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砍柴:看看新华出版社责任编辑对我被“参阅”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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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天茶舍』看看新华出版社责任编辑对我被“参阅”的解释。
作者:十年砍柴 提交日期:2006-3-16 1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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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东方早报》的报道:
十年砍柴:我被“参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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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记者 徐德芳 责任编辑 黄维嘉  2006-3-16 2:23:52
从去年年底开始,各媒体陆续披露了一批“涉嫌抄袭”事件。现在,通俗学术作品也遭遇了类似的尴尬。13日,著名网友“十年砍柴”在“天涯”、“凯迪”等著名中文网络社区发布帖子,声称自己出版于2004年6月的作品《闲看水浒:字缝里的梁山规则与江湖世界》被“参阅”了。
这本被指侵权的书是新华社于2006年2月出版的《帝国潜流:水浒灰社会解密》,作者是李光阁。十年砍柴逐行比较了两本书,发现了许多令人费解的相似之处。十年砍柴指出,《帝国潜流》相当部分章节设置,与自己的《闲看水浒》雷同。比较各自的标题就可以窥见一二。比如自己写了《小吏的能量》,李则有《小吏当道》一篇;自己写《古老的“做局”艺术》,李则写了《做局的学问》;自己的《黑老大在狱中的地位》,从罪犯宋江进入监狱,受到监狱官差戴宗、李逵的关照和拥戴来分析官场和黑社会的近缘关系,而李书则以《官差涉黑定律》,分析水浒中官员和黑社会一体的现象。举的例子也是宋江进江州监狱,受到戴宗、李逵关照的事情。
十年砍柴指出,在这些雷同的章节标题下,《帝国潜流》存在大量与自己相似的表达方式,比如十年砍柴在引言中写“如果林冲被陷害后,能有合理的救济渠道,这位才干出众、忠心耿耿的职业军人不会上梁山;如果潘金莲能够支配自己的爱情和婚姻,她也不会沦落为毒害亲夫的罪犯;武松如果能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为死去的武大讨个公道,他也不会举起复仇的尖刀……”而这段话在李光阁的《导言》中几乎一字不差地出现了。
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设法与十年砍柴取得了联系。他说就在几分钟前,该书的责任编辑刘飞给他打了电话。刘飞强调,这一情况的发生,主要责任在自己,由于工作失误导致李光阁原有的注释被全部删除,才令十年砍柴误认为出现了“抄袭”的情况。十年砍柴认为,刘飞的这一说法,与此前武汉大学一位教授被指抄袭后的解释如出一辙。这样的说法无法让自己感到信服。对于诸多连字句都雷同的部分,他更难相信曾经注明了出处。十年砍柴表示,自己正在与律师讨论具体事宜,如果能成功收集到证据,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解决这一问题。
随后在接受电话采访时,刘飞再次向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表示,是自己主动要求将原注释删除,才导致该书被指“抄袭”。
据悉,《帝国潜流》的作者李光阁近日也致电十年砍柴,向他“表示歉意”。但在十年砍柴追问是否承认自己抄袭时,他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要求“见面再谈”。
