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县委书记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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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郁瑞
作家张平的《天网》和《法撼汾西》让山西一位叫刘郁瑞的县委书记声名大振并赢得了全国读者的尊敬。如今,这位曾赢得全国"普法先进个人"称号,先后受到中宣部、司法部奖励的县委书记已离退在家并不幸身患重症,但他对党和人民忠诚依旧。他强忍病魔带来的痛苦,用笔记录着自己任职期间的所见
所闻,所思所想,字里行间无不折射着他对党、对祖国和对人民的赤胆忠诚。本刊从中精选出一部分,以飨读者。
做官要做百姓官
这是我早就想说给大家的话。作家张平的《天网》、《法撼汾西》出版以来,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甚至可以说是轰动。这是我事先没有料到的。大家在关注两本书的同时,也关心着我。
期间,我先后收到1500多封信,接了数不清的电话,接待来访者300多人次,接受记者采访包括记者招待会100多人次。大家向我提出的问题是现实的、深刻的;询问的情况是书外的、关切的。总之,感情是真挚的、热烈的、诚恳的,每一封信、每一次电话和来访,都曾使我激动不已。
山东省某县一名乡干部,因买不到书,便从《大众日报》上把连载的《天网》一期不短地裁剪下来,装订得整整齐齐,千里迢迢专程来找我,就为让我在上边签个名。他的淳朴,他的热诚,不允许我有半点的怀疑。想留他吃饭、住宿,他说啥也不肯,搭当天的车返回去了。
1996年春节,我收到从四川、江苏、福建、北京、河南等地寄来的瓜子6份。附信中说从书里得知我戒烟后染上了嗑瓜子的习惯,瓜子虽小,情意深重。没想到细心的朋友们,还特别注意到了这个细节,“千里寄瓜子”,我领了这份心意。
驻守在雪域高原的一名解放军战士在信中说,边疆哨所锻炼出他吃苦耐劳的精神,边防战士的职责,使他练出一身武艺,复员后愿意到我身边工作,保卫我的安全。有两名留学海外的莘莘学子,要我调整好心情,锻炼好身体,不要有后顾之忧,他们学成后愿意为我提供晚年的生活费用。每逢节日,我家的电话很忙,来自省内外、国内外的一声声问候,一声声祝贺,都使我暖流盈身,感激非常。
说心里话,我这个人很矛盾。做为农民的儿子,共产党员,我的向往是能为老百姓办点事,不辜负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没有追求过高官厚禄,更没刻意要当什么“青天”。我一方面认为,“青天”思想是封建残余,它使人们产生一种人身依附关系,使老百姓把自己的命运和希望,寄托在能出个好官身上。这与当今清明社会的发展,同共产党的目标是不相容的。但另一方面认为,共产党的每一个干部在老百姓眼里,都应该是个“清官”,是个“青天”。绝不应成为老百姓唾骂的“昏官”、“赃官”和“狗官”。
我祖籍山西洪洞,世代农民。4岁丧父,39岁就孀居的母亲,凭着她坚韧的意志和能忍能受的性格,把我们拉扯大。虽以糠菜度日,生活艰难,但拼上姐姐、哥哥当文盲当农民,硬是含辛茹苦供我读书。没钱上中学,才上了两级师范。9岁上就提篮卖菜,后来卖过蒸红薯、卖过水果,担煤卖炭,割草喂猪养牛。生活的熏陶,母亲的甘苦,学校的教育,使我从骨子里深深地刻下对穷人、对弱者的同情,对坏人、恶人的憎恨。对本来是好人因为有了钱有了权就变坏的人,更是厌恶和不屑。这成了我的基本的性格和对人对事的本能。
视老百姓为"衣食父母",是我为官的根本观念。这一点始终没有改变和动摇过。我鄙视那些当了个小小"芝麻官",就自称或互称"父母官"的人。觉得他们不但颠倒了关系,还卑微、不自量,甚至是卑鄙,是无耻。吃着老百姓的,喝着老百姓的,穿着老百姓的,怎么头上多了顶顶戴花翎,就要当"民之父母",就成了"衣食父母"和"父母官"呢?
