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枝江市教师社会保险费征缴问题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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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枝江市教师社会保险费征缴问题调查
本文提要
在湖北省枝江市征缴教师社会保险费政策出台一年后的今天,枝江市关于教师是否该缴社会保险,如何征缴教师社会保险问题的争论,不仅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消失,而是随着征缴力度的加大,使矛盾越来越尖锐。
问题到底出在了哪儿,本报记者日前作了调查。
湖北枝江政府部门在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中,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规定:扣除教师工资,补缴从1996年1月1日起教师个人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应缴部分,而且要在2004年年底全部到位。此举在当地教育界引起轩然大波。
依法行政是国务院对各级政府提出的要求。不容否认,改革是推进我国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举措,但改革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这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关键所在。
———编辑手记
“是改革就可以不按常理出牌吗?”这是记者日前在湖北省枝江市采访时听到最多的一句诘问。
在湖北省枝江市征缴教师社会保险费政策出台一年后的今天,枝江市有关“教师是否该缴社会保险,如何征缴教师社会保险”问题的争论,不仅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而是随着征缴力度的加大,其矛盾也越来越尖锐。
一封反映信
今年5月中旬一天,本报《维权周刊》编辑部收到一封来自湖北读者的来信。信中反映了发生在湖北省枝江市的一件令许多教师苦恼的事。
来信摘要如下:
《维权周刊》编辑部:
我们是湖北省枝江市部分教师。今天,我们鼓起勇气向你们投诉地方政府克扣教师工资的情况。
枝江市政府为了解决财政困难,于2004年9月作出决定:从2004年10月开始,每月扣除全市教师基本工资的30%用于缴纳自1996年1月以来的养老保险费。截至今年5月,市财政局已连续扣了8个月,每月只按基本工资的70%发放给教师。
工资是教师的合法劳动收入,而在我们这里教师的工资却不能得到保证,广大教师意见纷纷。为此,政府有关领导要求全市教师勒紧裤带,共渡财政难关,做到“三不”(不停课、不上访、不写信)和“三讲”(讲政治、讲稳定、讲服从),否则将给予处罚。教师确实想不通,财政有困难为什么扣发我们的工资?
……
我们认为,教师的工作性质、工作对象和工作任务,决定了教师必须靠工资吃饭这一客观事实。地方政府不足额发放教师工资的做法,只能把教育事业推向深渊。
为了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我们特借贵报一角将我们的苦处、疑虑和要求提出来,督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纠正不合理做法。
信中结尾附带了96位老师的签名。
一次办公会
受编辑部委派,记者日前专程赶赴枝江市对此事进行调查。
事情的起因还得追溯到2004年4月12日。
那天,枝江市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了一次办公会议。会议专题研究了全市事业单位统一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问题。会议决定:从2004年10月开始,每月扣除全市教师基本工资的相应额用于缴纳自1996年1月以来的养老保险费。
记者了解到,枝江市教师被缴养老保险费,参保对象补缴额在700~3300元之间,全市参保教师共应补缴近1400万元;若按原计划从2004年10月开始扣缴,2004年底前扣缴到位,当月扣缴数额较大的教师将扣缴600余元。随后,枝江市各中小学相继进行了教师基本养老保险费扣缴工作。这一做法,在枝江教育界,特别是在中小学教师中引起轩然大波。早在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就曾下发过《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条例》第三条规定“基本养老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居民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中小学教师显然不属征缴范围之列。
除此之外,《教师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三十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
