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乐生读史记之——情义话春秋》 作者:江湖闲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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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春秋时代,是中国甚而世界历史中的一朵奇葩,从来没有过这么一个时代,这么一个民族,拥有这么多的邦国,而这些邦国虽然在名义上遵奉同一个宗主国周王朝,之间却互相攻伐,互相吞并,尔虞我诈,父子兄弟相残,列国君臣倾轧,时局之乱,真是乱到了极致,却又越乱越有精神,越乱越有意思。
所谓乱世出英雄,在这个天下第一大乱世,可真的是英雄辈出,有雄视天下的霸主,也有倾国倾城的美女;有纵侠任义的剑客,也有英勇绝伦的刺客;有舌璨莲花的辩士,也有超然脱尘的高士;有横刀立马的大将,也有忧国忧民的夫子;真可谓精彩纷呈,好戏连台。
人说春秋无义战,整个春秋时期就是一个充满了杀戮和鲜血的年代,闲乐生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我们的春秋,是个绚丽多彩的春秋,是个有情有义的春秋——因为在两千年前遥远中国,有着这么一群中国人,他们拥有着令人着迷的人格魅力,他们深邃,他们智慧,他们有情有义——我猜想,这也许是因为那时的中国人还没有受到三教(儒道佛)戕害的缘故吧,或许,有了太深的信仰和太多的道德准则,反而会迷失掉我们那最为本真的性情。
我敬仰他们,我敬仰那些可以为了所爱之人去国忘家的君主,我敬仰那些可以为了知交好友两肋插刀的侠客,我敬仰那些可以为了知遇之恩忍辱负重的义士,我敬仰那些可以为了百姓国家死而后已的夫子,正因为这些感动我们的鲜活人物,使我留下以下的粗陋文字。
我是个任性而自恋的人,所以我不想让我的文字便成刻板无聊的历史教科书,或者单调的列举史实的论文,我希望能以我的粗陋文字,将这些鲜活的历史变成精彩的故事,变成感人的散文诗,其间有一些不符史实的地方,都是我任性而为瞎编的;其间有一些人物的想法,都是我根据史书臆度的,如果侵犯了或亵渎了某些卫道士的高尚情操和傲人智商,可以留下意见或私下讨论,但请不要在帖子里人身攻击,骂我的隐私器官或直系亲属,谢谢合作。
百里奚——四十年生死两茫茫
苏东坡《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岗。
在战火纷飞群雄争霸的春秋乱世,虞国(今山西平陆北)一个偏僻而平静的小山村里,住着一个书生,叫做百里奚。博学的百里奚虽然饱读诗书,但穷困潦倒,家徒四壁,直到三十多岁,才用家中唯一的财产五张羊皮作为聘礼娶到了媳妇杜氏。成亲的那天,老母亲见到儿子终于成家了,很是开心,便杀了家里重要的收入来源,下蛋的老母鸡,迎接新妇。
鸡杀了,可是贫困的百里家却连烧火的柴伙都没有,百里奚苦笑一声,拿了柴刀准备上山砍柴,老母却一把夺过柴刀,一刀将房门给劈了,淡然一笑:“咱们家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有,还要这门何用,不如劈了当柴烧算了。”
百里奚看着老母满头的白发,情不自禁流下泪来:“母亲,孩儿不孝,年方三十,一事无成,连一点烧火的柴都拿不出来,还要老母受苦……”
“男子汉大丈夫,哭什么哭,今天可是你大喜的日子,不准哭!”老母忍不住发言责备,“可是……”老母看着一旁盖着红布正襟而坐的新娘,一声长叹,“可是咱们苦了人家闺女了,年纪轻轻就陪着我们一起受穷,闺女啊,咱们家穷得连柴火都没有,你不会后悔吧……”
害羞的新娘不善言辞,只是轻轻的摇了摇头,她心里明白,穷也罢,富也罢,这个斯文的年轻人已经成为了自己的丈夫,以后不管贫困疾病生老病死,自己都要全心全意地对他,相濡以沫,生死与共。
从此,这个善良朴实的姑娘撑起了这个家庭的重担,养鸡织布,供养老母,支持百里奚继续读书,她听不懂自己的丈夫平日里苦心钻研的那些诗书是什么意思,但她坚信,她深爱的丈夫总有一天能够出人头地,建立一番功业。
不久,他们的孩子出生了,百里奚为自己的儿子取了个名字叫百里视,字孟明,希望他明通事理,成为一个明辨是非的谦谦君子。
儿子出生后,多了一个负担,家里的生活也越来越窘迫了,百里奚思虑再三,准备出去闯荡一番,希望某个贤明的君主能够慧眼识英,坐了官,就不用再受穷了。临走时,杜氏杀了家里的母鸡,又用织来的布换来了过年才舍得吃的小米,煮了一顿丰盛的饭菜为他饯行。
百里奚看着满桌的饭菜,潸然泪下,他知道,这些东西几乎花光了家里的所有财产,他走后,老母娇妻幼儿该怎么生活啊……
“吃啊,多吃点,出门在外很辛苦的,没有我照顾你,你该怎么办啊……”杜氏强忍泪水,劝他动筷子。
“我舍不得你们啊,以后家里没了男人,所有的事情就要压在你一个人身上了……我,我怎么放心的下……”
“放心去吧,”母亲显得越发苍老了,她抚摸着儿子那凌乱的长发和瘦削的脸颊,说,“男儿志在四方,读书为的就是一展所长,你从小就聪明,一定会有国君看上你的。等你富贵了,就来接我们吧。”
“爹,你放心吧,小明在家里会乖的,我很快就能长大了,长大了我就能好好的孝顺娘和奶奶了。”百里视仰着他那稚气未脱脏兮兮的脸庞,懂事的说。
“乖……”百里奚再也忍不住了,抱着儿子娇小的身躯痛哭失声,心里暗下决心,自己出去后一定要建功立业,再也不要让家人受苦了。
百里奚收拾好行装,回头最后望了一眼站在家门口的亲人,紧咬牙关,一字一句地说道:“娘,夫人,小明,我走了,你们保重……”说着头也不回的大步前行,乱发之中射出无比坚定的眼神。
公元前685年,满怀抱负的百里奚独自一人离开了家乡,一路东行到了齐国,他听说齐国十分强大,而齐恒公也求贤若渴,对人才十分重视,可是他地位低微,根本就没人肯帮他引荐,只好流落乡野,讨饭度日,之后又辗转游荡到了宋国,遇见隐士蹇叔,两人一见倾心,遂成知已。蹇叔把他举荐给虞国大夫宫之奇,从此他又回到了虞国,当了这个小国的大夫。屈指算来,他流落外地已经十年了。
百里奚满怀欣喜的回到了家乡,想把家人接到城里,可是呈现在他面前的,却是一片断壁残垣的凄凉景象,原来五年前适逢大灾,年迈的老母忍受不了饥饿和贫困,早已病死了,杜氏苦无丈夫的音讯,只有带着儿子出外逃难,生死未卜,已经不知道流落到什么地方去了。
百里奚长跪在母亲的坟前,泪流满面,他知道身逢乱世,天下不知道有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可是当这个命运无情的降临在他面前的时候,还是让他感到无法接受。
“啊……”百里奚忍不住仰天长啸,悲嚎不止,为什么,为什么你们不等我,我回来了啊,我来接你们了啊……
十年来,百里奚流落各国,受尽了白眼,饥饿,病痛,这些都没有让他流一滴眼泪,他总是淡然一笑,拍拍尘土坚定地继续前行,因为他知道他总有一天会成功的,可是这一次他却像个孩子一样放声痛哭起来,仿佛要把这十年的泪水一次性都流光了似的。
一个男人,不管在外立了多大的功业,可是最终却连自己的家人都保护不了,没有比这更让人痛苦的了。
百里奚一回到城里,就开始派人到处寻找家人,只要还有一点希望,他就不会放弃。他身居高位,自然有很多达官贵人想和他结为亲家,可是他却一个也没有答应,他的妻子为他付出了太多太多了,虽然她现在生死不明,可是百里奚仍然强烈的思念着她,不想因此而负她。
时光飞逝,就这样,又过了二十年,百里奚已经是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了,可是他还是没有找到自己的家人,可是他依旧没有放弃,只要他还活着,他就要继续地寻找下去。
可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公元前655这一年,我们的百里奚又出事了,原来,当时的中原强国晋国晋献公想借道于虞以伐虢国,大夫宫之奇以“辱亡齿寒”劝谏虞君,虞君却因曾经接受过晋献公“垂棘之璧”(垂棘地方的美玉)与 “屈产之乘”(屈地出产的宝马,四马为一乘)的贿赂而答应了晋国。百里奚深知虞君昏庸无能,很难纳谏,便缄默不语。结果晋在灭虢之后,返回时就灭了虞国,虞君及百里奚被献公所俘,可怜的百里奚真是命运多舛,从此沦落成了奴隶,比从前还凄惨了。
恰好这个时候,晋国西面的另一个强国秦国的君主秦穆公即位不久,正需要一个正宫夫人,便跟晋献公求亲,想娶晋献公的大女儿伯姬为妻,以结“秦晋之好”, 献公许之,百里奚又被当成了陪嫁奴仆送到了秦国,胸怀大志的百里奚竟然被人当成了奴仆送来送去,心里不堪其辱,走到半路趁人不备就逃跑了,他想去投奔对他有知遇之恩的蹇叔,可是走到半路居然迷路了,糊里糊涂居然跑到了楚国的边境,被那里的猎人当成宋国的奸细抓了起来。
被绑的百里奚大声分辩说:“我不是宋国的奸细,我是虞国人,因为国家有难才逃到这儿!”
猎人问:“好吧,那我就放了你,不过我们这儿刚好缺一个养牛的人,你就帮我们养牛吧。”
百里奚无处可去,只好帮猎人们养起牛来,暂作容身之地。没想到,经过百里奚喂养的牛都特别的肥壮,猎人们很高兴,将他推荐给了楚国的国君楚成王,楚成王问:“你很擅长养牛,但不知你有饲牛之道吗?”
“定时而喂,体恤其力,与牛心神合一。”百里奚回答。
“嗯,你说的很对,这个道理不但适合养牛,也适合养马!你就帮我养马吧!”楚成王听乐很满意,便派百里奚去南海帮楚军牧马,当了一个小小的弼马温。
楚成王只看到了百里奚的畜牧天才,却没有发现他的治国才能,不知这是楚国的不幸,还是百里奚的不幸呢?
百里奚正在南海安心养马,突然有一天传来一个消息,说是秦穆公听说他逃到了楚国,龙颜大怒,派使臣送了五张羊皮给楚王,说要把他换回去治罪,楚成王害怕得罪秦国,只好答应,听说已经派人来抓他了。
百里奚不由苦笑,五张羊皮,又是五张羊皮,想当初我就是用了五张羊皮娶到了自己的妻子,现在自己也要因为这五张羊皮为楚王所卖,时也,命也?
百里奚的手下知道这件事后都十分伤心,以为百里奚此去必死无疑,纷纷跑到百里奚面前大哭起来,百里奚却很坦然,与其在这里无所事事的养马,还不如被抓去秦国呢,秦穆公如此大张旗鼓的来抓他一个奴隶,或许是真的想重用他也说不定,碰碰运气吧!
百里奚猜对了,秦穆公早就听说了百里奚的贤才,这才让晋献公把百里奚当成陪嫁的奴仆送过来的,没想到百里奚却半路逃跑了,后来听说百里奚逃到了楚国,就想用重金去赎买他,但又担心楚国不给,便故意只用五张羊皮来交换,楚王果然答应了,后来他知道百里奚在秦国当了上卿(即宰相),使秦国一下子成为了春秋强国,不由后悔莫及,当然,这是后话。
百里奚到了秦国之后,内修国政,外图霸业,相秦六七年而东伐郑,三置晋君,一救荆祸。其为相也,劳不坐乘,暑不张盖。行于国中,不从车乘,不操干戈。使得秦国的国势逐渐强大起来。后来到了公元前623,秦国周围的二十多个戎狄小国都先后归服了秦国。至此,秦国辟地千里,国界南至秦岭,西达狄道(今甘肃临洮),北至朐衍戎(今宁夏盐池),东到黄河,史称「秦穆公霸西戎」。周襄王派遣召公过带了金鼓送给秦穆公,以表示祝贺。而秦穆公也因此成为了春秋五霸继齐恒公后的第二位霸主,威震天下。
大器晚成的百里奚终于实现了他年轻时的报负,创造了无比辉煌的业绩,可是屈指算来,他已经七十多岁了,从三十岁离家出外闯荡,到七十岁时功成名就,四十年来,他无时无刻不在思念自己的家人,无时无刻不在苦苦的寻找他们的下落,可是这么多年来,妻儿都音讯全无,难道,难道他们真的已经在灾荒中死掉了?……他不敢再想下去了,因为他实在没有办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能在临死之前见到自己的妻儿,成了他此生最大的一个心愿,也是最后的一个心愿。
这一天傍晚,百里奚拖着疲惫的身躯下朝回来,吃了晚饭,独自一人坐在华堂上,环顾着穆公送给自己的这个空荡荡的大宅子,心里也变得空荡荡的,这么多年,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独处,一个人怀念往事,年纪大了走不动了,回忆变成了他唯一的寄托和依靠。
暮色四起,夕阳斜斜的照在门外的院子里,倍显落寞。
起风了,萧瑟的北风吹进堂来,吹过百里奚斑白的须发──他的确很老了,老的年轻时很多事都快要忘记了,可是他永远没办法忘记的是自己离开家乡的那一个早晨妻子杀母鸡煮小米为他饯行的那幅画面,这幅画面定格的远处,不断地浮现在他的眼前,那,是自己和家人见的最后一面,而这一别,就是整整四十多年。
如果他们还活着,老妻应该快七十岁了,儿子也应该长成了一个中年,呵呵,说不定连孙子都有了,如果他们现在出现在我面前,我会不会不认得他们了呢?百里奚怔怔的想着,脸上露出了浅浅而略带几分凄凉的笑容。
这时几个乐工鱼贯走了进来,百里奚纷飞的思绪回到了现实中,哦,又到了每日奏乐的时候了,他到了秦国以后,每天夜色来临的时候都要听一些故乡虞国的乐曲,以解思乡之苦,这已经成为了他这些年唯一的习惯,因为这些熟悉的音乐能抚平他沧桑的皱纹,让他杂乱的心境宁静下来。
一曲即终,堂外突然多了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妇,她躬身道:“老妇人也略同音律,相爷能让我为您演奏一曲吗?”
堂内众人都愣了,这个老妇是谁,怎么如此放肆,百里奚的管家见此情景忙冲了上去,喝斥道:“你不过是府里新雇来的洗衣妇,不好好干活,跑进来凑什么热闹,还不快出去,不要打扰了相爷的雅兴!”
“让她试试吧,我这个奴隶都能当上宰相,为什么洗衣妇就不能弹琴呢!”百里奚喝止了管家,把那个老妇召了进来,不知为什么,他觉得这个老妇很亲切,很熟悉。
老妇来到堂内,也不说话,面色从容的坐到琴边铮铮淙淙的弹了起来,随着流泉般清雅的琴声,她哀婉的轻声唱道:
百里奚,五羊皮,忆前时,烹伏雌, 炊扊扅,今日富贵忘我为!
百里奚,五羊皮,父粱肉,子啼饥,夫文绣,妻游衣。嗟乎,富贵忘我为?
百里奚,五羊皮,昔之日,君行而我啼,今之日,君坐而我离。嗟乎,富贵忘我为?
百里奚听到这儿,一下子愣了,抬眼直勾勾的看着那个老妇:她的脸上满是千沟万壑的皱纹,杂乱的长发像一缕缕白絮般飘飞在风中,那抚琴的有如枯枝的干瘦双手上一道道皲裂的口子,不知历经了多少生活的磨难和沧桑;只有一双明亮的双眼,就如冷夜波涛中的一点灯塔,闪烁出凄婉幽怨的光芒,一下子照进了自己心灵的最深处。
这,这不就是这四十年多年不断闪过自己脑海的那个眼神吗,百里奚一下子站了起来,踉跄的走下堂来,紧紧地握住老妇的手,发出颤抖而嘶哑的声音:“夫人,是你吗?”
“是我,夫君,我找的你好苦啊……”两行清泪从老妇干瘪的双颊上滑落下来,滴在两个老人紧握的双手上。
四十年的分离在这一刻化作了四秒钟的对望,他们颤巍巍的紧紧抱在了一起,老泪纵横,像是秋风中的两片落叶,终于掉落到泥土里,埋作在了一块。
原来,杜氏自百里奚走后,靠自己织麻过日子,转年碰上灾荒,无法糊口,掩埋了病死的老母后,就带着儿子逃荒,颠沛流离,一面抚养儿子,一面四处打听百里奚的消息。她历经千心万苦,终于打听到秦国有一个新任的宰相叫做百里奚,可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丈夫,就辗转流浪到了秦国,进相府当了洗衣的女仆,希望找机会当面认一认。碰巧遇上乐工弹琴贺寿,就借琴责夫一试,想不到他真的就是自己日思夜想的夫君。
之后,百里奚和自己的妻儿一一相认,细数别情,很快,有人将此事禀告给了秦穆公,穆公也为他们一家团圆大为高兴次日,百里奚带着儿子孟明视朝见谢恩。秦穆公见孟明视勇武过人,就将孟明视拜为大夫,与西乞术、白乙丙并称为将军,号称“三帅”,专职掌管征伐大事。
好了,故事终于有了个大团圆的结局,从此,百里奚和杜氏百年相守,这个鼓琴责夫获团圆的故事便流传后世,成为了一段佳话。
原来历史,也是可以大团圆的。
这个鼓琴责夫获团圆的故事便流传后世,成为了一段佳话。
古往今来多少大英雄大豪杰,“力拔山兮气盖世”的有,“安得猛士兮守四方”的有,“造福百姓戏兮得民心”的就更有了,可是要说“至情至性,40年痴心不悔”,试问天下,又有几人能做到呢?而这正是百里奚的可敬之处,,也是可爱之处.
褒姒——今生,只为你而笑
1.今生,只为你而笑
月暗星稀,旷野无人,黑漆漆的树影,寒风潇潇,偶尔传来几声凄厉的鸟鸣,远处一个身影渐渐的近了,却是一个色慌乱的男子正大步如飞的赶着路,心中,一团乱麻。
他真的搞不懂,朝廷为什么会突然下达一个法令,说是不准造卖山桑木弓,箕草箭袋,违者处死,偏偏他和妻子却在这个当口造了一些弓箭到集市上贩卖,正被有司拿住,为了掩护自己,妻子被有司抓住了,生死未卜,自己慌忙跑了出来,慌不择路,赶了一天一夜的路,疲惫不堪,彷徨四顾,有家难回,天下之大,难道就没有自己的容身之地吗?
