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提出“十二五”期间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推行环境资源区域补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6:33:13
中国环境报记者 闫艳 高杰 见习记者 李莉 范圣楠 南京报道 中共江苏省委第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近日在南京闭幕,会议通过了《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制定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建议”中提出要加快生态省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发展绿色经济、强化节能减排、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完善生态环保体制机制和防灾减灾体系。

  在强化节能减排方面,注重从源头降低能耗、防治污染,严格控制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禁止新上高排放项目。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在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上,以解决饮用水安全和空气、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大力实施“清水蓝天”工程,明显改善环境质量。继续把太湖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深入实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促进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加强大气污染控制和治理,严格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苏南地区提前实行国Ⅳ标准,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在完成脱硫改造基础上全面实施脱硝工程,大幅度减少灰霾天气。高度重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引导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加快城乡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在大力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上,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深入实施“绿色江苏林业行动”等重大生态修复和建设工程。大力推进沿江两岸、沿海滩涂、破损山体、采煤塌陷地和工矿废弃地的综合治理,加快实施丘陵岗地、荒山、荒滩植被恢复工程。加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力度,加强河湖水域和沿海滩涂湿地保护,增强生态调节功能。广泛开展国家生态市(县)、环保模范城市等生态示范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水平。

  在完善生态环保体制机制和防灾减灾体系方面,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扩大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全面实行扬尘排污收费制度,适当提高水资源费、排污费征收标准。实行区域生态补偿制度,加大对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的补偿力度,在太湖、长江、淮河等重点流域和江苏近岸海域推行环境资源区域补偿,逐步建立上下游地区污染赔付、生态补偿机制。严格环境执法监督,完善生态环保建设监测、评价与考核体系,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防灾减灾应急体制机制,加强重大自然灾害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和救援队伍建设,切实增强防灾减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