我不能理解的是当了共产党的官,为啥害怕老百姓,为啥嫌恶老百姓。对老百姓摆架子,颐指气使。他们深居简出,不愿意见老百姓。下基层前呼后拥,沿途戒严,警车开道,甚至防暴队护卫。名曰视察,视而不察;形似深入,却入而不深。鲜花锣鼓,夹道欢迎,即笑逐颜开,对这里工作就满意,于是就一切都好了。如遇群众上访,恳求反映情况冤情甚至堵门、拦车,仿佛大敌当前,或驱散、或拖开,这里的工作就算出了大问题。每当及此,下边的官们怎不吓得胆颤心惊,面如土色。以后哪敢再允许此类情况发生呢我们的伟大导师曾谆谆教导,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哪有共产党的干部害怕群众的道理。老百姓也知道见官特别是见大官是要冒风险的。大凡如此,不是有重要情况,就是有极大冤情。倾诉几句,送份材料,认为对你说、送给你顶事,能解决问题。这是老百姓对你的信任,他有什么错呢包拯遇到这种情况,是这样处理的:"半夜三更,大雨倾盆,拦轿告状,必有冤情。"喝令左右:"落轿,听诉。"我们为啥就不这样去想,这样去做呢?
权力是人民给的,官帽却是领导发的。升降荣辱是领导说了算,而不是老百姓说了算。这是问题的实质。
有鉴于此,便有了"约法三章";便有了常委定期轮班接待群众;便有了提前出"布告",定时定点到边远山区接待群众。是有意识地反其道而行之吗不是。是给别人难堪吗不是。是效法封建社会的"青天大老爷",自己要当"青天"吗更不是。只是觉得我们是共产党,执掌一方百姓,应使他们"安居乐业"。"安居"是乐业的前提,"乐业"是"安居"的归宿。作为一级党委和政府,连这一点也做不到,还谈什么改造贫困,发展经济呢?
在我国现行体制中,县委书记是个很重要的角色。党的方针、政策要依托这个环节去落实,许多工作要依托这个环节去具体操作。要抓的事很多,但具体到每个老百姓身上还有他们的大事,比如承包土地、建房子、娶媳妇,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生命财产要有保障等等。这些在他们看来,对他们来说是天大的事。你认为我修路让你方便,让你脱贫致富,这是大事。他认为有人欺侮我,我连日子都无法过,这还不是大事根本的矛盾往往从这里产生。官们眼里的大事,老百姓从来不说是小事。老百姓的大事,官们不仅认为是小事,而且可以说成是"鸡毛蒜皮","陈谷子烂芝麻"。"大事都忙不过来,哪还顾得这些小事"。不接见,是因为忙大事;推和拖,是因为事情小;找多了,斥之为"纠缠",下跪、哭诉、拦驾,那就是"无理取闹","不稳定因素",而要采取必要措施了。甚至当着老百姓的面能说出"我不管"、"我管不了"的话。老百姓咋能不凉心,不绝望呢县委书记绝不仅仅是个具体的人,它是个位子,是个形象。党的方针、国家的政策、法令,老百姓都从县委书记身上看。
说实在的,我绝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县委书记,家有妻儿老少,也具七情六欲。同样在这个社会里生活,一生在党政机关工作,也深谙官场的滋味。我何尝不想仕途顺畅,前程远大呢。何尝不知道惹恼领导,得罪同僚对自己意味着什么。我的至亲挚友曾好心地劝慰告诫说:"所以能为老百姓办点事,是因为有现在这个位子。如果连自己也保护不了,连这个位子也保不住,还能为老百姓办事吗如果有个更高的位子,不就能在更大的范围里为更多的老百姓办事吗"这话说得对,但我怎么也做不到。我总觉得做官是为做事,而不能做事是为了做官。做官不做事,做一点事就是为了做更大的官,我是不会取的。
