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虎事件 政府权力如何反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5:53:27
【作者:杨涛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华南虎照”事件表明,在一个受到利益集团控制的政府机关内部,权力要自我纠错之难。
围绕着“华南虎照”中的集团利益盖子已经揭开,但是,政府的公信力损失并没有因为这个新闻发布会而完全挽回,更重要的是,在这一事件中,反映出打造“法治政府”的种种难题更没有得到破解,在后“华南虎照”时代,“法治政府”何去何从,值得每一个关注中国法治进程的公民深思。
首先,是关于政府权力规范行使与如何积极有为的问题。其一,政府必须依法行使权力,权力的行使不能超越边界,这是“法治政府”中“有限政府”的体现。在“华南虎照”中,陕西省林业厅既未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也未对华南虎照片拍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在缺乏实体证据的情况下,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因此,如果不解决政府规范行使权力的问题,“华南虎照”事件完全可能重演。其二,政府机关必须依法积极履行自身的职责,这是“法治政府”中“有为政府”的体现。在“华南虎照”被公众与媒体普遍质疑后,相关媒体和公民多次要求陕西省林业厅公布有关“华南虎照”的信息,但是,陕西省林业厅一再拖延不办。事实上,陕西省林业厅的行为并非孤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仍然有许多地方政府拒不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因此,《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遇到地方政府的推诿的难题,以及更大范围内的有关政府机关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的问题,是我们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大难题,在后“华南虎照”时代,不容忽视。
其次,是关于政府权力如何受到制约与监督的问题。陕西省林业厅在“华南虎照”的表现,已经表明,在一个受到利益集团控制的政府机关内部,权力要自我纠错之难。
新闻媒体和网民对于此次“打假”起到了巨大作用,这再次昭示,保障新闻媒体独立公正的监督才有利于强化对政府的监督,有利于社会的进步。但我们仍然值得深思的是,为何立法机关、人大代表在这次“打假”中没有起到作用,人大代表为何没有在人大会上对政府机关和相关领导人进行质询与“问责”?再有,公民如何来行使权利来监督政府同样值得思考,在法治发达的国家,公民完全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来强制政府公开相关信息,但是,在我们国家目前的法律中,原告被限定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与法人”,因此,在涉及公益的问题上,公民没有权利通过提起诉讼来起到监督作用,这让公民监督政府愿望落空;同时也让司法在整个“华南虎照”事件中,无所作为,在监督政府中作用边缘化。
最后,我们还必须提出在建设“法治政府”中如何保证政令畅通以及上级政府如何更有力对下级政府纠错的问题。陕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省政府办公厅负责人徐春华说,“(省政府)责成他们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积极推进华南虎照片委托鉴定工作,尽快查清事实,给广大公众和媒体一个公正、客观、负责任的结果……在华南虎照片鉴定难以进一步推进的情况下,省政府责成省监察厅和安康市分别对省林业厅和镇坪县有关部门在"华南虎照片事件"中的行政行为展开调查。”这段话揭示两个问题:一是国家林业局要求陕西省林业厅必须重新对华南虎照片进行鉴定,二是省政府也要求省林业厅要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重新鉴定,但结果是怎么样呢?———“华南虎照片鉴定”仍然是“难以进一步推进”。在这种情况下,省政府只好责成省监察厅和安康市“分别对省林业厅和镇坪县有关部门在"华南虎照片事件"中的行政行为展开调查。”小小的陕西省林业厅对于直接领导机关———省政府,对于直接的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局的要求置之不理,拖延鉴定工作,可见政令不畅通到何种地步?当然,反过来我们也可以想,在陕西省林业厅阳奉阴违拖延鉴定工作之时,国家林业局为什么不可以直接组织鉴定或者委托其他省进行鉴定,以强化对陕西省林业厅的监督呢?政令的不畅通和有关机关监督方式的软弱,不但造成了陕西省林业厅公信力降低,而且让它的上级部门———国家林业局引发公信力危机。在后“华南虎照”时代,如果政令继续不通,上级政府部门不敢大胆监督下级政府部门,建设“法治政府”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