他累了,瘫倒在草丛中,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怎么办,他痴痴的望着路边小河泛着微光的河水,心如死灰,自己唯一的亲人,相依为命的妻子现在杳无音讯,八成已经被处死了,自己孤身一人,生无可恋,不如跳进这汹涌的河水中,去冥府陪伴她算了~~~
他这样想着,便站了起来,蹒跚走进了冰冷的河水中。这时候,却突然在猎猎的寒风中隐隐传来了几声微弱的婴儿啼哭声———
奇怪,在这寂静的荒野中,怎么会有小孩的哭声呢,他顺着声音淌了过去,但见一片茂密的芦苇掩映着,仿佛飘着一个小小的席包。他走到近前,带水取出席包,到岸上小心的解开,竟是一个可爱的女婴,晃着小手呀呀的哭着。
他苦笑,小孩儿,是谁这么狠心把你扔到这儿的——看来,咱们都是背着世界抛弃的人啊~~~不然,你和叔叔我一齐去黄泉吧,路上也好有个伴。
那女婴不哭了,睁着双大眼怔怔的看着他,突然间咯咯的笑了起来。
“乖——走,叔叔带你去个好地方!”他温柔的抱起女婴,又朝河水走去。
“爸爸~~~”那女婴的小手突然伸了出来拍了拍他的脸,呀呀的说。
“你,你叫我什么?——”他愣了,抓住女婴的温暖的小手,嘴角抽动,呜呜的哭了起来。
好可爱,好可怜~~~他那冰冷的心中突然升起了无限的爱怜,想到自己孤身一人如丧家之犬,没想到上天相怜,竟派了个小孩陪伴自己,算了,我们俩就相依为命,走到哪算哪吧!
两人游荡了几日,来到褒城,最终还是被守城的士兵给抓了,男子被处死了,女婴却给褒人收养起来,做了宫里的一个女奴,取名叫做褒姒。
褒姒长大了,长的很美,可是却从来不笑,不管多好笑的事情,她都不笑,她的心早就死了,没有心的人,怎么又会笑呢?
好在她只不过是卑微的女奴,女奴笑不笑,是没有人关心的,何况在冰冷的宫苑里,本就没有多少值得一笑的事儿。枯燥的生活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了,没有人在意这个没有笑容的女奴,直到有一天,终于发生了一件事,永远的改变了她的生活。
这一天,她正在庭院里扫地,秋风飘起潇潇落叶,天地一片萧瑟。
一个满面愁容的男子路过庭院,不经意的看了她一眼,突然呆住了——好美,世上竟然有如此绝美的女子,如雨的落叶,忧郁的神情,宫奴的装束,竟难掩天姿国色。
他愁容顿解——太好了,父亲有救了!
他叫洪德,乃是褒国的公子,正因为父亲褒晌得罪周宣王入狱而束手无策,可是现在,他突然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办法——
此女美绝,若能贡献入宫,定能为父亲赎罪,复其官爵。
褒姒便因此被送进了周王室,洪德也如愿救出了自己的父亲,欢欢喜喜的回家去了。
褒姒入了宫,却没有见到不好色的周宣王,独自住在宫苑的一角,变得更加寂寞了。
一入宫门深似海,她早有觉悟,所以也没感到什么失落,同样是宫苑,不过是大了一些,跟从前也没什么不同。
她知道,她依然是个女奴,虽然不用干活了,身份,却并没有改变。
没过多久,雄才大略的周宣王病死了,继位的,就是历史那个最为著名的昏君——周幽王。
这样又过了三年,褒姒还是形单影只的呆在深宫里,连新任天子长的啥模样都不知道,不过其间却听说了他的一些事情——
周幽王并不喜欢处理朝政,他喜欢的是美酒歌舞~~~毕竟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当王的,只是生下来就是王了,他也没有办法。
所以,他把所有的朝政都交给了王后申氏的父亲申侯和一个与自己很信任的臣子虢石父,而自己,则乐得清闲。
可是,天下间偏偏有这么多的忠臣,成天跟他进谏,希望他不要再耽于玩乐,要以朝政为重,他很烦他们,便把他们都赶出了朝廷,分封到了其他地方,眼不见为净。
耳根清静了,他却还是觉得很空虚,偌大的宫廷里,妃嫔无数,却没有一个能真正打动他的心,只有美酒,才能让他沉醉忘忧,得到短暂的快感。
原来作为一个君临天下的王,也有这么多的苦恼——他觉得好像天下的人都在仰面注视着他,却没有一个人能够真正了解他。
其实一个王和一个女奴也没什么不同,他和褒姒一样,没有人爱他,也没有所爱的人。
这一天,他又没有上朝,日上三竿才从宿醉中醒来,头疼欲裂。
他怔怔的看着窗外灿烂的阳光,突然想起,自己成天在宫殿里饮酒作乐,已经好久,没有出去逛逛了。
想到这,他独自一人来到后花园,烂漫的鲜花中,他沉醉的闭上了眼睛。
当他再次睁开双眼,突然发现一个女子,站在一片繁茂的花丛中,脸上满是晶莹的泪水。
他痴了,那些花是自己花了好大的功夫从蛮荒之地移来的,自认为这应该是世间最美丽最绚烂的花儿了,可是没想到在这个流泪的美人旁边,那些花儿好像都失去了颜色,变成了一片黑白。
他悄悄的走到那女子面前,温柔的问道:“为什么要哭呢?”
这个女子,就是褒姒。
“这些花儿,在流泪呢!这儿不是它们的家——” 褒姒看着这个陌生的中年男子,回答道。
幽王笑了,“花儿又怎么会流泪呢,你呀,想太多了。”
“你不是花,又怎么知道它们不会哭呢?” 褒姒歪着头,不以为然。
幽王愣了,心里突然间泛起了无穷的爱意——他知道,自己已经无可救药的爱上了这个想法独特的女子。
当晚,幽王就把褒姒宣进了自己的寝宫,粗暴的拥有了她,从此,他就再也离不开褒姒了,两人坐则叠股,立则并肩,饮则交杯,食则共器,而那朝政就更是一点都不管了,在他的眼中,国家社稷不过只是粪土,只有褒姒,才是他的一切。
可是褒姒对他的热情,却总是漠然以对,无论他怎么努力,褒姒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从来没有露出过笑容。
幽王问她:“寡人究竟那里对你不好呢,你,为什么不笑呢?”
“褒姒不会笑——”褒姒回答。
“那你到底喜欢什么呢,只要你一句话,寡人都会尽举国之力帮你办到!”幽王不甘心。
“不知道,褒姒想不出——”褒姒冷冷的答道。
自己身为天下之主,竟然不能让自己心爱的人快乐,这让幽王十分苦恼,他为褒姒造了一个十分华丽的琼台,台下种满了各种绝美的花草,还召来天下间最出色的乐工鸣钟击鼓,品竹弹丝,又令宫人歌舞,并且摆满自己最喜欢的美酒佳肴,只为博得美人一笑。
幽王天真的认为,自己喜欢的东西,别人也一定会喜欢的。可是他,错了——褒姒,还是没有笑一下。
幽王并没有气馁,毕竟,他不是一个普通的男人,而是掌控着天下大权的男人,于是,他下了个命令,不拘宫内宫外,有能让美人一笑的,赏赐千金。
终于,他那个最喜爱的臣子虢石父,为他献了个馊主意——
原来,在都城镐京的西边,有几个强大的游牧民族:缯、西夷和犬戎,他们经常扰略周王室,抢夺子女钱财,所以宣王为了防止他们入侵,便在镐京附近的骊山上,设了很多的烽火河大鼓,名为烽火台,只要有敌入侵,这里的烽火台就会燃起烽火,浓烟直冲云霄,而较远处的烽火台会迅速地也燃起烽火,这样各路诸侯看到了,就会发兵前来相救。如今只要大王带着美人来到骊山,夜举烽烟,诸侯们一定会纷纷举兵前来相救,到时看到这里居然没有敌寇,一定面面相觑,美人看到他们这副狼狈模样,一定会展颜一笑的。
幽王听完大笑:“太好玩了,有意思,马上去办!”
于是,幽王带着还瞒在鼓里的褒姒,上了骊山,传令举烽。
附近的诸侯看到烽火,已为京城有事,赶忙点兵前来相救,是夜,幽王和褒姒坐在高高的骊山之巅,看着铺天盖地的火把从四面八方云涌而来,灿烂的,就像满天的星辰。
幽王看着身边的美人,大笑:“你看,这些个天下的诸侯,孤王只要一声令下,他们全都必须连夜赶到,一点不敢违拗。”
褒姒痴痴的看着漫天的火光,没有说话。
各路诸侯赶到骊山,却一个敌人都没有看到,只听到山上传来靡靡的丝竹之声,一片太平安乐。
幽王派人给诸侯们传话:“幸无外寇,不劳跋涉。”
诸侯面面相觑,只得卷旗东回,心中恨恨不已,发誓再也不出兵。
幽王看着山下火把渐渐远去,不由大乐:“哈哈,你看,他们又傻傻的走了,多好笑!”
笑吧,快笑吧,幽王看着褒姒,心中暗自祈祷。
可是褒姒却并没有笑,相反,幽王看到两滴清泪从她脸上缓缓的滑落了下来,
“王,褒姒只不过是孤苦伶仃的一个奴婢,您又何必为了褒姒而得罪天下诸侯呢,你这样让褒姒情何以堪呀——”
幽王紧紧的抱住她,心都碎了:“爱妃,只要你能快乐,寡人的一切都可以付出,包括寡人的国家,还有生命——”
褒姒的心,终于彻底的融化了,她从小孤苦,一直都生活在无边的寂寞之中,可是现在她有了幽王,有了这个肯对她付出一切的男人,就算现在让她死掉,也值了。
冲天的狼烟下,一对可怜的男女,紧紧的相拥着,就算山川震裂,地球毁灭,也再也不愿分开~~~
最终,褒姒还是没有笑,而幽王却因此而犯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个大错——军国大事,岂能儿戏,作为一个一言九鼎的君王,他却如此的戏耍自己的臣下,所谓士可杀不可辱,中国人最在乎的,就是自己的尊严,你可以惩罚他,可以放逐他,甚至可以杀死他,可是,你千万不能戏耍他~~~而周幽王却这样一次一次的戏耍着这些掌握着国家命脉的各路诸侯,也一点一点的抹去了,周王室的尊严。
祸患,就这样埋下了。
直到褒姒为幽王生下了一个儿子——伯服,幽王又犯了他人生的第二个大错,这个致命的错误,最终导致了他们国破家亡的命运,而春秋乱世,也由此而正式揭开了——
这个错误,就是他力排众议,要废除原来的王后申后与太子宜臼,改立褒姒为王后,褒姒的儿子伯服为太子。可没曾想这么一做,竟惹恼了申后的父亲——申侯,申侯便联络了周室最大的三个敌人,缯、西夷和犬戎,一齐发兵,直往镐京攻去。
幽王慌了,当时的所谓周天子,其实根本没有什么兵,王国里真正能征善战的军队主要都在秦,郑二国,王室那一丁点儿军队哪里敌的过西戎这些虎狼之军,没办法,只有点起烽火,希望各国的诸侯能来相救,可惜早已被耍过N次的这些诸侯哪里还肯前来帮忙,终于,联军攻破了镐京的城门,幽王只好带着褒姒母子和残兵败将,逃到了骊山脚下。犬戎的军队追至骊山,将他们团团围了起来。
幽王和褒姒看这满山遍野的军队,心如死灰,没想到申侯这个汉奸,竟为了一己之私,竟然引了异族前来,如今国破家亡,完了,全完了。
“都怪寡人,没能给你幸福,如今到了这个地步,你还是自己逃吧——”幽王看着褒姒,凄然道。
“王,褒姒无亲无故,能跑到哪儿去,就让褒姒陪王一起死吧,我们到了地府,再做夫妻吧——”褒姒抱住幽王,幽幽的说。
“你真的不怕死吗?”
“不怕!能与王死在一起,褒姒很开心。” 褒姒仰面看着幽王,突然间,满足的笑了,那一笑,就像刹那间绽放的满山繁花,千娇百媚,美的令人窒息。
幽王不由看的痴了,过了一会儿,竟仰天长笑:“你,你终于笑了,寡人陪伴你了八年,你终于肯笑了,哈哈哈哈~~~,寡人死而无憾了!”
一片乱箭如雨而下,两人相拥着倒在了血泊之中,脸上,还带着开心的笑容。
王,褒姒今生,只为你而笑。
曹沫-中国历史第一位侠客
《李白.侠客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我们这里说的侠客,并不是快意恩愁的武林人士,杀人不计较后果,只是好勇斗狠的莽夫,真正的侠客,在于孤身犯险,谋定后动,以一人之力,挽狂澜于即倒 扶大厦于将倾,青史留名,千古一人,非智勇双全的曹沫莫属。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为国为民,置生死于度外,这才是侠之大者。
公元前684年,齐桓公借报收纳公子纠之仇,出兵伐鲁,当时鲁国连年战争,元气尚未恢复,齐兵压境,举国上下一片恐慌,也惊动了隐居在东平之乡的一位隐士,曹沫。
国家有难,匹夫有责,曹沫深知以鲁国目前的实力,要跟齐国对干无疑以卵击石,非自己出马,不可救鲁国,便整顿行装,要去见鲁庄公,为他出谋划策。
东平乡的一些村民听说了此事,很是奇怪,便找到曹沫,问:“肉食者谋之,又何以间焉?”意思是说,国家大事,一向都是由贵族们去处理的,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又何必去插一脚呢?
这时我们的曹大侠语带讥讽的说出了一句经典名言:“肉食者鄙,未能远谋。”意思是说,那些个贵族见识短浅,不能深谋远虑。这句话太绝了,曹沫显然是从骨子里鄙视那些尸位素餐的贵族蛀虫们的!要知道在春秋早期,没有科举制度,养士之风也未盛行,所有的军国大事都把持在贵族的手中,普通的老百姓地位低下,是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国家大事的,可是曹沫这个平头老百姓却说出了“肉食者鄙,未能远谋”这样的话,从这里可以看出,曹沫的思想真是远远的超越了他所处的时代,这让我们后人的心中不紧又生出几分景仰之情。
经过大臣施伯的引见,曹沫见到了庄公,庄公正不知如何应敌,忙问:“先生可有战齐之策以教寡人?”
曹沫说:“兵事临机制胜,不可预言。请让臣和主公您共乘一车,使臣可以预谋于行间。”
这时鲁庄公表现出了一个年轻君主难得的度量和卓见,不顾群臣的反对,让尚无贵族身份的曹沫和自己同乘一车,真奔长勺战场。
两军列阵于前,齐兵先鼓,但见黑压压的齐兵缓缓朝前压来,有如乌云盖地,庄公看到齐兵攻上来了,忙叫击鼓迎敌,曹沫却阻止说:“敌众我寡,齐师方锐,我军应避其锋芒,先守住阵脚才对。”便传令三军不可妄动,只叫大盾兵排列于前,后设一排长矛手架矛于盾后,再设一排弓箭手以乱箭阻敌,齐军攻了半天,死伤了不少兵卒,那鲁阵却仍坚如铁桶一般,没有半分松动,只得退后。少顷,对阵鼓声又震,鲁军寂然不闻,只是坚守阵地,任他千军万马,我自岿然不动,齐师一番冲锋,又没有占到半点便宜,只好再退。齐军统帅鲍叔牙火了,再鼓,命全军出击,一举拿下鲁军。曹沫又闻鼓响,却洒然一笑,大声说道:“齐师以疲,败敌就在此刻!”说着脱了上衣,露出一身钢肌铁骨,径直下车,推开鼓手,一面用力擂鼓,一面大声喊道:“兄弟们,冲啊,干他齐国狗娘养的”(笑~~~)
鲁兵憋了半天,正在郁闷,突然听到鼓声,心中大喜,忙呐喊着朝齐军直冲而去。
齐兵见鲁兵两次不动,还以为他们不会冲上来,都不在意了。谁知鼓声一起,鲁军却像狂风卷落叶般直冲而来,迅雷不及掩耳,转眼就到了跟前,刀砍箭射,杀的齐兵七零八落,大败而逃。庄公大喜,正要乘胜追击,却被曹沫拦住,“现在还不能追,让我先观察一下。”
曹沫下车,仔细的看了看地下齐军留下的车印,又上车扶轼远望了一番,这才说道:“现在可以了!”
鲁军于是举兵而进,追三十余里方还,所获辎重甲兵无算。
话说鲁庄公大败齐师,乃问曹沫取胜之道。曹沫沉吟了一下,又说出了一句经典名言“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 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
这一句话放在现在,当然已经觉的没什么了,可是在军事理论尚未成熟的春秋早期,就显得十分难能可贵了,要知道在那时侯,对阵讲究堂堂之师,你一刀我一枪,一切都得按照周礼来办,是根本不流行什么战法和计谋的,这放到现在或许会有些搞笑,什么?对敌厮杀还要讲礼节,没错,当时大家就是这么办的,所谓古礼不可违也,而生于乡野的曹沫当然不会理这一套,这就是他取胜的重要原因。所谓用兵,全以谋胜,故将在谋而不在勇。勇者,偏稗卒伍之事耳。因此可见,将谋兵勇,取胜之实也。将谋的重点,就在于提升我军的勇气,挫败敌方的勇气,或者也可以说是士气,曹沫正是巧妙的利用鼓声,正确的选择了作战的时机,所以才能取胜;而将谋另外一个重点,就是 “料敌”了,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只有查出敌方的真实意图,才能谋定而后动,这也就是曹沫视辙望旗的原因,先确定对方没有伏兵,这才追击,其用兵之巧用兵之稳,当世应无出其右者也。
鲁庄公听了曹沫的这番论战,对其大为欣赏,遂拜其为大夫,掌兵对敌。齐桓战败后,十分恼火,又联合宋国来攻打鲁国,曹沫以金朴姑(鲁军府神箭)射伤宋将南宫长万,宋军退,齐师见讨不得便宜,只好再退。次年,宋国为了昭雪秉丘之耻,又兴兵攻鲁,鲁庄公发兵抵抗,趁宋兵还没站住阵脚就发动猛攻,结果宋国被打得惨败。宋国连吃败仗,国内又发生内乱。大夫南宫长万杀了新立的郑闵公,不久宋贵族又杀了南宫父子。又过了三年,在管仲的建议下,齐国与宋、陈、蔡、郑等国在齐的北杏(今山东聊城东)会盟,商讨安定宋国之计。鲁国的附庸遂国(今山东肥城南)也被邀请,但没有参加。齐恒怒整以全国之军攻遂,一举而下,又转而攻打鲁国,齐国此时国力已经大胜,非三年之前可比,实力悬殊,曹沫只得一退再退,结果被齐国占领了很多土地。鲁庄公惧之,只得发书请求献出遂邑以结城下之盟,桓公大悦,遂与庄公约于柯地盟会。
庄公于是带了曹沫前往柯地,到了会盟之地,但见高坛四周,布满了甲兵卫士,军威雄壮,坛分七层,每层皆有壮士执着黄旗把守。坛上建大黄旗一面,绣出“方伯”二字。旁置大鼓,坛中设有香案,排列着朱盘玉盂盛牲歃盟之器,坛西立石柱两根,系着乌牛白马,屠人准备宰杀。气象十分整肃。齐恒坐在高高的坛顶上,看着自己的手下败将,心里十分得意,好你个鲁庄公,这次还不叫你好看。
曹沫见了如此大的阵仗,知道齐恒公如此展现军威,就是为了给他们一个下马威,震慑庄公,可是脸上却淡淡一笑,心中早已有了计较,于是持剑紧跟庄公之后,直上高坛。
庄公到底年轻,心中不免害怕,脸带惧色,曹沫却毫无惧色,步伐从容,将次升阶。正要升阶入坛时,会盟傧相东郭牙冲上前来阻拦,要曹沫去剑。曹沫睁目视之,两呲尽裂,东郭牙倒退几步,吓得差点软倒在地上,半晌缓不过气来,心中暗道:“这个人的眼神好生利害,仿佛利剑一般,害的奴家小心儿扑通扑通直跳。”(笑~~~)
呵呵,武侠小说里常描写说内功深厚的人的眼神皆可杀人,看来我们曹沫也有这个本事。
两人上到了高坛之上,齐恒却并不下坐,居高临下一脸傲慢的说:“贤侄,好久不见。”
鲁庄公的母亲齐文姜是齐恒的妹妹,所以齐恒称鲁庄为贤侄也没错,但这可是正式的外交会晤,齐恒如此无礼,使他倍感屈辱,但谁叫自己打不赢人家,现在又是在别人的地盘,只好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
一番客套之后,两君开始会盟,有傧相取来卖国条约,要鲁庄公签字。庄公无法,叹了口气,正要签字,曹沫突然拔剑,纵身而起,一剑直指齐恒,恒公身旁两个卫士急忙挡在他身前,曹沫却看也不看,左右两剑,电光石火间,两人已被刺倒在地,血溅高坛,在一看,恒公的脖子上已经多了一把利剑。
事发突然,众人不及应变,眼见着一把明晃晃的利剑在恒公的眼前闪着寒光,还不断的滴下血来,一个个都懵了。
“谁也不准动,谁动我就杀了他!”曹沫声如洪钟,厉声喝道。
朔风凛冽,衣袂飘飞,曹沫卓然而立,状如天神一般,浑身一股威慑之力,震的众人心胆皆寒,谁也不敢妄动。
齐恒公刚才还趾高气扬,却突然被鲜血溅了一身,一把利剑近在咫尺,逼人的寒气直抵肌肤,竟不争气的发起抖来,“你,你想干什么!”