枝江市强扣教师工资缴社保金的做法实施后,该市教育界政协委员通过查阅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有关部门后认为:在我国没有教师必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此做法又没经广泛宣传和充分征求教师意见就急忙出台,很难得到教师的理解与支持,也难以承受。于是,他们向当地政协提交了关于《暂缓征缴教师社会保险费,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建议案。
枝江市教育界政协委员认为:枝江市征缴教师社会保险费,将教师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条件尚未成熟,或者说是为时过早。为了维护教师的合法权利,保护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建议暂缓征缴教师社会保险费,还是等国家出台具体法律法规后再执行为好。
然而,来自市政协委员的建议,并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回复。该提案是2005年1月16日在枝江市政协会议上递交的,至记者来该市采访时还杳无音信。
一笔明细账
枝江市在教育系统实行社会养老保险扣缴,为何会引起轩然大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枝江市有中小学教师4122名。他们中的不少人,如果每月只发基本工资的70%,实在承受不了如此沉重的压力,有的因缺钱家庭闹矛盾;有的生病没钱求医;有的子女上学无钱交生活费;有的连买粮、买菜都出现困难。
一位不愿透露具体名字的李老师说,自己今年43岁。上有老下有小,一家5口人,父母亲均已70多岁高龄,住在农村,妻子下岗在家,儿子在宜昌市读中专。自己每月基本工资为1038元。扣除30%以后,每月只发工资726.6元。
他就其4月的家庭支出给记者算了一笔明细账:儿子生活费300元,老人生活费150元,夫妻俩伙食费186元,日用品29元,买衣服20元,买烟30元,买煤14元,水电费37元,电话费21元,母亲看病56元,理发3元,交通费12元……总支出1003.5元,如果他的基本工资全部发齐,生活还能勉强维持,但扣除30%后,他不得不靠借债度日。
据了解,在全市4122名教师中,李老师的工资还属于偏高的,还有工资更低、家境更贫困的教师,他们的生活就更艰难了。
一个心中谜
那么,枝江市扣了教师们的社会养老保险后,这笔钱是否到了市里社会保险的账上了呢?不少老师对此持怀疑态度。
有的老师说,枝江市扣了老师的工资,教师却享受不到该有的福利待遇不是没有先例。比如:枝江市教育系统自国家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一直在教师工资中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可单位应缴部分绝大多数却是空账。因单位欠费,教师购房享受不到相关政策。
据了解,此次教师社会养老保险单位应缴部分目前仍作欠账处理。今后社会养老保险是否会像住房公积金一样,这对教师来说是个谜。
枝江市教师工资曾实行过“一市两制”。即:市直管学校各高中、实验中学、实验小学教师的工资由市统筹,乡下学校由乡镇统筹。于是,乡镇教师比市直管教师的工资、津贴每月要少200至250元。即使这样,乡镇管辖的学校依然存在拖欠教师工资的事。
以枝江市白洋镇为例:2000年1月至5月、2002年2月至6月,被克扣退休教师工资的有80人共计10万余元;上世纪八十年代退休的教师只发退休费的一半。如一位名叫杜寿章的老师,每月应发退休费647.7元,实发只有361.1元。
如今,不少教师手上还拿着相关乡镇教师工资欠发凭证,不知该向谁要。
记者离开枝江后,一些教师还把当地教师工资欠发凭证通过电子邮件发到记者信箱,他们要求记者写稿时隐去真实姓名,以免遭受报复,怕拖欠的工资更难拿到手。
其实,把教师工资当“唐僧肉”的事还有它例:教师职称评定,国家对申报相关职称都有详细的评审收费规定。然而,枝江市却要强加报名费一项,且无收费凭证。
据一些老师反映:枝江市从2000年至2005年,每年都收取50至300元不等的职称评定报名费,只有2003年收取的费用有枝江市财政局的收据。
对这种做法,有关工作人员在回答教师的疑问时说,上面查得紧就退,上面不查就收。
一段如是说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一节中强调:“各级决策机关都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明文规定:“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在没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仅凭市里几个领导一碰头,不经宣传动员,不经解释分析,发个办公会议纪要就开始对全市4000余名教师工资强行扣费,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等理念相悖,加之配套措施跟不上,更难于服人。”一位教师对记者如是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按《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收入和各项福利应比照公务员。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枝江市公务员并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对此,枝江市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管理局的有关负责人说:“公务员是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目前国家尚未制定出参加养老保险的具体办法,所以我市的公务员不能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同样我国也没有教师如何参加养老保险的具体办法,为何如此行事?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谢远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的解释是:枝江市征缴教师社会保险费,是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不是公务员,相关法规也没有明确其待遇等同于公务员。随着学生的逐年减少,枝江市每年超编100多位教师,这些超编的教师今后怎么办?如何安置?参加社会保险是条出路。
