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有体味者禁入图书馆惹争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8:42:28
英国:有体味者禁入图书馆惹争议

▲因有体味而被禁止入馆的斯图尔特·彭曼

    □冯佳

    2009年12月4日,英国《太阳报》发表了一篇题为《如果你散发臭味,请远离图书馆》的文章。文中的主人公斯图尔特·彭曼,是一名27岁的莱斯特郡威格斯顿人。一年多来,由于威格斯顿—麦格纳图书馆的大量读者抱怨他散发臭味,再加上工作人员无法忍受他的体臭,彭曼最终被赶出图书馆并得到了非同寻常的禁令——12个月内禁止使用莱斯特郡的任何图书馆。当日,英国《每日邮报》也以《由于体味遭投诉男子被禁入当地图书馆》为题刊登了相同的内容。 

    莱斯特郡议会负责图书馆服务的官员玛格丽特·贝拉米指出,“彭曼先生已经利用图书馆很长时间了,一年来,我们一直收到有关他个人卫生问题的投诉。”“我们不得不和他坐下来商量应该怎么办,甚至问他是否洗澡、使用除臭剂以及定期换衣服。”“有人因为他的臭味而离开图书馆。当人们拒绝进入图书馆时,我们感到别无选择。”莱斯特郡的地方官员对此事的最终解释是:他们已经给了彭曼先生无数次警告,甚至为他提供了卫生建议,但鉴于状况并未得到改善,当地政府被迫将此人赶出了图书馆。 

    此事件的直接当事人彭曼先生说自己从来没有受到州议会的警告。他说,“我每天洗澡,但我发现我的脚有臭味。我和我吸烟的母亲一起居住,因此我身上可能有香烟的味道。我感觉我被选中的原因是他们不喜欢我。”“周三早上,当我进入图书馆使用计算机的时候,并没有人对我说什么,但当我晚上再去的时候,我被告知禁止进入图书馆。一位男性工作人员将我带至旁边谈及此事,我非常感激他,我将会离开并去洗个澡。但是,一些女性工作人员却在所有人面前对我说,我有体味,让我离开。她们这样做让人很尴尬。”彭曼先生的女友愤怒地说:“我们每天使用图书馆上网。禁止斯图尔特进馆是不公平的。”“他每天洗澡,并且他们从来没有为此警告过我们。他尽力保持干净,但他有时在这方面的确会出现问题。” 

    该报道一经刊出,立刻引发了社会的广泛争议。《每日邮报》网站上的报道引来数百条评论,使得该网站发表了“不再接受有关该报道评论”的声明。在这些争议中既有支持的声音,更不乏反对的言论。部分支持者从个人角度讲,不希望自己在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受到有体味人的影响,认为在公共场所不被影响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权利;另有一部分支持者提出,基于礼貌和卫生标准应该阻止有体味的人进入公共场所;还有一些支持者认为图书馆应该顾及大多数读者的感受,认为图书馆这种措施会更加有利于为社会提供服务。而反对者则提出,图书馆的做法违背了平等原则,侵犯了人权,认为这是对民主社会的讥讽;更有一些激进的反对者对此事进行了多方呼吁,他们站在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出于对社会的包容性谴责政府和图书馆的这一做法,他们甚至联系图书馆和莱斯特郡相关政府官员,倡议图书馆应该采取积极主动的方式,用更人性化的手段对待有体味者,如向其提供专门的场所及设备等。图书馆及莱斯特郡议会的玛格丽特·贝拉米均对此作出了回应,表示了对有体味者的同情,并会为当事人提供医学上的帮助,但为了大多数读者的利益,彭曼先生仍被禁止进入图书馆。 

    在美国,此类事件也频有发生。轰动一时的1992年新泽西州莫里斯镇无家可归者被镇图书馆赶出阅览室事件,最后以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支持图书馆驱逐有体味者而告终。2005年4月,美国休斯敦公共图书馆开始实施“访问者礼仪标准”,规定禁止有体味者进入图书馆,同时在公共设施内禁止洗澡、睡觉、刮胡子等。同年,美国达拉斯公共图书馆发布并于次年实施了“禁止身上有臭味者进入图书馆,禁止人们在图书馆睡觉、吃东西、大声打手机、打架、做爱,或在图书馆厕所洗澡”的措施。这些规定将无家可归者赶出了图书馆,引起一些乞丐和流浪汉的抗议,认为这是对他们的歧视。2009年4月,美国斯康伯格镇图书馆也将禁止“有令人不快的体味者”进入图书馆一条加入传统的禁止在图书馆奔跑、吵闹等禁例中,也同样引发了社会的争论。 

    可见,图书馆作为向社会提供文化服务的机构,究竟是人道主义的包容性能更好地体现公平获取原则,还是应该将维护大多数读者的利益作为“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前提?这在英美国家乃是尚存争议的话题。上述政府和图书馆对多数人权利的看重或许会带给我们更多的思考。(本文作者系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