“哼,干什么!齐强鲁弱众人皆知,而齐恃强凌弱,占我国土,此等丧权辱国的条约,我们绝对不能签!还请君候再行考虑,还我们一个公道!”
“你,你好大胆子,竟敢威胁寡人,你不怕死吗!这等无理要求寡人是不会答应的,聪明的就快放开!”齐恒从未被人这样胁持过,只觉丢脸之极,又气又怕,大声阻喝,希望曹沫知难而退,从而挽回些颜面。
没想到曹沫却根本不吃这一套,面无惧色慨然道:“哼,你倒是试试看啊,大不了来个同归于尽,看看到底是你姜小白的命值钱,还是我们的命值钱!”
俗话说的好,胆小的怕胆大的,胆大的怕不要命的,曹沫捍不畏死,谁也拿他没招,齐恒公撑了一会儿,还是害怕这个不要命的家伙万一发狠手里一动,自己恐怕小命不保,最后只得灰溜溜的同意下来,愿意归还鲁国的土地。
于是,齐国重新更改了会盟条约,两国君主重新签字,曹沫这才收剑徐步回位,平息如初,面不改色,谈笑如故。
会盟结束,鲁国君臣害怕齐国反悔,于是赶紧回国。此次会盟,曹沫以一人之力,在齐军环伺中劫盟成功,反客为主,力挽狂澜,挫败了齐国的嚣张气焰,使鲁国不但没有丢掉一寸土地,还要回了之前丢失的大片国土,曹沫从此扬名天下,威信吴楚,成为后世侠客之祖。
齐恒作为春秋五霸之首,倒也是个守信用的人,依约还给了鲁国土地,齐鲁从此相安无事,持续了很长一段和平时期,此皆曹沫之功也,所以太史公说:曹沫者侠客也,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主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曹沫劫盟一事,开了后世侠客之先河,这些人扶弱拯危、不畏强暴,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可置生死于度外,正可谓“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从此,豪侠纵义的风气深入到了每个中国人的心里,试问,哪个人年少的时候没有爱过武侠?青衫磊落,仗剑天涯,管尽天下不平之事,为国家为民族抛头颅撒热血,是每个豪情少年都曾有过的梦想。我记得于丹曾经深有感触的说过:“年轻的时候如果没有爱过武侠,就像没有爱过诗歌一样遗憾,没有爱过诗歌就像没有谈过恋爱一样遗憾”,这一句话正是每个中国人特别是中国文人的心声,这一种豪侠精神,正是中国古人对于强权体制的不屈抵抗,也是中国古人在礼教束缚下对于自由的天性解放,可惜,在如今和谐社会的大风气下,一切都要以安定团结为主,我们这些良民也只好看看武侠片,读读武侠书,仰面艳羡一下古人的豪情壮志,聊以自慰罢了。
武侠已死,悲夫!……
春秋第一神射手养由基同志二三事
楚庄王时期,楚国有一个天下第一的神射手叫养由基,他的事迹出现在很多先秦典籍中,都十分的有趣,让后人津津乐道。据《吕氏春秋·精通》:“养由基射兕,中石,矢乃饮羽,诚乎兕。”,(兕音:sì,据《说文》:“如野牛而青,象形”。另据《山海经·海内南经卷十》:“兕在舜葬东,湘水南。其状如牛,苍黑,一角”。可见所谓兕,其实指的就是犀牛。),说的是养由基有一次打猎,看到一块石头,以为是犀牛,所以一箭射去,结果整个箭杆都射进石头里,只剩下箭羽露在外面。(以上记载大家是不是觉得有点眼熟,没错,这个故事由于太神奇太有意思,所以后来被很多人给抄袭了,如《韩诗外传》卷六:“昔者楚熊渠子夜行,寝石,以为伏虎,弯弓而射之,没金饮羽。下视,知其为石。”又如《史记·李将军列传》:“广出猎,见草中石,以为虎而射之,中石没镞。”再如《周书·李远传》:“(远)尝猎於莎栅,见石於丛蒲中,以为伏兔,射之而中,镞入寸馀。就而视之,乃石也”。看来古代人也没啥创意,讲某人射箭厉害就照抄先秦典籍,一点创新意识都没有,真没劲!)
这些个故事就是成语“射石饮羽”典故的由来,意指某人用心精诚或功力深湛,大家可以这么造句:“这么冷僻的典故都知道,江湖闲乐生你真是学问精深射石饮羽,我们真是好崇拜你啊!”
养有基不但箭劲可怕,准星也好的惊人,《尸子·卷下》载“荆庄王命养由基射蜻蛉,王曰:“吾欲生得之。”养由基援弓射之,拂左翼焉,王大喜。”,连蜻蜓的左翼都能射中,真是好厉害!(“蜓翼”一词典出于此,指射箭的微小目标。)
另外,在《战国策》中还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据说养由基刚学成绝世箭法的时候能“去柳叶百步而射之,百发而百中之。”,有一次他又在大街上表演自己的百步穿杨的绝技,造成了万人空巷的热烈场面,大家都竖起大拇指夸他厉害,养由基正在得意,突然旁边有一个路人说出了一句很气人的话:“嗯,这小子有点天份,有资格坐我的徒弟!”养由基气坏了,他扔掉弓,握住剑说:“你算什么东西,竟然有本事教我射箭!”那人吓了一跳,忙解释说:“有话好好说,不要动不动就拔剑吓人,论打架我打不过你,论射箭我也没你准,不过我懂得道理比你多,没错,你射的是很准,但如果不在射得最好的时候停下来,过一会儿力气小了,身体累了,弓摆不正,箭射出去不直,只要有一发射不中,那么一百发就全部作废了,而你神射手的名声也就名不符实了。”养由基听了这话,低头沉思了半晌,突然躬身行礼道:“先生你说的一点儿也没错,我确实是善于射箭,但却没有讲求策略,多谢先生,由基受教了。”此后养由基除了苦练射箭的技巧之外,又加强了射箭策略的学习,不久就射艺大增,得以在战争中屡立战功,成为了名震天下的神射手。
这个故事就是成语“百发百中”和“百步穿杨”典故的由来。
经过多年对射箭理论的钻研,养由基的射艺日臻精妙,以至达到了神乎其神的境界,他曾多次在公开场合展现自己射箭的神技,《吕氏春秋》卷二十四《当赏》就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一次楚国的苑囿中出现了一只很神奇的白猿。楚国擅长射箭的人,没有一个能射中它的。(《东周列国志》上说所有的箭都被那灵猿用手接住了,冯梦龙可真能吹!)楚王于是请养由基来射它。养由基校正好弓拿了箭自信满满的来到宫苑,刚一弯弓,那气势就把灵猿给镇住了,居然傻傻的站在那里让养由基射(《淮南子·说山训》上说那白猿一看到养由基就给吓的抱着柱子痛哭起来,对此我只能无语了),养由基又一搭箭,气势更加逼人,结果那灵猿没等他放箭就自动倒下投降了!(对于这个故事,我只能说,古代人真是太能吹了!)
养由基精辟的射箭理论有一次还帮了楚王一个大忙,在《郁离子》中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一次,楚王到云梦泽打猎。他让手下人把豢养的禽兽全部驱赶出来,供自己射猎。一时间,天空禽鸟齐飞,满地野兽奔逐。几只梅花鹿在楚王的马左蹦跳,一群麋鹿(麋,mí)在楚王的马右追逐。楚王举弓搭箭,一会儿对准鹿,一会儿对准麋,正想放箭,一只天鹅又扇动两只大翅膀从楚王的头上掠过,馋得他又把弓箭指向空中。就这样,楚王瞄了半天,一箭没放,不知道该射哪个好了。这时候,养由基对楚王说:“我射箭的时候,把一片树叶放在百步之外,射十次中十次。如果放上十片叶子,那么能不能射中,就很难说了。”楚王于是心领神会,专心射鹿,结果满载而归。
其实,以上的这些故事都是一些民间传说,其真实性恐怕要打一个问号,不过就算在正史的记载中,养由基的神射也在春秋历史上留下了不少光辉的事迹,公元前575年,他跟随楚共王(庄王之子)在鄢陵(今河南鄢陵西北)和晋军作战。在开战前,养由基和潘党(潘尫之子)比试射箭,一箭射串了七层盔甲。当他向楚共王夸耀的时候,却遭到楚共王的训斥,骂他说:“真丢人!打仗靠的是谋略和战术,而你却如此倚仗自己的箭术,迟早有一天会死在这件事上!”说完把他的箭矢全部给没收了。养由基只好带着空箭袋上战场。在战场上,晋将魏锜(魏犨之子,晋国第一神射手)射中了楚共王的眼睛。(哇,独眼大王,好酷啊!)又疼又气的楚共王于是给了养由基两支箭,命令他给自己报仇。养由基只用了一箭就射中了魏锜的脖子,魏锜的头伏在弓套上,登时毙命。养由基于是凯旋而归,把剩下那一支箭毕躬毕敬的还给了楚共王。
这样又过了15年,到了公元前560年,楚共王死,楚康王即位,吴乘其国丧而伐楚。已经年近七十的养由基“宝弓未老”,又与司马子庚率兵迎敌,出计预设伏兵,在庸浦(今安徽无为南)大败吴军,并将吴将公子党生擒,养由基的功业达到了顶峰。
不过,这位几乎算得上是春秋第一神箭手的牛逼人物的结局却是异常悲壮。
第二年,吴国为了报去年的仇,攻打楚国。养由基对令尹屈建自告奋勇说道:“我世受先王之遇,常欲以身报国,恨其无地,现在我已经很老了,如果最后不能战死疆场的话,那将是我此生最大的遗憾!” 屈建只好答应了他,派他做先锋迎击吴国,不料吴国派出了铁叶车,这车好比今天的装甲车队,上面载满了精锐无比的吴国射手,来去如风。养由基猝不及防,被铁叶车四面围住,随着吴军的号炮一响,万矢齐发,这位天下无双的神箭手像一只刺猬一样被乱箭穿身而死,正应了楚共王当年的那句预言:“你如此倚仗自己的箭术,迟早有一天会死在这件事上!”
生于箭,死于箭,成也箭,败也箭,养由基的一生都和箭紧紧地联结在了一起,这也许就是他最好的归宿了吧!
划过夜空的流星:谨以此文纪念楚相孙叔敖同志
楚庄王时期楚国有位贤人,叫蒍敖,字孙叔,故后人又称其为孙叔敖。
孙叔敖这个人,据说小时候就是个善良的小朋友。有一次,孙叔敖小朋友出去玩,在路边看见了一只双头怪蛇,心里十分害怕。小孩子都是怕蛇的,不过孙叔敖小朋友从小胆子就特别大,他倒不是因为怕蛇而恐惧,而是楚国这个地方好巫鬼之说,各种古里古怪的俚俗也多的很,其中有一条就是说谁要是碰倒了双头蛇就会死于非命。孙叔敖心想:“我怎么这么衰啊,好不容易出来旅游一次就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完了,我要死了,可怜我还没来得及娶老婆啊,555!”他害怕完了又想:“我已经这么倒霉了,不能让其他人也跟着我倒霉,要死就死我一个好了!”
想到这,他一个箭步冲了冲了上去,把那怪蛇给秒杀了(果然厉害,小朋友有前途!),然后在旁边的山丘上挖了一个洞把怪蛇的尸体深深的埋了进去。(此山丘因而得名 “蛇入山”,在今江陵城北约二十里。)
话说孙叔敖小朋友干完这件大事后,也没心思再旅游了,他伤心的回到家里,满脸愁容,不说话也不吃饭,蒍妈妈见这小孩今天情绪有点不对头,便关切地问他道:“宝贝,你今天怎么啦,跟妈妈说说,妈妈帮你出主意。”
孙叔敖的眼泪突然夺眶而出,抱起老妈大哭道:“老妈,我今天看到双头蛇了,我死定了,从今往后我不能再孝敬母亲您了,555……”
蒍妈妈道:“那蛇呢?”
孙叔敖回答:“我害怕其他人又见到这条怪蛇,已经把它杀了并埋了起来。”
蒍妈妈道:“不要忧虑,你做的对,好人一生平安,我听说对别人有恩德而又不为人所知的人,老天会报答他的好处的,你不会死的。”
后来,庄王果然派人来找孙叔敖,让他做楚国的令尹,孙叔敖推辞说:“臣起自田野,大王却突然间让我执掌军政大权,恐怕难以服众,还是让我先从基层干起吧!”
庄王道:“寡人已经听说了很多你为人民服务的优秀事迹了,这样的人才正是寡人梦寐以求得贤才啊,你不要再推辞了!”(知人善任,不拘一格,庄王好气魄!)
孙叔敖于是继任虞丘做了楚国的令尹,在他担任令尹期间,楚国经济、政治、军事均有重大发展,这当然是楚庄王即位后,内平隐患、外抗强晋,实行开明治国路线的结果,但与孙叔敖以身作则、勤于政事、精明干练、忠心辅佐也是分不开的。所谓“孙叔敖治楚”,即指孙叔敖任令尹前及任内,为民办事,政绩斐然,不愧为一代名相。
第一,兴建水利工程,发展航运和农业。按《淮南子·人间训》说法,孙叔敖在出任令尹前,就“决期思之水,而灌云雩之野”, 即带领当地百姓在期思县境内的史河、灌河流域建成清河,又在下游黄土沟柴家港引水,长40里,称为堪河,并利用这两条河水引灌史、泉河之间农田,这就是后人一直称道的“期思陂”了,它也是中国入史最早的水利灌溉工程。现在的梅山灌区就是在古灌区的基础上改建而成。一直到现在,“期思云雩灌区”的引水部分工程仍在发展着灌溉作用。(春秋时期思属楚,汉世祖(光武帝)更名固始。延熹三年(公元160年)五月,县令段世贤曾为孙叔敖建庙立碑。明人刘昌《谒楚令尹庙》诗曰:“期思城里吊遗踪,祠庙深沉动鼓钟。阴德已闻慈母教,余恩犹启后人封。霜葭摧碧连荒草,雨藓沿青上古松。读罢残碑出门去,寒山漠漠水重重。”今天的河南固始县境内东南有孙相公河,城内文庙、玉皇阁等处皆有歌颂他的碑文,在淮滨桂花岗开发区内还建有孙叔敖塑像,另据《固始县志》称,县北期思镇,有春秋楚令尹孙叔敖墓。可惜如今均已荡然无存。)
孙叔敖任令尹后,继续兴建水利工程,据说安徽寿县境内的芍陂,也是孙叔敖所创建。这是我国第一个大型陂塘建设工程,也是我国古代著名的四大水利工程(安丰塘、漳河渠、都江堰、郑国渠)之一,被誉为“神州第一塘”,“世界塘中之冠”。当时,淮水流域常常会闹水灾,影响了农业的发展,芍陂本来是一片低洼地,孙叔敖于是发动民工十万人,修筑堤堰连接东西的山岭,开凿水渠引来河水,造出了一个人工大湖。有水闸可以调节水量,既防水患又可以灌溉浇田,芍陂唐代改名为安丰塘,至今仍发挥着灌溉效益。《后汉书·王景传》:“(庐江)郡界有楚相孙叔敖所起芍陂稻田,景乃驱率吏民修起芜废,教用犁耕,由是垦辟倍多,境内丰给。”《水经·肥水注》:“芍陂周一百二十里许,在寿春县南八十里,言楚相孙叔敖所造。”又注:“陂水径孙叔敖祠下,谓之芍陂读。”史料记载多称芍陂“径百里,灌万顷”,其规模当可想见。东汉、三国时期、唐肃宗、元世祖当政年代,都曾在这里屯田,大获其利。但由于垦殖过度,历代豪强占塘为田,虽几经修整,到解放前夕,芍陂堤堰残废,灌溉面积仅六七万亩。解放后建成淠史杭水利工程,芍陂已成为淠东干渠的反调节水库,面貌焕然一新。如今的芍陂,长约25公里的塘堤全部用块石块铺砌,塘内烟波浩渺,堤岸绿柳成荫,水面5万亩,蓄水达1亿多立方米,放水涵闸19座,可灌溉63万亩农田,北堤外建有孙公祠(孙叔敖祠),现存殿宇、碑库各3间,石刻19块,碑文记述芍陂地理位置、水源、灌区分布、用水规划及历代整修情况。如楚相亡灵有知,亦当含笑九泉了吧!