你要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吗一边是基层组织的书记,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强占集体和群众的财产,凌辱群众的人格,践踏公民的权利。一边是受欺压的百姓,家破人亡的孤老,他们只求有个安生日子过而不能。这样的现状摆着不去抓,还说什么党建呢是维护党纪国法,维护党的威望和形象呢还是迁就放纵同僚,照顾后台的面子呢泾渭分明,我必须做出选择。
你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搞普及法律常识,用法律规范干部群众的行为吗一边是法盲遍地,因不懂法而犯法,甚至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一边是执法犯法,以权代法,以言代法,徇情枉法,贪赃卖法。执法者自己不学法、不懂法,还怕老百姓懂法。"干部学法是为了执法,群众学法是为了守法"。百姓犯法是一人,执法者犯法是一片。要抓就得抓执法者犯法。而我们的现行法律中,还没有这方面的法律。如果不拿出共产党的"杀手锏",打出党委这块金字招牌,还有谁能管得了这些天不怕地不怕的人。抓不抓,敢不敢抓,同样要做出选择……
还有那场官司,事先曾有人找我,说事情都是真实的,但作家有些地方用词不当。只是状告张平,绝对不牵涉你刘书记。欺骗干部签名也是说此事绝对同刘书记无关就这绝大多数还是代签的。官司打起来了,一边是有组织、有领导、有财政拨款,有工作班子,有大人物支持,有雇用媒体的强大的原告集团;一边是身单力薄,靠稿费养家糊口,正在创作《孤儿泪》毫无准备的但敢于直面现实,敢于为老百姓说话的年轻正直的张平。我要不要站出来,要不要揭露真相,要不要维护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必须做出选择。
所有这些,我必须也只能是毫不含糊地、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后者。
接踵而来的就是因"工作需要"我被免职调离,在家"待业"14个月,被"平行位移"安排到地区商业局。1997年初,以"档案年龄"到龄退下。我要欣慰地告诉朋友们,这个商业局长我还真当得不错。虽然不懂业务,却正好抓了商业改革。有关国有商业改革的论文还拿了全国优秀论文奖。退下来之后,门庭虽冷,倒有了难得的清静,车马稀疏,免去了许多庸俗的应酬。有这么多朋友关心着我,我心情坦荡,活得潇洒,自然无怨无悔"
王子"犯法应与"庶民"同罪
不知从哪朝哪代开始,就提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想提出这个口号的背景,是针对"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而出现的法律不平等。达官贵人、公子王孙犯了法,或以权枉法,或以钱买法,或徇私枉法,都可不受法律的制裁。而庶民百姓犯了法,则要杀一儆百,以律行事。这样就出现了庶民百姓要求"法律公平"、"法律公正"的呼喊。口号中为啥特别提出"王子"呢因为王子不怕犯法,倚仗其父的权势、凭借其父的钱财,犯了法也治不了罪。他们就目无法律,无视法律,可以任意犯罪。这是说的过去,说的封建社会。在当今的共和国里,社会主义制度下,当然应该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应出现"王子"与庶民犯法不同罪的事情。即使有也是"极个别的现象","十个指头和一个指头"的问题,无损大局。真要如此,就该谢天谢地了。
我说的事情可不是古代,也不是现在,它是发生在公元1983年全国第一次"严打"的时候。
