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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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年)的通知

时间: 2008-8-12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文号: 锡政发〔2008〕125号 制发机关: 成文日期: 2008-5-9 文件类别: 城市建设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九日

  无锡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

  (2008—2010年)

  建设健康城市是世界卫生组织面对城市化问题给人类健康带来严峻挑战而倡导的一项全球性战略行动。目的是在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等各方面,全面坚持以人的健康为中心,采取综合措施,并通过广泛社会协作、市民参与,用更多的方式方法来解决健康问题。

  当前,随着无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疾病谱已发生了根本转变,但市民的卫生意识、生活行为方式和环境改善还相对滞后,影响了市民健康,制约了城市可持续发展。因此,建设健康城市,促进社会健康、环境健康和人群健康,是提高市民健康素质和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举措。现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建设健康城市的标准和条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无锡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08年—2010年)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本市“一当好、三争创”总目标,按照“以人为本、突出健康,确定重点、科学规划,循序推进”的原则,通过政府组织、部门共建、全民参与,到2010年,全市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社会更加安定和谐,市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建设健康城市综合水平全省领先,争取列入省级健康城市试点,力争跨入全国健康城市行列。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营造健康环境

  1.大力推进城市建设。加强城市整体性规划,各功能区布局合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居民住房状况,建立多途径、多层次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加快实施老新村和危旧房的改造。大力发展城市公交事业,建立高效交通管理系统,确保公共交通安全和市民出行方便。

  2.积极保护生态环境。实施铁腕治污,依法整治各类环境污染,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开展植树增绿活动,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全市水、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3.依法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整顿市容秩序,美化市容环境,提高环卫保洁质量和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健全城市防灾、减灾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推进公共场所禁控烟工作,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加强家禽、家畜、犬类以及各类宠物饲养管理,预防和控制动物源性疾病。

  4.推进新农村建设。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和卫生镇村创建活动。

  (二)保障健康饮食

  1.实施健康食品工程。逐步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市场准入,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定期发布制度。扩大各类无公害、绿色、有机农副产品生产基地,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农产品农药残留量。完善市食品卫生安全检测中心建设,逐步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检测覆盖率,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加强食品卫生的监督执法,完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食物中毒预防措施。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调查处理机制。

  2.保障饮水卫生安全。加强太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长江第二水源引水工程建设步伐。严格自来水和成品水制水生产管理和质量监督,供水水质合格率全面达标。加强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清洗消毒制度,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完善城市供水设施,建立城市供水保障应急系统,实现农村自来水全覆盖。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

  (三)完善健康服务

  1.构建三大体系和四大网络。按照《无锡卫生十一五发展规划》,建设层次分明的医疗保健服务新体系、结构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新体系、执法有力的卫生监督执法新体系。以市民健康信息系统为主体,建设和完善高效快速的院前医疗救治网络、具有“六位一体”功能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一网多用的卫生信息管理服务网络、以市属医院为重点的医疗服务网络。

  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组建应急反应队伍,落实应急物资储备,畅通应急信息报告,确保应急反应迅速灵敏、处置得当、保障有力。

  3.加快医疗卫生机构现代化建设。顺应城市化发展要求,合理规划和配置全市卫生资源。实施新一轮“名医、名科、名院”发展战略,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服务行为,打造服务品牌,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

  4.完善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机制。通过城镇居民、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全覆盖,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医疗服务”,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强慈善医疗机构建设,健全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机制。

  5.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实施《无锡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2006—2010年)》,利用各种载体,传播健康理念,倡导健康行为。探索、研究非医疗因素对市民身心健康的影响。

  6.弘扬健康文化。开展专家健康讲坛栏目,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加强文物保护,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打造健康社区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建设健康社区组织领导机构,制订健康政策,健全工作网络,成立志愿者队伍,建立多部门合作的长效工作机制。

  2.健全社区服务。按照“六位一体”的要求,全面实施社区卫生服务。进一步完善劳动就业、教育培训、养老托幼、文体休闲等服务项目。加强健康教育,宣传科学的健康理念。配套人性化的健康设施,倡导绿色环保生活。

  3.实施健康促进项目。开展社区诊断和基线调查工作,针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问题,制定综合性干预方案,并落实推进措施,开展效果评估。

  4.开展平安、文明创建。建立社区安全防控机制,有效疏导和化解民间纠纷,积极倡导和谐友善的邻里关系,开展丰富的社区文化活动,传承至德文化,弘扬无锡城市精神。

  (五)培育健康人群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积极倡导婚前体检,完善生殖健康服务,普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知识。降低出生缺陷,控制儿童伤残率。