孙叔敖不但兴修了大量的堤坝和灌区,还开凿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运河,《史记·循吏列传》裴[马因]集解引《皇览》说:“或曰孙叔敖激沮水作云梦大泽之池也。”古沮、漳水入江通云梦泽,此项工程当在沮、漳水下游,后代人们称这项工程是“云梦通渠”(又称荆汉运河),这条运河不仅沟通江汉之间航运,且可灌溉两岸农田,对以郢都为中心的农业水利灌溉带来极大方便。据考证,这项水利工程比引漳十二渠早200年左右,比都江堰工程早350多年,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人工运河。这样,楚国南之江汉水流域,北之淮水流域,都兴建了水利工程,形成了南、北灌溉网络。汉代王延寿在《孙叔敖庙碑记》中又说其:“宣导川谷,陂障源泉,灌溉沃泽,堤防湖浦,以为池沼,钟天地之美,收九泽之利,以殷润国家,家富人喜。” 孙叔敖注重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的方针与实践,不仅为楚庄王争霸中原奠定了物质基础,而且也为我国水利建设树立了光辉的榜样,有着深远的影响。
第二,自律廉洁,注重法治。据刘向《说苑·敬慎》载,孙叔敖出任令尹时,百姓官吏皆来送礼说好话,祝贺他升关发财,却有一位父老身穿粗衣,头戴白帽来吊,孙叔敖立即正衣冠出迎,问:“敖自知才能低微,不堪任令尹重任,只是我看大家都来祝贺,老先生为何却单单来吊我呢?这里有什么说法吗?”。父老说:“有说法。地位变高了却态度骄横,老百姓就会对你离心;官变大了却听不仅其他意见,君王就会讨厌你;工资变高了而不知道满足,你就会犯错误。小敖,我可是看着你长大的,你可不能骄傲啊!” 孙叔敖连忙对那父老恭恭敬敬的鞠躬道:“小敖知道了,今后我一定谨遵教诲,老先生还有什么话,请一并吩咐了吧!”那父老见孙叔敖态度诚恳,便语重心长地告诫他说:“地位越高而越关心百姓,官越大而权欲越小,工资越高而越廉洁,你只要谨守这三句话,就可以当一个好令尹了。”
在《淮南子·道应训》也记载了一件类似的事情,有一个叫狐邱的老人跟孙叔敖说人有“三怨”:“爵位高的人会召人嫉妒,官大的人会召人厌恶,工资高的人会召人怨恨。”孙叔敖回答说:“我爵位越高,吾就越对百姓好;我官越大,吾的心就越平淡;我的工资越高,我就越参加慈善事业希望工程什么的,这样就不会再有‘三怨’了”。《荀子》、《韩诗外传》等亦有类似记载。这说明孙叔敖出任令尹,受到吏民的关怀,纷纷告诫,而孙叔敖亦能虚怀若谷,认真听取,任令尹后勤于职守,处处自律,留下了许多历史佳话。如在《新论·国是》和《韩非子·外储说左下》上都记载过这么一件事:
据说孙叔敖的妻子从来不穿绸缎等名牌服装,他的马也从不吃小米等上选饲料;另外,他出行乘坐的都是竹木做的破车子(联系当今社会,真正的人民公仆是不开宝马奔驰劳斯莱斯的,他们骑自行车上下班),而驾车的马也是瘦弱不堪的母马(春秋时用母马拉车很没档次,真正的达官贵族都用公马拉车);还有,他平常穿的不过是廉价的羊毛衫,吃的也不过就是粗粮烙的饼,菜叶煮的汤,好不容易打次牙祭,吃的还是咸鱼干。(要知道楚国之地本是鱼米之乡,一个相国想吃点鲜鱼,本是极容易也是情理中的事,孙叔敖却宁肯吃咸鱼干,可见其廉洁。)
孙叔敖如此廉洁,连他的警卫员都看不过去了,都说:“开名牌车出行才安全,用健壮的拉车车才跑的快,穿狐皮大衣才暖和,大人你何苦要这么自己折磨自己呢?”孙叔敖回答说:“吾听说君子穿的越好,就越恭敬;小人穿的越好,就越骄傲。我这个人没什么德行做君子,所以不敢穿好衣服啊,还是继续保持我艰苦朴素的作风吧!”
另外,在《孙叔敖碑》上也说他“专国宠权而不崇华,一旦可得百金,于殁齿而无分铢之蓄。破玉块不以宝财遗子孙。……病其临卒,将无棺椁”。(为官多年,家中却没有积蓄,临终时,连棺椁也没有。真是令人感动啊!)另据《史记·滑稽列传》载,孙叔敖卒后不久, “其子无立锥之地,贫困负薪以自饮食”(成语“负薪而食”、“立锥之地”典出于此),足见孙叔敖生前两袖清风,死后一贫如洗,堪称念国忧民、廉洁自守的“廉吏”。一个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士大夫都能达到如此境界,比之今世,那些个贪赃枉法的腐败份子,应羞惭无地也。
孙叔敖不但是个“廉吏”,还是一个“循吏”(循:循理也,即依照原则行事),司马迁在《史记·循吏列传第》中将其列为“循吏”第一人,可见孙叔敖在执政中十分注重法治和公平。在孙叔敖为相期间,他亲自动手编修了《仆区》(楚国刑书),健全法制,并执法如山,不循私情。据《说苑·至公》载,荐孙叔敖为令尹的虞丘子,家里有人犯法,孙叔敖却并没有顾念恩人的面子,而是把那人抓起来将其处死以明证典刑。得知这件事后虞丘子却很高兴,对庄王称赞孙叔敖说其“奉国法而不党,施刑禄不骫,可谓公平”。由于孙叔敖奉公律己,带头执法,楚国吏治清明,人民生活比较安定。据《史记·循吏列传》载,孙叔敖执政后,“施政教民,使得官民之间和睦同心,世俗盛美,执政宽缓不苛却有禁必止,吏无奸邪,民间也无盗贼发生。秋冬农闲季节则劝百姓进山采伐林木,待到春夏便借上涨的河水把木材运出山外卖钱,于是百姓们各得其所,都生活得很安乐。(看来孙叔敖还是个经济学家)刘向《列女传》更称其时楚国在他的治理下“道不拾遗,门不闭关,而盗贼自食”。
其三,整顿军制和军法,加强楚军战斗力。孙叔敖考究楚国制度,对楚军进行了军制改革:在行军时,右军跟着主将的车辕所向而进退;左军打草作为歇息的准备;前军探道,以旌为标帜告后军,以防不测;中军斟酌谋划;后军以精兵为殿。各级军官各建其旌旗,以表明其地位与职司,并依此而行动。这样,孙叔敖将军队分为五个部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组织严密,灵活作战,做到军政不必等待命令而完备,具有了更大的战斗力。
此外,孙叔敖还改革了庄王亲兵的建制,他将王卒分为左右二广(注意,这个字念去声),每广有战车30辆,每广又分为左右两偏,右广早晨到中午的警卫,左广负责下午到晚上的警卫,无论何时都处于战备状态。经过孙叔敖的改革,庄王的这支王卒部队被训练成了一支时刻戒备,精锐无比的特种部队,这支部队日后在多次战争中扭转战局,成为了楚军手中的一张王牌。正因为孙叔敖进行了这些有效的军事改革,楚国的军事力量比之前的任何一个时期都要更加强大了,从而有了完全打败晋国的坚强实力。
公元前598年,为了加强楚国北境的军事设施建设,孙叔敖又筑沂城(今河南正阳境)。他遣封人(具体筹办者)筹度工程,上报司徒。封人计量工程、时间、人员、材料、干粮,结果三十天完成,顺利地实现了预定计划。这项工程不仅建立了楚北进之基地,加强了与晋争战的实力,而且也说明孙叔敖重视科学技术,具有突出的组织和建筑才干。(看来除了军事家、政治家、水利学家、经济学家之外,我们还要再给孙叔敖加上一个头衔——建筑师。)
其四,爱民如子,一切以百姓的福祉为要。孙叔敖这个人当官和当时其他的官员不同,他非常重视百姓对政令的接受程度,求真务实,从不搞形式主义。据《史记·循吏列传》载,当时的楚国通行贝壳形状的铜币,叫做“蚁鼻钱。”,庄王认为这种钱币太轻,就下令把小钱改铸为大钱,百姓用起来很不方便,纷纷放弃了商业经营。管理市场的官员向孙叔敖报告说:“市场乱了,老百姓无人安心在那里做买卖,秩序很不稳定。”孙叔敖听后,立即命令罢去新币,恢复旧币。然后向楚庄王作了禀报,楚庄王赞同,结果“下令三日而市复如故”。又载:楚民俗爱坐矮车,庄王以为矮车不便驾马,欲下令把矮车改高。孙叔敖说:“令数下,民不知所从,不可。臣请求让百姓加高家里的门槛。乘车人都是有身分的君子,他们不能为过门槛频繁下车,自然就会把车的底座造高了。”庄王许之。果然过了半年,上行下效,百姓们都自动把坐的车子造高了。太史公评论孙叔敖说:“这就是孙叔敖不用下令管束百姓就让人们自然顺从了教化,近者视而效之,远者四面望而法之。所以孙叔敖三次荣居相位并不沾沾自喜,他明白这是自己凭借才干获得的;三次离开相位也并无悔恨,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过错。” 可见孙叔敖求真务实一切以百姓的福祉为要的作风,深受百姓爱戴,如今在我国南方的很多城市,都建有“孙叔敖祠”,被千秋万世景仰。
从以上四点来看,孙叔敖真是我国古代首屈一指的贤相,荀子、司马迁、韩婴、郦道元、李贽等历代著名作家著书都写过孙叔敖的事迹,高度赞扬了他的政治、军事才能和科学技术知识。但是,这么一个几百年才出一个的大人才也需要一位几百年才出一位的明主慧眼识珠来善用他,《吕氏春秋·情欲》上说:“世人之事君者,皆以孙叔敖之遇荆庄王为幸”。楚庄王在位期间对孙叔敖言听计从,信任的无以复加,韩婴《韩诗外传》卷十上就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在还没有准备妥当的情况下,楚庄王想要兴师伐晋,并对士大夫们宣布:“有敢谏者死无赦”,孙叔敖说:“臣听说害怕挨打而不敢劝说父亲过错的儿子,不是一个孝子;害怕杀头不敢劝谏君王的官员,不是一个忠臣。”于是他对冒死对庄王进言道:“臣听说院子里有棵榆树,上面有一只蝉,正想要伸开翅膀飞去喝叶子上的露水,却没有发现又一只螳螂在后面,低着头,想抓了它当大餐吃;螳螂刚想吃蝉,却不知道后面有一只黄雀,仰着头,想啄了它当成午后甜点;黄雀刚想吃螳螂,却不料树下有一个小朋友正拿着弹弓要打它;这个小朋友刚要打黄雀,却不知他的脚前有一个大坑,身后也有刺人的荆棘。这就是贪前而不顾后的危险啊!”庄王听了孙叔敖的劝谏,果然不再铤而走险,而是准备充分了才行出兵。(成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典出于此。)
这个故事固然说明了孙叔敖敢于犯颜直谏,是个诤臣,但这也不正说明了庄王对他至始至终的信任和听从吗?据史料记载,孙叔敖做起事来如此稳重,其实年岁一点儿也不大,他比年少即位的楚庄王还要小上两岁,俗话说“嘴上无毛,办事不牢”,庄王只要看准了一个人,居然敢于把军国大政交给一个没有任何经验的年轻小伙子,并始终信任,授权,让孙叔敖能放手去发挥,这是怎样的一种绝对的信任和喜爱啊,因为他知道,孙叔敖和他是一类人,他们都是划过天际的流星,光芒璀璨而短暂,哪怕在夜空只有霎那芳华,都能给世人无穷的绚烂、凄美和震撼的感觉,公元前595年三月,年仅三十七岁的孙叔敖病逝,留给后人无限的敬仰和叹息,为什么真正的天才生命都是如此的短暂,难道连老天爷都在妒嫉他们吗?
四年后,公元前591年,年仅43岁的楚庄王也带着满腔的遗憾离开了人世,这对生前政治上最好的拍档和生活中最好的兄弟,终于在黄泉之下相会了。楚庄王和孙叔敖,秦穆公和百里奚,他们都是中国历史上主明臣贤,君臣和睦的典范;秦穆公能在牛口之下将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奴隶带回秦国加以重用,楚庄王能于云梦之泽将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隐者提拔为令尹授予军政大权,这是怎样一种非凡的见识和气魄啊,非常之人做非常之事,我们这些普通人也只有抬头仰视的份儿了。
晋文公为什么要退避三舍
公元前632年4 月1日(愚人节?哈哈),为了打击国内不利于自己的舆论,为了保住若敖氏在四大家族中的领导地位,为了给招招领先自己的文公一点颜色看看,楚帅成得臣不顾楚王的反对,率领楚、郑、许、陈、蔡五国联军,气势汹汹如暴风骤雨般一路北上,寻找晋军主力决战,双方在曹都陶丘附近摆开阵势,战争一触即发。
晋文公把他的一干文臣武将统统找了来,说道:“同志们,等了好几个月,我们终于要和楚军正面决战了,下面的每一步,都十分关键,一子错,满盘皆输啊!好了,明白了重要性,大家开始分组讨论吧!”
大家叽叽喳喳开始讨论起来,只有狐偃满腹心事的站在一旁,欲言又止。
文公发现了狐偃的异样,便问他道:“子犯有什么想法,但说无妨!”
狐偃回答说:“主公还记得从前跟楚王说过的话吗:‘一旦晋、楚两国开战,在中原相遇,那我军就退避三舍,以报君恩’,现在晋楚交战,应该是我们实现诺言的时候了。”
大家正讨论的不已乐乎,突然听到狐偃提起这番往事,纷纷发言道:“不行不行,以一国之君而退让于楚臣,外人一定会以为主公是怕了他们呢!这要是传了出去,咱们什么面子都没了!何况楚军连夜从宋地赶来,疲惫不堪,正是攻击他们的大好机会,我们凭什么要退走?”
狐偃见大家都反对,微微一笑,不慌不忙的说出了一番经典的“理直气壮”论:“大家不要急嘛,且听我慢慢解释。行军作战,讲究的是士气,所谓理直气壮,有理再疲惫气都壮,无理再精神气都衰。我军退避三舍,实践诺言,是为守礼而有道,则我军理直;楚军若追,以臣犯君,是为悖理而无道,则楚军理屈;以有理战无理,以气壮战气衰,则我军必胜亦。”
有人还是反对:“俗话说先下手为强后动手遭殃,先人有夺人之心,先发制人才能取胜,哪有没开打就撤退的,万一退乱了阵脚,被楚军追在后面踢屁股,输了算谁的!仁义守礼,统统都是狗屁!你还记得当年泓水一役宋襄公是怎么被楚军打败的吗,难道我们还要重蹈他的覆辙?”
正在大家争论不休,差点要打起来的时候,文公最后拍板了:“不要再争了,子犯说得对,寡人既然从前不失信于原人,今日怎可失信于楚君,传令下去,大军后撤九十里,一里都不能少!”
主公发话了,大家只好停止争吵,奉令撤退。现在问题来了,晋文公为了什么要撤退,难道他真地像宋襄公一样因为仁义而放弃战机吗,难道他真的不怕楚军趁势追击而占得先手吗?当然不是这样,晋文公的这个决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所谓的报恩,所谓的仁义,只不过他借以提升士气取信诸侯的方法,在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下面,隐藏着精彩的谋略和可怕的杀机:
一,战略考量。这次撤退并不是战败后的逃命,而是经过精心安排的战略转移,楚军刚刚赶到陶丘,根本不可能预想到晋军会撤退,所以也不可能及时展开追击,再说春秋中期中国还未有大量骑兵的出现,所以晋文公根本不怕楚军的追击。
二,天时考量。这个时候还不是和楚军决战的最好时机,适时晋军尚未和齐秦等盟军会合,兵力处于劣势,和楚军的优势兵力决战并无必胜把握,所以必须战略后撤,以便和齐秦等盟国军队会合,然后集中优势兵力以逸待劳再寻跟楚军决战。
三,地利考量。陶丘并不是与楚军决战的最好地点,此处远离晋国本土,并且还一度是楚军盟友曹国的地盘,现在曹国虽然已被自己控制,但亲楚实力尚存,其中难保没有楚军的奸细,万一自己战事不利,到时这些人倒打一耙,趁机捣乱就糟了,所以必须后撤到更加接近晋国本土的地方,不但可以减少不安定因素,缩短物资补给,万一战事不利,本土还可以随时增援。相反楚军则深入到远离楚国本土的晋齐鲁宋列国势力包围之中,万一战败,逃无可逃,楚王想救都救不了了。
四,人和考量。楚军虽然刚从陶丘赶来,疲惫不堪,但由于兵力占优,所以士气并未下降多少,晋军如果冒然攻击,一定会遭到楚军强大的抵抗,所以必须战略后撤,引诱楚军追击,以继续消耗楚军士兵的体力,降低对方的士气。而文公事先就声明自己的后撤是为了实践当初的诺言,这个声明将大大激励了晋军的士气,此消彼长之下,双方优劣立判。
由以上四点可以看出,晋文公能够称霸并不是偶然的,他的所谓仁义,不过是为了取得军事目的采取的心理战,而宋襄公则是为了仁义而仁义,根本没有军事头脑。所以,文公和死守仁义的迂腐襄公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也是他最终能定霸中原而宋襄公只能郁郁而终的最大原因。
孔父嘉——你永远是我的英雄
你永远是我的英雄you are my hero for ever
所谓祸不当行,郑庄公刚刚处理好内乱,偏偏又有一件麻烦事儿找上门了,原来郑庄公的表弟周平王因为庄公忙于家事而疏于上朝,想借故罢去他的卿士的职务,愿本这也无可厚非,谁叫他旷工来着,换了哪个老板都回炒他的鱿鱼的。
不过庄公这个员工却不是个好惹的角色,他根本就没把这个空头老板放在眼里,听到这个消息,便气呼呼的跑去东都洛阳兴师问罪去了。
平王见庄公动真格的了,心里却害怕起来,一个劲的赔不是,最后直到派自己的儿子到郑国当人质才总算消了庄公的气,老板当到这份上,真是丢脸死了。
庄公这回,可真算是扬眉吐气,在众诸侯面前好好的露了个脸,可没想到,这么一来却得罪了附近的几个诸侯——我靠,你郑庄公居然敢这么拽,连老板你都敢欺负,那我们几个你不就更看不在眼里了吗?
第一个看庄公不顺眼的,就是卫国(河南北部的淇县附近,原来的“朝歌”,商灭后分封给了周武王的弟弟康叔)的国君州吁了,这个州吁本来是卫国的公子,此人全盘继承了此地原先的那个主人暴君商纣王的个性,既残忍又好战,杀了自己的哥哥卫恒公完,自己做了国君,此人的诸侯位子都名不正言不顺,却责怪起兄弟相残的庄公起来,四处宣扬庄公的不是,还要宋陈蔡几个国家跟他一起去打郑国。
这几个国家中,势力最大的就是宋国(今河南商丘)了,宋国乃是商纣时的忠良微子的后代,并不是一个好战的国家,不过州吁却对宋国的国君宋殇公说了一个他无法拒绝的理由——那就是郑国收留了宋殇公的政敌,他的弟弟,公子冯(这个字不念feng, 念píng)。
原来这宋国本是个有着谦让传统的国家,10年前,宋殇公的父亲宋宣公死时并没有把自己的君位传给自己的儿子,而是把它传给了自己的弟弟宋穆公,穆公当了九年的国君就病倒了,这个人也是个感恩图报的人,便没有把君位传给了自己的儿子公子冯,而是把它传给了宣公的儿子与夷,这就是宋殇公了。
公子冯当不成国君,只好跑到郑国,徐图在起。
看来,宋国的这老哥俩果然有其祖宗微子的遗风,够哥们儿。
不过这位宋殇公就没有这么高的觉悟了,他总觉的这个公子冯呆在郑国,是个天大的祸害,还是尽早除掉为妙。
宋殇公思考良久,最终还是答应了州吁,一声令下,任命大司马孔父嘉为将军,统兵出征,就这样,诸国的这一场耗时8年的中原大战,开始了。
这一场两千多年前的中原大战,一共有大大小小十几个诸侯国参与了进去,后来连周王室都参加了,真是一场乱战。
战争的这一方,是郑国,齐国,鲁国,其中参战最久的,是郑国;战争的另一方,是周王室,宋国,卫国,蔡国,陈国,许国,郕国,其中参战最久的,是宋国。
战争互有胜负,但最后还是军事实力更强的郑齐鲁三国,占了上风,而宋卫这一方的国家,一个个不是被灭,就是被逼的求和,最后还在死撑着的,只剩下宋国了。
连年征战,宋国的百姓苦不堪言,可是谁又知道,其实当中最痛苦的,是宋国的大司马孔父嘉。
孔父嘉真的不想打仗,可是却又不能不打,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国家已经深深的陷入到这场战争的泥潭里了,除非向郑国投降,让公子冯回来当国君,成立一个亲郑的政府,否则郑国,是绝对不可能罢休的。
九年了,已经九年了,九年中,他带着宋国的军队,大大小小一共打了有十一仗了,每一次激战,都会有一些战友在他面前倒下,都会有一些忠心耿耿跟随着自己部下战死沙场,再也无法回到自己深爱的故乡,再也无法见到那些苦苦等待着他们回来的亲人了。
每次他带着满身的伤痕和疲惫的身躯回到家后,他都不敢再出去。他害怕见到国人失望的表情,他害怕看到那些在战争中失去亲人的人们那哀伤而仇恨的眼神。
这可恶的战争,什么时候能结束啊~~~
他痛苦万分,真恨不得自己干脆战死在沙场上算了,那就不用再去承受失败和失去战友的打击了,可是,他又不能死,因为在家里,还有一个深爱着自己的妻子在苦苦的等待着他的回来,为了她,他也决不能死!
