员占9.4%。农村低保对象中有重病人、残疾人的家庭户数分别占28.1%和24%;保障对象中的残疾人数比例即占了30.2%,比残疾人占全市人口6.4%的比例高出23.8个百分点。这些家庭多数缺乏医疗保障,一方面收入较低而医疗、护理费用相对较大;另一方面,病残人不但自身劳动能力受到局限,而且需要家人照顾,客观上也会加重家庭经济负担,影响脱贫步伐的加快。
三是因子女就学负担较重致贫。贫困群体大多生活收入较低且增收困难,但家居日常生活开支较大且物价还在走高,收支严重失衡,平日生活非常拮据;而高中有升的子女教育费用无疑又雪上加霜,各种名目的择校费、培训费,尤其是子女进入高中、大学就读后大多需寄宿在校,学费、生活费支出构成贫困群体家庭的主要负担,低收入特别是特困家庭更是无法承受,更加剧了贫困群体的贫困程度。此外,家庭缺少劳动力、劳动力缺少劳动技能、致富项目匮乏以及启动发展资金短缺也是致贫的重要原因,在某些地区、某些特定人群中还可能是造成贫困的主要原因。
四、扶贫对策思路
千方百计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既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针对宿迁市贫困群体状况及其成因,扶贫过程中一定要正确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扶贫靠发展。要想尽快提高贫困群体的收入水平,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抓好发展这个要务,紧紧围绕农民增收这个中心,着力激活内在发展动力这个根本,通过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前进中的困难,提高收入水平,减少贫困群体,并使贫困群体收入水平能够早日赶上社会总体发展水平,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二是扶贫求实效。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关系,既要重视短期见成效扶贫项目的实施,又要重视对长远发展起作用项目的实施,切忌急功近利;既要抓好经济建设,又要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低收入群体的生产生活条件。处理好速度和效益的关系,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既要追求一定的速度,加快提升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又要注重实效不做“秀”,不搞形象工程。三是扶贫重就业。特别注重让贫困群体通过自身劳动获取报酬实现脱贫。正确处理借助外力与激活内力的关系,切实调动低收入群体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活其主要依靠自身力量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既要加大资金和项目的扶持力度,为低收入群体发展致富创造条件,又要积极提倡和引导低收入群体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精神,用足用好各项扶持政策。四是扶贫先扶智。通过提高贫困群体自身素质,增强劳动本领和致富能力,从而逐步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坚持以人为本与提升素质相结合,坚持扶持、扶技、扶智相结合,既要以低收入劳动力为主要对象,加强应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又要加强典型事例的宣传,促进其整体素质的提升,尽快提高他们的生产经营和就业创业能力。五是扶贫须统筹。统筹处理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关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社会支持、合力帮扶”机制,既要动员和组织机关干部结对帮扶,在低收入群体集中的地方派驻干部具体负责,又要明确发达地区与企业的帮扶责任,努力构建有钱出钱、有物出物,有力出力、有智出智的帮扶“大合唱”新格局。在实际工作中,应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
(一)树立全新的发展理念,以发展推动贫困问题的解决。用发展的眼光审视贫困,贫困的实质就是发展慢,只有发展快了才能摆脱贫困,把扶贫纳入发展之中统筹谋划。首先,要对致贫原因进行科学分析,对贫困进行严格分类,然后从发展的角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对因交通等基础设施薄弱,发展思路不活,缺少启动资金等致贫的,要加大扶持力度,对症下药,促其加快发展;对因年老体弱、生活残疾等致贫的,要发挥社会保障机制的作用,以社会救助保障这部分群体生存下去。前者的工作重点是要培植新生生产力,后者工作重点是要维持生存。因此,应破除两种错误观念。一是把扶贫游离于发展之外,扶贫归扶贫,发展归发展,认为扶贫无非是定期或不定期地给些钱物而已,不能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扶贫,忽视或轻视内生生产力的培养,结果是年年扶、年年贫,周而复始,年年如此,长进不大,成效不明显。二是把扶贫工作简单化,不能对贫困群体致贫原因、发展需求等分门别类,采取有针对性措施,而是眉毛胡须一把抓,扶贫资源的使用效益较低。
(二)全力加快工业化进程。工业化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必经阶段。宿迁市是传统农业大市,加快工业化特别是新型工业化进程,是欠发达地区摆脱落后、赶超先进地区的必然选择,也是提高贫困人口收入、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的重要途径。一要积极创办工业小区。牢固树立以工兴农、以工脱贫的思想,按照大项目进经济开发区、小项目进乡镇工业集中区的要求,立足实际,通过创办各类工业小区,大力发展乡镇工业和乡村工业,实现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实力和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率双赢。二要大力推广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定做和小型农副产品加工为主要内容的“三来一加”模式,充分发挥农村闲置劳动力资源优势,使广大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做到农忙时务农、农闲时务工两不误,以提高贫困群体的收入。三是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一些适于农村经营发展的小项目进乡村,鼓励外来资金项目进入农村,参与或激活农村经济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进而为贫困户就业、增收、脱贫拓宽渠道。