在洪洞县工作时,我是三把手,坚持日常工作,不曾介入严打。战役还未结束,调汾西县主持工作,自然成了总指挥。上任伊始了解和掌握战役发展情况,即成了重中之重的事了。
据副总指挥---公检法三长汇报,汾西县的严打战役进展顺利。该杀的杀了,该判刑的判刑了,已经胜利结束。正在总结经验,休整队伍,听候第二战役命令下达。
谁料汇报会刚结束,当晚就有人反映,还有一个团伙案未判,在那里拖着。罪犯是原人武部部长、县委书记的儿子,人大主任的儿子,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儿子,法院副院长的儿子,法院办公室副主任的儿子,畜牧局副局长的儿子。据反映者称,这是一个流氓团伙,长期横行县城,偷鸡摸狗,强奸良家女子,无恶不作,没人敢惹。这几个"衙内",看中哪个女子,晚上哄骗到他们父母的办公室里,施行强奸、轮奸。反映者给我讲了两件事:一次在电影院看中城边村里的一个女子,诱骗到一个"衙内"父亲的办公室。威逼着给他们洗衣服,他们在一旁打麻将。等这女子把衣服洗完了,经他们检查确实洗干净了,才施行轮奸。末了还得答应过三天再来,不然爷们儿炸了你全家。又一次把一个女子骗到经委办公楼上,"衙内"们发现是个处女,在谁先奸谁后奸的问题上发生了争执。有人提议先打架,按照打架的胜负排顺序;有人提议打扑克"坐皇上",谁当了"皇上"谁先干,谁当了"奴隶"谁最后。经过争论同意了后一个办法。于是就逼着这个女子脱光了衣服睡在床上,"衙内"就在此女的肚子上打开了扑克。等决出"皇上"和"奴隶",才依次轮奸了这个女子。
真是"天高皇帝远,深山出怪事"。这样的奇闻,我还从未听过。听了咋能叫人不气愤呢我问这样的坏蛋抓了没有他说"严打"开始,势头威猛,倒是抓起来了,就是至今判不了。我问为啥不判他说人家的老子都是头头,早就吃透了共产党的政策。什么事也是开始紧,后来慢慢就松了。像这样的强奸轮奸团伙,严打开始是要杀头的,现在不至于了吧。再拖一拖,不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啦。说不定还拖得没事了呢?
一个只有12万人口的山区小县,县委书记、人大主任可谓大官也。副检察长、副院长亦可谓实权人物也。一上任就让我碰上这么个咬手的问题,也可真算"时运不顺,风云来得骤"了。这样的一个小县,"放一个屁臭半城",出了这个案子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人人关注"。假如我视而不见,也拖着不判,广大人民群众会如何看我呢如何看共产党呢?在这件事面前无所作为,那简直就是同流合污。
我下决心要抓这个案子,又告诫自己要慎重行事。
找来公安局长询问案情。公安局长说案件已侦察终结,事实清楚,证据齐全,早已移送检察院。
找来检察长询问起诉情况,检察公证已经起诉法院,等候开庭。看来问题的关键是在县法院了。法院为啥不开庭审理,这里边有什么原因,一定得弄清楚。
法院院长是本地人,刚来接触过一次。他年纪大了,脑子不太清楚。一个问题颠来倒去连他自己也不知说的是啥。一个副院长因儿子在案不能问,便叫来另一个副院长。此人系洪洞人,前几年部队转业,叫他比较合适。问到此案时,他无可奈何地说:"本来这个案子早该判了,县委领导的意见让往后放放,现在原告撤诉了,被告翻了供,按照法律程序无法判决。"
"原告为啥撤诉"
"不知道。"
"被告什么时候翻供的。"
"原告撤诉后,差不了几天。"
"监所内和监所外有无串通"
"这就很难说了。罪犯的父亲都是领导干部,这里关系错综复杂。现在尚无串供事实,但又不能排除串供。对原告一撤诉,被告就立即翻供。我也有怀疑。"
"原告现在什么地方"
"她们是附近村里的农民。原来按流氓团伙把她们也拘审了。后来把问题交待清了。领导说她们是受害者,就放回去了。"