孔父嘉的妻子叫魏氏,是宋国有名的美女,所谓美女配英雄,真是令人艳羡的一对,可惜自从战争爆发后,魏氏就再也没有过过一天安生的日子,每天不但要提心吊胆自己丈夫的生死,还要忍受国人的指责和白眼,但是她一直坚信着,自己深爱的丈夫总有一天会凯旋着回来,重新让宋国的百姓过上安乐的生活。
这一天,又到了离别的日子,为了缓解郑国军队对宋国的正面攻势,孔父嘉要带着宋蔡卫三国联军去攻打郑国的附庸戴国,以寻求在戴国跟郑国的军队决一死战,这是三个国家能拿出的最后的力量了,胜负如何,在此一举,究竟谁是中原的霸主,成王败寇,就看这一仗了。作为联军的统帅,孔父嘉早已做好了战死沙场的准备,他看着自己的妻子,如娇美娘,心中却一片酸楚。
“夫君,我相信你,你一定会凯旋归来的,因为,你永远是我的英雄——”魏氏握着爱人的手,泣不成声。
离别的气氛,在空气中弥漫着。而身经百战的孔父嘉,也不禁多了几分儿女情长,眼眶也有些湿润了。他有好多话想跟爱妻诉说,却如鲠在后,一句都说不出来。
终于,他还是什么也没说,毅然的转过身去,大步的走出了家门,而脸庞上,看不到一丝表情。他没有想到,这次的离别,对于两人,竟是永诀。
魏氏颓然地软倒在门边,脚下的青石板上沾满了点点泪痕,一片斑驳。
其实有的时候,兵越多未必就越能打胜仗,而孔父嘉最大的失误,就是没有料到,几个国家的军队联合起来,兵虽然多了,但是弱点,也就更多了,而古代打仗,最讲究的就是阵势,只要阵势的其中一点被击破,全阵就会完全溃散。
军事天才郑庄公早就抓住了联军的弱点,那就是蔡国——在宋卫蔡三国中,蔡国的军队最弱,只要积聚力量,先攻打蔡国的军队,蔡军一败,阵势牵引,其他二国的军队,自然不战而败。
唉,孔父嘉虽然征战多年,但是在一代郑庄公的面前,他的指挥水平,还在幼儿园阶段。
他失败了,而且是一败涂地,三国的战车,都被郑国俘获,而身边的战友也在战争中一个接一个的倒下,最后只剩下二十多个人,跟着他徒步逃脱。
而此时的魏氏,对此还毫不知情,时值春月,柳色如烟,花光似锦,正值士女踏青之时。魏氏在家中无聊,便带着婢女,出外游玩,一路春色贻人,让她暂时放下对丈夫的担心,心情也不由轻松了很多。
她没有想到,这时命运跟她开了天大的玩笑,在路上,她碰到了那个该死的华督。
这个华督是宋国的太宰,太宰在春秋时代,是国君的后勤主任,分管御膳房和公室小金库,是国君的近臣,往往有点儿特权,到后期成了国君助理。不过这位助理,却不怎么招宋殇公喜欢,因为,他是公子冯的好朋友。他一向认为,公子冯才应该是宋国的国君,这样,他就能飞黄腾达了,可是现在公子冯却被流放到了郑国,他好不甘心。
偏偏这一天,华督也在郊外游玩,正好看到了美艳绝伦的魏氏,一下子呆了:“世间竟然有此尤物!”询问左右,才知是孔父嘉的妻子,心中不由忿忿起来,这个孔父嘉算个什么东西,竟能娶得如此佳人,真是让人嫉妒死了。
回到家中后,他便对魏氏日夜思想,魂魄俱销,心想若能得此一位美人,死亦无憾了!从此,他便有了杀夫夺美的想法。
这个时候,前线传来了联军战败的消息,华督一听,不由大喜,好你个孔父嘉,总算逮到杀你的机会了,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将宋殇公和孔父嘉一并杀了,再把公子冯迎回宋国,这样权利和美色都能到手,一箭双雕,哼,这叫无毒不丈夫。
于是,他派心腹人于里巷布散流言,说:“屡次用兵,皆出孔司马的主意。”国人信以为然,更加怨恨孔司马了。华督见时机差不多了,就聚集了一大帮群情激愤的国人,朝孔父嘉的府第杀去。
孔父嘉刚从战场归来,身心俱疲,刚要进家门和妻子一诉衷肠,却被华督带人呼啸着团团围住——
“孔父嘉,你穷兵黩武,不知害死了多少国人,你还有脸回来!”华督坐在高高的战车上,一脸正义凛然的样子。
孔父嘉看着身旁群情汹汹的国人,无言以对,是啊,是我害了大家,是我无用,败的一塌涂地,我无颜面对国人。
“怎么,说不出话来了吗!”华督得意地看着他,心里想着的却是魏氏的绝美无暇的身躯,哈哈,美女就要是我的了。
“杀了他,杀了他~~~”无数个愤怒的声音在孔父嘉身边响起。
孔父嘉绝望的抽出了佩剑,别了,主公;别了,爱妻;我,不是一个英雄,让你们失望了~~~
他倒在了血泊中,双眼圆睁,死不瞑目。
魏氏冲了出来,却只看到了丈夫的尸体,还有周围人们的冷眼。
她一下子坐倒在地,放声痛哭起来,泣不成声。
华督走到魏氏的面前:“这个害民贼,死不足惜,有什么好哭的,以后你跟了我吧,我会对你好的。”
魏氏停止了哭泣,转头狠狠地盯着华督,神色凄厉之极,嘶吼着说:“为什么,为什么你们要害死他!为什么!!~~~我,我恨你们!!”
华督不由倒退了两步,结结巴巴地说:“他,他轻师好战,还打了败仗,害得我国中妻寡子孤,户口耗减,还,还不该杀么!”
魏氏没有理他,抱住已经丈夫渐渐冰冷的尸体,温柔的说道:“你为宋国征战了九年,身上到处都是伤痕,却被人说成是害民贼,这些人好没良心!~~~在我眼中,不管你是胜是败,你都是我的英雄~~~”说着,捡起地上那把满是血迹的佩剑,在脖子上用力一抹~~~
她用尽最后的力气,爬到丈夫的尸体边,痴痴的看着孔父嘉,小声的说:“放,放心吧,我,我不会跟这个小人走的,我,我要永远陪着你~~~”说着,她抱住孔父嘉,满足的闭上了双眼。
秦始皇祖先的故事
“履至尊而治六合,执榱斧以鞭笞天下,威震四海,千古一帝,功盖寰宇。”这段话说的就是扫清六合,平定八荒的秦始皇了,秦始皇创了千秋功业,但所有的伟人,都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也许很少人会知道,秦始皇的祖先,有一段艰辛而壮烈的创业史,他们最早,只是一群马夫来的。
大秦天子的先人,有一段离奇的诞生经验。
根据《史记.秦本纪》的记载,三皇五帝之一的颛顼帝有个孙女,名叫女修。女修织布的时候,有一只燕子飞过蔚蓝的天空,这支古怪的燕子预产期提前,一边飞一边竟生下一颗蛋掉了下来。女修正好没吃早饭,二话没说把它给吞了,这一贪嘴不要紧,没多久女修竟然怀孕了,而且还生了个大胖小子,当上了未婚妈妈。
这个横空出世计划外的大胖小子,长大以后有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字——大业,这个名字,预示着他的后人,必将创立无与伦比的伟大功业。
显然,这个大业就是大秦帝国的祖先了,看来秦国人是燕子的后代,标准的“鸟人”,不过这当然只是个传说,燕子变成人,明显违反了达尔文的进化论嘛!其实世界各地很多民族都喜欢搞这一套,怪只怪母系原始社会的人只知其母,不知其父,这找不到爹是谁了,只好拿动物或神仙来代替。
史记还记载了大业的一些子孙后代的事迹,无非就是帮大禹治水帮商汤伐桀一类的事情,而秦人就是出自大业后代中的一支:鸟俗氏,史书上说他们身体长得很象鸟,但说人话。(果然是鸟人)从各方的记载来看,鸟俗氏在周朝之前是生活在黄河中游的一支游牧部落,和商族保持着联盟关系,地位显贵,算是诸侯一类的级别。
到了商纣王的时候,鸟俗氏出了个叫恶来的牛人(看这名字就够狠),恶来力气很大,可惜打不过力气更大的周武王,最后被武王轻松干掉,秦部落也被赶到了西方鸟不拉屎的黄土高坡,为周天子守边养马,社会地位一落千丈,从诸侯沦为了奴隶。
看来,秦在西周时期,不过就是一个祖国西边儿的一个以养马为生的嬴姓的小部落,在西周老大的眼里,秦人就像牲畜、物品一样,可以买卖、赠送和赏赐,要不是后来秦人里出了个会驾车的主——造父,他们永远都没有办法翻身农奴作主人。
所以说万贯家财,不如一技之长,好游的周穆王喜欢狩猎四方,自然缺不了好马夫,而造父就是穆王最宠爱的车夫,周缪王偶尔得到了骥、温骊、骅骝、尔四匹宝马,高兴的不得了,就让造父驾车带他去西方去考察,一路游山玩水,逍遥的都忘了回家了,淮夷的徐偃王趁机造反,阴险的在周朝的背后捅了一刀。现在轮到造父显本事的时候了,他为穆王驾车,快马加鞭,日行千里,一口气赶回了周朝,最终平定了叛乱。周穆王一开心,就把赵城封给了造父,秦人终于有了自己的地盘,不过即使如此,嬴秦也只是从奴隶升为了一个小附庸,没有爵位,呆的地方又穷,压根儿就上不了台面。(可见秦国的起点就比中原列国要低,秦国最终能统一天下,当真是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
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虽然秦人的起点低,但他们从来就没有放弃过努力,这时候周朝发生一件天大的事情,由于周天子厉王暴虐无道,忍无可忍的国人把他赶下了台,少数民族西戎趁机起兵造反。秦人的机会终于来了,他们的首领秦仲自告奋勇,要帮刚继位的周宣王去讨伐强悍的西戎,秦仲跟西戎打了足足五年的仗,最后还战死疆场,被西戎人干掉了。秦仲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周宣王的信任,他召见了秦仲的五个儿子,交给他们七千兵卒,命令他们打回老家,为自己的父亲报仇,有了正规部队的帮忙,秦人这帮土八路终于打败了西戎,赢得了周宣王的封赏:“西陲大夫”的爵位和先前被西戎侵略的犬丘族群领地。至此,秦国人,终于要开始发迹了。
从奴隶到将军,并不是那么简单,那需要用鲜血和生命来交换。
此后,坚强勇敢的秦国人继承了革命先烈秦仲的遗志,不断的和西戎人进行着拚死的争斗,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秦仲的孙子世父甚至把继承人的位置让给了自己的弟弟秦襄公,自己带着兵去跟西戎人战斗,最终做了西戎人的俘虏,于是,秦国和西戎的仇恨越结越深,而且势必要一代一代的继续下去。
接下来的事情我看大家都应该知道啦,公元前779年,大情圣周幽王为博美女褒姒的千金一笑,烽火戏诸侯,结果被一堆少数民族攻入了老窝,关键时刻,却没有一个诸侯肯相信狼来了,最终,西戎匪军在郦山下杀死了幽王,西周灭亡。这时候西戎的世仇秦国人不失时机的出马了,秦襄公率兵勤王,跟迟迟赶来的郑、卫、晋等一帮趁火打劫的诸侯一起赶跑了犬戎,把落魄贵族幽王之子周平王迎到了洛邑继续当他的傀儡天子,是为东周。经此一役,周王室元气大伤,再也无力经营周朝原先的老窝岐、丰之地,于是周平王将秦襄公封为诸侯,并跟他约定,只要他能赶走占据在那里的西戎,这块地盘就归他老秦家的了。
周平王赏脸,秦襄公这小子也够争气,回去后就开始厉兵秣马,不出三年,杀的犬戎七零八落,牛逼轰轰的戎主实在干不过打起仗来不要命的秦国兵,只好灰溜溜的逃到了更为偏远的西荒之地(总算是报仇了),秦襄公继续努力,终于在临死之前打到岐山,并在那里去世。秦襄公的儿子秦文公接过了老爸的钢枪,又奋斗了十六年,这才彻底征服了岐山地区,接着,文公把这里的周遗民归为己有,并把岐山以东的土地还给周天子(厚道!),至此,岐、丰这一片千里沃土,全部都属于了秦国,秦国人总算是发达了。有人说秦国是春秋时代的暴发户,我坚决不同意这个观点,秦仲四代人跟强悍的西戎打了几十年的仗,死了多少人,才从落变强,在战争的血与火中逐渐成长,容易嘛人家!
经过数百年艰辛的创业,嬴秦终于从名不见经传的一个小小部族,成为了雄踞西陲的诸侯大国,真正走上了国际的舞台,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他们用几代人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而我们的秦始皇,就是这些勇敢而坚毅的秦国人的后代,他的身体里,流满了激情燃烧的热血,生命不息,奋斗不止,不管前方有多少困难,他都会朝着大一统的目标勇往直前,决不后退。超越了时代的伟大帝国孕育了一位超越时代的伟大君主,秦始皇最终成为了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武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CHINA(秦)王朝的缔造者和创始人。
太子伋——白旄双杀
就这样,宋卫郑三国的战争最后以郑国的胜利而告终,而郑庄公也成为了春秋时代的第一个霸主,那些年,他比周天子。
前面说过了宋国打败后,宋太宰华督色迷心窍鼓动国人杀了司马孔父嘉,接着他又杀死了宋殇公,将他的好朋友公子冯迎了回来,成立了亲郑的政府,公子冯就是宋庄公了,他也叫庄公,而他也是间接因为郑庄公成为国君的,我们不妨叫他小庄公,嘎嘎。
而战败的另外一个卫国,此时也换了一个国君,那个州吁,残暴不仁,没过多久,就被国人杀死了,所谓杀人者必被人杀,这件事,还真是报应不爽。
可是州吁被杀后,卫国继任的国君,州吁的弟弟,卫宣公晋比他的哥哥也好不了多少,当然,他没有他哥哥那么残暴,不过,他却有个十分不另人齿的恶习,那就是——淫荡!
记住,不是风流,是淫荡,原来男人淫荡起来,比女人还厉害。
没错,宣公是个极其淫荡的家伙,前面提过的那个华督,跟他比起来,可差远了。
他的第一件淫荡事件,就是勾引老妈。
当然,这个老妈,不可能是亲妈,否则,就太混蛋了。
他这位老妈老婆,是他老爸桓公的小老婆,夷姜。
估计他老爸在世的时候,他已经和夷姜搞上了。恒公戴了自己儿子的绿帽子,还一点也不知情,看来,他也是糊涂蛋一个。
宣公即位的时候,他和夷姜早就同居了,还有个十六岁的儿子,叫做伋,这个伋,自然便成了卫国的太子。
宣公是个好色之徒,自然知道齐国的美女最多了,所以他便派人到齐国,想让齐禧公的长女宣姜做他的儿媳妇。
齐禧公一口就答应了,这个卫太子伋长的一表人才,美女帅哥,天生一对,没有比这更好的良缘了。
可是,这位好色的卫宣公,却又做了他第二件淫荡的事情———
他听说了宣姜的美貌,又寻思着着要霸占自己的儿媳妇了。
只要是美女,他都要,管他是老爸的还是儿子的。
于是,在迎亲之日,他把儿子伋支走,自己跑了到了为迎接宣姜而在淇河边建的新台之上,跟自己的儿媳妇,入了洞房。
生米已经煮成熟饭,而且这个熟饭还是老爸的,太子伋当然也不好说什么了,只好另外娶了个老婆,这次他可不敢娶美女了,否则又得被老爸给抢了,那就亏大了。
宣姜满以为这次嫁给了一个帅哥,以后可以和他双宿双栖,成全一段佳话,可是到了洞房花烛,却发现坐在她床上的,竟然是一个糟老头,那份倒胃口的心情,我们作为今人,大概也能猜到几分。可是在这个男权社会,一个弱女子,也只有听凭命运的摆布,她又能怎么办呢?
还是认命了吧!