(三)加强劳动技能培训,让每一个贫困户都能够动起来。脱贫致富的最终出路在于每一个贫困户自身,永远依靠外界救济难以真正脱贫,只有他们自身都行动起来,勤劳苦干,脱贫才真正有希望。为此,扶贫必须实行扶持、扶技和扶智相结合,高度重视劳动技能培训,变授人以鱼为授人以渔,使每一贫困户都能掌握一技之长,具备动起来的能力。要充分利用国家的有关扶贫政策对贫困劳动力全部实行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推广免费培训,使有培训需求和创业就业欲望的贫困劳动力尤其是特困、残疾和大龄贫困劳动力都能接受免费培训。要大力实施“两后双百”工程(即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百分之百参加技能培训、百分之百实现就业)、“三就三百”工程(即失地农民、农村贫困户、大龄劳动力、低保户等弱势群体就医、就学、就业,百分之百得到援助)和劳动力资源开发“四全工程”(即对全市劳动力资源进行全员普查登记、全员分类建档、全员培训发证、全员转化就业),通过实行扶持政策,降低门槛,保证质量,广泛吸纳各类社会资源投资兴办劳动力技能培训机构,参与贫困劳动力培训,以满足贫困劳动力多样化的培训需求。要积极推进劳动力转移,既要有组织地向开发区企业输送劳动力,又要扶持发展“三来一加”等劳动密集型项目,为吸纳和就地转化贫困劳动力创造条件。同时,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引导贫困户克服安于现状、无所作为思想,大力弘扬新时期的创业文化,努力形成“人人想做事、家家忙致富”和自主创业、艰苦创业、全民创业的社会风尚。
(四)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跳出传统“三农”界限,因地制宜地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增收项目,拉长和加粗农业产业链条,放大增值环节,扩大增收渠道。要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和特色农业,通过科学规划、精心策划,加快以一村一品、几村一业、一乡一业规模化发展为思路的农业产业化步伐。坚持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路子,重点扶持发展一批覆盖面广、带动力强、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加工、营销企业。按照“围绕龙头、突出特色、依托市场、连片开发”的思路,抓好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继续推行以“公司+基地+农户”为主要形式的产业化经营模式,确保贫困户在产业化经营中直接收益。本着不论规模大小,只要能促进增收就行的原则,大力倡导和扶持贫困户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蔬菜种植、家禽养殖,力所能及地开辟增收项目。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社会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组建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构建“利益联结、股份合作”经济实体,引导贫困户生产适销对路产品,切实把一家一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不断增强贫困农户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和组织化程度。
(五)铸造“双强”型班子,使基层组织真正成为百姓发展致富的领路人。富不富,看干部,基层班子直接面对老百姓,对当地发展、脱贫解困最有发言权。为此,必须按照“政治素质强、发展能力强”的要求,精心打造基层双强型班子。要把基层干部尤其是支部书记逼向市场当老板,坚持以是否有致富项目、是否带领致富为标准,考察选拔村组干部。对群众认可但暂无致富项目的干部提出限定时间要求,促其尽快想办法上项目,否则将自动辞职让位。要建立正常的村组干部与能人大户互动机制,对长期没有致富项目、带领百姓致富无门的干部及时调整;鼓励那些善于闯荡市场又具有一定政治思想党悟的能人大户进入村组班子,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加强年度村组干部考核公示制,每年都要对村组干部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当地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业绩突出的干部予以表彰奖励,对业绩较差干部进行戒勉谈话或予以调整。从而在基层形成不能带头致富、带领致富,就没有资格当干部的鲜明用人导向。
(六)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注重培育壮大扶贫经纪人队伍。扶贫解困任务艰巨,仅靠政府机关全盘包下来,是不现实的,而且也包办不了,必须借助市场力量,培植扶贫经纪人。所谓扶贫经纪人,就是指一些面向农村又有一定社会责任感的个体私营大户(包括一些村组干部)及企业,通过吸纳贫困劳动力等途径,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实践证明,培植持经纪人队伍十分必要,是提高扶贫资源使用效益的重要途径。扶贫经纪人队伍是一支扎根基层、永远走不了的扶贫工作队。要做到“四明确”。一要明确扶贫经纪人范畴。有可能成为扶贫经纪人的,主要是农产业化龙头企业、个体私营企业、能人大户等。二要明确扶贫义务。所有扶贫经纪人的企业和大户都要按规定签订带动脱贫协议,如贫困劳动力的用工协议、最低工资标准等。三要明确扶持责任。作为政府机关,要根据扶贫经纪人的发展情况,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他们扶持,鼓励其发展壮大。四要明确监督考核标准。每年都要对这些扶贫经纪人自身发展情况、接受各类扶持情况、带动脱贫情况、帮助村组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对履行承诺情况优良、带动脱贫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培植扶贫经纪人关键要破除过去那种就扶贫抓扶贫的理念,对扶贫经纪人也作适当扶持,通过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与扶贫的本质是一致的。
(七)创新工作机制,聚多种社会资源于脱贫解困之中。着力整合社会扶贫资源,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尽快建立健全村企挂钩、富村挂钩、机关挂钩、党员干部帮扶机制,确保企业菜篮子挂钩村菜园子,企业车间挂钩村劳动力,切实使农副产品销售难、农村劳动力尤是贫困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难、农村大龄劳动力致富增收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要按照优势互补、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鼓励和引导一些企业与贫困村结对挂钩,富村与穷村进行富穷结对帮扶,从而为贫困人口增加更多的脱贫致富机会。二要继续开展党政机关重点帮扶活动,明确包扶目标和责任,签订帮扶工作责任书,做到“人员、资金、项目、措施、成效”五到位。同时,要求所有机关干部都要与贫困户认亲结对,建立一对一帮扶制度,明确帮扶责任。三要集中使用扶贫资金,有限的资金要向重点贫困地区、重点扶贫项目和特困群体倾斜,最大限度地发挥扶贫资金的效用。四要坚持扶贫与救助相结合。在积极策应扶持、搞好贫困地区扶贫综合开发的同时,着力建立新型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和孤弃儿童等救助制度,使发展成果惠及贫困群体。五要加强考核和宣传。每年都要对各有关方面的帮扶情况、帮扶成效进行考核,并在一定范围公示宣传考核结果,以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进而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扶贫、关心扶贫、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
报:市有关领导
发:市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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