“既然枝江市教师参保是解决后顾之忧的一条出路,扣缴的教师社保资金目前处于什么状况,又是如何使用和运转的呢?”记者问。
“这个问题超越了教育局的工作职责范围。”谢远胜回答说。
一种异常感
枝江市在包括扣缴教师社保金在内的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中曾规定了“三不、三讲”原则。即:不停课、不上访、不写信;讲政治、讲稳定、讲服从。
记者在枝江采访时,这个从字面上来讲无可厚非的规定,导致不少教师心里有一种异常感。
在枝江教育界几乎人人都知道由于人事制度改革,两名上访教师曾遭到公安局的拘留处置;由于有“三不”、“三讲”政策出台,枝江市教师反映问题变得异常谨慎。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一些教师宁愿提供工资条、欠条、文件、会议纪要,也不愿让记者披露其所在的学校和自己的名字。他们对记者说,之所以不敢公开自己供职的学校和姓名,是因为有种异常的心理压力。毕竟今后的上岗、评职称等都攥在人家手里,谁知道今后市里的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是啥样?
记者刚到枝江时,曾有不少教师主动找到记者反映情况,可当有关部门获得记者在当地采访的信息后,原本事先联系好的采访对象纷纷找理由回避。
但也有例外。枝江市教育局教研室的李泽玉就公开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李老师对记者说:“枝江市扣发教师工资征缴社会保险,存在着市有关部门违法行政和教育局抵制不力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教师队伍占地方财政拔发工资人员比例较大,一些地方把教师当成了财政包袱,枝江市尤为突出。只要有经济支出的地方,枝江市首先想到的就是教师。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枝江市教育局有一位教师,一家四口人,被行政部门摊派订了四份指定的当地报纸,市教育局教研室18个编制,订了18份地方报……
在如何看待让教师上社会保险这个问题上,一位老师对记者说:如果枝江市确实为教师解决后顾之忧着想,就应该把单位和个人应缴的部分同时入账,设立个人资金账户,并给每个教师相关手续。现在,个人部分代扣工作全部到位,政府应缴的部分却作欠账处理,个人缴纳的社保资金是在社保账上,还是挪作了它用,政府应给教师一个明确的说法。
链接
我国教师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
过去,我国的教师社会保障制度是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由国家和学校包下来,与工作部门高度重合,具有“准公务员”干部身份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1986年,我国实施全民企业、大集体企业职工及劳动合同制工人的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制度;1992年开始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1996年起推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医疗、住房和失业保险制度。但基本格局仍是权益分离,内容不系统,对象不全面,保障程度低,难以形成全方位的、与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相配套的教师社会保障体系。
教师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工资制度的改革不配套,使得社会保障的筹集渠道单一,收支严重失衡,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和深化教育体制的需求。长期以来,我国教师的社会保障,是“国家保险”的福利型保障体制。同时,由于长期以来教师的社会保障含有较大的供给制成分,教师个人基本上不负担任何费用,由国家和学校承担了社会保障的社会责任,不仅筹资渠道单一,而且造成了教师缺乏自我保障意识,在收入日益增加的情况下,也不愿意为自己的生老病死承担义务。
近年来在教师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中,由于各系统、各地区出台的政策、措施不一,制度不规范,缺乏配合,互相制肘,形成部门割据、各自为政的局面,人为地增加了工作的难度,这就不可避免地使本来有限的社会保障资金浪费严重。另一方面,社会保障的立法不健全、制度不落实,使社会保险的统一性、强制性、权威性职能难以充分发挥,影响到社会保障的有效管理和稳定运行,影响了教师社会保障事业的整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