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浈江区煤炭工业公司许宗雄同志的情况汇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9:47:54

关于原浈江区煤炭工业公司

许宗雄同志的情况汇报

区政府:

本月接刘卫东区长对许宗雄同志关于要求解决其本人历年未交的社保、医保问题的指示后,经过调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许宗雄,男,194512月出生,到今年12月满60周岁。许于196810月参加工作,19891月从黄岗轧钢分厂调入浈江区煤炭工业公司工作任会计是企业干部,中共党员。

1992年浈江区招商引资成立“浈江照相器材厂”,同年9月区经委(当时主任是庄英城,现已退休)将许借调到“浈江照相器材厂(当时只是口头通知未办任何手续),同年1011日由区经委下任职通知书,聘用许为浈江区照相器材厂副厂长,聘用期为二年。

照相器材厂因技术不过关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于1994年停产至今,厂停产后许多次找经委领导和煤炭工业公司领导要求回煤炭工业公司工作未果,后又多次找区有关领导都未得以解决。

许从19936月至今共有十几年时间未交社保、医保费,到今年12月份就到退休年龄,现强烈要求解决原浈区经委当年因不及时妥善安排其工作而导致十多年未交纳社会保险费等一系列问题。经向区社保基金服务中心核查许从19936月至今需交社保金(连本带息)共需2.2万元左右,医保金按规定不能补交,只能从补交社保金后才能从现在开始交医保金。

根据以上情况,我们认为许92年是原浈江煤炭工业总公司(浈江区煤炭管理总站的下属单位)的职工,虽区经委下任职通知书,聘用许为浈江区照相器材厂副厂长(关系属借调,但未发借调函)聘用期为二年,但许的劳动关系仍在浈江煤炭工业总公司,是该公司的固定工,该公司在2002年上半年转制时,也未对许作经济补偿或解除劳动关系。现浈江煤炭工业总公司不存在,其遗留问题由该公司的主管部门即浈江煤炭管理总站负责解决。我们建议:

1由浈江区煤炭管理总站出资负责理顺续保事宜,补交社保金及其滞纳金共约2.2万元。

2补交社保金后由许宗雄自己买医保,单位不负责。

3许自9210月借调出浈江煤炭工业总公司后,一直未在该公司上班,故不应许所提出关于补发工资的请求。

以上意见妥否,请领导批示。

                 浈江区经贸局

               二00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