以下是《新京报》的报道:
《帝国潜流》被指抄袭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6-3-16 9:09:25• 来源:
知名网友十年砍柴称该书抄袭他的《闲看水浒》
本报讯(记者张弘)近日,知名网友十年砍柴在网上发帖,称李光阁著、新华出版社出版的新书《帝国潜流-———水浒灰社会解密》有抄袭自己著作《闲看水浒———字缝里的梁山规则与江湖世界》的嫌疑。昨天,真名李勇的十年砍柴表示目前在与律师协商,准备起诉。
据了解,去年11月18日,李勇接到新华出版社编辑刘飞的电话,说他正编辑一本有关解读《水浒》的书,希望李勇为该书写篇书评,作者还在书末表示感谢李勇。李勇当时的回应是,收到书以后再决定是否写书评。今年1月18日,李勇收到《帝国潜流———水浒灰社会解密》一书(该书注明2006年2月出版),放了一段时间后抽空读完。
“但是,这书决不像作者说的那样对我的书进行‘参阅’,而是一种很巧妙的抄袭,内行人一看就明白。而且,它的整体结构、主要观点也与我非常相似,一些俏皮话和小篇章就像孪生兄弟。”李勇说。在网文中,他还详细列举25处文字。李勇称,网上发表的只是一部分,这样的现象后面还有很多。
记者随后联系到该书责编刘飞,在得知出版社可能成为第二被告后,他表示,“在编辑《帝国潜流———水浒灰社会解密》之前,我没有见过李勇的那本书,有朋友告诉我李勇有这么一本书后,我才联系到他。但我觉得我编的这个书与以前的很多书都不一样,我觉得两个人有些想法相同也不奇怪,因为大家谈的是同一本书,他是不是也吸取了别人的一些东西呢?比如受到一些启发。抄袭与合理引用、模仿的性质是不一样的。而且,作者还在书里感谢了吴思、李勇等人。
当时作者提出让我加上一些注,表明这些东西从哪里来,我说没有必要采用这种体例。如果法律判定我们侵权,那么我们依法律办事。”当记者表示希望通过出版社联系到李光阁时,刘飞表示了拒绝。
看看这个堂堂国家一级出版社新华出版社的编辑刘飞说些什么:
“但我觉得我编的这个书与以前的很多书都不一样,我觉得两个人有些想法相同也不奇怪,因为大家谈的是同一本书,他是不是也吸取了别人的一些东西呢?比如受到一些启发。抄袭与合理引用、模仿的性质是不一样的。而且,作者还在书里感谢了吴思、李勇等人。当时作者提出让我加上一些注,表明这些东西从哪里来,我说没有必要采用这种体例。”
当然每个人写作都会受别人的启发,没有人一出生就会写文章,连我们用的汉字都是仓颉造的,我写《闲看水浒》时也受到吴思先生等人的启发。可论述方式、行文字句都那样雷同,仅仅将前后顺序打乱,换几个同义词,难道是合理引用与模仿?难道说一句感谢,就能如此大胆“参阅”?照刘飞先生这个论点,我把马克思的《资本论》中间重要的部分拿出来,略作改动,然后说我感谢马克思,就能成为我的著作。
至于 “当时作者提出让我加上一些注,表明这些东西从哪里来,我说没有必要采用这种体例。”的说话更经不住稍加推敲。周叶中先生被人指控抄袭时,说是人民出版社将他的注释删除了,人家第一次用这种技法都没有多少人相信,你再拾人牙慧,是不是太没有创意了。而周教授说人民出版社删除注释,还能自圆其说,因为他和王先生原文雷同的部分几乎一字不差。可李光阁先生的书,里面大胆“参阅”我的部分,每一处都故意改动几个字或调换顺序。如十年砍柴原文:“(p181)宋江介绍李逵:‘这个是家生的孩儿小李。’你看李师师如何幽默:‘我倒不打紧,辱莫了太白学士。’风流倜傥的大才子李白,色冠群芳的李师师,只会杀人喝酒的李逵,三个姓李的如此排列在一起,令人开心。”李光阁先生的原文:“宋江介绍李逵说:‘这个是家生的孩儿小李。’李师师道:‘我倒不打紧,辱莫了太白学士。’风流倜傥的李白,芳华绝代的李师师,粗鄙丑陋的李逵,简单一语,竟勾勒出一幅美妙的漫画。”这样置换几个词语的手法,岂是编辑把注释删除能解释的,要是一字不差,我倒有可能相信刘先生的说法。而且刘先生所说没必要采用加注表明出于何处这种体例,我更为不解,难道这就是新华出版社编辑的工作规范?真与别的出版社很不一样哟。
既然不认为是抄袭而只是正常的参阅,那么我只能打官司了。