  2.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营造健康、益智的校园环境,开展学生心理咨询,保障学生膳食营养平衡,加强体育锻炼,提高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

  3.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加强全民健身场地(点)与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地推广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开展体质监测,引导市民掌握科学的锻炼方法并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提高体育人口比例和市民身体素质。

  4.实施健康干预。普及健康知识、推广健康文化、提高健康意识,改变市民滥用药物、烟酒过度和不良饮食习惯,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在重点场所、重点人群中开展预防重大疾病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防控职业场所各种危害因素。

  5.弘扬红十字精神。实施急救基本技能培训计划,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和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倡导市民无偿献血。

  三、实施步骤

  本行动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8年):建立工作网络,健全工作机制,下达工作计划。在市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指导下,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做好本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开展社区、学校、企业三种健康场所示范点建设。争取加入省试点城市行列。

  第二阶段(2009年):开展系列特色活动,全面推开健康场所建设,对照建设健康城市指标体系,进行中期评估和督导,针对薄弱环节,抓住突出问题,研究并实施解决办法,把各项工作全面引向深入。开展国内外交流,争取与世界卫生组织的项目合作。

  第三阶段(2010年):全面落实完成本计划各项指标体系,在各地、各部门自评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咨询指导委员会进行全面评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新一轮健康城市指标体系,为下一轮建设健康城市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1.为加强对建设健康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无锡市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市(县)、区政府和市有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部门联席会议,研究推进工作。

  2.无锡市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咨询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市卫生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兼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计划、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专家咨询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评估全市建设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负责日常沟通协调工作。

  3.建设健康城市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地、各部门要把建设健康城市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评估督导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加大财政投入,实施专项管理

  1.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建设健康城市的财政保障机制。各级财政要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任务,将建设健康城市所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预算内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对健康促进和干预推行项目化管理,建立项目进度与成效评估、资金核拨相统一的管理机制,力争资金效益最大化。

  2.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重点扶持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健康城市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途径和机制。

  (三)部门城乡联动,科学规范运作

  1.分工合作,城乡联动。各市(县)、区和有关责任部门根据指标要求,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将日常工作与建设健康城市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各部门公共资源的整合和优化,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坚持城乡联动,加快新农村建设。江阴、宜兴同步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努力形成健康城市群。

  2.规范运作,有序推进。各地、各部门要注重建设工作的规划性和科学性,严格按照目标要求,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实施,定期评估,稳步推进。要通过开展各项交流活动,认真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借助项目合作,努力拓宽国际、国内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城市对外影响力。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及户外广告等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开展建设健康城市宣传教育工作,让健康的生活行为与生活方式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要下移工作重心,将建设健康城市的工作重点放到社区,大力开展社区健康场所建设,广泛发动市民群众参与有关健康城市建设的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积极主动参与健康城市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无锡市建设健康城市指标体系(2008—2010年)

  2.无锡市建设健康城市部门职责分工

  附件1:无锡市建设健康城市指标体系(2008—2010年)略

  附件2:

  无锡市建设健康城市部门职责分工

  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1.建立本地区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保证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办公设备能适应工作需要。

  2.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建设健康城市规划和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建设健康城市活动。

  3.积极开展健康城市项目建设,总结、推广健康城市项目试点经验。

  二、卫生部门(健康办、爱卫办)

  1.负责建设健康城市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落实资金管理,组织培训、宣传和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2.开展社会卫生管理,组织对健康城市试点项目进行指导、评估工作。

  3.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4.严格执行卫生法律法规,严查无证从事饮食服务的违法行为。落实传染病、职业病、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防治措施,预防、控制重大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5.广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行为方式。

  6.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完善对特困人群的医疗优惠政策。

  7.有计划地开展危害人民健康的主要疾病如慢性病、精神病等防治工作,努力降低各类疾病的发病率、死亡率和致残率。

  8.做好婚前、孕前、孕期卫生知识教育,开展妇幼、生殖保健工作,做好出生人口缺陷监测。

  9.发动群众讲究卫生,科学除害。

  10.推动行业卫生管理。组织各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健康体系建设的指导和评估。

  三、财政部门

  1.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加大卫生事业经费投入。

  2.落实建设健康城市工作专项经费,加强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3.研究卫生经费的合理分配,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公共卫生、基层卫生建设的财政投入。

