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公权私用与公考大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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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07日 07:53长江日报【大中小】 【打印】共有评论0条
近日有两个热门话题:一是宁夏吴忠市警方“跨省抓捕”举报官二代公考作弊的网友王鹏,引发全国舆论震动后,吴忠市表示是一起错案;二是2011年度国家公务员录用笔试共有140多万人报考,创下4961:1的最热职位纪录,引出“就业冷”、“考碗族”、“职业声望”等语汇。
跨省追捕发帖人,立案和缉拿行动是通过吴忠市公检法各部门事前联合开会协调讨论,并获得相关领导批示的。大家心里透亮,若非伤了官员的利益,若非国家机器欲为当权官员护驾、泻火,这种案子是不会出现的。一般平民即便真的“名誉受损”只会被公检法当作无事生非的小事,他们不可能为一个明显的自诉小案如此大动干戈。公检法事前联合开会之前的那个“事先动议”是谁提出的、怎么发起的?被王鹏举报的官二代马晶晶,为什么在公务员考试报名还没开始前,就知道自己的工作单位是只招一个人的银川团市委?马晶晶是怎样拿到那些匿名举报信的?为什么此案不在发生地银川处理,而是选在马晶晶母亲任市委常委的吴忠市立案追查?
显然,宁夏吴忠官方说此案过程中不存在滥用公权,无法让公众改变看法。这个公权私用的个例,富有典型意义,它说明的是这样一种普遍的现实存在:评价公权私用的官方标准“大度能容”,即便最典型最明显的公权私用行为,也往往被权力系统和官员视为正确或正常或问题不大。
群贤毕至,千军万马挤公务员序列的“独木桥”,介于其间的考生并非均抱着私用公权的理想或目的参加考试。但是,他们确实看到了公权私用的结果。而这个结果或者叫社会现实,正如已被判无期徒刑的官员张海钦(曾任河南省商丘地区常务副专员、周口市市长、河南省水利厅厅长等职)所说的,“一亿人的话,不顶一个官的话。在中国除了官是人,老百姓都不是人”。
当官的回报大、风险小,这种“劳动”也风光、安逸,所以说很少有投资可以和官场相提并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由是,全国人民痛恨官员,又想当官,人格因此而分裂。
在我们这里,私用公权、滥用公权以牟取私利,不必违法或者违反“政治正确”原则,不必靠明火执仗的侵权,不必具体到非得侵犯某个国民个人。也就是说,合法、正确、隐形的公权私用,才是构成公权私用、滥用的主体。
权力系统和其间人群最大和基本的福利,由权力体系的自动保障而实现。进入官场后即使做个清官,无需贪腐、侵权、违章、害人,不必像宁夏吴忠那样跨省追捕网友,像决策强拆逼人自杀的官员那样跋扈,也能隐蔽地制造伤害,在不产生苦主和控告、投诉、举报的情况下,实现官员自身的最佳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公务员工资比民工并不高出多少,而两者的生活水平、社会地位有九天九地之差,原因没别的,只因权力体系自我赋权、滥用权力;而民工群体则是权利缺失者,若有来自权力的对民工(或其他权利缺失群体)的好处,就当权力的恩典,权力则被称颂为伟大英明。
而非私赋权力,断无伟大英明、恩惠国民一说,“民授官权”,才是真正的公权。这种条件下所产生的公仆,不敢欺辱主人,就是想私用公权来欺主也做不到。 (作者为知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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