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渔港投入及管理情况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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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渔港投入及管理情况的调查 2004-06-06   [来源]   渔港是各类机动渔船从事海洋渔业生产所依托的停泊场所,是大连市渔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搞好大连渔港建设,切实改善大连市渔业生产条件,通过调查,本文针对全市渔港及其投入管理情况的现状提出几点建议。
一、大连市渔港基本情况
2002年末,全市拥有各类渔港211座,大部分分布在各区、市、县。大连市渔港按停泊渔船数量、吞吐能力、发展前景等情况分为中心渔港、国家一级渔港、国家二级渔港、国家三级及三级以下渔港。倘若按照服务功能可分为四种情况:一是以渔业生产为主体的专业型渔港,这部分渔港功能相对比较齐全,港内设置水产品加工、冷库、船舶维修以及渔需物资供应等设施,如董砣子渔港、棉花岛渔港、龙王塘渔港、老虎滩渔港等9座渔港。二是以水产品交易为主体的贸易型渔港,这类渔港只具备较少的配套设施,仅做为水产品交易场所,这类渔港占大连市渔港的一半以上,如皮口渔港、棉花岛渔港、黑嘴子渔港等。三是群众性避风自然渔港,这种渔港只提供渔船停泊和卸货。四是休闲综合性渔港,此渔港是以渔业为主,商贸、客运、旅游等为辅的渔港,如金石滩渔港。
全市各类渔港的防波堤总长18518米,护岸总长度21705米,渔港码头总长度14519延长米, 平均每艘船所拥有的码头岸线长度为0.63米,低于国家规定的每艘渔船拥有1米码头岸线的标准。全市渔港内有水产品加工及修船厂71个,航标灯27座,港口吞吐量399.3万吨。渔港水域总面积为8725.8万平方米,陆域总面积为770.4万平方米。
大连市渔港从目前状况看,按照国家规定的渔港建设标准尚有很大差距:
1、中心渔港。按国家要求,中心渔港年渔获卸港量在8万吨以上,年满足800艘以上大、中、小型渔船停泊、避风和补给,水陆域面积分别达40-50万平方米和20万平方米以上,渔用岸线1000米以上,码头长度不少于600米,码头前沿陆域纵深不少于100米,渔港防灾减灾能力达到五十年一遇以上,具有吸纳一定数量转港转业渔民能力的标准。目前,比照国家标准, 大连市中心渔港处于一般状况的有两座,即东獐子渔港、董砣子渔港;处于较差状况的有一座,即老虎滩渔港;渔港状况极差的是将军石渔港。
2、国家一级渔港。按国家标准,一级渔港年渔获卸港量在4吨以上,可满足600艘以上大、中、小型渔船停泊、避风和补给,水、陆面积分别达30-40万平方米和10万平方米以上,渔用岸线800米以上,码头岸线长度不少于400米, 渔港防灾减灾能力达到五十年一遇以上,具有吸纳一定数量转港转业渔民能力的标准。目前, 比照国家标准,大连市一级渔港处于一般状况的有6座;处于较差的有2座;很差的有2座。
3、国家二级渔港。按照国家标准,国家二级渔港年渔获卸港量在2吨以上,主要满足当地渔船停泊、避风、补给需要,能容纳渔船在200艘以上,具有一定的水、陆面积,岸线长度能达到一定标准。经普查,大连市二级渔港有80%以上达不到标准,处于较差的状况;仅有20%的渔港处于一般的状况。
4、国家三级及三级以下渔港。按国家标 准,三级渔港能满足当地渔船停泊补给需要,能容纳一定的渔船停泊,有一定的岸线、码头和水域规模,年卸港量达到一定的规模。大连市三级渔港状况都很差。
二、渔港建设及维修资金投入情况
据统计,从2000年至2002年,全市用于渔港建设共投入资金2.2亿元。其中,国家投资1330万元,包括280万元的国家基建投资和1050万元的渔港建设费投资,占总投入总额的6%;集体投资3467.6万元,占总投资的15.6%;村自筹11152万元,占总投资50%;个人投资21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银行贷款4080万元,占总投资18.4%。可以看出乡、村两级自筹资金占比重较大,达65%。
三、渔港建设及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渔港建设和维修资金严重短缺,缺乏固定的资金来源渠道。据专家测算,大连市各级渔港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总投资需要11.7 亿元。从大连市近几年渔港投入看,渔港建设资金缺口很大。自1999年以来,国家用于渔港建设资金唯一来源就是渔港监督部门征收的渔业建设费,全市每年可征收的渔业建设费近1000万元,按规定可将其中的52%用于渔港建设和维修,即每年可用于渔港建设的资金应达到500万元左右,鉴于各地实际,这部分资金未能真正落实到位。据统计,2000年至2002年,全市渔业建设费用于渔港建设维修的资金三年累计为1050.2万元,平均每年实际投入资金350万元。
(二)渔港水工工程老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大连市现有的群众渔港中,60%是六、七十年代木帆船装机改造期间土法上马形成的简易渔港。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初,国家和地方两级配套投资改、扩建了近10余座群众渔港。 以后,这些渔港基本没有按规定得以维修、保养。尽管近几年投入部分渔港建设资金,但远远不能满足全市渔港建设资金需求。据调查,大连市50%的渔港防波堤和突堤码头下沉、变形或严重破损;80%的渔港近15年没有进行清淤;95%的渔港航标及排污设施不配套,不齐全,这种工程老化,缺乏维护的情况直接影响了渔港在渔业生产中功能的发挥。