喜新厌旧,人之常情,这宣公得到了这样一个青春年少的大美人,自然早把他那个早已人老珠黄的老妈老婆忘到九霄云外去了。乐不思蜀的宣公从此就呆在了新台,与宣姜朝欢暮乐,一住就是三年,三年之中,宣姜为宣公生了两个儿子,长子叫寿,次子叫朔,爱屋及乌,宣公宠爱宣姜,自然对这两个儿子,也是喜爱有加,而对那个被抢了老婆的儿子伋,却渐渐冷淡起来。
我打个比方,好比说这社会上有这样一种小人,借了人家的钱,却老想着不还,还想着干掉那个人,这样欠的钱,就永远不用还了。
而卫宣公,就是这样一种小人。
一个小人,往往都会觉得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小人,他给他老爸戴过绿帽子,当然也怕他儿子也来送他一个。
其实太子伋根本就没有这么想过,虽然宣姜也曾引诱过他,他却没有为其所动,因为————
他是个孝顺纯洁的好孩子。
可惜春秋的时候还没有水浒传给他看,不然他就会明白——失恋的女人是很可怕的,潘金莲就是最好的例证。
没有爱情的女人,往往会把兴趣转向金钱和权力,宣姜也是如此。
既然得不到伋的爱情,她就只有把希望放在自己的儿子身上了,她要让自己的儿子,抢走伋的君位,也让他知道,拒绝她,是一件多么不智的事情。
其实宣姜,是个根本不懂爱情的人,爱情是要付出的,而她却只知道获取,欲望,已经蒙住了她的双眼。
于是,她开始挑拨宣公与伋的父子关系。她要让自己的儿子,当上卫国的君主。
宣公本来就想着要除掉伋了,现在受了宣姜的挑拨,便更加坚定了杀伋的决心。
悲剧,就这样诞生了。
为了掩人耳目,他们商量了一个恶毒的计划,让伋出使齐国,暗中却指示强盗在边境截杀伋。他们给了伋一杆白旄作为符节,暗中却通知强盗,看见手持白旄的人就把他杀死。
可是无论多么严密的计划,都不可能瞒住所有人的,这件事,偏偏被宣姜的大儿子寿探听到了。
寿本来应该是这个计划的最大受益者,可是他却不想这么做,因为伋,是他最亲的哥哥呀,他又怎么忍心看着自己的哥哥被自己的父母这样害死呢。
寿和他的哥哥伋一样,也是个孝顺纯洁的好孩子,两人志趣相投,感情一直都很好,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最爱的父母,却要杀掉自己最爱的哥哥。
怎么办,怎么办啊。
他找到了伋,告诉了他父母的阴谋,想劝他不要去齐国。
“哥哥,你还是逃到别的国家去吧,你这一去,必死无疑呀!”城外的河边,寿苦苦相劝。
“卫国才是我的国,卫国才是我的家,违背了父命,天下虽大,却哪里有我的容身之地啊——罢了,父亲要我死,那就死了吧!” 伋长叹一声,毅然上舟,慨然赴死。
这个伋,还真是傻的可以,纯洁孝顺的过了头了。
寿苦劝无效,心如乱麻,怎么办,难道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哥哥就这样死了吗,父命,不能违;哥哥,也不能死;如要两全,我也只好替兄赴死了——如果我的死,能让父亲翻然悔悟的话,那也就值了。
想到这,他便也搭了一叶小舟,顺着河水追去。
远远的,看到了前面舟上的白旄,太好了,终于赶上了。
寿来到了伋的船上,手上,是满满的一杯酒,酒里,是早已准备好的蒙汗药。
“哥哥,这次你走了,我们兄弟以后就永远都不能再见面了,你还是喝了我这杯酒再走吧!”寿端着酒杯,早已泣不成声,
两人相对无言,任由那滴滴的泪水落下,掉进了酒杯之中。
良久,伋才凄然一笑,“好,我喝!——弟弟,我死后,你要代我好好照顾父亲啊!”说着一饮而尽。
混合着两人泪水的酒,跟两人的心情一般,苦涩无比
一杯落肚,伋只觉头晕得厉害,在船上晃了两下,“弟弟,你~~~”话未说完已经倒在席上,沉沉的睡了过去。
“哥哥,你好好的睡一觉吧,醒来后,就一切都结束了~~~”寿擦干了眼泪,将一封信留在席边,走出船舱。
天空阴沉沉的,北风呼啸,吹的他衣诀飘飞。
“太子喝醉了,而君命不可迟,只有我代他出使了。”寿对随从们说。
寿取了伋的白旄,立在自己的船头,命令开船。
寿的船顺水而下,不多久就到了边境,刚下船,早已埋伏在此的几十个手执兵器的强盗一拥而出,将他们团团围住。
该来的,总会来的,寿的心中一片平静。
“我乃卫侯的长子,奉命出使齐国,你们是什么人,敢拦住我们的去路!” 寿执旄而出,质问道。
“哈哈,我们要杀的就是你!兄弟们,给我上!”为首的强盗大叫一声,领着众贼杀了过来。
那些随从见到这么多强盗,早就跑了个一干二净,只剩寿一个人,手执白旄,怒然相向。
“你不怕死吗?为什么不跑,也不求饶!”为首的强盗看到寿一幅从容的样子,却又不敢下手了。
“我乃卫侯之子,你们敢杀我?”寿愤然道。
“他娘的,反正你要死了,告诉你也无妨,就是卫侯要我们杀你的,受死吧!”刀剑齐下,将寿砍倒在地。
父亲,哥哥,永别了,能为你们而死,我死而无憾———寿望了望灰蒙蒙的天空,死了。
伋醒了,头疼欲裂,看到舱内空荡荡的,早已没了寿的踪影,心里一阵发紧,莫非———
这时,他突然发现了席边寿的留书,急忙展开,只见上面只写了八个大字,“弟已代行,兄宜速避”。
傻孩子,你为何要代我去死,你这样让为兄如何自处呀!他跺着脚,急的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快点,快点把寿给我追回来,晚了,就来不及了!”他奔出船舱,嘶吼着说。
此时已经是暮色四起,夜凉如水,四野悄然,只有伋心急如焚的踱步声在河面上回响着,打破夜的寂静。
“看,那不是公子寿的小舟么?”舟子突然大喊。
他急忙奔到船头,果然,前面的岸边停泊着一艘小舟,灯火通明,不正是弟弟的船。
“太好了,老天保佑,寿没有出事!”他仰面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船终于靠岸了,伋下了船,狂奔着朝寿的船跑去,却被一个东西绊到了,他爬起来一看,赫然是寿的尸体。
“晚了,我终究还是晚了一步~~~”他颓然的坐倒在地,喃喃的说。
寿的尸体冰凉冰凉的,满身都是血。
“弟弟!~~~”伋突然间爆发了,抱住寿的尸体,放声大哭。
寿船上的那伙强盗正在搜刮船上的财物,听到动静便都跑了出来,“你是何人,为何在此大哭!”为首的强盗大声喝道。
伋却没有理他,只是怔怔的看着寿的尸体,心中一片死灰。
傻孩子,为什么,为什么你要替我去死啊,为什么啊~~~
“喂,你想找死吗,为什么不回答大爷的话!”为首的强盗走了过来,月光下,手里的长剑寒光闪烁。
伋抬起头看着他,痴痴的说:“没错,我就是来找死的,你们杀了我吧!”
“哈哈哈,原来真的是个傻子,傻子,你快滚吧,不要在这号丧,打扰大爷们干活!”强盗们齐声大笑起来。
“笑完了没有,告诉你们,你们杀错人了,我才是太子伋,这个人是我的弟弟寿。” 伋一脸平静的说。
“你是个傻子,也把大爷我们也当成傻子了吗,如果你是真的太子伋,还不马上跑,怎么会送上门来让我们杀。”强盗们又笑了起来。
伋从怀里掏出了太子的信物,说:“我是真的太子伋,我弟因我而死,我也不忍偷生于世,所以前来赴死,你们杀了我,就可以交差了,还不快动手!”
强盗们知道了真相,当然不会客气,“他妈的,原来你真的是太子,好,那我们就成全你!”
一道剑影掠过,伋直挺挺的倒了下来,夜色下,凄冷的月光将地上的鲜血照的清清楚楚,触目惊心。
伋终究没有偷生,辜负了寿的心意,也死了。
我们大家现在也许会觉得这俩兄弟傻呼呼的,一个居然为了哥哥而去送死,另一个却白白辜负了弟弟以身替死的好意,死的无所,真是太傻太傻了——
他们真的傻吗??
未了情之伍子胥与浣纱女
春秋名将伍子胥不但文能安邦,武能定国,而且长的高大威猛,是个魅力四射的大帅哥,在楚国时就没少女子暗恋过他,就算在流亡途中,也有不少的风流韵事。
当年,伍子胥一家被楚国奸臣费无极陷害,父兄惨死,子胥逃出生天,流往吴国,路经昭关,一夜白头,变成了白发魔男,好不容易偷渡成功,来到吴国境内,偏偏盘缠用尽,只好忍饥挨饿一路疾行,捱到江苏溧阳市的濑水岸边,他终于是撑不住了。
一路颠簸,一路饥饿,一路担惊受怕,伍子胥身心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现在他最需要的,就是一口饭。
突然,伍子胥眼前一亮,只见前面濑水岸边,一个瘦小清秀的女子在急流中一面浣纱一面唱着小曲儿,素白的轻纱下雪白的小腿若隐若现,欢快的歌声伴着潺潺的流水,让伍子胥躁郁的心情顿时平静了不少——
“光阴一去快如梭,
人生在世能几何?
不求富贵求安乐,
每日溪边浣纱罗。”
不过伍子胥现在可无暇欣赏小腿和音乐,他的眼睛死死的盯在了那浣纱女身边竹筐里的便当上,再也移不开了。
他很想上前要饭,可惜面子上又实在过不去——唉,没想到我堂堂七尺男儿竟然沦落到向妇人乞食的地步,悲哀啊!
伍子胥向前走了几步,又紧握拳头退了回来——万一,万一她把我当成流氓怎么办?那我可跳进长江也洗不清了!
一口饭难倒英雄汉,介子推割股啖君,秦琼卖马,杨志卖刀,落魄的凤凰不如鸡啊!
终于,还是面包战胜了面子,伍子胥鼓起勇气,走上前去,结结巴巴的说道:“姐姐,可以给我点吃的吗?我的肚子实在饿得不行了!”
那浣纱女低头害羞的说道:“我一个人与母亲生活在一起,年近三十尚未出嫁,我的饭可不能给你这个陌生男子吃。”
伍子胥说:“姐姐此言差矣,救济一个境遇窘迫的人少许饭食,又有什么嫌疑呢?”
那女子抬起头来,只见身前立了一个高大男子,一袭白衣,满头白发,分明是个老头,当下气坏了:“讨饭就讨饭,你这人年纪一大把,干嘛胡说八道,明明是个老头儿,却开口叫我姐姐,你羞也不羞!”
伍子胥一愣,哭笑不得,赶忙拨开长发,露出俊朗的面容,笑道:“姐姐误会了,我虽遭变故白了头发,年纪却是不大,你看清楚了!”
那女子一看不要紧,心里顿时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
剑眉星目,气质卓然,高大的身躯雄伟挺拔,飘然的白发更显英姿,满脸的风尘遮不住骄傲的神情,历经磨难的面庞更添几分成熟的魅力!天哪,这世上竟有如此完美的男子,Oh my god,我要晕了!
“姐姐,你怎么了,别生气别生气,大不了我不吃就是!”伍子胥拉起王孙胜,慌忙离开。
“站住!看在你长得比较帅的份上,吃吧!”说着那女子打开装便当的竹筐,盛上饭和汤,直身跪地,庄重的递给伍子胥。
伍子胥客气,只吃了两碗就不吃了,女子说:“先生还有很远的路要走,为什么不饱吃一顿呢?”
伍子胥不客气了,狼吞虎咽一番,站起身来说:“蒙姐姐活命之恩,恩在肺腑。跟你说句实话吧,我是个通缉犯来的,要是别人问起来,你千万别说碰过我,ok?”
女子的心顿时拔凉拔凉的——我的命好苦啊,一辈子从没动过心,好不容易碰上一个帅哥,偏偏又是个通缉犯,看来我和他是有缘无份了!
伍子胥见女子面如土色,不发一言,忙道:“姐姐你又怎么了,别怕,我虽是个通缉犯,却是被人陷害,其实心眼大大的好,只要你就当没见过我,那就什么事儿都没有!”
女子凄然叹道:“唉!我单身与母亲居住了三十年,一直以守贞节自勉,不愿嫁人。刚才我怎么可以跟一个陌生男子聊天,还和他一起吃饭呢?这已逾越礼仪,亏损妇道,我自己也不能容忍,你走吧!让我自己冷静一下!”
伍子胥欲言又止,只好躬身拜了一拜,告辞离去。
待伍子胥走远后,那女子才颓然委地,望着溪水中自己的倒影顾影自怜道:“想我孤苦半生,一直孤芳自赏,没想到今日却被一个不知姓名的陌生男子打破了古井无波的心中之湖,几乎不能自持,可怜,小女子我好可怜啊!”说着她仰面躺下,望着蔚蓝蔚蓝的天空,凄然唱道:
“Goodbye My Love 我的爱人 再见
Goodbye My Love 相见不如那一天
我把一切给了你 希望你要珍惜
不要辜负我的真情意
Goodbye My Love 我的爱人 再见
Goodbye My Love 从此和你分开
我会永远永远 爱你在心里
希望你不要把我忘记 我永远怀念你!”
一曲即终,浣纱女站起身来,脱去鞋袜,工工整整地摆好,以纱裹身,抱起一块大石,纵身跳进了湍急的流水之中。
伍子胥方走不远,突然感觉有些不对,连忙跑了回来,但见流水潺潺,只有岸边那女子的一双鞋袜,冷冷清清的摆在那儿,无言的诉说着刚才发生的一切。
“天哪,难道人长得帅也是一种错吗?!”伍子胥一声长叹,感伤不已,咬破指头,在溪边的大石上血书道:“尔浣纱,我行乞;我腹饱,尔身溺。十年之后,千金报德!”写完后,伍子胥又怕被别人发现,用土将石头埋了起来。
十年之后,伍子胥功成名就,袭破郢都返回吴国时路过此地,想起旧事,挖出大石,上面的血字历历在目,居然没有一点磨损。子胥守信,将千两黄金投入濑水之中,至今名其水为投金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空大家可以去捞捞看,说不定可以大发一笔。
文姜——为了你,世人唾骂又如何
在遥远的春秋时代,齐国有一个绝世美女,叫做文姜,在诗经中老百姓们曾这么描写过她:
有女同车,颜如舜花,将翱将翔,佩玉琼踞;
彼美孟姜,洵美且都。
有女同车,颜如舜英,将翱将翔,佩玉将将;
彼美孟姜,德音不忘。
能和文姜坐一辆车,男人们都兴奋的要翱翔了,可见她的绝色。
文姜不但美貌绝伦,而且机智聪慧,文采过人,性情奔放,颇有几分女中豪杰的味道,在诗经之中流传下来有好多描写她的诗词,在我看来,这个文姜应该可以算是春秋第一美女了。
齐国的小公主,还是独傲群芳的盖世美女才女,文姜想当然的成为了当时各国诸侯、世子竞争的对象,既能得到美女,又能得到东方第一大国齐国这一强援,这么便宜的好事,当然人人都想要。所以当时的齐国君主齐僖公自然也十分清楚,他的这个宝贝女儿,是自己十分重要的政治砝码,绝对要慎而又慎的挑选一个大国的帅气公子将自己的女儿嫁过去,这样既能为自己在国际事务中获得强援,也不会辱没自己女儿的身价。
经过慎重的考虑,齐僖公决定把自己的女儿嫁给郑国的世子,日后的郑昭公忽。原因很简单,郑国当时称霸中原,接连打败了宋,卫等强国,就连周王室也要对郑庄公敬畏三分,齐郑若能联盟,当可横行天下,对自己的霸业是大大的有利,况且郑世子长的玉树临风,
端正勇健,还刚帮自己打败了北狄蛮族,美女配英雄,这世上也只有这样的少年英雄,才能配得上自己的这个天之骄女了。
出乎所有人的预料,郑国的世子忽居然十分谦逊的辞谢了齐国的提亲,理由竟然是——“齐大非偶”,意思就是说,我郑国是个小国,不宜和齐大国相匹配。
你有没搞错,送上门的美女都不要,还搞什么君子谦让那一套,忽这小子还真是够迂腐的了,齐僖公当然很生气,心想,你们郑国连周天子都敢惹,居然还自称小国,明显是当我们齐国是蛮夷之地,看不起我们齐国啦,哼,我女儿这么漂亮,还怕嫁不出去嘛!
后来事情的发展证明,少年英武但天性退让的郑世子这个决定是十分愚蠢的,以至后来自己的弟弟联合娘家宋国人造反的时候,齐国没有帮任何忙,而他后来的媳妇娘家卫国国力低微想帮忙又不敢,最后只好落得个狼狈逃命的下场。
谁也不会想到,郑世子的这么一个“高风亮节”的谦让改变了齐郑鲁三个国家的命运,
历史,变的有趣无比。
话说辞婚事件后,齐僖公自觉颜面无光,便将文姜的婚事搁置了下来,这一搁置不要紧,却让自己的后院因此起火了。
原来,寂寞失望的文姜在这段时间里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她绝对不应该去爱的一个人——
她的亲哥哥,公子诸儿。
文姜知道,自己喜欢谁都可以,就是不能喜欢自己的哥哥,因为即使是在男女关系十分开放的齐国,这种违反天理伦常的畸恋,也是绝对不被允许的。
人类的感情,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最难捉摸也最难控制的事情了,它就这么爱上了,谁也拿它没办法。
当然,一个理智的人,可以用意志力去压抑自己的感情,古往今来,有无数人在现实的压力下,放弃了自己的真爱,最后后悔终身。
可是文姜和诸儿却不愿意这么做,爱就爱了,管它天下人怎么评说,我们就是要在一起。
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宇宙毁灭心还在。
我们不应该用现代人的观点去苛责他们,毕竟,在那遥远的尚未经历礼教束缚的春秋时代的东夷之地,兄妹相恋倒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历史告诉我们,所有的临海民族都是崇尚自由和性解放的,在没有大一统的情况下,不是周朝宗族的齐国人自然没有遵从那个迂腐周礼的必要,《诗经》十五国风里边,一般男的泡女的,惟独《齐风》里的女孩泡男孩,大白天跑到男方家里热乎,第二天天亮才走。齐国女子痴情外露,诸侯闻名。文姜身上就体现着齐国女子的这种果敢大胆,热情奔放,敢爱敢恨的天性,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不但主动去泡男孩,还泡起了自己的哥哥,真是让人既可恨,又可爱。
遥想当年,在齐都临淄的街头,美女文姜和自己的哥哥情郎共辔奔驰,旁若无人,纵情欢笑,那是怎样一幅美妙而动人的画面啊,这种放在数千年后仍然不免惊世骇俗的事情,我们的文姜妹妹却敢如此任性而为,还真是让我们不得不佩服古人。
纸是包不住火的,文姜和诸儿的绯闻不久就在宫内传了开来,一时间变成了当时最劲爆的娱乐新闻,这些风言风语很快传到了僖公的耳中。僖公当然大惊失色,然而家丑不可外扬,要将这种丑事遏止于萌芽之中,唯一的办法,就是尽快处理掉这两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儿童的婚事。很快,僖公为诸儿娶了三个老婆,想以此分开二人。
僖公错了,男人对女人是只求精不求多的,别说三个庸脂俗粉了,就算十个,一百个,在诸儿的心中,也抵不过文姜一个脚趾头,所以他虽然已经有了三个老婆,却还是老往文姜那儿跑,毕竟他是文姜的亲哥哥,谁也拦不了他。
正在僖公头痛的时候,鲁国新立的国君恒公跑来帮忙了,说要娶文姜做夫人,僖公正愁女儿嫁不出去,现在居然有个冤大头肯自愿戴绿帽子,当然求之不得了,爽快地答应了下来,两人皆大欢喜。
他们开心了,文姜却郁闷了,先别说鲁国的国君恒公长的跟个青蛙似的,再说鲁国的都城曲阜,也不是啥好地方,跟临淄比差远了。
根据史料的记载,齐国是工商业最发达、人民最富裕的国家(洋洋哉,固大国之风也!《史记·齐太公世家》)而齐都临淄无论从城市规模、人口密度、工商业繁荣程度、市民文化质量,均一直雄踞全国各城市特别是工商业城市之首,其平面略呈长方形,南北长约4200米、东西长约3300米,周长约为14600米,远远大于此一时期诸侯大国如鲁都曲阜、蔡都蔡城、宋都宋城等,远远超过了“方九里”的王都之制。然营筑在前,制礼在后,故不得视为有违于周礼,临淄发展至春秋时期,其居民已达四万余户,商工兴而礼乐存,城市风貌亦有所改观。为纵情享乐,宫城内增建了“高台深池”。 而鲁都曲阜,地处偏远,城长不过七八里,人口不过一二万户,民风简朴,且因为鲁国乃是周公的封地,其宗法贵族也以恪守周公“遗训”为职责和荣耀,士大夫们一个个都迂腐守礼,不好享乐,在这样的城市里生活,对过惯了自由奢靡生活的齐女文姜来说,不啻于接受了一个苦差事。
可是父命不可违,两人纵然有万般不舍,此时也不得不分开了。
离别在即,多情的诸儿在竹简上刻了一首情诗辗转递到妹妹手中:
桃树有华,灿灿其霞,当户不折,飘而为直,吁嗟复吁嗟!
姜诸儿的情诗,既赞美文姜美艳如桃花,更感慨其花落鲁地,字里行间,尽是无可奈何的叹息。然而文姜回答的一首情诗,却出乎预料的大胆。
桃树有英,烨烨其灵,今兹不折,证无来者?叮咛兮复叮咛!