  四、规划、统计部门

  1.科学规划,依法管理。

  2.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完善住宅小区配套设施,为老年人、儿童、残疾人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预留足够社区卫生服务和体育活动场所、绿化和停车场等用地。

  3.指导、开展有关指标的调查、统计,提供综合指标相关数据。

  五、建设、园林、城管、市政公用部门

  1.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市路网建设,配套完善城市垃圾、粪便、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

  2.加快城市绿化工作,逐年增加绿化面积,提高绿化生态效果。

  3.加强城市管理,取缔违章占道经营,治理违法建筑,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整治市容市貌,市容市貌整洁、优美、亮化。

  4.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日产日清工作。

  5.加强自来水管理,保证安全卫生供水。

  六、发改委

  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注重卫生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确保健康城市规划目标的实现。

  七、人口计生委

  1.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3.抓好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4.实施《无锡市生殖健康/家庭保健行动计划》,提高育龄人群生殖健康和家庭保健水平。

  八、房管部门

  1.加强直管公有房屋修缮管理,努力改善住房条件,保证住房安全。

  2.加强物业管理规范化服务,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优美、卫生整洁。

  3.指导、监督住宅二次供水水箱的清洗消毒工作。

  九、公安、司法部门

  1.扎实推进文明交通,强化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良好秩序,有效控制交通事故。

  2.加强车辆管理,规范停车场管理。

  3.进一步加强应急反应机制建设,努力提高对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事件的快速反应处置能力。

  4.强化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查处打击“黄赌毒”及刑事犯罪案件,有效净化社会环境,维护良好治安秩序。

  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法制意识,强化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

  十、环保部门

  1.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快生态示范区建设步伐,全面提高环境质量。

  2.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3.做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4.配合做好市区化工企业和其它重污染企业的搬迁改造工作,加大对“三产”污染的监管力度。

  十一、交通部门

  1.优先发展城市交通,方便市民出行。

  2.抓好公交、车站、码头的建设和管理,搞好窗口单位卫生。

  十二、经贸、安监、劳动和社保部门

  1.督促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改善劳动环境,落实劳动保护措施,重视劳动卫生及女工保健。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监督检查,减少生产伤残死亡事故。

  3.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就业范围,积极推行职工失业、养老、工伤、生育、医疗保险。

  4.加快推进市区化工企业和其他重污染企业“退城进园”工作。

  十三、教育部门

  1.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市民文化知识水平。

  2.加强学生饮食、饮水等卫生管理,创造优美、卫生、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3.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

  4.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开展口腔、眼等保健,注重学生缺陷的矫治和疾病的防治。降低中、小学生常见病发病率。重视学生的心理卫生,开展心理咨询活动。杜绝学生吸烟、吸毒等不健康和违法行为。

  5.开展法律法规教育、社会公德教育、预防性病和艾滋病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德、智、体健康发展。

  十四、宣传、文广新、体育、科技部门

  1.协调报社、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等媒体,利用各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向群众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宣传健康城市,促进人人参与。

  2.弘扬健康文化,加强文物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设专家健康讲坛栏目,开展文娱活动,赋健康于文娱中,丰富市民文化生活,促进市民身心健康。

  3.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强全民健康体质,推进体质监测网络建设与监测工作。

  4.开展科普宣传,推动科技创新,推广科技成果。

  十五、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1.依法开展与协助开展食品、药品等相关专项执法行动。

  2.加强市场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严格食品产、供、运、销等环节的卫生安全管理。

  3.打击违法行为,联合有关部门取缔无照商贩和非法加工点。

  4.市区杜绝户外烟草广告。

  十六、农林、水利部门

  1.建立无公害蔬菜、副食品生产基地,最大限度提供无公害农副产品。

  2.保护水资源,合理利用水资源。

  3.积极开展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

  十七、民政部门(市老龄委办公室)、残联

  1.发展社区服务,为儿童、老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社会福利服务。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保健、“三无”精神病人管理、残疾人就业创业等工作。

  3.丰富老年人生活,强化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十八、文明办

  1.宣传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开展英雄模范事迹的宣传活动。

  2.组织开展行业、单位、社区、村镇等精神文明创建评选活动。

  3.广泛开展新市民的教育、培训。

  十九、工会、妇联、共青团、红十字会等团体

  1.组织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学生、妇女积极参加建设健康城市,开展志愿者活动。

  2.教育引导本组织成员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提高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

  3.依法维护职工安全卫生生产的权益,加强女职工特殊权益和劳动保护规定的落实。

  4.开展救护培训、人道救助、扶危济贫等活动。

责编:无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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