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江硅化厂转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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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江硅化厂转制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企业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结合北江硅化厂目前的实际状况,制订北江硅化厂的转制方案。
一、北江硅化厂的基本情况
北江硅化厂位于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五里亭村,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土地使用权属五里亭村委会,由该厂向五里亭村委会租赁。该厂的性质是集体所有制,截止2006年1月31日止,实收资本 万元,总资产 万元,总负债
万元,所有者权益 万元。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职
人,退休 人。
该厂于 年开始筹建, 年 月建成投产,主要产品是
年生产能力 总投入 万元,年销售收入约。
二、转制的目的
该厂的土地属租赁十里亭镇五里亭村委会,根据建设碧桂园项目的需要,该厂使用的土地被征用。该厂需要搬迁,根据市委“关于加快国有资本《竞争性行业制出的决定》(韶市联[2002]2号),为明晰产权,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对北江硅化厂实施关闭,鼓励私有资本购买该厂的资产,异地建厂。
三、转制的形式
根据北江硅化厂目前的实际状况,对北江硅化厂实施整体关闭,该厂的债权债务由北江硅化厂转制领导小组临时接管
四、北江硅化厂班干部职工的安置
依据《韶关市国有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哲行办法》(韶府[2002]5号)的精神,结合北江硅化厂的实际情况,对北江硅化厂的职工采取积极稳定的安置方案。
(一)退休职工的安置
①退休职工领取社保部门计发的退休金。
②计提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金,医疗保险费按社保部门 提供标准,相应冲抵本人已缴纳的医疗保险年限,累计缴足20年,需 万元;综合以上条件的退休职工 人,大额医疗互助金,相应冲抵本人已缴纳医疗互助金年限,再按当年互助金的缴费基数,累计缴足20年,符合以上条件的退休职工 人,需 万元,以上共需 万元。
③退休人员管理费,按每人2000元标准计提后,缴至区劳保部门,并由区劳保部门托管。
(二)在职职工
均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并以书面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工龄的计算时间:以2006年3月31日止,为职工工龄计算的截止时间。
2、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按职工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发,经济补偿金
免征个人所得税。
3、职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按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年均的按企业月年均工资计算。
(三)其他
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符合下列条件的,除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另按有关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1、非因工受伤或患有疾病的职工。
2、患职业病或因工受伤被鉴定为5-10级的职工。
3、符合计划生育的条例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上述职工相应费用的计发办法分别按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第六条、《广东省社会工伤条例实施细则》、《韶关市企业岗余职工安置管给哲行办法》(韶府发[1995]84号)执行。
五、企业职工安置费用的来源。
(一)企业资产变现所得。
(二)北江硅化厂土地、厂房被征用所得的补偿款。
六、北江硅化厂职工分流安置的工作程序。
(一)成立北江硅化厂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二)制订北江硅化厂职工安置方案。
(三)召开职工代表会议,通报按职工安置分流方案,企业关闭原因。
(四)将职工分流方案报以及区转制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审批。
(五)落实安置费用。
(六)按批准方案分流职工。
七、其他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按规定实施补偿后,将职工档案移交到区劳动保障部门的企业职工管机构,按失业职工的有关政策进行管理。
(二)其他未涉及的事项,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章规定执行。
韶关市浈江区煤炭工业总公司(含下属各单位)转制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关闭整治的有关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贯彻意见,我区以铁的手腕切实抓好辖区煤矿关闭整治工作, 46对煤矿共 条矿井已全部实施了关闭,目前区煤炭工业总公司(含下属各单位下同)业务严重萎缩,运作困难根据市政府两个退出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订韶关市浈江区工业总公司转制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人数情况
全公司在册干部职工共计 人,其中干部 人,职工 人,在岗 人(干部 人,职工 人),离岗退养 人(干部 人,职工 人),待岗 人(干部 人,职工 人),停薪留职 人,(干部 人,职工 人)离退休 人(干部 人,职工 人)
(二)资产和负债状况
截止2006年1月31日止,浈江区煤炭工业总公司账面(未经审计)总资产 万元,总负债 万元。所有者权益 万元。
二、转制的目的
由于我区煤矿关闭后,区煤炭工业总公司业务严重萎缩,负担沉重,致使企业经济效益差,运作困难,因此必须进行转制。
三、转制的方式
根据韶关市委《关于加快国有资本从竞争性行业退出的决定》(韶市联[2002]2号)文的有关精神,我区国有资本从煤炭经营行业中退出,关闭区煤炭工业总公司对区煤炭工业总公司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四、人员的安置
(一)区政府根据工作的需要,调任部分人员到基他工作岗位。
(二)除第一项人员已外,其余人员全部进行分流安置。
1、临时聘用人员:除需留用人员外,由各聘用单位于2006年3月15日起解除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