这就日怪了。两个农村女孩子,遭受了流氓的欺凌,应该说是受害者。案卷里明明写着她们多次被强奸、轮奸,这又是咋回事呢农民的女儿惹不起当官的儿子,平民百姓不敢得罪无恶不作的流氓,这倒情有可通。但惹不起总怕得起呀,惹不起总躲得起呀。咋就能让人家强奸、轮奸多次呢而且有材料表明,叫啥时来就啥时来,还主动送上门呢?这样简单地把她们定为受害者,看来是不大合适的。那么既然不是受害者,就是同流者,合污者,鬼混者。拘审她们又是应该的。为什么拘审后交代了犯罪事实,又作为受害者释放了呢既然是受害者,揭发了流氓的罪行,应希望法律严办流氓,为啥又撤诉了呢而且说原来交待的材料是逼出来的,咋根本就没有那回事。她们对其中的一些流氓连认识都不认识。这些问题明摆着的不能自圆其说。看来问题就出在释放"受害者"身上。
在"严打总指挥部"会议上,在成绩讲够,经验说透之后,轮到讲存在问题的时候,都没有一个人说话。沉默了好半天,法院院长才说:"还有一个未判,原告撤诉不告了,被告翻供了,说原来就没有那回事。按照法律这种案子不能判。现在已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不放人就违法,违了法谁负责。要放人得领导签字,今天定一下这个问题。"
围绕这个问题展开了一场激烈争论,争过来吵过去,最后统一意见定这两个女人不是受害者,也不是同伙,而是害人者。既然是害人者,就该重新拘审,从重处理。当即决定由公安局执行。
第二天上午10点钟,局长来说,两个女人都跑了,一个也没抓住。我问啥时去抓的,他说今天8点上班以后派人,到村里是9点多了。
这又是一件怪事,昨天下午定的抓人,作为局长不是接到命令火速出击,而是等到今天上班以后才派人。天下哪有这种事,哪有这样的公安局。她们不跑才怪哩。我这样想,当时并没有这样指责他们,只是以总指挥的身份下达命令:"限期追捕归案"。
原来会议之后当晚要抓捕两个女人的消息即传遍县城。有人连夜给她们通了信,还有人送了粮票,送了钱。并说翻过来了,抓住了可不得了。她们哪有不跑之理。当然这是后来才知道的。
听说要抓捕两个女子,"翻过来了"的舆论越造越大。这时我收到的信件就更多了,而且内容几乎是"一边倒"。指责的,臭骂的,讽刺的一下全来了。有的说原来听你讲的还像个共产党,原来你也是个"错官"。更有的说:"听说你小时候家里很穷,卖过红薯,你这样不为民作主,还是回家干你的老本行去吧"反正是什么难听的话都来了。
人大主任同我是老熟人,大跃进时汾西县同洪洞赵县合并大县时,他是团县委书记,同我在一个大锅里吃过南瓜。因为他有病,来汾西后我第一个到家里看望了他。这时他来找我,说他的儿子是同其中一个女人订了婚,这属于恋爱中间发生的问题,不触犯法律,要我考虑这个情节。我感到很奇怪,问他啥时订的婚,他说给别人说是早订了的,给你说就是最近。我说你怎么老糊涂了,咋能干这事。他说就是为了孩子没事,只要孩子过了这一关,咱就把她扔了,哪能要这样的烂女人做媳妇。说实话这样做也是替你找个台阶下。让你有话可说。因为我们是老关系,怕别人说你包庇我的儿子。他这话噎得我半天喘不过气来。人都在变啊,没想到当年英俊潇洒的团县委书记、如今的县人大主任,正县级,人格人法却堕落到如此地步。
临出门他不阴不阳撂下了一句话:"书记老弟,你大权在握,就看你的了。这地方复杂呀"笑了一下,突然又变得说不来的那种严肃,拉开门走了。
夜已深了,又有人敲门,进来的是原人武部部长,他在两个县任过县委书记。现在已经退下来。刚进门还未来得及招呼,他就说开了:"书记同志哪,本不该深夜打扰,白天人多不太方便,没有办法呀。你是洪洞人,我呢,河北的。外乡人在这地方不好呆呀。我当县委书记时,也是白天黑夜被人围着。你知道那里头有我的小子。我可不是找你求情的,只要实事求是,公正对待就行了。要欺侮咱外地人,欺侮咱当兵的,那不成。咱是下台干部,可咱人武部孬好也是个部门呀。要是'支左'那会儿,他小子们敢"