(三)渔港陆域设施简陋、港口效率较低。 海洋捕捞业易受汛期影响,渔船进出港具有季节性、集中性和渔获物易腐性之特点,渔港需具有较高性能,方能满足需要。大连市现有渔港中仅有9座配备了简易起重装卸机械和库场、冷库,其余均属露天人工卸装,效率极低。渔汛季节,压港压船贻误渔汛的现象极为普遍。
(四)渔港整体配套水平低、效能单一。大连市渔港绝大多数是在计划经济和市场渔品短缺、小马力船为主的形势下兴建的,功能简单。 对近几年兴起的具有广阔前景的鲜活鱼类、贝类及精品包装等新要求,渔港基本上不具备为其交易、暂养、储藏、运输等手段和设施。港区船舶修理、生活服务等设施简陋、很不健全, 大部分渔港没有导航设施、防污设施及供给设施,因此渔港难以发挥支持生产、方便消费者的纽带和振兴渔业经济的龙头作用。
(五)渔港管理职责不清。部分县区渔港由乡镇代管,实际上形同虚设,很大一部分渔港处于有人使用无人管理和维修的状况,由于产权不明晰,渔港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
(六)渔港目前的设施状况与国家海洋捕捞业结构调整的政策不协调。由于近海的渔业资源已经枯竭,国家开始限制近海的渔船作业数量,实行减船转产政策,鼓励捕捞业由近海向远洋发展,大连市近几年远洋捕捞业发展迅速,现已经有远洋渔船240艘。而远洋捕捞渔船必须有深水泊位的渔港及配套设施为其提供后方支持,但鉴于大连市大部分渔港服务设施简陋、效率低,海水泥土淤积严重泊位浅的现状, 大连市有五分之一的捕捞船在山东各渔港卸货、交易。
(七)大部分县级渔港监督部门经费来源缺乏保障,渔港的监督管理力度十分微弱。全市渔港的监督、管理是由各级渔港监督部门来负责的,而渔港监督部门,都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其经费开支一直来源于征收的渔业建设费(渔业建设费30%,主要是县级渔港监督部门),由于渔业建设费征收项目的取消,这些单位开支便没有了来源渠道。据了解,到目前, 县区渔港监督部门经费开支问题大部分没有解决, 这严重影响大连市渔港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加强渔港建设和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全市渔港基础设施建设。渔港属于基础性、公益性的公用基础设施,也是大连市发展海洋渔业的重要基地。渔港在渔业产业化的链条中,一头连着海上的作业和生产,一头连着水产品加工和市场,起着桥梁和纽带作用。海洋捕捞和海洋增养殖依赖渔港来完成, 水产品加工及水产品的交易集散依托渔港来进行。在全市“海上大连”的建设中,渔港建设是不应忽视的。此外,渔港的改造建设不仅能促进大连市海洋渔业的发展,而且能带动当地的建筑、建材、物资供应、交通运输、商品零售、餐饮等行业的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拉动当地的需求,带动大连市经济总体的发展。因此,渔港建设应作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政府农业投资总体规划中。
(二)科学规划、管理全市渔港。根据大连市整体经济发展及建设的要求,结合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发展的状况,以及海岸自然条件和渔业资源分布情况,海洋渔业部门要对全市现有渔港进行合理规划、整合,形成以重点渔港为龙头,以小型渔港为辅助的合理渔港布局。在加强宏观管理的前提下,放开渔港的所有权、经营权限制,采取谁投资、谁建港、谁收益的政策,鼓励社会各方面投资渔港建设,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必要时可采取渔港股份制试点, 促进渔港开发建设。
(三)采取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方式,分类、分期建设各级渔港。由于渔港建设需投资较大, 依靠国家投资改造建设渔港远远不能满足海洋渔业发展对渔港的需求。要建设改造渔港必须采取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的办法。对国家中心渔港、一级渔港的建设和维修主要采取招商引资筹资建港修港的方式,国家可给予一定的引导和补助,以发挥其渔港辐射和带动作用;对市二级、三级及三级以下渔港的改造维修可采取企业、群众集资、个人投资等形式为主,以财政引导性补助为辅的方式予以补助。国家补助部分,对不同地区应采取不同的扶持标准,即对北三市、长海县等经济比较困难地区的渔港修建和维修补助标准要高于其他县市区。各类渔港要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进行改造维修,有计划、有安排地建设完善。
(四)切实做好渔港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渔政监督机构负责渔港的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全市各级渔港主要由各区、市、县的渔港监督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各县区财政应尽快解决各地渔港监督部门经费开支问题,以解除其后顾之忧。对二级以上的渔港,渔港监督机构应派员进驻,做好现场监督。渔港监督部门应恪守职责,切实把渔港监督管理工作做好,为大连市渔业发展做出贡献。
    作者单位:大连市财政局农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