意思是说:时不我与,为欢趁早,来日之事难以逆料,何不把握眼前。是一种强烈的暗示,更是一种激情的鼓励,诸儿一看,自然欣喜若狂,于是就在文姜出嫁的前一夜,他壮着胆子偷偷溜到了文姜的闺房之中,两人执手相看泪眼,无语凝噎。
以下的情节,用脚趾头也想得出来啦——
拥抱,狂吻,轻解罗衫……
可以想见,两个久旷的恋人在离别前夕,那一夜过的是多么疯狂,这些小生就不详加描述了,再写下去就要变成黄色小说了,我可不想我的《情义春秋》变质成《情色春秋》啊。
这一别,就是15年。
在这十五年中,发生了很多事情。
这一边,文姜为恒公生下了两个儿子,长子名姬同,次子名姬季友,貌似安心的做起了鲁国的国君夫人孩子母亲,恒公对她很好,国人对她也很尊敬,一切都似乎很平静,可是她的心中却并不宁静,她怀念齐国的生活,怀念齐国的哥哥,午夜梦回,她总不免想起和诸儿在花前月下的絮絮私语,在临淄街头的共辔欢笑,转眼十多年过去了,他,还记得他这个心爱的妹妹吗?他,还记得自己临别时写给他的诗吗?
另一边,齐僖公也总算寿终正寝了,世子诸儿顺利的当上了齐国的国君,是为齐襄公,可是这个国君却没有心思处理国事,更没有心思娶一个正妻,因为在他的心中,还一直念着文姜,在他的眼中,没有任何女人比得上她,除了她,没有任何女人配做自己的正妻。于是大臣们纷纷开始劝谏,毕竟,他是堂堂大齐的国君,怎么能一直这样下去,按照春秋时期的惯例,他应该从周王室或其它大国的王室女子求婚选一个正房夫人。这些劝谏诸儿统统都置之不理,大臣们都很奇怪,谁都不知道他真实的心思,谁也不会想到,他们的国君居然还在想着十几年前的那段恋情,想着十几年来那个令他魂牵梦绕的女人。
就这样四年了,齐襄公觉的实在拖不下去了,只有向周王室求婚迎娶周王室的公主,婚礼在即,他写了封信给鲁恒公,要他前来观礼。
他希望恒公能带文姜来,这样,他就能见到自己日思夜想的妹妹了。
诸儿不知道,按照鲁国一贯禀守的周礼,父母死后,出嫁的女儿是不能回娘家的,这是迂腐的鲁人一直遵守的道德标准,是不能轻易违反的。
于理不合,但其情可悯,毕竟文姜离开故国已经十五年了,从前的花季少女,已经变成了半老徐娘,如果还不让她回家看看,恒公实在觉得过不去,何况,哥哥的婚礼他这个妹婿也该带着妹妹一起去参加啊,于是,恒公不顾大臣们的反对,带着文姜出发了。
临淄城外,旌旗飘扬,诸儿坐在高高的车驾上,极目远望,心急如焚,十五年了,十五年了,他终于要看到自己日思夜想的妹妹了,回忆往昔,只觉百般滋味涌上心头。
远远的,一行车驾渐渐近了,诸儿驱车迎了上去,和恒公依礼客套了几句,便转眼望向文姜,
“好久不见,一切可好?”
文姜点了点头,默默地看着眼前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哥哥,肚子里有好多话要说,却偏偏一句也不出来。
他们都长大了,从前的翩翩少年和如花少女,现在已经变成了气宇轩昂的国君和风韵犹存的少妇。所有的相思穿越这十五年的光阴只化作了这一刻的相望。
鲁恒公傻傻的看着他们两人,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
唉,这个可怜的男人,还以为他们两个只是兄妹情深所以失态,浑然不知自己已经被人彻底的遗忘了,而自己的悲剧命运,才刚刚拉开帷幕。
诸儿将鲁国一行人迎进钓鱼台国宾馆,大摆宴席,款待两人,席间觥筹交错,不一会儿,我们的鲁恒公就被姜诸儿的一帮手下给灌醉了,趴在桌上说起了胡话。
显然,这一切都是诸儿安排好的,不把这个碍眼的家伙灌醉,他怎么和妹妹尽情的一叙衷肠以解相思之苦呢?
诸儿将文姜带回了宫里,四下无人,两人这才紧紧的拥抱在一起,痛哭流涕。
“哥哥,你知道我在鲁国有多想你吗?整天面对着自己不爱的人,还要强颜欢笑,你知道我有苦吗?”
“我知道,我都知道,你的一切我都感同身受,因为我也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你啊……”
诉不尽的离情别意,诉不尽的婉转缠绵,那一刻,他们忘记了所有的事,鲁恒公周王女国家大事,统统被他们抛到了脑后,现在他们不再是齐国的国君,不再是鲁国的国君夫人,不再是兄妹,他们只是一对久别的痴情男女,一对不容于正统礼教的苦恋情人。
郎情妾意,你情我爱,两人竟在宫中欢度了一整夜,直到天明,才沉沉睡去,日上三竿,尚相抱未起。
这边厢,可怜的鲁恒公从宿醉中醒来,却不见了文姜的踪影,相问左右,才知道自己的妻子跟齐君去了齐宫,一夜未归。
再傻的人此刻也该明白了,文姜和他的哥哥之间肯定发生了不轨的事情,鲁恒公火冒三丈,纠结的都快要疯了。
这样直到将近中午时分,文姜才满面春风的回到国宾馆,明眼人一看就能猜出昨晚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何况恒公和她朝夕相处十几年,自然心知肚明,一番质问后,文姜不能自圆其说,恒公不由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狠狠地掌掴了他以前爱如珍宝从不敢稍加怠慢的妻子,声言即日返国,绝不再稍作停留。
这件事很快传到了诸儿的耳中,得知恒公已经知道了他们间的丑事,还打了自己心爱的妹妹,又惊又怒,想到此后自己的妹妹从此在鲁国一定会备受欺凌,心底已暗下了杀机,于是找来自己的心腹,齐国有名的大力士公子彭生,如此这般嘱咐了一番,便传下命去,要在牛山设宴,以作践行。恒公本来再也不想看到这个给自己戴了一顶大绿帽的小舅子了,可是但是齐强鲁弱,国事为重,想来还是不能和齐国翻脸为好,便留下文姜,自己一人泱泱前去赴会。
诸儿又使出了同样的招数,让手下轮流向恒公敬酒,郁闷的恒公不疑有它,借酒浇愁,想用酒精麻醉自己受伤的心灵,很快又醉了。姜诸儿见状给彭生使了一个眼色,彭生意会神领,于是扶着醉的稀里糊涂的鲁桓公上了车,在车上,力大无穷的彭生双手拉住沉醉中的鲁桓公,双臂一用力,竟将其胁骨折成了两半,鲁桓公大叫一声,血流满车而死。
可怜的鲁桓公,还没弄清楚咋回事就见了阎王,死得不明不白。
与此同时,诸儿已经回到了国宾馆,摒退左右,直入内室。
文姜正在为中午的事啼哭,见到诸儿,忙擦干眼泪,迎了上去,“怎么办?我们的事情已经被他知道了。”
“妹妹不用担心,那个不识相的家伙已经被我干掉了!”诸儿温柔的帮文姜拭干眼泪,恨恨得说。
“什么!?”文姜呆住了,她万没想到,哥哥居然会这么做,一时间吓坏了。
“现在好了,碍事的人已经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文姜,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哥哥,你,你怎么能杀了他,这样鲁国怎肯罢休,战事一开,生灵涂炭,文姜岂不成了千古罪人!”
“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文姜,为了你,我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为了你,我宁愿用整个齐国来交换也在所不惜,为了你,我被世人唾骂又如何,因为你,是我生命中重要的东西,我已经失去你一次了,我不想再失去你第二次!”
“我,我不值得你这么做的,你,你好傻,你好傻啊!”文姜抱着诸儿,疯了般用力的捶着他。
诸儿紧紧地抓住文姜,一身不吭任由她发泄,心里想着,妹妹,无论如何,我再也不会放开你了,什么都不能把我们分开。
之后,诸儿回到宫里,确认了恒公的死讯,便将其厚敛收棺,并以酒后中毒向鲁国报丧。
鲁国人当然不会相信酒后中毒这样的鬼话,群情愤怒,想立刻出兵攻打齐国,可是又怕打不过人家,只好先行扶正世子姬同嗣位为鲁庄公,然后发函表示严正抗议,要求严惩凶手,给世人一个交待。
诸儿见鲁国如此没种,不由一笑,严惩凶手?好啊,恒公虽然是我下令杀的,但真正动手的却是彭生,那凶手就是彭生啦,来人啊,把彭生给我推出去砍了。
可怜的彭生就这样不明不白的当了替罪羊,被诸儿砍了头。
诸儿的心中不免有些内疚,不过为了两国的和平,也只有牺牲彭生一个人了,总不能把自己给严惩了吧!
彭生,你就为齐国牺牲了吧,这也算是死得其所了,诸儿安慰自己说。
这件事很快沸沸扬扬的传满了天下,成为了百姓们茶余饭后最大的谈资,大抵都是说齐国兄妹淫荡无耻之类的,人言可畏,难杜天下悠悠之口,可是沉浸在幸福中的文姜和诸儿却对这些毫不在意,在临淄明目张胆过起了二人世界,
《诗经》中有一首《敝笱》是这么写的:
敝笱梁,其鱼鲂鳏,齐子归止,其徒如云。敝笱在梁,其鱼鲂鳏,齐子归止,其徒如雨。敝笱在梁,其鱼唯唯,车子归止,其徒如水。
"敝笱"是破了的鱼网。诗中把文姜比作成鱼,而把鲁庄公比作破网,诗中的"如云"、"如雨"、"如水",足可概见漏网之鱼文姜,是何等的欢乐了。
《诗经》中还有一首《载驱》是这么写的
载驱薄薄,蕈弗朱鞹,鲁道有荡,齐子发夕。四骊济济,垂辔弥弥,鲁道有荡,齐子其弟。文水滔滔,行人儷儷,鲁道有荡,齐子遨游。”
这首诗的大意就是,有四匹骏马驾着豪华的车子疾驰而过,车外缀满饰物,车内铺着软席兽皮,文姜与诸儿共乘一车,乘着车四处游玩,巧笑情兮,招摇过市,完全不管路人的眼光。
对于爱情至上的两人来说,这些舆论的谴责根本不算什么,他们更担心的是新任的鲁国君主,文姜的大儿子鲁庄公的态度。
可是事情的发展,却大跌了世人的眼镜。
齐鲁两国之间发生了如此的大事,按道理本应该大动干戈才对,可是年轻的鲁庄公此时却表现出了一个政治家外交家特有的素养和大度。他心里十分清楚,以鲁国此时的国力,跟齐国对干是一点好处都没有的,他做出了个惊人的决定,要趁着齐襄公姜诸儿和自己母亲如胶似漆的时候,增强鲁国和齐国的睦邻友好关系。三年后,也就是姬同嗣位为鲁庄公的第四年,他主持了齐襄公和周王女之间的大婚,齐襄公对他这个“假子”执礼甚欢,不久之后,两国又联合攻伐卫国,得胜之后,齐襄公大方地把卫国奉献的金银珠玉,全部赠给了鲁庄公,甥舅两人并辔行猎,相与饮酒作乐,亲密如同家人,两国的关系进入了蜜月期。
不久齐襄公的新婚夫人生下一女,立刻许配给鲁庄公为妻,顾不得年龄悬殊,按照文姜的说法是:为了亲近母族,等她二十年又有何妨。这样两家更是亲上加亲,齐鲁两国正式结成同盟,在各国间更折冲樽俎,处理了不少国际纠纷,平定了好几个国家的内乱,为当时战乱频繁的春秋时期带来了很长的一段和平时期,从这点来说,鲁庄公和齐襄公对历史是有贡献的。
一桩偌大的丑闻,最后的发展竟是如此圆满,确实大大的出乎了世人的意料,一时间竟传为佳话,鲁庄公既然默认了母亲与舅舅的特殊关系,当事人自然祛除了一层天大的顾虑,于是双飞双宿,而且还邀游各地,有时到彀城,有时到防城,出双入对俨然夫妇。
祸兮,福所伏也,正当诸儿和文姜纵情享乐的时候,他们不知道,一件天大的祸事已经慢慢朝他们逼近了。
原来齐襄公有个堂弟叫公孙无知,是齐僖公的同母弟夷仲年唯一的骨血,夷仲年早死,齐僖公一直对他视同己出,十分宠爱,并给他的级别车服生活待遇和世子诸儿一样,可是襄公却一直跟他这个堂弟不对味,即位以后,便降低无知的俸禄车马服饰的等级,无知心中怨恨,便产生了取而代之的想法,趁着姜诸儿外出打猎的时候,联合边将连称、管至父,伏击了襄公的车队。
其实连称和管至父与齐襄公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起因于两人奉派驻守葵丘,约定七月瓜熟时前去,第二年瓜熟时派人去替换他们,如今"瓜代"一词即由此而来。第二年瓜熟时期,齐襄公正与文姜畅游未归,根本忘了戍边将士换防之约。两人想念临淄的花花世界,怨恨襄公言而无信,便一不做二不休,起兵造反,也是齐襄公活该倒霉,偏偏之前打猎时摔伤了腿,想逃也逃不了,被两人逮了个正着。两人二话不说,拔出剑来将襄公砍为数段,随便找了地方一埋了事。
可怜的一代风流君主齐襄公,只当了短短五年的君主,就这么窝窝囊囊的死了,不知他到黄泉后见到他的妹夫鲁恒公,该如何面对呢?
诸儿死了,文姜失去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男人,只好心灰意冷回到了鲁国。
一开始,文姜很伤心,只觉得生无可恋,这世上仿佛已经没有任何事情能提起她的兴趣,她甚至想到了死。好在这时,鲁庄公做了一个好儿子该做的事情,百般劝慰下,文姜终于振作了精神,想起除了爱人,她还有儿子,于是,文姜将悲痛化为力量,放下一切,开始专心帮助儿子鲁庄公料理家务,处理政事。
文姜和襄公的这一桩风流韵事,就这样流传下来,让我们的这段历史变的有趣之极。他们虽然做了些让世人无法接受的违背伦常的事情,被后人不断的指责,不断的唾骂,不过小生窃以为,这些毕竟只是他们私生活的事情,至少他们敢爱敢恨,是真小人不是伪君子,淫荡乱伦也好,大逆不道也好,这些都无掩于他们在政治和军事上的出色成就,无掩于他们在春秋历史上留下的光彩亮色。
我觉的,我们看待一个历史人物不能仅仅从个人感情的角度来出发,齐襄公这个人虽然做了不少错事,但总的来说还是一个有作为的君主的,这从他的谥号“襄”就可以看的出来,“辟地有德曰襄,甲冑有劳曰襄”,正是在他就任之后,齐国才真正开始从一个大国到强国转化,正是他的南征北战,大大拓展了齐国的领土,正是他的屡次出面,平息了很多国际纠纷,大大提高了齐国的国际地位,为日后的齐恒称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而齐文姜也并不是一个单纯的荡妇淫娃,在处理政务方面,她有着女政治家独有敏锐和纤细,在政治军事方面都有着非同寻常的天赋。齐襄公死后,在文姜的帮助下,鲁庄公将潺弱的鲁国建设成经济军事双方面的富强国家,在诸侯国之间的战争中,屡屡得胜,使得鲁国威望提高了不少,那个著名的长勺之战,就有文姜的不少功劳,在这一点上,她和她那个淫荡姐姐宣姜,有着本质的区别。
鲁庄公二十一年,文姜去世了。第二年,鲁庄公大赦天下,为母亲举行了盛大的葬礼。
文姜虽然去世了,她对齐鲁两国的影响仍在,当齐襄公的女儿哀姜终于成年以后,鲁庄公于二十四年时,将母亲为自己定下的妻子表妹哀姜迎娶了回来,使齐鲁两国再次紧紧相联,可惜的是,这个哀姜也秉承了齐女的一贯淫荡,甚而比她的两个前辈宣姜文姜还要夸张,后来她和她的情夫鲁国大夫庆父将鲁国搅的是一塌糊涂鸡犬不宁,“庆父未死,鲁难未已”这句俗语就是打这儿来的,当然,这是后话。
寤生——黄泉见母
幽王死了,西周亡了,西戎的军队在镐京烧杀抢掠,将能抢的财物一抢而空,当卫,晋,秦,郑等诸侯赶来赶走西戎之后,镐京已经却变成了一座死寂的空城。
更糟的是,西戎虽然撤出了镐京,却占据了周室的岐山以西岐,丰等地的大片地盘,周室从此衰落。
幽王既死,各路诸侯只得一同立了申后的儿子,旧太子宜臼为天子,是为周平王。可是这个平王比他父亲也强不了多少,见到镐京的宫室已经残破不堪了,再加上又怕西戎再来侵扰,到时各诸侯又不来救就糟糕了,所以便将都城迁到了洛邑,是为东周。
可怜的一大都城镐京,就这样被周室抛弃了,到了汉朝,汉武帝在此凿昆明池,遂沦入池内,永远的退出了历史舞台。
历史有的时候真的很好玩,如果平王当时不东迁,而是发奋图强重整河山的话,镐京说不定还会继续它的繁华与昌盛,成为一个闻名天下的古都名城,不过如果是这样,恐怕也不会以后的六朝古都洛阳了。
而在此西戎之乱中,受益最大的就是秦,郑二国了。
我们先来讲郑国,话说还远在公元前806年周宣王在位时,宣王封其弟友于郑(今陕西华县东),是为郑桓公,周幽王时,身为周王室司徒的郑桓公,看到西周行将灭亡,就在太史伯的建议下,将财产、部族、宗族连同商人迁移到东虢(即今河南荥阳)和郐之间(今河南嵩山以东地区)。两年后,犬戎杀死周幽王,并杀郑桓公。继位的郑武公掘突趁着周乱攻灭郐和东虢,并在这里建立了自己新的都城,为区别在镐京时的旧郑,便叫这里为新郑。郑国由此强大。
郑武公如此任意兼并小国,平王却无力干预,只因周室积弱,如今在也无法象从前那样随意的号令诸侯了,相反,他还要讨好这些强大的诸侯,以保障自己的权利,于是,平王不但没有干预郑国的兼并,反而任命了郑武公为周室的卿士(相当于现在的总理),帮助平王管理朝政。
郑国日益强大,武公在王室的地位也日益提高,不但平王想讨好他,他的那位汉奸外公申侯也想讨好他,便把自己的另一位女儿姜氏嫁给了他,现在这个关系就有点乱了,武公的父亲是宣王的弟弟,算来武公应该是平王的叔父,而武公的妻子又是平王母亲的姐妹,那武公又变成了姨夫,这样一来亲上加亲,平王便更加信任武公了。
这位姜氏,为武公生了两个儿子,长子叫做寤生,次子叫做段。次子的名字还算普通,这长子的名字就有点奇怪了——寤生,就是现在难产的意思,原来姜氏生这个大儿子的时候,是脚先出来的,而这个婴儿,头偏偏特别的大,弄得姜氏生产的时候痛苦万分,差点没死过去,所以一气之下,便把这个大儿子取了这么一个不雅的名字。想来这个寤生以后也是名动天下的春秋五霸之一,却被叫了这个一个难听的名字,一定也是十分不爽的,可是谁叫自己小时候不好好出来偏要随便乱钻呢,也怪不得姜妈妈不喜欢他。
姜妈妈如果只生一个也就算了,偏偏古人不讲究计划生育,这个姜氏后来又生了一个儿子段,这个段的头可不像他哥哥头那么大,他的头大小合适,而且长的是一表人才,身高八尺,面若敷粉,唇若涂丹,与子都并称郑国两大美男,而且力大善射,武艺高强,甚得姜氏宠爱。姜氏心中天真地认为,一国的君主,必须长的像她二儿子那样高大威猛,肌肉壮硕,而那个寤生,头那么大,一点儿也不漂亮,功夫也没有段那么好,怎么能当一国之主呢。
我的姜大娘,你以为选国君是选美吗,谁长的漂亮谁当,那这样不如让金城武来当好了。
武公身为一代霸主,当然不会有姜大娘那种肤浅的想法,他觉得寤生脑袋大智商高,以后一定是一代名君,所以没有听老婆的话,将寤生立为了世子,而次子段只分到了一个叫做共城的小县城,从此大家便他称作公叔段了。
姜大娘当然很不开心,不过武公是个不怕老婆的人,她无奈只有默默接受,心中却更恨寤生了。
寤生的心里也很痛苦,哪个小孩不想得到母亲的疼爱的,可是自己的母亲偏偏这么讨厌自己,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先想到都是自己那个长得更帅的弟弟,天啊,难道头大是我的错吗?