我听着听着就发现他有点盛气凌人,不可一世。儿子的事情,是个法律问题。敢与不敢,由不得你,也由不得我呵
临走时也撂下句话:"这事儿全托你了,你看着办吧。只要不被那些狗日的胡弄了就行。"
这天我睡得很晚,躺下来也没睡着。刚睡了一下,就有人敲门了。
两个逃跑的女人,一星期后在临汾抓住了一个;十天后又在太原抓回了一个。公安局长问我:"咱县小监所也小,没有女监,两个女子往哪里放。"话说得确实使我恼火。监所不大是事实,但一个县从来就没押过女犯,鬼也不信。但这火我还是压住了,没有发作出来。心想,此案所以到了这种地步,就是他动用各种关系内外串了供造成的。我要是让你随便找个地方,不又给你们留下串供的机会了。你用没有女监刁难我,我怕你们再串供,正中我的下怀。我没有回答他,却抓起电话摇通了洪洞县公安局。郭局长满口答应帮这个忙。我对汾西公安局长说:立即送到洪洞看守所寄押。我指名公安、检察、法院各抽一人,组成一个小组,连夜突审。审问时要三人都在场,缺一人不能审问,寄押期间任何人不能单独会见。审问结果由三人签字后直接送我。
审问笔录送来了,看了后真叫人大吃一惊。我原来只想到两个女子翻供肯定有问题,但万万没有想到这些身居要职的官们,这些执掌法律大权的人物,为了袒护犯法的儿子,竟然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真是胆大包天,能坏到如此地步。
据一个女子交待:她从公安局回到家里的当天晚上,副检察长派一个曾在法院工作过的人去她家。对她父亲说,你女儿这回可给你惹下大乱子了。一下招出来那么多人,都是县里有头有脸的人家的儿子。要知道说成强奸、轮奸,这是要掉脑袋的事呵如果人家儿子因为你的女儿真的掉了脑袋,这就结下大仇了,日后咋能放过你。老检察长年纪大了,眼看就要离休。副字马上就变成正字了。你呢农民还是农民。人生在世谁知道啥时候碰个什么事儿呢?一旦咱家有了个事儿,还用作恶报复你?不替你说话就够你吃喝了。某检察长说了,那么多孩子哩,只要说和他的孩子没有事儿,一切都好说。
那人走后他父母就要她翻供。她说已经在材料上签了字,她父亲就骂她打她,并逼着让喝农药,还要用绳子勒死她。
第二天又来了个女干部,是她嫂子的拐弯亲戚,要单独跟她坐坐。这个女干部说,某检察长说了,只要把说他儿子的事推翻了,事情过去后保证给她张城市户口还保证能给她安排个好工作。
后来又来了几个人,有为人大主任儿子说的,有为法院副院长儿子说的,反正话不一样,内容都差不多,都是让推翻自己儿子的事。
另一个女子交代说:她回到家里没几天,人大主任托他父亲认识的一个干部来家提亲。说孩子们年轻不懂事,弄下了这事,闹得两家的大人脸上都不好看。现在既然生米已做成熟饭,某主任的意思干脆叫两个孩子订了亲。把日子说得靠前点。这不就成了恋爱中发生的事吗这事也不说对,但至少不犯法。他父亲正为这事生气,虽然当了个受害者,放回来了。但这种事情,受害不受害,以后谁还要你呢现在人家上门提亲,咱还有什么说头。就同意了。最后人家还放下200块钱,算是订婚礼,说等风不紧了再请客。
结果两个女子碰了下头,各自诉说了情况,便统一口径,联名翻供,把原来交代的材料全推翻了。
当问到她们逃跑的情况时,她们说那天晚上有人给她们通信儿,说翻了,明天早上要抓她们,要她们出去躲一阵。某主任让送信人捎来100元钱和60斤粮票;某检察长不仅通了信,给了钱,还提供了去处。
我让把审问笔录复制了一份锁入我的抽屉,原件存入卷中。安排三人小组保密,不准外传。
