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一个县委书记的“渐进式”腐败咋炼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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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一个县委书记的“渐进式”腐败咋炼成?

2010年11月25日 13:27 来源:人民网 

  王先民在任甘肃省宕昌县委书记三年多时间里,受贿金额逐年递增:2007年受贿42.2万元,2008年受贿125万元,2009年受贿724万元,2010年1月至3月受贿476万元。11月19日,办案检察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一个财政支出主要依靠国家转移支付、人均财政收入全省排名靠后的国家级贫困县,王先民在短短三年多时间里敛财逾千万元,数额之大,令人震惊。同时,其‘渐进式’腐败特征发人深省。”(11月23日 《检察日报》)

 

  贪污腐败,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是,总有那么一些官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疯狂敛财、大肆捞钱。前文提到的王先民便是一例。王先民在任国家级贫困县县委书记的三年时间里,受贿金额逐年递增,创造了典型的“渐进式”腐败模式,而且他的疯狂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就在王先民被“双规”的当天,曾经敢怒不敢言的宕昌县百姓无不拍手称快,有的还燃放鞭炮以示庆贺。人们不禁要问,到底是什么原因让王先民在宕昌肆无忌惮地大肆敛财呢?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是,对于贪官而言,在物欲横流的官场、职场,信奉的不是这种思想,而是任凭拜金主义泛滥成灾,追求今朝有酒今朝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以权谋私,为官一任,不是造福一方,而是造福自己。王先民的堕落首先就是源于其头脑中的拜金主义成主导、在泛滥。在任期间,他采取各种手段敛财,成了宕昌干部群众眼里名副其实的“捞钱”书记。就在被立案调查当天,王先民还收受一家建筑公司经理贿赂50万元。王先民的受贿财物有现金、房屋、金条、玉器、提货卡、购物卡、银行卡、烟酒、服装等。其中,以房屋、现金、银行卡为主。专权霸道,把“造福百姓”变成“造福自己”,使手中的权力蜕变为“敛财”工具的贪官污吏,王先民的堕落令人叹息。

  大凡贪官都具有侥幸心理。这也是很多贪官从一开始的小错误、小违纪而逐渐发展到大违法、大贪官的重要原因。 王先民的侥幸令人好笑,“当初自认为行受贿是‘一对一’,自己在受贿中遵循‘办成事收钱、办不成退还’的做法,行贿人不会告发,群众和组织也不知情。”王先民在受贿后还设计出“给下属打招呼不违法”、“大家都一样”等种种理由来减少和解脱心理压力。当然,贪官侥幸,还是一个“外衣”,那就是借“人情往来”为自己打掩护。就拿春节拜年来说,无论是一些领导干部还是普通群众,无论是送钱者还是收钱者,“人情往来”成了最大的借口,一些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也会随之下降,而且还心安理得、不以为然。而一旦案发,剥去“人情”外衣,剩下的就是赤裸裸的行贿受贿了。侥幸只能骗自己,掩耳盗铃也只会害了自己。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一些党政一把手,之所以能够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与其权力不受控制、权力监督被搁浅,有着不无重要的关系。“在宕昌,没有人能够监督我这个县委书记,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不了,本县检察机关监督不了,就是上级监督也存在不到位的情况。”王先民无所顾忌地捞钱,除了其自身贪欲滋长、心存侥幸等主观因素外,还有权力缺乏有效监督等客观因素。县委书记作为县委领导集体的“班长”,处于承上启下、指导协调、总揽全局的核心位置,负有重大职责。但是,由于管理体制上存在的职责不清、权责不明的问题,往往造成县委书记过度“集权”。王先民正好钻了这种“集权”的空子,把公共权力当成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上,王先民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大搞“一言堂”,将集体的权力个人化,把本应属于政府的决策权拿到县委来。他这个县委书记拥有极大的权力,是一个标准的“县太爷”。也正是有了这样的权力温床,王先民的专权霸道瞬间增长、迅速膨胀。正是这种缺乏有效监督的权力,使得王先民大权独揽,大小事情都要他拍板,也使得他一步步走向犯罪。王先民的案件再次敲响了警钟:权力监督一刻也不能放松。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按理政府部门、领导干部,行事理政,必须按照一定的规矩、遵循一定的规则,职责分明、权责清楚。但是,现实中,尤其是在“集权”、专权的行政体制下,一些管理部门、职能部门的职权被权力架空,成了某些人为非作歹、胡作非为的“附庸”。比如王先民插手的工程建设领域,在研究论证、审批手续、组织实施、项目监督以及招投标制度不完善等方面的漏洞和问题,为他进行权钱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同时,在金钱万能的“潜规则”下,似乎就没有打不开的“门”。“不跑不送,说啥没用。”“送一千落一万,怎么都合算。”这是到宕昌投资的老板们的口头禅,形象地说明了承揽工程项目过程中的“潜规则”。另外,在干部选任调配等问题上,“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调动”等官场“潜规则”,更使得一些领导干部在敛财的企图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因而,“潜规则”不除,“显规则”难现,腐败的毒瘤也难摘。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心莫贪,贪心必起祸。这是永恒不变的真理。但是,对于贪官而言,这样的教训,常常只有等到东窗事发后,才能醒悟、明白、清楚,并痛哭流涕。在法庭上,王先民说到自己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沦为阶下囚时曾一度哽咽:“最难面对的是来世,难以弥补的是愧疚。我愧对生我养我挂念我嘱我一路走好的父母,愧对爱我靠我把我作为她们精神支柱的妻子女儿。我如今身陷囹圄,度日如年,痛心疾首,追悔莫及!”但是,这一切都为时已晚。(倪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