不过,令他欣慰的是,弟弟段从小都喜欢和他这个大哥待在一起,他们在王宫里一起玩耍,在山林里一起打猎,段身体强壮,武艺高强,每次都能打到很多的野兽,回家的时候,他总会分一些给双手空空的哥哥,让哥哥不至太过难堪。
“哥哥,不管母亲怎么看你,你还是我最好的哥哥,我们,永远是好兄弟!”段骑着马,大声地说。
寤生笑了,有了弟弟这句话,他受在大的委屈也觉得没什么了。
公元前761年,在位25年的武公一病不起,姜氏又向武公请求,想立段为太子,武公还是没有答应。当年,武公逝世了,寤生即位,这是庄公,仍代父为周室卿士。
姜氏求太子不成,便去找庄公:“你现在已经是郑国的君主了,难道忍心让你的弟弟呆在那个小小的共城,无权无势吗?”
庄公也觉得共城是太小了些,有点对不起弟弟,便说:“母亲言之有理,这样,除了兵家要地制邑(虎劳关),哪里都可以给他。”
“那就把京城给段吧!” 姜氏不客气的说。
庄公默然,京城是郑国最大的一个城市,人口众多,地盘比郑国的都城还大,如果给了段,群臣一定会反对的。
姜氏见庄公面有难色,发飚了:“你要是不答应,就把你弟弟赶到其他国家去吧,免得在郑国受气!”
庄公见母亲生气了,不敢忤逆,无奈只有答应下来。
第二天,庄公不顾群臣的反对,将段分到了京城。
段心中高兴之极,忙去找母亲报喜:“母亲,太好了,哥哥将京城封给我了——原来哥哥对我如此之好,母亲就不要再担心了。”
“哼,你以为你那个薄情寡义的哥哥是心甘情愿的把京城封给你的吗?还不是我软磨硬泡才帮你求来的——你还这么感谢他,没出息!” 姜氏恨恨的说。
“不管怎么样,我现在已经拥有京城之地了,母亲,你就不要生气了。”
“不行,男儿大丈夫,怎么能这样就满足——段,你天纵英才,母亲一直都认为你才应该是郑国的君主,你到了京城以后,要暗中积累实力,等到时机成熟,就攻进都城来,有我做内应,此事必成!”
段听了这话不由大失惊色:“造反,这怎么行?他毕竟是我的兄长呀!”
“兄长?你别忘了,他虽然是你的兄长,也是你的君主,他大权在握,现在可以给你京城,以后却也可以随时收回来,到时候,你就后悔莫及了!”
“可是,可是——”段仍然不敢答应,和自己从小长大的哥哥同室操戈,他从未想过。
“你不听母亲的话了吗?我们不过是夺了他的位子,又不是要杀他,你怕什么!” 姜氏生气了。
段只有答应了,毕竟,母亲比哥哥更重要。
于是,段一到京城,便开始招兵买马,还把将郑国的西部与北部边区都划入自己的管辖范围,接着,又接着出猎之名,攻占了鄢和廪延(今延津县东)两个地方,一时间地盘大增,俨然成为了郑国的另一个权力中心,和庄公分庭抗礼。
从此,国人在也不能叫他共叔段了,他现在叫——“京城太叔”。
段的势力日益增大,可急坏了庄公手下的一班大臣,最先沉不住气的,是大将公子吕,他请求庄公要尽早除掉段这个祸患。庄公何尝不知道段的野心,可是段毕竟是自己的弟弟,他还没有犯错,自己怎么能率先发难,这样也没办法跟母亲和国人交代呀。
庄公便淡淡的跟公子吕说道:“卿勿妄言,寡人当思之。”
公子吕劝谏不成,只好泱泱而出,路上碰到了老谋深算的大夫祭仲,祭仲听了公子吕的抱怨,不禁大笑起来:“主公才智过人,此事岂能坐视。他一定已经有主意了,你无须担心。”
由此可见,庄公祭仲公子吕三人的智商可以表示为如下表达式:庄公>祭仲>公子吕
看来,头大也不是什么好处都没有。
其实,早在姜氏要胁庄公把制那个地方封给叔段的时候,庄公就已察出其中端倪,只是深藏不露而已,并暗中做着准备,可是现在,还不是撕破脸皮的时候。
他一面做着准备,一面幻想着,说不定弟弟会突然翻然悔悟不再造反了呢,毕竟,同室操戈,是为他所不愿的,而且对手,还是那个曾经说过要和他做一辈子好兄弟的亲弟弟。
时光飞逝,转眼间,距段分封京城,已经过去22年了,段还是没有动手,庄公很欣慰,弟弟是不是已经放弃了,他真的好希望,兄弟反目的日子永远不要到来。
可是,他派往京城的内奸还是给他传来了不幸的消息,段已经准备妥当,不日将攻打都城,姜氏为内应。
庄公的心好痛,这一天,终于还是来到了。
心痛归心痛,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对于段的偷袭,庄公早有准备,他派公子吕埋伏在了京城去往都城的必经之路上。
段还兀自蒙在鼓里,带着军队趁着夜色朝都城偷袭而去。
唉,到底是谁偷袭谁呀!
结局自然不用说了,段的军队大败,京城也被公子吕拿下了,段无家可归,只有带着残兵败将逃到了那个本来应该是他的封地——小县城共城。
此时的段,真是心如死灰——共城这个小县城,哪里守的住,迟早都会被哥哥抓起来的,唉,我还有什么面目见他呀。
段呆在小小的宫室里,听着城外的车声马鸣,一夜无眠。他知道他们为什么还不攻城,他们在等庄公,等庄公来劝降他,把他带回都城处置。
看着满城萧索的灯火,他突然想起了22年前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他纵马奔驰在辽阔的原野上,大声的对哥哥说——哥哥,不管母亲怎么看你,你还是我最好的哥哥,我们,永远是好兄弟!
这样想着,他哭了,掩面大哭——哥哥,我没有实践我的诺言,我对不起你~~~
他满脸泪痕的拔出了配剑,在脖子上用力的一抹——
殷红的鲜血狂射而出,在空中舞成一道美丽的彩霞,刹那芳华后,又变成一片迷蒙的血雾,荡漾在空气之中~~~
庄公跪倒在弟弟的尸体前,呆如木鸡,两行清泪止不住的夺眶而出,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哭,小时侯母亲讨厌他,他没有哭,后来父亲病死了,他也没有哭,可是这一次,他哭了,哭的无声无息。
痴儿,哥哥并没有怪你呀,你又何至如此,何至如此啊~~~
庄公痴痴的走出门外,口中还在喃喃着,为什么,为什么会是这样,是你害了你自己,还是母亲害了你,还是,还是我害了你————
弟弟死了,庄公始终无法释怀,而且,他也不知回去后如何去面对姜氏,左思右想,只好把他的母亲武姜迁到颍城,并带给了母亲一句狠心的话:“不及黄泉,无相见也。”
此时的姜氏,还痴痴的在宫里等着,等待着二儿子的大军打到,可是最后等来的,却是一个儿子的死讯和另一个儿子的绝情信,她不由肝肠寸断,伤心的昏了过去。
兄弟相残,母子绝情,这就是她最后要的结局吗,她后悔的都快要死掉了。
姜氏自是无颜再见自己的大儿子了,收拾好东西,落寞的离开了都城,去到了颍城。
庄公回到了都城,眼中不见母亲,顿觉宫苑里冷清了不少,心中不免难过,母子毕竟是母子,血浓于水,他却写了那么绝情的话给她,是不是太过分了呢?
他后悔了,开始不断的思念母亲,也也不能成眠。
可是作为一国之君,他又不能轻易收回自己的誓言——毕竟,他不是那个没有半点政治头脑的周幽王。
“吾不得已而害弟,何忍又离其母,诚天伦之罪人亦!”他独自一人在深宫中长叹。
天生聪明的庄公这个时候却陷入了一个两难的困境,一方面,身为国君的他不能轻易食言;一方面,他又被自己那强烈的负罪感不断的折磨着;看来,身有大智慧的人有的时候也欠缺一些小聪明。
这就是所谓的“当局者迷”吧!
旁观者清,这时庄公最需要的,就是一个有些小聪明的人出来点醒他了。
这个人终于出现了,他就是颍谷的地方官颍考叔。
当然,要跟国君说这些敏感话题是要一些勇气和智慧的,历史无数次的证明了,不懂得语言艺术的谏臣,往往下场都是很惨的,而颍考叔刚好具备了所有的这些优点,他借着贡献野味为名,前来觐见庄公。庄公见他如此大方,当然也不能小气,便设宴款待,要请他吃蒸羊羔。
这么好的机会,颍考叔当然要紧紧抓住,表现一下自己的孝心,也好让庄公好好的惭愧一下,以便继续自己的计划。
想到这,颍考叔便把庄公赐给自己的羊腿给打包了,口中解释道:“小臣家有八十老母,可惜小臣家贫,每天只能打些野味孝敬她,却从来没有吃过蒸羊羔这么高档的食物,小臣心念老母,又怎么能吃得下呢?所以我想把它打包回家,给老母煮汤喝。”
他这么一说,果然刺到了庄公的痛处,庄公不由长叹一声:“你还真是个孝子呀,可是你有老母可以奉养,以尽人子之心,寡人身为诸侯,却还不如你呀~~~”
颍考叔心中窃喜,终于说出心里话了吧,很好,计划已经完成了第一步。
“为什么呀?” 颍考叔继续演戏。
庄公不傻,此时心中已然猜到了考叔的来意,不过这出戏当然还是得继续唱下去,因此便将自己的苦衷说了一遍。
考叔这才不慌不忙地说出了自己的计策,“主公所说的誓言,是说不到黄泉,不能相见,那我们就在地上向下挖个洞,挖到泉水涌出来,这不就是黄泉了吗?然后我们只要在里面建一个地下室,先让姜太夫人进去,然后主公再进去,这不就是黄泉相见了吗?”
哈哈,颍考叔这家伙,真是太有才了,我怎么没早想到呢?庄公拍着自己的脑袋,又是懊悔又是开心。
事不宜迟,庄公马上给考叔分配了五百名壮汉,在曲洧(今洧川县)大遂山北段(在今长葛董村吴岗)挖一个地洞,挖到有泉水时,建造了一个地下室,并亲自到城颖接回姜氏,安排在了洞中。
庄公接到消息后,也离开了都城,往大遂山而去。
庄公这一路的心情,真是又激动又紧张,百感交集。终于,在昏暗的地洞内,他见到了自己日思夜想的母亲。
“母亲~~~”庄公远远的看着姜氏,哽咽着不敢上前。
多日不见,母亲的白发又多了不少,比从前,老了好多好多——
姜氏走到庄公的面前,良久,终于吐出了一句早就想说却一直没机会说的话:“寤生,是娘错了。是娘的偏心,害了你们俩兄弟~~~”
“不,是寤生错了,就为了逞一时之快,赶母亲出宫,差点让我们母子今生不能相见,孩儿不孝,犯了人伦大罪~~~”
潺潺的泉水边,两母子抱头痛哭,前嫌顿释。
黄泉见母的故事,就这样一直流传下来,传为了佳话。
而作为本故事的配角颖考叔,也因此而大大的出了名,两千五百年后,在清朝的《三字经》里出现了一句歌颂颖考叔的赞语:“颖考叔,至纯孝”,成为那时小孩们启蒙时必读的经典,当然,这是后话。
春秋韦小宝的幸福生活
中国历史上受到政治迫害的贵族、官员们一般都有以下几种结局:
第一种,迫害至死,依然忠心不悔。这种人也是最多的,比如说春秋战国时楚国的伍奢、屈原,秦朝的扶苏、蒙恬,宋朝的岳飞,明朝的东林群贤、袁崇焕等等。这些人在史书上被称为忠臣,受到舆论的同情。
第二种,奋而造反,敢把皇帝拉下马的。比如说汉朝的韩信,清朝的吴三贵等等,这些人名声普遍不好,在史书上被称为反贼,叛臣,所谓成王败寇,历史都是由胜利者书写的,他们被冠上这等名号,一点儿也不奇怪。
第三种,隐居山林,愤世嫉俗的。比如说晋朝的竹林七贤,唐朝的李白等等,这些人才高八斗,却都是些政治上的不得志者,他们纵情山水,放荡不羁,心里其实苦闷之极。
以上无论哪种结局,对于这些人来说,都挺惨的,不过在春秋时代,除了以上三条路,他们还有一个选择,就是流亡到其他的国家,借助别国的力量打回老家,这样不但成功率高,而且名声也挺好,还不会被人冠上汉奸的称号,因为那时候所有的国家都是华夏大家庭的一份子,打起架来那属于人民内部矛盾。
而在这里面最幸福的一个,恐怕要得算上春秋霸主晋文公重耳了,这家伙运气真是好,不但有一大堆忠心耿耿的追随者,而且在流亡过程中一路讨老婆,简直就可以算是风流版的唐僧,尊贵版的韦小宝,成功版的刘备。
重耳的老爸晋献公性能力强,生了一大堆小孩,重耳在其中一点儿也不起眼,嫡长子是他老哥太子申生,最受老爸宠爱的是他弟弟奚齐,本来呢,无论怎么倒腾,那晋国国君的位子都不能有他的份儿。
远离政治斗争的漩涡,重耳本可以快快乐乐的当一个大国公子,过他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偏偏晋献公不厚道,非要让他最宠爱的小儿子奚齐当继承人,为了消除可能的阻碍,晋献公不但逼死了太子申生,还要赶走重耳等一干可能对奚齐造成威胁的群公子。
飞来横祸,重耳只好逃跑,他逃到了自己的娘家翟国,想在这片美丽的塞外草原上过一点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平静生活。
翟国是重耳母亲的祖国,而且少数民族一向好客,所以翟国的君主爽快的收留了重耳一行,不但管吃管住,还给管女人:其实重耳逃到翟国那一年,已经四十三岁了,可是自己的两个老婆却还留在晋国,身边连个女人都没有,生活太郁闷。刚好这个时候翟君讨伐咎如(赤狄的一支,隗姓,又称“东山皋落氏”,散居在太行之野)回来,便大方的把抢来的一个异族美女季隗(音kuí)嫁给了他,两夫妻恩爱异常,不久还生了两个大胖小子,这是重耳的第一个桃花运,亡命天涯寄人篱下却管吃管住还有美女送,这世上没有比这更lucky的事情了,重耳在翟国过得还真是爽啊。
重耳在翟国地位超然,又有独具异族风韵温柔乖巧的美人儿相伴,现在连儿子都生了,俨然就要在翟国安下家来,宁静的过完下半辈子了,可是世上不如意十之八九,这些其实都只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别忘了,怎么说他也是晋国的公子,是拥有继承晋国国君身份的人,你想他的那些亲人加政敌会放过他吗?在重耳来到翟国的第十二年,隐藏了许久的危机终于爆发了……
经过一番乱七八糟乱得不能再乱的内乱,晋献公的另一个儿子夷吾抢到了国君的位子,为了斩草除根,他派了一大堆武林高手来暗杀重耳,好在重耳平常做人不错,晋国国内跑来一大堆的追随者帮助他逃了出去,这时候重耳的红颜知己季隗季妹妹展现了一个贤惠女子高尚的道德情操,她给了重耳一个一生的承诺,她决定一心一意的抚养好他们的孩子,坚定而永远的等他回来,行将就木了也决不变心。
韦小宝有痴情忠心的双儿,重耳有重情重诺的季隗,他们都是幸福而幸运的人。
就这样,重耳和他的追随者们是跋山涉水,翻山越岭,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去到了梦中的天堂——齐都临淄,投靠了东方巨头齐桓公。
作为春秋时代沿海发达国家的大国之君,齐桓公这家伙也一点儿不含糊,他在齐国的宗女中精心的挑选了一个叫做齐姜的美女送给了重耳,这还不算,他还大方的送了重耳二十辆马车,并派专人接待他们,好酒好肉伺候着,不许稍有怠慢。
二十辆马车!二十辆马车!这是什么概念:这就是八十匹马啊,要知道在春秋时代,马匹是稀缺物品,非常的珍贵,据西周青铜器记载,市场上一束丝加一匹马就可以换五个奴隶,还有,根据当时“千乘之国”的概念,说明春秋时的一个大国的军队也不过就上千辆马车而已,可是齐桓公一口气就给了重耳二十辆马车,这几乎可以相当于现在二十辆劳斯莱斯了。齐桓公的大方着实让重耳他们高兴了好一阵子,连连感叹:“大国就是大国,真他妈不是盖的!”
来到了欲望之都临淄,重耳又过起了糜烂而堕落的天堂般生活,他每天和齐姜饮酒做乐,简直就忘了人间岁月。这时候重耳的一帮追随者不答应了,他们跟着重耳可不是为了享福的,这一群志向远大的热血青年,还眼巴巴的盼望着跟重耳一起打回老家重新做官呢!
于是他们密谋绑架重耳,又将他劫到了宋国,宋国的国君宋襄公是齐桓公的粉丝,也想称霸来的,齐桓公如此大方,他当然也不能落于人后,一口气也给了重耳二十辆劳斯莱斯,不过美女是没有了,宋襄公这个人是商朝忠臣箕子的后裔,讲求的是仁义道德,风花雪月这样的事儿他是不懂地。
宋襄公不肯给美女,又接连被楚国打败,重耳一行人发现在这里也没啥前途,于是他们拍拍屁股又跑到了秦国,秦国的国君秦穆公名叫任好,人如其名,此人的人品当真不是一般的好,不但答应帮重耳打回老家,还一口气又送了他五个美女。
结果,重耳又一次当上了老新郎官儿,而且一娶就是五个。
这下可好,包括留在晋国的两个,重耳的老婆数已经达到了九个之多,简直就是一个加强班,还是列国混编的。
没过多久,秦国的虎狼之师出兵了,重耳顺顺利利的打回了阔别十九年之久的老家,十九年前流落客,一朝声价上青云,从前的落魄的政治难民,如今却成了爱情事业双丰收的一国之君,王子(纠正一下,是老王子)和公主们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大概就是中国历史上唯一受到政治迫害却能获得大团圆结局的故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