按说这些人的活动,已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其本身已经触犯了法律,构成了包庇罪和袒护罪。将他们绳之以法,是完全够格的了。但我考虑到亲生儿子犯罪,爹娘老子为其开脱、活动,是情理之中的事,这是人的天性。至于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权当他们没有掌握好分寸或对法律不熟,先作错误看待。也考虑到处理了儿子,再治老子的罪,一下就是一大片。而且一下处理这么多显要人物,对稳定大局,开展工作绝对不利。但这有个限度,那就是儿子非判不行,看老子跳不跳出来。如果不跳出来,事后批评、教育算了。如果谁敢跳出来,那就按律行事,绝不手软。打定这个主意,我便召集了"严打"总指挥部会议。全体常委都参加。开庭前两天的晚上,县长老王电话里说,临汾来了两个律师,同他是熟人,让给我传个话。他们看了案卷,调查了被告,说这案子开庭有问题。一旦开庭让律师把检察院辩住了,怕不好下台。并说人家律师也是好心,怕我刚来不久,出了这样的问题,以后不好工作。我让王县长代我谢谢那两位律师的关照。他们受人聘请,应在法庭上依法辩护。并转告我对律师辩护的看法。律师在法庭上看来是为当事人辩护,实际是为法律辩护。只有通过律师的辩护,才能使法律更加公正。请他们不要受任何影响,尽可能施展他们的辩才。最后让他送走律师后,来我办公室一趟。
王县长比我还迟来两个月,一来就忙上了全县的经济工作。这些事情我没有怎么打扰他,怕分散他的精力。等他来了,我让他看了锁在我抽屉里的材料。他大吃一惊,这个从地区水利局下来的业务干部,平时内秀得像个大姑娘,这回竟然拍案而起,说这伙王八蛋,坏透了,坏透了。怎么能干出这种卑鄙事来。王县长说他放心了,还说该把这伙坏蛋好好整整,我讲出了我的本意,他也表示同意。而且说你越不公开,他们心里越发毛,以后敢捣蛋,新老账一起算。我请他如有兴趣,同我一起去听审,轻松一下脑子。他说有几件事正咬手着哩,他不去了。
开庭这天人来得很多,法庭里坐不下,外边还站了不少人,听着喇叭。我去了坐在旁听席的后边。法庭调查时,几个罪犯全都对此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怪不怪呢一点也不怪,这是预料之中的事。律师前天去监所接触他们时,一个个对所犯罪行矢口否认。怎么今天就供认不讳了呢这就是本县的县情嘛。"严打"指挥部开会的消息,是通过他们的渠道传了进去,他们再要顽抗岂不成了怪事。那他们的老子在汾西这么多年的官儿不白当了。
可怜的是那两位远道而来的律师,他们翻阅了案卷,调查了罪犯,查阅了法律依据,辛辛苦苦写好的辩护词,被罪犯们问一声答一声"是",搞得一句也没用了。临到法庭辩论时,审判长宣布由被告的律师开始辩护。其中一位律师站起来说:"被告×××等,对律师隐瞒案情,不讲真话,本律师拒绝为他们辩护。"说罢夹起公文包,拂袖而去。另一位律师亦说:"律师辩护的依据是案情,是事实,是法律。被告给律师说了假话,本律师无法对他辩护。"说完也退了席。两位律师的表现,引起了阵阵掌声。他们路过我的座位时,看得出他们很不是滋味。我马上告诉坐在身旁的通讯员,让他把两位律师护送到王县长家里,告诉王县长要注意他们的安全。
不是我自吹料事如神,而是对这些人太了解了。果然不出所料,宣判后那位副检察长大发雷霆之怒,痛骂两位律师:"老子花了一百多块钱,雇你们来辩护,你们连个屁都没放就滚蛋了。老子的钱是好挣的。一定得叫你怎么吃进去,怎么吐出来。"他打发人去车站找人,班车已经开走。亲自带人坐吉普车去追,追了二十里地拦车检查,车上没有,又追到招待所去查。岂知王县长接到我的话,早用他的车把两位律师送到临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